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师,您……刚才听得到?”林迁心中一喜,能感觉到就表明了有希望。
“我要是不装傻,怎么能让他放心说话?”万兵幻王竟然耍了个小聪明,骗过了老狐狸。
果然,老狐狸听到后气愤异常,但始终一句话不说,生怕再被逮到把柄。
“可是之前我威胁他的时候,他也一直在服软。”林迁对这个问题还是搞不明白。
“那时候他的灵魂受了重创,就算是复活了也无力维持这具身体的机能,我想这时候他肯定修补好了灵魂,一旦你死去,他就将复活。”万兵幻王的猜测和事实完全一样,此时的老狐狸灵魂的创伤已经完全好了。
“他虽然伤好了,但实力已经大不如前,想要摧毁一个人的灵魂需要的能力可不小,他还无力这样做。或许过几年他实力恢复了才能试着摧毁你的灵魂,占据你的身体。”万兵幻王继续陈述着自己的推测。
“有解决的办法吗?”林迁可不想刚得到希望又突然失去。
“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要么你们两个都死,要么你死他活。”
说白了,林迁还是只能和老狐狸耗着。
“唉!难道我真的只剩五年时间可活?”林迁虽然早就有了这种想法,但今天才真正把它当成事实。
“五年?你若是不好好练习魔法,三年就够了。”万兵幻王的话无疑对林迁又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为什么?”林迁想不通,这和练魔法有关系吗?
老头子神秘一笑:“魔法,修炼的是人的精神,也就是灵魂,你的灵魂能达到什么强度,完全和你的魔法能力有关。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你只要灵魂比他强,他就是再怎么折腾,也无法占据你的身体。也就是说,你要在五年内达到比他还要高的高度。”
第六十章 师徒情分
一个人之所以活着,如果让林迁解释,那就是DNA、蛋白质等多种有机大分子按特定的方式组合的结果。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人活着的根本就是两个——灵魂和肉体。没有灵魂的肉体是一具尸体,没有肉体的灵魂只是一个幽灵。
虽然有魔法的帮助,但是人类终究很难逃脱自然法则的束缚,难以逃脱生、老和死——大部分疾病还是可以利用魔法治疗的。强如老狐狸这种靠夺舍延续了寿命的人,也只能不断地寻找新的宿主,即肉体。如果没有肉体供他夺舍,单纯的灵魂状态很快就会消散。所以傀儡魔法这种续命方式,其实是钻了法则的漏洞。
要夺舍一个人,就是泯灭掉对方的灵魂,然后替代对方的灵魂占据这个身体。但人类的灵魂才是其最为强大的所在,灵魂使得他们能够学会魔法,能够动脑思考,能够牢牢占据大陆第一生物的位置。
魔法修为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精神力。精神力是什么?说白了就是灵魂之力。一个普通人和一个魔法大成者之间的灵魂力差距是巨大的。这也是为什么傀儡魔法一定要魔法大成者才能修炼,因为这涉及一个硬性的指标——灵魂力的强弱。
要把一个人变为自己的傀儡,就要把一部分灵魂意识放到对方思想中,去干扰或者控制对方的言行。而要附身在对方身上,更要把灵魂分割开来,把一部分附着到对方思想中。没有大成者的实力,灵魂只要一分割就会消散。老狐狸当初就是把一部分灵魂分到林迁体内,等原来的那部分死去,这部分自然就占据了主导位置。
同理,万兵幻王的幻象法术也是如此,每个幻象其实都是一丝灵魂意识带着一个虚无的肉体,这也和灵魂分割大同小异。至于利普苏斯的空间魔法,则是灵魂和肉体同时进入空间缝隙,然后破开另一个开口从中出来,达到瞬间位移的目的。肉体进入空间缝隙会直接灰飞烟灭,只有灵魂足够强大,才能包裹着整个肉体完好无损地进行瞬移。
三大古魔法,其实都是利用灵魂之力进行的一些变种魔法。大成期的实力,灵魂修炼其实已经进入了瓶颈,只有不断挑战灵魂分割、灵魂夺舍、灵魂护体等等这些方式才能进一步强化灵魂。
万兵幻王养伤期间,靠着之前的一战自行参悟,竟粗略地把整个魔法的套路都摸了个清楚,不愧为当年的天纵之才。
“小子,抓紧时间练练魔法吧,这事我也帮不了你太多。不过你有不懂的地方问我,我倒是可以谈谈自己的经验。”强者或多或少都有些孤傲,所以他吹牛的功夫或许是天生的也说不定。
“放心吧,老师,就算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我也会加紧时间练习的。”林迁对这个老师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怪不得会被雷蒙德说是极其“阴险”之人。
“嗯,这样最好,老夫我在龙谷呆久了,有些闷得慌,我先出去转转。”老爷子站起来就要走。
“老师,”林迁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不然他放在心里始终是个疑问,“您当初为什么要选我?”
