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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言不知道这家伙被自己扯下了脖子之后,陷入弥留之时到底能够看到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看着他的表情,只需要看着他的脸就能够感受到他最后的情绪,高兴?还是悲伤?不满?还是愤恨?
这还真的是很令人值得期待的事情,一个自以为感觉很好的家伙,最后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呢?
洛言饶有兴趣的低头看着他,啊他那眼神里的情绪,是对于自己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不可置信,更多的则是愤怒吗?真是的,有什么好值得愤怒的啊。
“愤怒吗?讶异吗?不理解我为什么要出手杀了你吗?还是这样干脆的方式?”
低声的笑着,那是一种渗人的笑意,在那满是血污麻木的脸强制性的扯出来的笑容,如同木偶一样:“我只是想要让你感受一下,在战场的死亡方式而已,如何?这种被人扯掉自己的气管,自己的喉咙的感觉?”“
别以为你自己死的很惨啊我所亲眼所见的一切,是比起你现在所承受的还要超出一百倍一千倍的痛苦,效忠与帝国的军团,本该是驻守在城墙协助防卫的我们,为什么会被强制性的勒令驻扎在城外?又为什么在奋战到了最后都得不到来自身后城市的补给?就连传信兵都没有来到一个!”
“我的战友,我的队长,还有军团长们,就算奋勇杀敌最终还是被如同潮水一样的异族淹没,我没有找到他们的尸体,我甚至只能够找到他们那被蹄子,被嘴巴,践踏的不成人形的尸体,被撕咬的一块一块的身体。”“
然后被我堆积在战场,生前亦如花,死后埋忠骨。他们大概是幸运的,可是偏偏留下了我。”眼神里带着些微的迷茫,带着一丝的惆怅,他知道为什么独独是自己能够活下来,为什么是自己能够杀出来,归根结底,一切都是因为自己要强过他们太多
这种弱小,就是罪。
“赫赫!”
死死的瞪大了眼睛,似乎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会引起这个男人的出手,就凭借着这样的理由悍然出手格杀一位贵族,以下犯是何等大罪?这个男人难道一切都不管不顾了吗?
说不出话来,他的脖子已经破漏成为了一个大洞,发出声音的部位现在还在洛言的手里抓着呢。
“哦对了,我险些忘记了你们。”伸出手,在大门之外的魔枪低鸣一声窜入了洛言的手掌心之中,冰冷的枪身不带一丝的温度,这是一把冰冷的武器,一如同现在自己的心一样,由冷血浇筑,由杀意充斥,由愤怒组成。
然而所有的一切,却全都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之中,从未有过现在这一刻的清明,也从未有过现在这一刻,这样的放松。
以往的那些规矩被抛开的话,果然很爽啊,这种肆无忌惮的感觉。
魔枪开道,凄冷的枪锋还在滴滴的落下鲜血,漆黑的枪杆,鲜血再度零落的洒在面,是脚下之人那肮脏的鲜血,也是彻底放开了自身以后,不再有所顾及的最先的鲜血。
“不不要!一切都是他指示的,是他贪生怕死,是他想要过好日子,一切都是德诺的指示,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啊!”
“我是无辜的,我真的是无辜的,我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拉过来了!这里的所有人我都不认识,我一个都不认识!”
“我是谁?我在哪?你们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我要离开这里!”
“你不敢杀人,你要是敢杀了我们,你绝对会被帝国通缉,会被整个大陆的人追杀,你不敢的,你不敢的!”
