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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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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说话了,似乎别的话都是多余。都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两个年轻的心,不需要过多的语言来沟通。两个互相依靠在一起,就象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 
  暗褐色的原野旋转着,呼啸着,向后退去,辽阔的土地,水洗般的寂静,本应该是丰收的季节,却和严冬一样寂寥。 
  去做什么?道明臣心里没底。妹妹蕾蕾需要上学,自己想让她的将来,也和身边的女孩一样,去上大学,去有更好的明天。刘妈妈需要赡养,这都需要“孔方兄”。震撼的抚恤是一分也不能动的,动这钱,是罪孽。现在的道明臣,除了那一身在部队练就的栗子肉,还真的没什么特长。难道回去还继续杀人?那是不可能的。去做强盗? 
  身边的女孩嘴角呢喃了一下,看她熟睡的样子,真是象极了蕾蕾小时候睡在自己怀里的样子。道明臣为颤着手,想去抚摩一下的冲动贯穿了全身,巨大的失落感慕地袭上心头,道明臣还是将手又放了下来。 
  总归是要到站的,道明臣多希望列车能够永远走下去,那样所有的烦恼就不能再来打扰他了。女孩红仆仆的脸蛋绽开开两个漂亮的酒窝,“再见!解放军同志!”,一张准备了好久,揉的已经发软的字条悄悄地塞在他的手里,“有空给我写信或者打电话”女孩蹦蹦跳跳地跑开,两条小辫子就象春风中的柳枝。 
  “再见!美丽的女孩!”道明臣心里暗暗说道,嘴角掠过一丝难得的微笑。 
  女孩在书包里变戏法似的掏出来一架“尼康”,“卡嚓”……道明臣的笑脸也被拍了下来。“再见………”女孩快乐的走开了,脸上满意的笑已经将酒窝填满。 
  “再见…………”道明臣象傻瓜一样站在那里,心中的惆怅不能用言语来形容。 
  人都说,近乡情先怯。是的,又回到了故乡。没有带来一丝荣誉,没有了走时的大红花,没有了喧阗的锣鼓,没有爆竹,只有漫天飞舞的纸屑,杂着海风的腥味,肆无忌惮地在道明臣身上来回扫荡。 
  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回去,无奈之极。 
  伴随着涌动的人群,行尸走肉一般,七拐八弯绕到一条小巷子里,卵石铺就的地面上,有着若隐若现的晨曦所特有的薄雾。空气里有股淡淡的发酵粉的甜香。道明臣贪婪地吸了吸鼻子,肚子也不争气地响了起来。道明臣顺着香气寻去,有一庀小小的饮食店,门口的蒸笼上的水蒸气,正在空气中吟唱。门首上贴着小小的标贴“转让”,红色纸贴已经有点开始翘边,露出了里面糨糊颜色。门口停了几部“嘉陵克造摩”。 
  道明臣跨进店,谠视着靠墙的一隅。十来个长发批肩,穿着蝙蝠衫,喇叭裤的时髦青年带着虔诚的表情,团团围坐在一个老头的身边。老头的白衬衫领口敞的大大的,袖口卷起,直到肘部,臂上一团刺青,花纹繁杂,头上几根不多的头发,秋意多,春意少,全部流的老长,向中间聚拢,以期望把那一片不毛之地来个伪装,但看来似乎有点僧多粥少的概念。便宜的桂花油的香味充彻了饮食店所有的空间。 
  “上海滩那能有个种事?动不动卡宾枪哒哒哒,阿拉六岁到上海,十六岁入“黄帮”,上海滩啥事体勿晓得?青红帮算的狠,打相打,拈根铁尺就是狠将了。有把小斧头,已经是狠天狠地了、、、、”老头子一口“天都上海腔”,(PS:洋泾浜上海话)四溅的飞沫和在着烟斗里喷出的烟雾,感染着每个人。 
  道明臣的喉咙一阵发痒,掏出一包紫光阁,点着一根,惬意地继续也听着老头狂侃。看到这些人的眼光似乎在有点瞟向他,道明臣有点后悔进来了,不为别的,就因为这身没有领章的军服,就够显眼,社会上有很多人喜欢抢军服,是真的抢,动刀子的。道明臣不是害怕,而是担心,刚刚回来故乡,没有那种嗜血的冲动了。作为被劝退的士兵,是要到当地的派出所登记的,道明臣可不想去见派出所的民警时,还带着几个捶的烂泥似的歹徒。他有点想退出去。 
  “来杯茶,有客到”老头子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下道明臣,扭脖子向后堂喊道。并且朝道明臣打了个手势,道明臣顺着座子坐下,他的上海话说“茶”听起来象“船”。“一碗云吞”,道明臣向后面也叫了句,心想“赶紧吃,早点走”。 
  “、、、大家都叫我阿德哥,我算啥?真正阿德哥在上海撑世面辰光,阿拉只得十岁,伊叫虞洽卿,老早上海西藏路就叫虞洽卿路,、、、”老头的精神极度亢奋。 
  道明臣抬腕看了看手表,6:30,“达路马”的钛金表链把周围穷措大的“梅花”“金狮”嘲笑了一遍。 
  一片惊呼,眼睛毒的已经认出来,那就是“达路马”,看到水晶镜面,眼珠都快要夺眶而出。 
  少顷,云吞已经端了上来,碧绿的莴苣叶,青翠的豆芽,雪白的馄饨和肉片,道明臣满意地喝了一口,上面的红油把他辣的直辣嘴。现在就是一头活狮子出来,。也不要想把他的头赚回去。 
  “、、、、阿拉在上海辰光,啥人不书竖大拇指,我马德里为了四马路,会乐里的窑子,可是和“青红帮”动过手的。”老头看到所有人眼睛盯住了道明臣,“哈哈”一笑,“明朝讲黄楚九,几颗假药造出来大世界。、、” 
  愤青们中有个英俊的有点过分的小伙子走了过来。道明臣暗暗叹了口气,怕什么来什么,怎么也逃不了劳碌命啊! 
