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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被王修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王修此时也察觉自己的失态,脸一红,把头别过一边。二人动作落在石长生眼中,他是过来人,自然知道王修对玲珑是一见钟情,玲珑在这英气勃勃的青年面前,也是身形扭怩,不由心中暗笑一声,道:“可不要弄出一段跨时空的恋爱出来。”
石长生干咳一声,将故作姿态的二人惊醒,王修连忙说话来掩饰窘态,道:“不知这位兄台欲往何处?”
石长生道:“我们正要往魔神部落走一走。”
王修道:“哦,那正好,在下也要到魔神部落办点事情,不如结伴前往如何?”
石长生心知王修醉翁之意不在酒,明明他刚才骑马赶来的方向与往魔神部落的方向相反,怎么一下子又要到魔神部落办事了,自然是想借机多多亲近佳人而已。石长生心想自己如今没了武功,变人狼的机会只有一次,有王修这么个帮手结伴而行也未尝不是好事,便道:“如此甚好,我兄妹二人人生地不熟,正需要阁下这么一个向导。”
王修一听石长生说“兄妹二人”两字,以为石长生与玲珑真的是兄妹,他见玲珑对石长生关切之情溢于言表,本以为二人不是夫妻也是情侣,如今一听是兄妹,大喜过望,道:“哪里,能与二位结伴同行,实乃在下平生之幸。”言语之中,欢喜不尽。玲珑诧异地望了石长生一眼,不知石长生为何说二人是兄妹,却不知石长生心知王修对玲珑有意,故意称作兄妹,让王修以为自己有一亲芳泽的机会,借机拉拢他为二人带路帮忙。石长生久历风浪后,已不再像从前那么不通人情世故,心思城府也日渐深沉起来。
随后石长生向王修作了自我介绍,并称玲珑为“石玲。”玲珑虽不明白石长生的意图,但此时她也知道了江湖险恶,先前自己任意差点闯下大祸,如今也知道看石长生眼色行事,一切听从石长生的安排,故并不道破。
如今天色已晚,王修带石长生在这荒郊野外寻了个石洞休息了一晚,休息时,王修为讨好玲珑,打水烧火,铺地床打兔子,极尽殷勤,睡前还同玲珑讲起自己拜师学艺的一些趣事为玲珑解闷,玲珑平日里被人服侍惯了,对于王修的讨好并不觉得如何特别,石长生也乐得伴玲珑的鸿福,一直在一旁静静地不作声,只是听着玲珑与王修两人在一边说个不停。
玲珑又向王修问起魔神部落的风土人情,王修道:“我没去魔神部落,他们与人类也甚少来往,只有一些经常在华天伦过往的商人和那里的一些军民才了解一些。虽然我同那里一些药商打过交道,但也没听他们说起过太多魔神部落的事情。也不认识魔神,姑娘问的事情我实在答不出来。”
“既然如此,你在魔神部落非亲非故,那你去那里干什么?”玲珑问道。
王修一呆,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他总不能说为了多同玲珑亲近才去的吧,吱唔道:“我……我是听说那里有些罕见的药材,想去收购一些。”
玲珑睁了几下眼睛,她听得出王修的话有些不尽不实,她觉得这人值得怀疑,可她又直觉这个人对她的好是发自真诚。她有点想不明白,便看了一眼石长生,石长生只是冷冷地盯着洞外的星光,仿佛二人的对话与他无关。
疲累后的玲珑睡去了,王修与石长生依然坐在火堆旁,王修小心地问石长生:“石玲姑娘是否已经……已经婚嫁了?”
石长生笑了一下:“没有,你想娶她吗?”
王修愣了一下,结结巴巴地道:“哦……不……这个……我只是随便问问。”
石长生没有嘲笑王修,依旧用一种深沉的眼神凝视着星空。王修又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去魔神部落呢?那里是个很危险的地方,那些魔神很容易发怒,像石玲姑娘这样的人,到那里是很危险的。”
“去魔神部落是她的主意,她说想拯救我,我只是顺她的意罢了。”石长生道。
王修不解地问道:“拯救你?你能详细地说说吗?”
石长生道:“其实也很简单,我杀了人,罪无可恕,她认为去那里可以救人,可以抵偿我的罪过,就自告奋勇要带我去那里。”
王修微惊:“你杀了谁?你们要救的人又是谁?”
