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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簿-第3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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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存储设备,都被他用手拍成粉碎,每一个零件都被他拳打脚踢,变成最纯粹的,零件中的零件。

    “糟了,9527在破坏电脑,为什么,快阻止他,纳米金属细胞的资料全在这些电脑之中,混账,这一定是塔克斯捣的鬼,这个狐狸,我一定要杀了他,他在哪。。。。。。”

    塔克斯在哪?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

    火奴鲁最出名的是什么?

    答案是海滩,末世灾难之前,最出名的天体海滩便在这里。

    完美的热带海洋气候,优美的风景,纯净的海水,让这里成了“浪漫”和“蜜月”的代名词。

    曾经的这里,每天都有着各种肤色的人汇聚一滩,见到个把大明星根本就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而且还大多不穿衣服。

    而且,现在也正是最好的气候,不冷不热。

    塔克斯就在这片天体海滩上,带着太阳镜,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唯一遗憾的是,这里只有他自己,一点也不热闹,想鹤立鸡群都很难,塔克斯是这样想的,一直把自己当成鸡群里的仙鹤,哪怕是和那些高等文明种族在一起,他也认为,那不过是一群见识多点的鸡。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有条不紊,在一开始就给自己铺垫了退路,用规律到让人抓狂的生活方式麻痹他们,让他们适应了自己的节奏,而他们最终被这节奏打败。

    他是成功的,又一次认证了,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一只仙鹤。

    自恋了十分钟,享受着海滩晨光,是的,准确的十分钟,这是他计算的,自己能保持安全的极限时间,然后拿出怀表,在上面的按键上点动了几下,一个潜艇在远处冒出头来。

    他骑上摩托艇,随着发动机的轰鸣,来到了潜艇之前,不慌不忙的打开顶端舱门,钻了进去。

    当潜艇沉如水下,九地实验室的最上面,响起了一声爆破之声,浓烟滚滚而起。

    塔克斯在监视屏幕上看到这一幕,嘴角微微一翘,冷声道:“真是一群蠢鸡!”


………………………………

第七十三章 魔王降临

    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进化体?

    塔克斯坐在潜艇精美的驾驶舱内,是的,非常精美而且奢侈,主要色调就是金色,形容起来就是金碧辉煌。

    享受,是必须每时每刻进行着的事情,哪怕是在危险环伺的九地实验室,他都能安然惬意的享受生活,原因很简单,一群鸡怎么可能困住一只鹤呢?那是不科学的。

    作为一个科学家,要相信科学的判断。

    或许,他表现出来的并不能算是高傲,而更符合胸有成竹的形容。

    塔克斯手里拿着一个圆形的透明球体,并不大,正好一手掌握。

    在这个球体内,流动着七色斑斓的光华。

    这个球体内,装着九千五百二十七个,保持着活性的脑细胞。他们来自于九地实验室,九千五百二十七个实验体,塔克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用纳米微生金属虫采集而来。

    他之所以极尽全力帮助那神秘文明进行生命合金细胞的研究,为的就是这实验体蕴含着能量和规则的细胞,他们之间谁利用了谁?或许这就是答案。

    “神游域外,看似神通广达,无所不至,可本体无所存载,一团智慧终究画地为牢,不修我,何来道?哈哈!”

    他口中所说,却正是那三眼神族毁灭之根源。

    透明的晶球正在慢慢融化,竟是一团冰晶,随着冰晶的融化,里面七色斑斓,带着九千五百二十七种能量的脑细胞脱离飞出,却似是欲飞遁远去。

    奈何塔克斯小腹丹田隐现光明,只是那光明之中,却透着一股阴暗,好像深邃的旋涡,你无法想象,在光明之中感受到黑暗的东西,宁愿相信那只是错觉。

    双手合握冰晶,那些飘飞的,带着特殊能量的细胞,被禁锢在双掌之间,毫无抵抗力的顺着塔克斯的大拇指侧顺着肺经钻了进去,每一个细胞的进入,都让塔克斯身体一震。

    他的嘴巴微微张开,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看不出他是在享受还是承受痛苦。

    这并不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冰晶彻底融化,那九千五百二十七个光点,就像一团光雾,更像是一旋星云,沿着肺经汇檀中,最后慢慢的融进他的小腹丹田。

