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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戏在霍格沃茨-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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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见不得光的家伙都是把自己罩在兜帽下,因此不用担心他这身打扮会显得另类。
  不过饶是费奇心中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看到猪头酒吧的时候也有些心生退缩之意,而踏进酒吧的门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费奇作为城堡管理员,不可避免的有些轻微的洁癖,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但是费奇觉得就是一个邋遢的人进了猪头酒吧恐怕也都受不了,窗户上积累着厚厚的污垢,几乎不让一点阳光透进来就算了,桌子上还有蜡烛;蜡烛就剩短短一节也就算了,反正这里面十几张桌子,也足够照明的了;放蜡烛的木头桌子粗糙一些也就算了,毕竟来这里的也没有娇滴滴的女郎,都是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也不虞有划破皮肤的可能性;地上的石板因为积年的污垢而看不出来本来颜色也就算了,毕竟室内亮度不高,看不甚分明,我想也没有人无聊到趴到地上研究地板究竟有多脏;更不必说满脸横肉的老板,仿佛被埋在土里才刚被挖出来的酒瓶和酒杯,恶劣的服务态度,以及可能在你旁边桌上喝酒的家伙,就是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某穷凶极恶的罪犯。乍一看每一项都还可以容忍,但是这些东西和在一块,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来这里第二次,也只有神经粗大到能够跑火车的家伙,和已经不能被划归为正常人的家伙,才会选择在这种地方喝酒。
  要不是害怕自己去三把扫帚被人认出来,费奇才不会选择来这里呢,而之前一直被他藏在巫师袍宽大的袍袖里的洛丽丝夫人,即使在他解决那两名巫师的时候都没有异动的洛丽丝夫人,现在却在他的袍袖中抗议似的扭动,明显也对于这个酒吧有所抗拒。安抚了一下洛丽丝夫人,费奇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座位坐下,当然在这之前他用两个西可买了一瓶黄油啤酒,不过看到这瓶啤酒肮脏的外观,费奇就没有打开它,并且喝它的勇气,因此他就盯着桌上的啤酒瓶,思路转向了自己闯荡的计划中来。
  而且费奇还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前世他缠绵病榻,这一世也在霍格沃兹城堡做了七年的宅男,这就意味着,他外出旅行的经验近乎为零,至于什么野外生存的经验更是为零,这样的他,真的能完成在魔法界的闯荡,而不是饿死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再一个,前世的他并没有去过英国,唯一知道的就是伦敦,以及伦敦中的一些景点,而这一世的费尔奇大少爷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男,整个英国他都是两眼一抹黑,而哈利波特这本小说的主要剧情也都发生在霍格沃兹城堡中,他怎么知道要去那些地方进行游历,难道他真的要漫无目的的随处乱走吗?这一刻费奇无比痛恨他为了隐藏自己会魔力的事实,不敢去学习幻影移形的课程,要不然他现在那还用苦思冥想要去哪里,一个幻影移形就搞定了。
  不过,现实是他还不会幻影移形,所以他只能依靠他自己的双腿和口袋中沉甸甸的加隆、西可和纳特了。然后问题又转了回来,他究竟要到哪里去,正在费奇为自己的目的地而苦恼的时候,从旁边两个窃窃私语的人那里传来的只言片语,让费奇眼前一亮。
  费奇虽然只听到了一个词,但是这个词就仿佛救命稻草一般,把他拉出了没有目的地的泥沼,因为他听到的单词是——Godric’sHollow,也就是高锥克山谷,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出生地,也是众多幕后故事的发生地,比如邓布利多和盖勒特·格林德沃在这里相爱相杀,伏地魔在这里成就了哈利·波特救世主的名号,如果费奇现在赶过去的话,应该能赶上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白魔法师和第一代黑魔王的反目成仇。反正费奇也暂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而且在赶往高锥克山谷的过程中,他也可以开始自己的历练,可谓一举多得,既历练了自己,同时还可以赶上一场好戏。
