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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不过也算过去了……”
爱丽丝拍着自己鼓鼓的小胸脯,虽说自己正看笑话地瞧麦克怎么脸红呢,但当茜茜将她可爱的小嘴真凑过来时,她是真的差点没忍住,就要亲上去了。
“……那可就热闹了。”
她倒是知道,茜茜可是法国女孩,从国籍上讲,对18X的容纳度在全球范围内都是首屈一指的。毕竟,教师在高中文学课讲授18X级别的爱情小说,让学生当堂朗读,甚至分析主角心理情感,这种情况无论如何都不会在美国发生。
但即便如此,自己要是真的一个没忍住亲上去了……要知道,这里起码可是公共场所啊,那就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总之,等聚会那天到了后,你一定要参加!”
聚会未到,但当天的放学时间已经到了,学生们熙熙攘攘地走出校门,大多数人更是直奔校车。但爱丽丝和茜茜都没有着急,走出大门后就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知道啦知道啦……哟,谢尔盖!哟,子拉啊丝围接!”
停在马路边的警车打开门,身材高大的谢尔盖朝爱丽丝招手道:“‘你好’说得很标准啊,爱丽丝,不过我的英文应该没多少口音吧?你怎么知道我是苏联人的?”
“名字本身就是标志嘛,你这个还不算特别明显,要是换成什么……袜子搁在鞋子里,或者……卡车拉货司机,那简直就等于护照了啊。”
谢尔盖闻言哈哈一笑,打开后车门道:“你还真够聪明的,赶紧上车吧!”
虽说只是形式上的防范,但谢尔盖与他的同事波林无疑是好警察的典型,从爱丽丝等人第一天归校就负责起接送职责。
此时就在警车附近,奥斯卡显然早一步抵达,正穷极无聊地溜达着,但爱丽丝却没看到汉娜的身影:“汉娜不坐车吗?”
直到姐姐问话,奥斯卡这才从远处走来,并先朝茜茜招了下手:“她还要和珍妮弗逛街去,晚饭时会回家的,咱们先走吧。”
爱丽丝看看手表,现在也才刚到四点而已:“谢尔盖,保护一个星期也就差不多了吧?你总不能真成为我们的专职司机把?”
副驾驶当中,胖呼呼的女警波林摇开车窗:“在调查出足够线索前,几个星期还是有必要的,你有什么特别的事吗?”
“嗯……也没什么,就是再过几天,我要参加茜茜家举办的派对,你们要是再盯梢的话……可别扫了大家的兴啊。”
谢尔盖和波林面面相觑,随即都是扑哧一笑。
是啊,举办派对的时候,最忌讳有警察在马路对面停着了呢。
第二十一章、劳伦斯家的晚宴
今夜是周五,文顿街七号迎来了热闹的一天,作为一名华尔街风险投资公司的大亨,法国移民劳伦斯先生在家中召开派对,逛邀众多客户前来相聚。
“谢尔盖?谢尔盖!”
波林低声道:“又有车来了,不盯着点?”
谢尔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顺着挡风玻璃望向远处的宅邸:“一辆保时捷,好家伙,我要是也能有一辆就好了。”
波林坐在副驾驶上,由于身宽体胖的缘故,饶是一名女子,她的下唇上也生出了一抹胡子似的汗毛:“认真盯着点,谢尔盖,虽说目前来的都是些知名人士,但谁知道嫌犯会是什么身份?他最近很可能就在文顿街附近闲逛,这可是个寻找猎物的好机会!”
谢尔盖从手扣箱里取出吃了一半的巨无霸:“我就总说你神经紧张啊,亲爱的,警署都还没确认是否真有连环杀人犯,你急什么?”
说着,他使劲咬了口汉堡,看着一辆火红的保时捷准备在路边停车,高声道:“真够奢侈!”
的确十分奢侈。
从下午五点钟起,一辆辆档次惊人的汽车就不断在马路附近停靠,小型跑车根本不足为奇,宾利、劳斯莱斯也可见踪影,周围的邻里早就忍不住探头探脑。
毕竟,劳伦斯家光是房子就华丽得很,在这片单纯的中产阶级小区内,可以算是座豪宅了。
同时,也亏得这栋房子的面积的确惊人,足以抵得上邻里六栋之合,这也才能额外提供出私家停车位来,以免造成大量违章停车的纠纷。
当时针走过夜里七点时,施佩克终于抵达了。
他走下自己的林肯轿车,身穿整齐的黑西装,漫步在劳伦斯家装修精致的花园内。他来得稍微晚了些,理应迎客的家主却并不在门口,也不知和哪位同行在交谈着。
“劳伦斯的交际圈还是一如既往的广泛啊,我竟然看到派拉蒙CEO的身影了?”
