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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珠之超级仙豆-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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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侠见牛魔王没有怪自己出手太重,悬着的一颗心才落到肚子里,取出一粒仙豆道:

    “牛叔,这是仙豆,吃了后可以治愈伤势。我、我还有事,我想先走了。呃,再见!”

    牛魔王接过来道:

    “好。你不要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再见!”

    “筋斗云!”

    林侠喊来筋斗云后离开了。

    牛魔王看着他远去,心想:

    “不知道琪琪竟然早就和孙悟空定下终身了,唉,今天这事可搞的着实让人尴尬!希望林侠这孩子能尽快将这事揭过去。”

    转瞬又想:

    “看样子林侠的功夫即使比不上孙悟空,也相差不远了!唉,连鼎鼎大名的牛魔王都看不透这些年轻人的实力了!我真是老了!琪琪你过两年就结婚吧,争取生个大胖小子出来,我也可以带带小外孙,享受享受天伦之乐!”

    ******

    林侠坐着筋斗云离开后,漫无目的地在天上飘着。

    每个男孩在从少年往青年时期成长发育的过程中,大多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忽然有一天就对一个女孩产生了好感,这种好感就如夏天的大雨,来得毫无征兆,突如其来,来的快,散的也快。

    林侠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前两年在身体发育初期,心里对女性的启蒙,梦遗的对象,大多是布尔玛,这是因为他的活动范围仅限在上弦月岛上,能接触到的女性原本就少,年轻漂亮的女孩只有布尔玛一人,潜意识里除了她以外,也不可能会对其她女人产生幻想了,总不可能去幻想膀大腰圆的邻居大婶吧!

    随着年龄的成长,身体的发育,林侠这方面的幻想逐渐不再局限布尔玛身上,而慢慢出现的是一张魔鬼的身材,模糊的脸!看那身材,似乎好像还是布尔玛!

    林侠知道布尔玛是乐平的女朋友,心里知道这种想法是不道德的,所以他的潜意识里自动将那女人的脸模糊化!

    其实要说林侠对布尔玛有好感,确实是有,这是像她那样的漂亮女人,对这种年龄的男孩会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会随着男孩的成长而慢慢变淡,最后大多都会变成一种压在心底,有些羞于启齿的的记忆!

    林侠对于布尔玛的好感仅限于此,并没有往恋人关系方向发展的想法,更多是一种异性朋友关系,仅此而已!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今天的琪琪才是林侠的初恋,可惜这个初恋的时间实在太过短暂,从出现到结束,只不过短短的几个小时!

    夜幕降临,孤身一人的林侠在天上独自飘荡!很自由,也有些凄凉!

    看到下面有个霓虹灯光不停闪烁的大城市,林侠跳下筋斗云,随意落在一条巷子里,便听到有人在前面喊道:

    “救命啊!”l0ns3v3


第七十九章 西都欢迎您



    林侠听到有人喊救命,连忙一闪身,转过一个弯一看,前面有几个男人团团围住一个人,正在对那个人拳打脚踢!在骂骂咧咧的同时,也在让他欠债还钱!

    林侠冲过去把打人的人随手一扔到一旁,对被打的人道:

    “你怎么样?他们为什么打你?”

    被打的人躬着身子,双手着抱头,透过胳膊的缝隙看到,打他的人都倒在了地上哎哟哎哟叫个不停,再看了看林侠,见对方只是个少年,慢慢爬起身来,也不答话,向巷子外面走去!

    林侠莫名其妙,一般是说做好事不留名,可是没听过被人救了以后既不留名,也不吭声的啊?

    林侠直起身来,出了巷子,在街在漫无目的地行走。

    说起来这还是林侠第一次来到大城市里,霓虹灯闪烁不停,流光溢彩的华丽都市,让他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来到这里做什么,然而他又不知道应该往什么地方去。自从林老实去世后,他还是第一次感到如此迷茫!

    林侠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看到了对面那栋高楼大厦外墙巨大的广告屏幕,上面正在播放着万能胶囊的广告,看完后才想起来,自己从筋斗云上往下看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个山头立着几个大字:

    西都欢迎您!

    这里是西都?布尔玛不是就在这个城市吗?

