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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刚认识几天就能产生爱情,那一定是迪士尼写的剧本。可为了生存,那么叶菲做出这样的选择其实并不显得奇怪了,因为从孤儿院里出来之后,她就有一个信念——为了生存她能放下所有东西,什么尊严、什么贞洁、什么道德,都是****,一切都必须为活下去而让路。
既然为了活下去,那么在同样的条件下,她为什么不依靠一个可靠、强大而且虽然看上去不靠谱但实际上很靠谱又有点小帅的男人呢?至于好坏,那又怎样,如果让她得到依靠即使是做毁天灭地大魔王的女人又怎样?
“怎么?不说话了?叶子,我们找个机会跑吧。”建刚眼圈都红了:“我讨厌那家伙,非常非常讨厌,不是为了你,我早跑了。”
建刚回头瞄了一眼正一路走一路在田野间拔着什么东西的猴子,眼神出现了极为复杂的情绪,因为她有一种近乎是本能的预感,一旦自己听了建刚妹妹的话,离开了那个奇怪的男人,她的生命也即将走到尽头。
“你为什么讨厌他?”
“因为他讨厌。”
得,这是个死循环。叶菲太了解建刚了,多年的相处下来,建刚的一根筋简直已经成为了她的烙印,即使长着一副娇小美女的皮囊,但她的心里住着一头公牛。如果继续问下去,无论怎么引导都会变成“因为他讨厌”的结论,这个话题几近终结。
“我知道,我知道我笨。从那天晚上你生病快死掉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笨。”建刚妹妹低着头:“我根本保护不了你,可是……我快忍不下去了。忍不下去又杀不掉他,我快疯了,所以我们跑……”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顶潮乎乎湿漉漉但却用路边小野菊编的花环突然被按在了建刚妹妹的头上。
她回头就看到了猴子那张让她反胃的脸,她第一反应就是把头上的东西扯下来,但却毫无缘由的迟疑了。
“母猩猩,其实你蛮漂亮的。”
这话不是猴子哄人,他不屑哄人也不会哄人。建刚妹妹确实漂亮,虽然她的五官没有叶菲的精致,但胜在灵动。虽然胸也不大,但跟她那一米五的身材搭配起来也不算太小。因为不像叶菲那样想那么多屁事,所以眼神非常清澈,再加上体质特殊,她的皮肤好到简直没朋友,嫩白且水色丰盈,即使素颜也清新可人。
虽然一张嘴就毁形象,但如果光是站在那里的话,却硬是一个俏生生的小美女,而且绝对属于逆生长的小美女,如果喜欢这类风情的绝对是千金不换。
“你滚!”
建刚冷哼一声,刚要抬手去扯头上的东西时却被叶菲拽住了胳膊。叶菲笑眯眯的打量着她:“哎哟,还别说。这么一看,我家建刚妹妹真的是超标志。”
她说完,伸手在背后朝猴子比划了个ok的手势,猴子立刻心领神会的放慢了脚步,任由这两个关系奇怪的好姐妹继续在前头走着。
“其实你换个角度嘛。”叶菲捏着建刚的手指头揉来揉去:“他虽然嘴巴臭臭的讲话超不好听,可你没发现他特别照顾你吗。”
“有吗?”建刚也诧异了:“我怎么不知道?”
“那天在帐篷的时候,我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他坐在帐篷口,你在睡袋里,他可是在那守了你一整夜呢。昨天晚上,明明已经安排你吸引火力了,但他还是冒着风险爬出去,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是你撑不住了他就去救你。”
“有这事?”
“你不信我?”叶菲脸蛋一黑:“连你也不信我了吗?”
“不不不……不是这个意思。”建刚的忠犬属性在叶菲不高兴之后立刻爆发:“我是说,他怎么会干这种事?”
“因为他跟你一样啊,是个不肯低头的家伙。”叶菲嘿嘿一笑:“所以,你们要是能和平相处就好了。你慢慢会发现那家伙其实没那么讨厌的。”
“嘁,怎么可能,那个烂人。”
“那你看,我这么弱,现在环境又这么险恶,你总要为我想想嘛。”叶菲最终拿出了杀手锏:“就当是咱们利用他好不好?别闹的太僵了啦。其实他都有讨好你的。”
“讨好……嘁。母猩猩,你吃香蕉吗?”建刚学着猴子的语气不屑的嘲笑,但调侃完之后却无奈的对着叶菲竖起手指头:“我答应你就是了,不过你一定一定要记得,我是为了你哦。不然我才不会搭理那个变态。”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叶菲欣喜的在建刚脸上亲了一下:“乖哦!”