此时,花园内都是谈笑风生的男女,施佩克放眼望去,便立刻从大约十名宾客中找到三个好莱坞演员,虽然只是小有名气,但作品的票房却是不低。
“哦,这不,是施佩克先生嘛,你也被劳伦斯请来了?”
就在施佩克打算步入屋内时,一个中年男子从花园一角出现,快步走向他:“矮脚鸡图书公司最近生意蒸蒸日上啊,实在是叫我羡慕死了!”
“彼得!就算住在纽约,我也有订阅你们洛杉矶时报的习惯呢!最近很忙吧?奥运会可是要到了,我瞧你这个主编可是瘦了不少呢!”
“哈哈,这个笑话有意思,很有意思!施佩克,实话跟你说,别看我现在住在洛杉矶,我也是每天都在阅读纽约时报哦,华盛顿邮报也是天天看呢!”
“你们二位,不来尝尝劳伦斯夫人专门准备的鸡尾酒吗?”
那是派拉蒙的一名高管,施佩克一时间有点尴尬,因为他忘记了对方的名字。接过鸡尾酒后,他就赶紧快步走入屋内,毕竟记不住人命实在太不礼貌了。
“嘿,先生,想尝尝曲奇饼干吗?这是我母亲亲手烤制的。”
这时,一个身穿墨绿色长裙的少女走向施佩克。
乌黑的秀发梳成笔直的姬发式,虽然年纪只有十二岁,但只一抬起头来,便有一股强烈的冷艳风情扑面而来。
“哦,我认识你,茜茜是吧?你父亲最近还好吗?Bonjou?”
施佩克话音刚落,便惊异见到,劳伦斯家的女儿露出一副嫉妒无奈的表情。
“……呃,我做错什么了吗?”
无奈之下,他赶紧拿起一块曲奇放进嘴里:“哦天哪,真的很好吃呢!”
然而,女孩茜茜却依然是一脸怨念地盯着他,这叫施佩克更加不知所措了。
我都把你妈妈烤的曲奇饼吃了,还夸它好吃了,也确实很好吃啊,怎么你还不高兴呢?
“先生,Bonjou在法语中是早上好的意思。”
身边,另一个女孩偷笑的声音响起。
“……啊哈?”
施佩克愕然望向身边,下意识地愣住了。
这是个美得惊人的女孩。
按理说,那张面庞不是传统欧美审美观下的东方美人,没有丹凤眼,没有高耸的颧骨,更没有蜡黄般的肤色。但不知为什么,施佩克就是觉得,这女孩白皙如玉的肤色,配着细腻有光泽的肌肤,加之那双蓝宝石般透彻的双眸,竟让他瞬间有种遇到缪斯女神的错觉。
“咳咳,先生?”
爱丽丝一眨眼就认出对方那种表情了。
想当初自己前世,站在台下看着校花在台上歌唱时,基本也是这么副表情。
但问题是……
爱丽丝看向自己的身体,这身白色连衣裙的确十分美丽,通过得体的款式设计,让她既不显得幼稚,也不会过分于早熟。按照一个正常的狼民的眼光来看,那就是所谓的,将天使般的女孩衬托出一股百合花瓣纯洁气质,的那种模样。
所以说,这位西装革履的四十岁大叔也露出这种表情,不奇怪。
但问题是……
老娘我才十二岁好不好!?
你丫的对一个小学生露出猪哥像算什么意思!?
LOLI控吗!?
本小姐好容易忍着下体空荡荡的“异样感受”,难得穿上一回连衣裙,就碰到怪大叔了!?
是的,异样感受。
这的确是时隔……八九年以后吧,爱丽丝第一次以大女孩的身份穿上裙子的时刻。做人嘛,既然已经确定是女孩,还不能变回去后,她要说从来不对穿裙子感兴趣是不可能的。
只是,这种感觉太别扭了,当爱丽丝好容易在茜茜的鼓动下穿上它后,就立刻感觉到了。
当一股温暖和煦的微风穿“堂”而过时,色(sai)迷迷的小风神总不忘伸出一只调皮的手来,在她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