这是林迁一直以来都很疑惑的问题,按理说当初与林迁在一起的诺伊尔表现更为抢眼,而且深得万兵幻王的夸赞,可是最后还是选了他——一个身份神秘的“外星人”。
老头听到后哈哈大笑,回过头来说道:“老头子最喜欢你忽悠人的能力!”
忽悠人?林迁傻了,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啊。
“你看,你把自己都说的信了,还有谁不会信你?”万兵幻王笑着走了出去,留下一脸懵逼的林迁。
“我真的骗过谁吗?”林迁仔细回想当初的情景,这才明白老爷子的高明之处。
当时三大高手都让林迁去看魔法书上最后一串数字,说实话,林迁真的是不知道干嘛的。但是如果不给个解释,恐怕过不了关,于是,林迁急中生智,硬说是每个书后面的书号,将其他人都蒙骗了过去。
而且,当时林迁表演的极为逼真,先是看了一本书,实说是普通的数字——因为诺伊尔会为他证明,然后看第二本书后,表现出一种已经发现了规律的样子,要求看第三本。
万兵幻王本来还在好奇,以为他真的有所发现,激动之下直接给了他那本书,没想到林迁却说出了一个看似荒唐但其实却没法证实的事情。更令人信服的是,林迁的解释直指这样的魔法书还有很多,让人又生出贪婪之心。
老头子当时一想,与其选择一个魔法天赋奇高但不知真实性情的诺伊尔,不如给这个急中生智,善于利用别人已知和未知事物进行“合理”解释的表演者。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头脑的人往往才更容易存活下去。
或许,这就是师徒二人的缘分吧。如今师徒重逢,林迁心里高兴,把之前的事情立刻忘得一干二净,安排下人在福来酒楼订一间包房,准备最好的一桌子饭菜来庆祝。
这边万兵幻王走出魔法公会,立刻直奔街角而去,他依稀感觉那边站着一个特殊的人,似乎在盯着他。这里的行人已经很少了,街角处一眼就能看到确实没有人站在那里,但老头子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会有错。
“别藏头露尾的,老头子要出手了!”万兵幻王不见对方的动静,直接威胁道。
“万兵幻王?果然是好手段!”一声苍老的话语在街角处响起,接着一个手拿拐杖,佝偻着身子的老人慢慢显现。
“你认识我?你是哪位?”万兵幻王的名头在几十年前还是特别响亮的,如今知道他的人非老即强,都是有名之士。
“谈不上认识,听说过,南洋那时候还不太了解大陆,只是一直传大陆两大高手……”波特莱姆缓缓地说着,算是在回答万兵幻王的问题。
“你找我有事?”万兵幻王受不了对方的拐弯抹角,直接奔主题而去。
“想战。”波特莱姆嘴角微扬,这是他很久以来第一次露出笑容。
“能走路吗?”万兵幻王看他半死不死的样子挑衅地问道。你若战,那便战,只是这大街上的,总不能直接开打吧,要打也要找个偏僻地。
波特莱姆知道对方的意思,呵呵地笑道:“老朽走路的速度确实比阁下跑路的速度要慢。”
当年万兵幻王虽然强,但是遇到帝国魔法师的围困总是周旋和奔命,从来不正面对敌,因此也被很多人所不齿。万兵幻王眉头一皱,对方这是明显在暗讽他逃跑技术好,想必对他了解不少。
“活着比什么都好,但是却总有些人不知道死活。”万兵幻王嘴上是不会输给任何人的,包括跟他之前的老朋友兼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