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看看她,没说话。
凯罗尔虽然有点天真过头,好歹不分,可毕竟人的眼色还是会看的。慢慢松开了手,一副委屈的样子跟着宫女出去了。
我往榻上一靠,揉着额头,另一个宫女上来问:“陛下,那们米达文公主……”
“哦,送她回她原来的住处去吧。还有,明天就打发她回国去。”
至于她回去之事找不找后账,那就以后再说吧,我现在脑子里乱得很,真得好好理理。
可是还没静下来有五分钟,又有人从窗子跳了进来。
我叹了口气:“你真是神官出身吗?我猜也许你是做盗贼的吧?”
他走近我:“真是奇怪啊,你身上是什么异事都有。我回去之后祈过神,正要开始刻护身符,你这边就开始出事……”
“你在我这里还埋了探子?”我口气不善。
他微微一笑:“这哪里还用得着探子?你的寝宫失火,又有侍卫砸门,宫女跟着乱跑,还呼天喊地的,只要不是瞎子聋子都知道你这里出了事。”
我摇摇头:“真是好事不出门,对了,你又来做什么?你既然知道这里出了什么事,那也该知道我没有受伤,还跑来做什么?”
我没答我的问题,却低声反问:“你的意思是,你受伤了我才可以过来?”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怪。不过他也没有纠缠这个问题,转而问:“你刚才杀的刺客是什么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我警惕地看着他。
“我说的奇怪就是这一点,你这里的刺客死了之后,你身上原来缠绕的那股诅咒之力一下子就没有了。”
“真的?”话没出口我就知道是真的。因为那种无力的说不上来的难受感觉已经随着爱西丝和亚莉的死去而一起消失了。
难道是她们两个合谋诅咒我?
不,不是……
如果是她们的话,这诅咒既然有效,那她们继续把我咒死不就结了,干吗还要来杀我,多费一次事冒一次险?而且她们不但没有把我杀掉,反而送了自己的命,真是得不偿失。
但是伊莫顿却说:“我猜,来行刺你的人,多半也是诅咒你的人。”
我问他:“她既然已经先诅咒了我,为什么还要多费一次事来杀我?”
“这我却也说不清了,也或许她等不及,也或许是想亲手杀掉你……”他缓缓走过来,执起我受了伤的那只手,俯下头来。
我愣了一下,他的唇已经贴在了那还渗血的伤处。
舌尖温热濡湿,被触到的又是极敏感的伤口部位,我一下子就觉得腿软了,背上也麻酥酥地象被电打了一样!
我想甩开他的手,不过一抬头却正正对上他清亮又显得深邃的目光。
“你要当心,一定要当心……”他低声说:“我可不想去触犯阿努比斯,做渎神的事……”
说的什么呀莫名其妙。
我抽开手:“你什么时候走?”
“什么?”
“你不是密诺亚使者吗?登基大典已经过了,你也该回去了吧?”
他笑了,那种胸有成竹,似乎掌控一切的笑容,以前让我觉得特别迷惑,现在觉得特别讨厌。
“我要留下来的,与埃及僧侣们切磋交流医术和关于药草以及刻经方面的事情,这事密诺亚同意,埃及神殿也是同意的。”
我翻白眼,这家伙台面下的实力我也不能全部摸清。但是,以他的身份地位能力和一直无人能及的威望,要说可以把埃及的僧侣们全吆喝着去点火自焚估计也没大问题,现在摆着看的那个卡布达大神官有谁真心服他?那家伙不但偷偷地蓄养女奴取乐还特别地贪财,他也就是混资历混到了现在的地位,尸位素餐四个字完全是为了他这样的人而创的。
但是站在我和曼菲士的立场上,他越是蠢越是贪,我们越是放心。
换上伊莫顿这样人望高有真材实料,跺跺脚整个上下埃及神殿都要晃三晃的人来做大头目大BOSS,我们反而要担心神殿坐大不好控制。要知道这种时代神权总和政权难分家,卧榻之侧他人睡着,怎么让人能够心安?
“你到底干吗来了?”我直接问。
他说:“你以为我是来拿那些我失去的名声地位的吗?那些我在密诺亚难道就挣不着?”
