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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浮。”小花还是笑,眼波流离。
“这条路是属于我的,你偏偏占了我的道,还要说我轻浮,真是怪事。”李轻别觉得有些可笑。
“你这个人才是怪事,大路通天,各走一边,这路怎成了你的。”小花简直忍不住要大笑起来。
李轻别摇了摇头,这个女人不但可笑,脑子也有病:“我不与小娘子多言,你快让开,我要过去。”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小花非但没有让开路,反而更霸道的站在了路的中央。
山路本就不宽,如今李轻别更过不去了。
李轻别自幼生长在皇宫之中,从未与人拌嘴,如今沦落为草民,更很少与人说话,他脸上涨的通红,却一句话都说不出:“你……你……”
说着,他狠狠一甩袖:“蛮横!无理!”词穷,言毕,他转身就要离去。
小花的动作很快,如同清风划过落叶,突然从李轻别的旁边滑过,快的连眼睛都不用眨,她又一次拦住了李轻别的去路:“你说谁蛮横,无理?”
李轻别涨红的脸上,更是通红了,话也越来越结巴:“你,你。”
“你才是蛮横无理,而且放肆大胆,无理取闹,哼。”小花冲他做了个鬼脸,似乎故意气他。
李轻别几乎要把脑袋低进自己的怀里了,连一眼都不敢再看小花,因为他突然觉得小花长得非但漂亮,而且勾人,他的心在突突乱跳,他低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
第212章 番外,李老倌(二)
“咯咯,呆子,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小花笑出声来,她觉得她的目的已然达到了,就像偷吃的小老鼠一样开心。
“我,我偏不说。”
“偏不说,你还说?”小花几乎要拍巴掌了,这个呆子简直是太好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呆的呆子。
“我,我不说。”
“还说?”
“我,我。”李轻别连声我了好几遍,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恨不能把脑袋插到地里去,他觉得自己很没用,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想到这里,他突然扔下锄头,向家里跑去,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和这个漂亮的姑娘说话了。
小花却不依不饶:“喂,呆子,就这么走啦?”
李轻别连头都没有回,他的脸比烧红的炭火还要红,很快,他就消失在了小花的视线里。
“咯咯,真好玩。”小花跳了起来,看着李轻别消失的地方,轻轻吟道:“朱…允…炆,李…轻…别,有趣,有趣。”
李轻别几乎是一路奔跑,脸头都抬不起,他想到美丽女子的笑声,就忍不住的脸上火辣辣的热,他想到美丽女子那身淡黄色的轻罗,就忍不住的心脏突突跳。
他坐在屋子里堂屋的一把椅子上,抓起茶碗连喝了三大碗,但依旧止不住心头的那股火热,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整天他都呆在屋子里,没有生火做饭,连动都没有动过,直到夜色降临他都没有发现,因为他的脑子乱极了,全是黄衣女子的音容笑貌,女子轻佻的眉是那样好看,粉红的小嘴儿是那样勾魂。
这一夜,李轻别失眠了,之前他虽然心负仇恨,却也睡的很香,今夜,他却失眠了,只是因为一个女子。
第二天,李轻别再次起了个大早,他几乎迫不及待就要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今天没有锄头,因为锄头已经扔在了山道上,他顾不上这些,一路小跑,像鸟儿一样,他希望还能够遇到那个黄衣女子,因为他已经想出了怎么回答她。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黄衣姑娘一定会这么说。
他应该谦谦有礼的说:“姑娘,你先请。”李轻别这么想,他想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定伟大极了。
越是这样想,他脚下的步子就迈的越快,他果然又看到了黄衣女子,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激动的跳出来了,可他偏偏却忘记了为什么黄衣姑娘会在哪,他根本没有多余的头脑去想别的,他只想看到她,看到她,李轻别就已经很满足了,她就站在小道上,仿佛就生长在那里一样,就像草丛中的一朵美丽的小花。
李轻别故作镇静的放慢了脚步,故意低着头向前走,心中默默数着步子,二十七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刚刚好走到黄衣姑娘的面前,他故作镇静的抬起头装作一脸的惊讶,刚刚想要说话,黄衣女子却比他还要快。