  打定主意的费奇,一分钟都不愿意在猪头酒吧里多呆,当然一方面是心急于开始自己的闯荡魔法界的历程,另一方面未尝没有忍受不了猪头酒吧环境的原因在里面。不过出来之后费奇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还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不知道高锥克山谷应该怎么走,在再度冲进猪头酒吧询问知情人,还是在路上随便找个人来询问之间一番摇摆,最后费奇还是选择了随便找了一个人来询问这个选择,他是在是不想在摧残自己的嗅觉和视觉了。但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四处旅行的驴友,所以一连问了几个人都只得到,“对不起,我没去过高锥克山谷,不知道该怎么走。”的答案。费奇觉得自己的耐心都要耗光了,看到路的那头又出现了一个风尘仆仆的行人,他自己安慰自己说如果这个人还不知道的话,就冲进猪头酒吧去问那个知道的人,然后再度迎了上去,询问对方是否知道高锥克山谷怎么走。
  只能说这回费奇的运气还算不错,本来他已经做好了得到否定回答的准备,却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原来这个人就是刚从高锥克山谷离开的一个旅行者,而且还是一个热心肠,他热心的为费奇仔细讲解了其中的路线,怎样走才最不容易碰到魔兽,沿途又有哪些地方可以获得补给,详细的就差画个图给费奇。当然更确切地说,是他提出了给费奇画一幅路线图的要求,但是被自知读图能力不佳的费奇拒绝了,于是他退而求其次,给费奇详细的讲述了他从高锥克山谷来到这里是如何走得,就差把他每步迈多远都告诉费奇,省的费奇走岔了路,最终迷失方向。
  不过费奇却不太担心,有了这么详细的讲解,要是他还能迷路,那他也废柴到一定程度了,不过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在踏上路途不久,刚刚沿着那位资深旅行者的口授路线走了不到一周的路程,费奇就发现他的前面是一片旅行者没有提到过的森林,而且看样子绝对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够长成的规模,费奇也不得不承认,他迷路了。
  那么现在摆在费奇面前的选择有两种,一种是原路返回,而另一种就是穿过这片森林,一个虽然会白白浪费不少时间,但是胜在稳妥,另一种虽然能够节省时间,不需要做无用功,但是森林里以及森林那一边有什么谁也不知道,也许是一马平川,也许是悬崖峭壁。本来费奇是准备原路返回的,毕竟现在距离暑假还有不短的一段时间,而就他的记忆来说,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是在暑假中期才反目成仇的,所以他大可以浪费一些时间,至少这样稳妥不是吗?但是考虑到这几天风平浪静的旅途,不说魔法生物了,就连野兽都没见到几头,如果就这样走下去,恐怕他也只能达到看戏的那个目标,历练的目标将得不到达成。
  可是对于他来说,通过实战增长经验才是他现在的首要目标,看戏什么的都是捎带而已,如今本末倒置,岂不是违背了他的初衷。之前信誓旦旦的要掌握强大的力量,保证父母即使没有了家族的庇佑,也能过上安全快乐的日子的,难道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吗?一念及此,费奇果断放弃了原路返回的打算,掏出自己的魔杖拿在手中,整个人保持着戒备,向着这片神秘的森林进发。
  当然,本来被兜在巫师宽大的袍袖中的洛丽丝夫人,也被费奇抓出来放在肩上,这样它既不影响费奇的行动,费奇也能更好的保护它,而洛丽丝夫人也很通人性的用它刚刚长出指甲的四只肉乎乎的小爪子紧紧抓住费奇肩膀部位的衣服,免得自己被费奇突然的加速或急停甩出去,就这样一人一猫开始了他们的丛林探险之旅。
  
第二章 莱格拉斯都出现了,阿拉贡还远吗

 加上上次为了救出两个格兰芬多的冒失鬼,这次不过是费奇第二次进入丛林而已,不过和第一次的手无寸铁不同,这次的他随身携带着自己的魔杖,而且也不必担心暴露自己会魔法的事实,所以单就实力而言,现在的费奇比之上一次要强力不少。但是同时,他对于这个丛林的熟悉程度也是远远比不上对于禁林的,毕竟当时还有一个对于禁林比较熟悉的亨特在他旁边,他们也没有闯入禁林的核心深处,尽管遭遇到一个晃悠到禁林边缘的狼人,但是最后费奇也有惊无险的逃出生天了,可是这次却不同,对于眼前的丛林,费奇一无所知,不知道里面等待他的究竟是怎样的魔法生物,是友善亦或是凶恶?这一切都还是个未知数,费奇也不敢打包票自己一定能够安然无恙的穿过这片丛林。
  不过生活不正是因为这种未知的刺激,才会更加精彩么,如果每天都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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