    七色搅混,乱色之光以丹田为圆心,慢慢扩张,囊括整个身体,七色光缭绕周身,恰似祥云。

    然而,随着光华混合,这团美丽的七色光,却慢慢变了模样,颜色越来越浓,越来越深,最终变成漆黑如墨。

    黑,红黄蓝三原色混合的极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颜色,好不复杂。与无色一样,都是最单纯的存在。无色代表空灵的极致,黑色代表有我的极致。

    黑光笼罩着塔克斯的身体,慢慢收敛,合归丹田,变成一个滴溜溜乱转的黑色圆球。

    神为阳,阳神有天清上升之本性,但是却被强行压制体内最下之海底,逆天而行,倒行逆施。

    这个科学天才早在大灾难前,大脑就有着难以描述的变异,和玛雅有些接近,有着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他知道很多东西,甚至不比玛雅少。

    而在大灾难开始之后,当某处一物树立,天下神魂变异者便有了根图,开始了向着神族的进化之路,塔克斯是壬戌水土规则之明见。

    二者一水一土,看似两样,但同在之后,却名为浑浊大海之水,海眼之根。其能最是玄妙,水者融容万物,土者运化万物,两者相合,便如那北冥之渊,万物万法可包容其中。

    塔克斯如今所为,便是将那九千五百二十七法融于自己体内,为己所用。

    他本出自三眼神族,三眼神族神魂发达,甚至达到了以阳神魂魄离体遨游宇宙大千的能力,然而,他们的身体相对于神魂而言,太脆弱和渺小。

    就像用一个冰壶装滚烫的开水,偏偏这开水是一座湖泊,而这水壶却只有丁点。这样两极分化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自然会造成本体承载的崩溃。

    阳神无根,必须另觅他处安居,这才有了三眼神族的意识空间,当三眼神族的本体毁灭之后,他们想要继续生存,就只能把阳魂凝聚在族群的意识空间内,成为那空间的一部分。

    玛雅口中的画地为牢,便是因为如此。

    三眼神族的大能力者并不多,玛雅前世便是其中之一,她本是智慧通灵之人,在画地为牢的大限到来之前,想到了克制这种本体崩溃的办法。

    那就是创造一族生灵,连接彼此念力,化意识之海分布三千,等于一个族群的生命本体,来承担她越来越强盛的神魂,哪里还有崩溃的可能,这是她的永生之法。

    另外还有大能者,用了最直接的脚痛医脚之法。

    本体无法承载神魂,是因为本体不强大,而神魂在九五旺盛之后,必然飞天离体,本体寂灭,魂归神界意识空间。

    那么,他就反其道而行,将神魂压制体内最深处,与整个身体融为一团,神不离体,虚实相融。

    这样做的缺陷是失去了神游大千的能力,魂与体完全结合,根本无分彼此,又如何魂飞天外?要知道,即便是意识空间内的神魂,分出一缕,也能遨游宇宙,但是一旦逆道,便再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但这样做的好处是,随着神魂的强大,身体也会越来越强大,身体有着类似巫的不死不坏之身,但是却不需要借助主神的意识空间获得智慧,一个真正的自由个体。

    与长存在意识空间内的神相比,这种个体可以继续享受各种欲望,酒色财气。

    “有我,有法,有所得,宇宙众生皆由我造就,众生生死皆是我成就!我就是法,法即为我!”

    塔克斯嘴未动,却有法随之声响彻。

    遥望神州,一物与东岳巅峰迎风招展,上书古奥篆字,字体仿似活物灵动。

    “阴皇,我知道你在,我回来了,万千生灵将因为我的重生而疯狂屠戮,事实会证明,我之法乃正道,生命无寂无灭之正途,那道缠不住我的法,便是那天外之地,也将匍匐我法之下。

    你我龙神三人人,乃是天纵奇才,逆天而行,得不灭之道,然而你之法,脆弱无比,你一人身死,举族寂灭,这样的法,自私自利,万年前我杀你,虽是那龌龊之人的计谋,亦是我之本意。

    此世你若不归顺我法,吾亦会再杀你,阴皇峰拦不住我的脚步,你的时间不多了,与你三载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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