小花依旧笑的像小花一样:“请你让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呃,李轻别愣住了,为什么换台词了,和想象中说的不一样呀,他又无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脸马上就变得通红了。
“咯咯,你这个呆子,为什么不说话?”小花捂住嘴,笑了起来,她越来越觉得这个呆子非但很呆,而且呆的可爱。
李轻别的头埋的更深了,声音小的几乎自己都听不到:“姑娘,你先请。”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小花故意歪下小脑袋,侧耳靠在李轻别的额头前。
“我说……”李轻别猛地抬起头,竟然亲在了小花的脸上。
世界变的安静了起来,连草丛都羞红了脸,闭上了眼。
小花愣住了,李轻别更是呆住了。
就像触电一样,两颗心猛烈的撞在了一起,擦碰出闪电般的火花,爱情本就是种最奇妙的情感,既没有人能了解,更没有人能控制,爱情却是突然的,它要不就不来,要来,就来得猛烈令人完全无法抗拒它。
不知为什么,在李轻别的心底深处,总觉得仿拂已认得她很久,仿佛在还没有生下来之前,就已经认得她了。仿佛他从皇宫中大难不死,逃到这里,只是为了见她一面。
而小花也觉得,她早就在等着他,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片草丛中,已经等了他三万八千年。
“你为什么还不走。”终于,小花说话了,但却没有了那份挑逗,变得有些拘束。
“我……”李轻别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只能低着头说出一个字。
“你可以带我回家吗?”小花娇羞的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突然说出这种不可思议的话,简直不可思议。
李轻别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她说让我带她回家,李轻别觉得耳边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脑海中不断回绕着:“带我回家……”
他猛地抬起头,这一生的勇气都涌了上来:“我带你回家!”
这一句话,李轻别说的又快,又疾,又响亮,他怕,他怕她听不见,他怕身前的黄衣女子反悔。
只这一刻,李轻别觉得,他已经瞬间忘记了皇位,忘记了龙椅,忘记了金銮殿,忘记了那座困了他前半生的紫禁城,得此一女,今生什么都可以抛弃。
就这样,小花住进了李轻别的家中。
拥有爱情的人,往往会忘记现实的伤痛,李轻别也逃不过,他的人生突然就有了方向,叔侄之间王位争夺产生的仇恨已经化成了往事,往事如烟在两个人的日子里瞬间消失,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朱允炆,只有李轻别。
和呆子在一起久了,人就会变成呆子,小花觉得自己已然变成了一个痴痴的呆子,她会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开垦和播种,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做饭,看着这些,她就会痴痴的笑,笑容里充满了幸福,原来这就是爱情,原来人间是这么的可爱。
“轻别,你为什么这么笨。”小花撅着嘴,抢过李轻别手中的铲子。
“人越聪明,烦恼也就越多,烦恼越多,想的就越多,想的越多,人也就越聪明,然后烦恼就更多,还是笨一些好,嘿嘿。”李轻别依旧会脸红,却已经学会了如何招架小花的挑逗,如果当初李轻别太聪明,恐怕早已在皇位之争中死掉了。
一个没有能力的笨蛋才能活的更久一些,他的叔叔朱棣明白这些,所以朱允炆才活了下来,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李轻别。
“那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呢?”小花皱起了眉头,似乎她刚刚从未活过一样。
“因为爱。”李轻别的眼睛里充满了希望,只有爱才能让一个人活下去,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仇恨,那他活着和死了,便没有区别。
第213章 番外,狼搭肩(三)
“那你懂爱吗?”小花突然放下手中的铲子,因为锅里的菜已经糊了,她吐了吐舌头,原来做饭也是一门技艺,她还从来没有做过,一个女人若不会做的一手好菜,那她定然抓不住男人的心,小花懂得这些,所以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手的好菜,撑死这个呆子李轻别,要他一辈子都离不开。
李轻别突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兴高采烈地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