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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止戈哪儿能给他机会,戴着手套的左手已经掐上了他的脖子。
这哪儿是一只手?它坚硬得像钢铁,又冰冷如三九天房檐上的冰溜子,这是一只来自地狱的手!
周成的脖子被那只手生生捏断了,舌头伸出老长,既不潇洒也不风流。
茶馆里,观战者说得吐沫横飞,看着被他的描述吓得缩着脖子夹紧臂膀的人,他露出了满意的笑。
闫儒玉被吓得最为失态,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白府的。
吴错已经受了十天罪,他本该去救他出来,但此刻他却连一点办法都没有。
白府。
闫儒玉进门时老管家已经在门口恭候多时。
“吴大公子让我转交给您一样东西,请跟我来。”
闫儒玉跟着老管家,穿过一进又一进院子,直到最后一进最为幽静雅致的院落,那是吴大公子的住处。
屋里很素雅,整整两面墙都是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博古架上有成套的茶具,有插花,还有一把镇宅的短刀,刀柄与吴错的那把剑很像。
屋子里既没有女儿家多余的装饰,又不会显得太过阳刚,中规中矩,倒像教书先生的住处。
屋子正中的桌上放着一只木匣,老管家示意闫儒玉打开。
木匣里面还是一只木匣,两只木匣中间的空隙处填满了冰块,天气渐暖,冰块已经开始融化,在匣底形成薄薄的一层水。
闫儒玉打开了里面那只木匣。
那是一只与人头大小相当的木匣,里面应该恰好能装下一颗人头。
也的确装了一颗人头。
吴大公子的人头!
她的表情安详,看起来死时并不痛苦,嘴角甚至还有一丝微笑。
她一定也听说了周成的死讯,知道只剩一条救吴错的路,她决定用自己的命换弟弟的命,有尊严地赴死。
闫儒玉端着木匣的手在颤抖,那木匣似有着千斤重,让他承受不住跪了下来。
从前他总觉得死人脏,令他恶心,如今一颗死人头就捧在他手中,他却觉得这是世上最圣洁的东西,哪怕看上一眼都是对她的玷污。
闫儒玉心里空落落的,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他还没救回吴错,却已经害死了吴大公子,他觉得自己才是最该死的人。
“这颗人头是吴大公子借给您的,等您救回二公子,希望您将人头送回来,让我们好生安葬,老奴替白府上下三百口人谢谢您。”
说完这番话,管家独自走了出去,临关门又道:“吴大公子交代过,马厩里那匹独角沧月也一并借给您。”
………………………………
第三九八章 无双谱(6)
九江郡,官道。
一匹西域快马跑得比春风还要快上几分。
马通体乌黑,唯有额头处一撮月牙形的白毛,左耳后还长着一只小小的犄角。
马刚出生时,马场老板说它是个畸形,不祥之兆,欲用绳子将它勒死。恰逢做马匹生意的白大公子前去选马。
她却看着喜欢,请来了懂得相马的名仕,搭眼一瞧,那名仕连呼三声“奇”,白大公子自然十分欢喜。
马场老板见此情形,也不提勒死马的事了,坐地起价。
白家那时远不像现在这般富庶,白大公子却少有地一掷千金。
之后,有传闻称,马场老板与那相马的一同做局,坑了白大公子的银子。
白大公子成了江南商界的笑话。
那年朝廷征兵打仗,各个马场都砸锅卖铁地屯马,等仗打起来了卖个好价钱,谁成想,敌国皇帝突然驾崩,主少国疑,朝堂不稳,匆匆忙忙派了使臣前来求和,还进献了金银财宝。
没了官府的需求,马价大跌,马场陆续破产关张,白大公子趁此机会大量收购马匹,几乎用尽家财。
不久,敌国新帝扫清了朝堂内的障碍,开始寻求扩张。
仗,终究还是打起来了。
马价回涨,白大公子做为最大的马商,赚得钵满体满,从此垄断了马场行当,还一举成了江南首屈一指的富豪。
据传闻,这次马价跌涨全是白大公子做局。
她算准了敌国老皇帝时日无多,已没了雄途霸气,也算准了那位头脑过人的新帝一定会行缓兵之计委屈求和,因此在老皇帝尚未驾崩时候散布两国准备交战的传闻,使得马场拼命屯马,待到马市崩盘再低价入手。
