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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吗?”
罗锋哭笑不得,“姐,亏我说的那么认真,真是对牛弹琴。”
陆意涵将头扭向一边:“哼,写情诗那么好,你小子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罗锋闻言忍不住嘟囔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在罗锋视线不及的地方,在陆意涵的眼角又有两串泪痕缓缓划过。。。。。。
这一夜,有哭有笑,摄像师忠实地将这一幕记录下来。睡醒了又是新的一天,但是他们不会忘记两人的约定。。。。。。。。。
第二十二章:泡茶
其实大多数的人都喜欢无病呻吟,无所谓是否是有文青病。也许这只是一种表达感情的委婉方式,他们靠此抒发不满,或是积极的宣泄,或是消极的怨天尤人。当然也有可能是想要吸引别人的关注,不管怎样,说是矫情总是不为过的。
清晨的阳光很是迷人,说到底其实也只是人的主观感受。自然界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人总是赋予其特有的含义。其实太阳还是那个太阳,好吧,这样就叫做艺术。
罗锋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清晨的阳光说不上迷人但确实不是很刺眼,温度恰到好处,一旁的陆意涵正在梳妆打扮,说是打扮,只不过是整理有些纷乱的头发。
两人的目光只是稍稍一接触,一抹笑意便爬上了嘴角,蔓延到眉眼,说不出的默契,昨晚的一切仿佛还在眼前,时光静止,但情意却是超越了时光,深厚的无法撼动。
“你醒了?”
“我睡的很好。”
两人被互相啼笑皆非的话逗笑了,“小罗,赶紧帮我来看看我的茶叶?”
罗锋向陆意涵做了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陆意涵眼睛亮晶晶的,脸上闪现了两个小漩涡。罗锋缓步向李亚鹏走去,脚步说不出的欢快轻盈。
人呢真是很矫情,比如温饱满足的时候就喜欢追求一些高雅的东西。人自觉是一种高级的动物,所以他们总是需要去追求超越一般俗物的东西去证明他们的出尘,所以在中国名士的传闻屡屡不止。
“小罗,试试我带来的茶叶,前几天下雨现在才晒干,估计味道会有点淡。”
罗锋嘴角撇过一丝笑意,李亚鹏的趣味让他有些忍俊不止,但是罗锋没有觉得有丝毫不对。生活就是需要一些情趣,无论你富贵还是贫穷,这是一个人的品味与追求,时光和贫困也无法改变。这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所谓泡茶,只不过是一种方式而已。
“鹏哥,开水已经烧好。”沈春提着一个大铁壶从火堆前走来。
“鹏哥,敢情你是早就准备好了。”
李亚鹏笑的很豪迈,正符合他北方大汉的性格,“咱们食物充足,不用去干活。不如来喝喝茶,正好也可以以茶代酒谢谢小罗。”
罗锋倒是坦然接受了李亚鹏的谢意,他所做的一切大家有目共睹,若是不接受倒是显得矫情。罗锋忽然内心有一种难言的安宁,自己做了那么多,而自己马上也就要走了,自己做了那么多究竟有没有作用,也不得而知。
但是就算不行又如何?罗锋早已没有初来这个世界时的惶恐,当时的他拼命想要抓着这个机会,想要留在丛林法则这个节目。可是现在罗锋很自信,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他总有一天能办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罗锋接过李亚鹏递过来的茶杯,先是一嗅,一口轻嘬,再次饮尽。罗锋的动作看的李亚鹏眼睛一亮,面露喜色:“没想到小罗你年纪轻轻却是此道中人,深的其中三昧啊。”
罗锋喝茶的方式确实是有讲究的,先闻一下是嗅茶香,轻嘬是将茶香充满口腔,再将其一饮而尽是让你的肠道充分感受茶汤的烫和清香。
“鹏哥客气了,我哪里懂什么茶道。只不过是看了几本书照本宣科而已,不过鹏哥的茶叶果真还是不错的。”
其他的人面面相觑,只知道罗锋似乎也懂得茶道。喝茶就是这样,外行看个热闹,内行喝个门道。
这一夸算是撩到了李亚鹏的得意之处,这茶叶确实是不凡。但是正如好鞍配好马,好茶叶也需要会品茶的人。李亚鹏其实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却没有想到罗锋竟然是一个识货之人。至于罗锋以前家境贫寒怎么可能喝过那么多茶叶,李亚鹏却是管不着了,这世界缺的最多的是知己啊。
“不瞒小罗。我这茶叶虽然比不上福建那七棵树的茶叶,但是也绝对算是极品大红袍,这是一个我的生意伙伴送的,也就是几两而已。”
罗锋脸上忍不住闪过一丝惊讶,那七棵树上的茶叶罗锋也只是听说过,传说是国家领导人专门享用的。这大红袍竟然仅次于七棵树,好吧,现在罗锋有点心疼了。
李亚鹏一直注意着罗锋的深色,当察觉到那一抹肉疼,李亚鹏心里忽然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当初也很肉疼呢!