  抬起头,嘴里还在不停地塞着馄饨,诧异的眼神先做了先锋。小伙子手伸了出来,“大哥,看你的表不赖,给兄弟我长长眼行不?” 
  道明臣二话没说就除下来交给了他,在这儿,他还真不怕他能把表拿到哪去。又是一片意料中的惊叹。 
  “豁………………………,比老大的“亚米茄”还老卵!” 
  “真漂亮,要十张分吧?” 
  “给我试试、、、” 
  道明臣见他们在手里已经转了一圈,站起来把表又拿了回来,又别在了右手上,“哥哥,打个商量好不好?”小伙子又开口了。 
  道明臣心里一沉,心想还是跑不掉。 
  小伙子继续开口道:“哥哥,你这个表卖不卖?卖的话,我拿这个店跟你换!” 
  道明臣心里一阵意外,没想到人家挺规矩。摘下“达路马”,扔在桌上,“喜欢就拿去吧!”,这小伙子长的挺讨喜。 
  小伙子有点吃惊,有点似乎感到不相信。看到道明臣的样子不象是开玩笑,收又不是,不收又不是。 
  “怎么拉?看不起我?”道明臣脸一沉。 
  小伙子打了个寒噤,连忙收起来,笑咪咪说道:“大哥真是个性情中人,刚刚退伍吧?这个小店是我父母留给我的,不值钱,大哥就收下吧,我叫贝帅,朋友都叫我贝虾蟆。大哥就叫我小贝好了。”其实他是说对了一半,道明臣是情中人,却不是性中人。 
  道明臣吸了吸鼻子,擦了擦额头的汗,问道:“你们一天到晚,就在这吹牛讨生活?家里这么有钱?” 
  小贝不好意思的笑笑。旁边的人恬噪起来,“他是被他老爸用球鞋砸破脑袋赶出来的!” 
  道明臣喝完最后一口汤,问道:“刚刚听你们吹牛,那,你们都是“黄帮”的打手咯?做打手有前途么?” 
  小贝指着还没走的老头子说:“马德里马老是“黄帮”的元老,我们只是外围的。我们解决温饱是没问题的,那些大哥才有钱,他们都是骑“佳娃”!(PS:捷克斯洛伐克造摩托,350CC,中国骨灰级暴走族的坐骑)” 
  “那你们现在就是我的手下了,因为天都即将不再有任何的黑帮!”道明臣傲气十足地说道。 
  没有人敢笑。换到别人说这样的话,只会让人笑掉大牙。只是这个男人在说话时,将铁做的桌脚,拗成了“V”字型。小贝和他的朋友全都已经傻眼了。 
  小贝怔怔地说:“大哥,这个天都不是那么好霸占的,城南有菜刀队,城北有老坝头,城西有、、、、” 
  道明臣一挥手,更加豪情万千,“老子抗过枪,杀过十几个人,越南特工见到我都害怕,这些流氓,哼,主席说过,扫除一切害人虫!” 
  小贝咬咬牙,“我和你混,大哥!” 
  听到大哥这个词,道明臣的眼睛情不自禁地红了。叫马德里的老头,慢慢地踱着方步,走过路口的时候,轻轻对道明臣说道“小伙子,我窥你老有意思,有句艾话不得不讲,流氓弗比越南特工差,侬要小心点”。 
  道明臣哈哈大笑,“不就是一群,拿着菜刀和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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