石长生长叹一声:“我杀的人,太多了,我也记不清他们的名字了。要救的人,我也不知道是谁,我想她自己也不知道,我们只是跟着她的感觉在走。”石长生说完又打了个哈欠:“太晚了,睡吧。”说完沉沉睡了。
王修如天外来客般盯着石长生,他忽然发现石长生身上隐隐有股血腥气,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让他没来由地对石长生恐惧起来,尽管从石长生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得出石长生没有半点武功和魔法,但是他却感到这个斜躺在地上的人像一个危险的猛兽,在没有露出利齿时,就叫他胆寒,但又叫他尊敬。
王修一夜无眠……
天亮了,王修让身体还在伤病中的石长生骑上了自己的白马,尽管对石长生的经历很好奇,但王修还是更有兴趣与玲珑并肩行走,一路说说笑笑。而愉快的时间总是太短,一转眼,三人穿过了华天伦。没有人盘察他们,士兵从不盘查出关的人,只对进关的人查了又查,发现一点可疑,士兵就会将此人列为危险人物,比如魔族奸细什么的(其实魔族从来不会派什么奸细,他们也不会玩这些阴险的战术),将他的财产抄没,再放他进城。所以华天伦的关口,显得分外地冷清。几个抱着长矛的士兵在城门口斜斜靠着城墙睡大觉。与千年后时时刻刻如临大敌的华天伦关卡比起来,实在是天壤之别。
华天伦过后,是一片荒芜,天空飞着以腐肉为食的秃雕,地上是一具具人与马的骷髅,偶尔经过的一两个商队为这洪荒世界添加了少许生气,敢在这里与魔族经商的大都是大有来头的人物,他们贩卖的东西只有一样——兵器。
“前面就是魔神部落,人类简称‘魔域’。”王修指着前面一片石城。那里的房子全部是圆形的,像一只只上面开了方形口子的鸡蛋,整整齐齐排在一片平原上,后面是一座直入云霄的大山,山半腰有一座宏伟的建筑,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巨大的金色蚂蚁,两条触角如长矛般斜插在头上,进入这宏伟建筑的大门上方,是锋利的长达一丈的刀刃,肃杀森然。整个城市中看不到一个人影,一片死寂,只在石城的四周,是四面排成一排的卫兵,每一排都有上万人,绵延得看不到尽头,像木桩一样一动不动地守卫着整个城市,没有城墙,也没有城门,却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慑。
自从大魔神被杀后,上千年来魔族与人类为敌,打了上千年的仗,没有人再踏入过魔域,韩冰偷盗大魔神的陵墓,但也没敢深入魔族,唯一一个进过魔域的人,便是莫天刚,可以每次进去时,他都必须装扮成魔神的样子,从来不敢以直面目示人。在这个时代,虽然魔族还没有与人类结下不共戴天的大仇,但孤僻冷酷的他们也极少与外界的其他生物来往,哪怕用兵器与人类的商人换些布匹粮食的商品时,也是一言不发,不会寒喧,也不打招呼,机械地完成交易,商人也不敢与他们讨价还价,因为只要魔神稍有不满,比如嫌你罗嗦,自己便是杀身之祸。但是魔族从不仗势凌人,一般都会给足商人要求的价码,如是商人将商品以次充好,他们也从不追究,在下一次交换时也不吸取教训来检查一下,因为他们头脑简单,简单得像个白痴。在商人眼中,魔族是最好骗的生物,所以与魔族作生意吸引不少无良的商人冒着被魔族一时心情不好就砍头和被华天伦关卡士兵盘剥的危险,欣然前往,而也因此确实产生过不少暴发户,但这并不代表魔族就完全任你宰割,你真要是当他们是白痴拿一把沙子也去同他们作生意的话,你铁定要变成尸体。
“魔族人最讨厌的事就是动脑筋,如果你让他们思考问题比杀了他们还难受。”王修对玲珑道:“所以到了魔族最好不要问长问短,不明白的东西就自己去找答案。”
“魔族的智商很低,性情暴虐,人类当中也有这种人,我们将这种人称为神精病。”玲珑若有所思地说道。
王修道:“是呀,人类也说整个魔族是个病态的种族。”
石长生在一边不无讽刺地说了一句:“反过来,人类在他们眼中,也是一样。”
“不!”玲珑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