没人知道传闻的真假,若是真的,这位白大公子何止懂得经商,她简直已有了治国之才。
就连皇帝听闻此事,都曾说过:“天下真有此等奇人?朕倒要见见。”
日理万机的皇帝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真要见她的意思,可这已经是无可比拟的荣耀。
一个商人,哪怕比白大公子还要家大业大,却也没有被皇帝夸赞的殊荣。
因此,无论白家的生意是不是真的江南第一,这“江南第一”的头衔却是没人敢跟白大公子抢的。
那匹使白大公子沦为笑柄的独角沧月,因为与这档子事儿有着一丢丢联系,也就被好事者吹捧为能招来财运的吉祥物儿。
有人想花万金买下这匹马,被白大公子拒绝。
如今,主人已死,马借给了闫儒玉。
马通人性,感知到主人的焦灼,已经不吃不喝地跑了一天两夜,速度却丝毫不减,当真是千里良驹。
这一天两夜的奔驰闫儒玉不敢马虎,他手中始终捧着一只木匣,纵然马跑得比八抬大轿还要平稳,他还是不放心,生怕有一丁点颠簸让匣子里的吴大公子受了委屈。
傍晚,客栈。
闫儒玉给马租了最好的马厩,又买了最贵的草料,而自己只住在最普通的客房。
坐在桌边,他叫过客栈掌柜,掏出一锭银子,问道:“你们这里有冰窖吗?”
“小店简陋,哪儿修得起冰窖,”掌柜看着银子,恨不得眼中生出钩子直接将银子勾走,“不过,客官要是再加点钱,我倒是可以打发伙计去城里最大的酒楼给您买些冰。”
闫儒玉又掏出一锭银子,掌柜揽过银子,眉开眼笑地冲小伙计喊道:“王四!骑上咱们那头笨驴,去芙蓉斋买一篮子冰,一个时辰要是回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王四丢下抹布,脚打后脑勺地往客栈后院拴驴的地方跑。
闫儒玉多看了那个王四两眼,最终还是打消了将独角沧月借给他的念头。
掌柜的亲自为他端上来五个馒头。
离开白府时,老管家为他准备了纹银五百两,可他还是决定只吃白馒头,只住最便宜的客房。
就像是某种惩罚仪式,只有过着苦行僧的生活,闫儒玉心里才会好受些。
掌柜凑上来低声道:“小店的酱肉颇受欢迎,配上自家酿的小米酒更是有滋有味,客官来点尝尝?”
闫儒玉没答腔,他好像压根没听到掌柜的说话,拿起一个馒头开始吃。
他用一只手拿着馒头,另一只手按住放在桌上的木匣,这还不够,眼睛还要紧盯着木匣,连眨眼的频率都比平常低一些。
掌柜还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进来了一个彪蟒大汉。
大汉环眼,虬髯,国字脸,两道浓眉直飞入鬓角,站在门口比掌柜高出一头有余,宽出一倍,他打着赤膊,露出一身丘陵般的肌肉,手上提着一把鬼头刀。明明壮得像头牛,可他走起路来,嘎吱作响的木地板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走路时无论抬脚、落脚,手中的鬼头刀始终离地三寸。
“客官这边请,远道而来,辛苦……”
掌柜的话还没说完,大汉已经一屁股坐在闫儒玉对面。
闫儒玉的眼睛依旧盯着桌上的木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刚才说什么?这里的牛肉和小米酒不错?”大汉拍出一块碎银子,指着闫儒玉对掌柜道:“给他来三斤牛肉,一坛小米酒,我请。”
“得嘞!”掌柜的掂量着手中的银子,脚下生风,跑进了后堂。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他要给后堂供的财神多上三炷香。
酒肉端上来,大汉先夹起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又咕噜噜地喝了一回酒。
“哈哈哈,痛快!”喝了酒,大汉的脸开始泛红,声音也高了几分,“你也应该吃些肉喝点酒,最后一顿饭能吃到这样的美味,死在我鬼见愁手中也值了。”
“可我现在还不能死。”闫儒玉按在木匣上的手加重了力气。
大汉盯着木匣道:“从你害死吴大公子的那一刻起,是死是活就由不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