“军团长一心为了帝国的荣耀,明知道是死也没有后退,老巴家里有个姐姐,先天体弱,他带着他的姐姐生活很不容易小夜是家里唯一的独生子,他的父母年纪大了,将他当作以后唯一的希望老爷是入伍参军的老兵了,是我们的老前辈,出征之前我还见他和家里的儿子媳妇孙子高高兴兴吃饭的模样。”
“老艾是诺斯玛尔人,他一直都不怎么笑着,一心想要回到诺斯玛尔找到毁灭的真相老叶是虚祖人,一手念气很精通,明明已经答应过在他退役之前把念气的奥义交给我,然后就滚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的。”
“艾尔兰不是帝**队的人,是军团长的妻子,一个暗夜精灵,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暗夜精灵会喜欢人类,但是喜欢就是喜欢了,我还记得我收到过他们的请帖,做下约定一定会去参加的还有我的部下,一直单纯的仰慕着我的杰斯,说是师傅犹如父亲,出征之前一直叫嚷着要带我去看看未来的徒弟的媳妇。”
“每一个人都有牵绊,每一个人都有他要等待,或者等待他的人,而现在,他们就躺在那里,躺在战场!成为了一具尸体,成为了一具无论你怎么打他骂他踹他都不会回复你,永远只是沉默的尸体!就如同你们刚刚的沉默一样。”
“不同的在于,你们是不出声,他们则是已经无法出声。”
“人性还真是丑恶啊”
血腥的狂风将门口大地轰击出一道深深的坑洞,只要有人想要踏出去,必然会跌入这坑洞之中。狂气翻涌,疯狂的血气从他的身体之中爆发出来,若非是使着长枪的战士,几乎让人以为他已经被卡赞附身,成为了血之狂战士。
随即血光闪现!魔枪开杀!
“德诺城主,别着急的死啊,稍微在黄泉路等一等,我这就送你的伙伴下去陪你!黄泉路远,我怎舍得让你孤单,以免你做鬼了都要说我不解人意,不舍人相陪!”
:领导视察电脑不敢开网页,作者是夜班狗,蹲办公室的那一种这是昨天的。
第九十一章:捡尸体
为什么最近总是能够想到以前的事情还是以前的一些黑历史,一些懒得再去想的事情?难道我这个人其实看不出来还是个挺怀旧的人吗?别吧,那都已经过去好久的事情了,再去多想的话也实在没什么意义
小心而又精准的操纵着斗气的流动,在身体内的经脉里流通着形成循环,以此来缓解脚踝部位受到的伤害,虽然成效不高,但是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眼下在穿越了那座诡异的村子之后继续向南走,就来到了第二个任务发布的地方,白天的那一番厮杀还真的是很艰苦呢,还好这里的狼群虽然多,但是也没有什么成了妖兽的那种怪物,只是一群凭借着数量取胜的狼族族群罢了。
比较巧合的事情就是,偏偏对于这种单人打一群的战斗,是玩长枪的最擅长的战斗方式,自古以来用长枪的英雄豪杰,亦或者将军高手,要么就是正在被围攻,要么就是被人设计围攻的路上,可能这就是枪兵吧。
反正成天到晚就是一个打俩个,一个打一群,一个打几十个,然后越来越多普遍人的眼中,玩长枪的这类人,都是喜欢割草虐菜的。
可能这就是枪兵吧,单对单更多的还是喜欢用刀剑这些武器,而在战场上则是长枪关刀这样的长柄武器,毕竟战场上,一寸长一寸强。
短兵相接什么的,在那样混乱的战场上单对单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的。
取出怀中的麻布将帝国长枪上沾染的鲜血给擦拭掉,那暗红色的鲜血结疤在墙头与枪锋上,让这本身就黑漆漆的枪身更加添加了一份妖艳的感觉,宛若红莲一样,但是这不是洛言想要的。
深更半夜居住在山林之中,身上的血腥味虽然已经洗掉了,但是长枪上的血腥味道也是必须要消除的对象,森林里可不是如同人类社会那样表面看起来无害的,隐藏在暗处的某些生物一旦闻到了血腥味,绝对会好像发了狂一样冲过来的。
洛言晚上还想好好的睡一觉呢,要是因为这种事情儿让那些野兽来打搅自己,那可就真的是搞笑了。
沾染了一些清水的麻布被洛言抓在手中仔细的擦拭了帝国长枪的枪锋,说真的,这样静下心来在厮杀之后安静的坐着,在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还是第一次这样做,自从身边多了一个跟班,多了一个妹妹,就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要围绕在妹妹身边转悠一样,更多的是在思考如何给妹妹带来好的生活,如何让妹妹能够开心的生活下去。
曾经的热血,冒险家的战斗之魂,军人的冷酷天性似乎随着与她的相处越来越淡化,但最终又再度回到了自己的身上,在得知天依被人下了恶毒的咒术,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之后,再度变成这番模样的自己。
这大概也是会在之前突然想到以前在阿拉德上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