罗锋看着杯中起起伏伏的茶叶,忍不住出口道:“鹏哥,茶叶被糟蹋了我也不说了。拜托你用水能不能讲究点?”
李亚鹏一脸懵比:“什么意思?”
“古人泡茶之水讲究甘,洁,活,清。所谓井水最次,其上为河水,再上雨水,雪水最佳是为天泉,却又不如山泉。”
李亚鹏挠挠头,有些迷惑:“小罗,按照你所说咱们的水也不算差了,好歹也在中间排着呢。”
罗锋摆摆手指:“咱们的雨水算是真正雨水吗?脏而不洁,锁于瓶罐失了灵气,它已经丧失了泡茶的资格了。”
沈春舔舔嘴巴,虽然嘴上极想说这雨水自己已经煮开了怎么会不干净?至于灵气见鬼去吧,谁见过雨水的灵气是什么样的?所以沈春忍不住开口问道:“那小罗你说咱们应该用什么泡茶?”
罗锋眼神有些迷醉,显然已经陷入文青的幻想当中,神色说不出的恬淡:“纵观咱们现在所处的环境,露水最佳,清晨朝露晶莹剔透,显于植物枝叶之上,自带植物清香,以此煮茶别有一番风味。”
沈春忍不住啧啧两声:“收集露水只是为了泡茶,是不是太费事了?”
罗锋却不以为意:“按照我想,不同植物的露珠应该分贝收集,不然会破坏水的味道。这样我们在喝茶的时候不仅能品尝茶叶的清香,还能感受水本身蕴含的味道。”
沈春人忍不住想要反驳这样做至于吗?但是一看旁边李亚鹏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沈春很是光棍地放弃了这个想法,文化人的世界太疯狂了,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当个小演员吧。
沈春一脸挫败,那边李亚鹏和罗锋隐蔽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得意不言而喻。幸亏沈春没有看见,不然又得感叹文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第二十三章:盛宴前的准备
罗锋感觉自己仿佛一只被人放飞的风筝,自己看不见那根线,只能随风逐流。所有的不真实加剧内心的孤独感,所以罗锋爱上了美食,只有真真切切的味道才能将罗锋拉回到现实。
罗锋喜欢琢磨美食,后来罗锋想着自己一个大男人喜欢琢磨做饭总归不像个样子,要不要找一个借口来掩饰自己。比如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必须先要抓住他的胃,后来想想自己一个男人要靠做饭抓住女人的心,是不是有点不太靠谱?
慢慢地也就放弃了找借口,但是文人骨子里的文青劲还是让他觉得自己做饭是一种艺术,好吧,这是一种矫情。
谢谢李亚鹏的茶,整天吃肉确实需要喝茶叶。茶叶的酸性可以中和肉食的油腻,也是维生素的一种补充手段。历史上游牧民族就大量购买茶叶,因为在草原生活的他们整日吃肉,缺乏蔬菜,身上还带着膻味,主要还是油腻,茶叶就是解决这些最好的手段。
罗锋向众人打个招呼,一个人就向树林里面走去。今天是最后一天,罗锋也需要放大招了,就是他早就发现的蔬菜,现在给五六天没见过绿色东西的明星们拿来,绝对是一个大惊喜。
人呢实在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心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变化。不知道是否是时间将激情消磨殆尽,罗锋有些好笑,自己这才不过五六天,难道激情就已经被磨灭了吗?估计是自信吧,一种对未来的自信。
苋菜是一种开绿白色小花的野菜,其生长速度特别快,每当一场大雨过后,在田野上,在房檐下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踪迹。当然这不是罗锋最惊喜的,要说罗锋最爱吃的还是韭菜,不是因为它可以补肾的功效,而是单纯的觉得韭菜炒鸡蛋特别香。
罗锋的脚步并没有停,他的目光盯住了一棵野草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