    林侠这才反应过来,“西都”是脚下这个城市的名字,想去找布尔玛聊聊天,可是又不知道她家在什么地方。想了想,向q博士求助。

    q博士很快查到了,发了一个投影定位出来,并标明了一条从林侠现在的位置,到布尔玛现在所在位置的最短距离路线。林侠一看只有几公里,一边走一边问道:

    “q博士,你怎么能定位到布尔玛的?她可没什么战斗力!”

    q博士道:

    “你认识的这些人,每一个我都扫描保存了他们资料保存在数据库里,战斗力数值高的,在地球任何一个角落我都能马上查出来,像她这样非战斗人员,在这样的距离里,我还是能比较快能查到的,如果是在整个地球的范围内查询,耗时就比较久了,至少要几个小时。”

    林侠忽然想到,自己既然能对战斗力高的人可以瞬间感应出来,对熟人的气息感应,理论上来说应该也是可行的,不过地球上的人有几十亿之多,要在这么大个范围内感应出来,还真不是个容易的事!如果在一定半径范围内呢?例如在100米,1000米,10000米?

    林侠边想边走,很快到达了目的地。抬头看了看,见这是一个酒吧,心想难道布尔玛也是失恋了吗,跑到酒吧来喝酒?林侠迈步前进,却被一个壮汉伸手拦住了:

    “不好意思先生,本店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还请过几年再来这里喝酒吧。”

    林侠傻眼,脑子一转,快速反应过来道:

    “谁说我是未成年人的?我今年已经20、呃,我今年已经25岁啦!”

    壮汉和旁边的同事互视一眼,捧腹狂笑,过了一会儿才缓过来道:

    “你?你有25岁?你有15就不错了,还25!毛都没长齐就敢跑过来喝酒,我看你不是来喝酒的,是来泡妞的吧!”

    15?林侠心道我有这么小吗?林侠有点气道:

    “谁说我才15的?我上个月刚过17岁生日……”

    这话一说出口,林侠想收回都收不了了,心道我真是笨蛋啊,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两个壮汉一听,笑得更厉害了!等他俩缓过神来一看,林侠不见了踪影,还以为他是因为被自己识破后羞愧不已走掉了,壮汉得意道:

    “想瞒过我这双火眼金睛?妄想!你这样的小屁孩哪天我不得遇到几个!哼!”

    趁两个保安狂笑的时候,林侠一闪身进了酒吧,正门里面两排穿着高叉旗袍的迎宾只感到一阵风掠过,什么都没看到。

    ******

    布尔玛今晚来到“梦幻酒吧”,是应一个老同学之约而来。这位同学叫杰里米,和布尔玛是初中同学,在初中的三年时间里,布尔玛的成绩一直排在第一名,这个杰里米排在第二名。布尔玛是男同学心中的校花,杰里米是女同学眼中的校草!

    两人当时在学习上是对手,在私下却是好朋友,有什么心事都会互相诉说。于是在众人眼中,这是一对金童玉女,虽然这个玉女有时候傻乎乎的,但架不住人家颜值高,家世好,智商又高。一开始两人还有点小暧昧,然而互相熟悉以后,却没有了那种感觉,或许就是老话说的,距离产生美,当距离接近后,美没了。

    上高中的时候,布尔玛理所应当升上了最好的高中,杰里米却没有一起升上来,据说是因为他家里出了事情,迫不得已去了别的城市上学了。这件事情只是在同学之间互相传闻,并没有得到杰里米的亲口证实,因为考完试后他就不见了,电话也联系不上。随着上高中以后,大家有了新的同学,这件事情也慢慢淡忘了。

    只有布尔玛偶尔会想起来,曾经有一个成绩一直排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家伙,人长得还不错,可惜渺无音讯了!否则同学聚会的时候,又可以多一个打击对象!

    前段时间杰里米忽然联系上了布尔玛,并且约了当年班上的一部分同学,大家一起吃了顿饭,可惜因为时间相隔太久,大家的同学、交际圈子各不相同,席间只是回忆了当年的时光,吃完饭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据杰里米自己介绍,他现在在一家跨国企业里做了一个中层,同学们觉得他混的还可以,也仅仅是还可以而已。席间出现的同学,大多数都是富二代,这些人之所以会出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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