她在安慰建刚的时候,另外一只手却在身后给猴子不断比划着手势,最后竖起一根大拇指表示已经成功……
而猴子看着叶菲的样子,眯起眼睛想了一阵,脸上露出了奸诈的笑容……手机用户请访问http://
正文 三十、风到这里就是黏
跌跌撞撞、磕磕绊绊的来到了泉州,一路上都在山林穿行的三人就好像重回文明。
很多人一提到逃跑就一定会想到隐藏到什么深山老林里、偏僻山村里,但实际上一具尸体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就是在一堆尸体中,城市才是隐藏的最好去出。
迅速完成变装并开始混迹在城市里的三个人和所有普通人没有区别,神色如常不说,更重要的是……叶菲居然被工作找上门了。
很神奇是不是?事情就是这么神奇。在他们到达泉州并且从包里拿出衣服换装并去一家自助餐馆吃饭的时候,叶菲被一家服装专卖店的老板相中了,邀请她去当橱窗模特。
什么叫橱窗模特?其实就是活的假人,一般用在高档成衣店里,她的工作就是穿上一件漂亮的衣服坐在橱窗里展示自己。
建刚不服,但人家要的就是叶菲这样胸大、肤白、貌美、气质娇弱狐媚的人,建刚这样一米五踮起脚够不着门框的人实在是没什么出路。
不过叶菲在得到邀请之后并没有立刻同意,而是主动征询了猴爷的意见,当时猴爷吃自助餐已经吃到去厕所吐四回了,当他第五次返回位置继续吃的时候,叶菲把名片推到了他面前。
“有老板要包养你?好好好。”猴子拿着名片乐不可支:“记得跟他说,一年少了八十万不干啊,还得要套两居室的房子,我跟建刚妹妹住另外一间就好。”
“谁特么要跟你住一间。”建刚妹妹扔下手里的蟹钳,白了猴子一眼:“要点逼脸。”
“不是,是这家店想请我去当橱窗模特,日薪有一千五。”叶菲顿了顿:“我们的钱不多了,不能总靠偷啊。”
“叶子,他们会不会让你光着屁股坐在里头?”
猴爷听完推开建刚关切的脑袋:“她同意警察叔叔都不同意,过过脑子。”
“通缉犯干这种事风险还是很大的,但是……你不是说我们还得在这很长时间吗?最后一个人的名字很路人所以很难找。”
根据小红信息,这个张群在泉州超过五百人,要找这种一脸便当的路人甲实在比找建刚妹妹要好的多。而且猴子认为好运气绝对不会时时刻刻眷顾自己,能误打误撞捡到建刚妹妹只能说是过度透支运气了,以后再想有这种小说般的巧合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所以,他从进入泉州开始,就打定进行持久战、游击战、麻雀战的方针策略。
既然打算在这住一阵子,那衣食住行都是钱对吧?这还不算什么,因为他总算是见识了建刚是多特么能吃,合辙在野外那几天她都是饿着肚子稍微吃一点意思意思,把大部分的口粮都省给了叶菲。而真让她放开肚子吃……乖乖,那可了不得了。猴子这都吃吐四回了,建刚妹妹还在往里头塞着,从餐盘的数量来看,她最少吃下了四十公斤以上的肉类。
注意!是肉!全是肉!!!这相当于她吃下了超过自己体重的食物,而且看样子还有继续吃的架势。
餐厅经理早在十分钟前就已经扶着门框站在那饱含热泪的看着他们这桌了,猴子相信如果建刚妹妹现在能滚蛋,那经理能给跪下叫爸爸。
这样一个堪比一整座养猪场的食物储藏器在身边,猴子觉得如果全要靠自己偷手机来养活的话,那泉州得人均丢一部手机以上才能满足的了。
“别看我,我就是饿了点。”
建刚也觉得自己吃相太难看了,索性灌下一杯可乐之后把筷子扔到了一边,擦了擦嘴,看上去像是吃饱了的样子,但眼睛却一直盯着刚端上菜品区的烤鸡腿。
“你怎么能吃下这么多?”猴子伸手按着建刚妹妹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