能,肯定能。说话不能昧着良心,以他的能力,在哪儿都能混得开。
“我也不是记恨那一剑之仇。”他缓缓走近我,长袍的下摆象水波一样起伏不定。
他的手轻轻伸过来,似乎是想要触碰我的脸,但是在将要触到而还没有触到的地方停下来,我的脸颊似乎可以感受到他手掌心的热度。那是一种比真的触到了还要让人敏感的感受。半边脸颊又是热,又有些麻麻地痒起来。
“我只是记得,那个给我一剑的人。我一直在想,她现在在做什么,她好吗,她有没有忘了我……”
我冷冷地看着他:“很感人的告白,但是我不会接受。”
我想要的时候得不到,现在已经放弃他却又回来,他以为我是什么人?可以任他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62
塔莎也是很能干的,过来之后立刻上手,内务一把抓,只是以前亚莉负责的情报工作和其他的事情,没有办法交给她。
我手里的人还是不够多,大多数人不够能干,能干的又怕不够忠心。后一条比前一条更致命。
这事情也急不来,只好慢慢的一个个摸寻吧。
只是,伊莫顿看起来是真的扎下来不会轻易走了。昨天晚上我冷下脸来,他也不在乎,和来时一样翻窗走了。
他的黑衣旋摆着象是一只只在夜间出没的蝙蝠。
我站在窗前看他的黑衣融入黑夜,起了风,夜间的沙漠清冷,有的时候甚至吹得人骨头缝都是寒气凛凛。
我的手放在窗台上,慢慢握紧。
就算他回来了,又怎么样呢?我和他就算能够再续前缘,那又如何?
我对他也好,他对我也好,都象这夜里的风,让人心凉。
而且,只有夜间出没。
我转过头,把自己扔在床上。
一天一天地这么过,宫廷生活象一块磨石,把人磨练得周身锋利,刀枪不入。
很劳心,也很吸引人。
已经不用睡了,天已经要亮起来了,东方的地平线一抹晨曦,映得半天边都是蒙蒙的莹莹的白,那是一种夜将逝去的凄凉的白色。
我从来都不喜欢看日出。
自从来到这个地方,我发现自己更喜欢落日。
尼罗河的,大沙漠上的落日。
红如血,灿如金。
那么辉煌,那么决烈。
我自己躺在那里,想着一些凌乱的不大好理清的事。
我为什么拿伊莫顿没办法?按说,一剑都刺下去了,再咬咬牙,现在让人把他做掉也不困难。
可是狠不下心。
我总是会想起在神殿第一次见他,他从幽暗的殿堂里走出来,无声而优雅,从容而深沉,不知道为什么,就算是他在微笑的时候,也让我觉得他有种化不开的忧郁。就算是凌厉十足的向我教示剑术,也让我觉得他沉静温雅。
我忘不了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
宫女小心翼翼地进来,先看我醒没醒,我睁着眼说:“你们收拾吧,我就这起来。”
“可是王交待了,不让您起来去忙事情,得好好歇着。”
我坐了起来:“别理他。”
塔莎也进来了,说:“陛下您这样可不成,什么也没有身体要紧。我让医官来给您的手上药吧。”
“不用啦,昨晚都没有上,今天还上什么?”我翻过手来看看,“不要紧的,都收了口了。”
她跪在我脚边服侍我穿衣换鞋,耐心劲儿看起来比亚莉还强。
啊,又想起她了。看来我一天两天是不可能把她忘掉的。
有时候,要忘掉身边象亲人一样的朋友,比忘掉情人还要难。
因为她渗透进你整个生活中,时时处处都留有她的痕迹,她的气息就在门侧在身后在你不注意的任何一个小地方。
我站在那时砂动,塔莎看了一眼我的表情,替我系好项链,低声说:“陛下想起亚莉了么?您不要难过,亚莉选择这样的路,对她来说是幸福的。能为王而死,是死得其所。”
我点点头。
亚莉为了她的选择而死。
是我杀死的。
我应该快一些忘掉她,总看着过去可不是我的习惯。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到底是年轻,这么折腾了一宿,脸色还象是含苞的粉嫩玫瑰花。无论什么事情都能否定,但是爱西丝的美貌我得承认。
昨天晚上那一个照面,忽然看见一张一模一样的脸,我那一刻的呆滞和惊骇并不象自己表现的那样若无其事。
只是我早就习惯了不把心事摆在脸上。而且惊骇只留在那一瞬间,我杀她的时候可不手软。
她若存在,我就一定会消失,是身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