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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士兵突击》里演的那样?”
剧中袁朗变态的训练法当时在军事论坛上被专业人士口诛笔伐。林晏是外行,倒是觉得从视觉效果来说画面还是相当具备冲击力的。
果然,职业军人秦营长眼中闪过一丝桀骜。
“我从来不看与军事相关的电影和电视剧,因为大多数都在隔靴搔痒,装模作样,看了就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林晏一想也对,如果让她去看以电视台为主题的影视作品,肯定也会挑出一堆毛病。
“那真实的特种部队是什么样子的?”
“枯燥。”
林晏半天才反应过来,从秦之岭嘴里吐出的竟然是这两个字。
“关在穷乡僻壤,面对各种各样的训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秦之岭解释道,“比如狙击手训练,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只有一扇窗的房间里,四周没有任何参照物,必须随时记录下窗外发生的一切动静,有时是一种声响,有时是一阵有色彩的烟,有时是空中飞过的鸟的数量。长时间的全神贯注到最后就是枯燥。”
他一举例子,林晏立刻就懂了,了然道,“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老百姓眼里特战队天兵神将般的出击都是奠基在平日枯燥的训练之上的,每一个动作都经过几千次练习。”
天赋是需要的,但再有天赋的人也不会一下子成为神枪手,所以说对枯燥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一切成功的基础。
秦之岭笑了,这个女孩子一点就透。
“你为什么选择进特种部队?”林晏好奇。
秦之岭望着火光,理了下思路。
“我爸打过越战,所以我从小就崇拜军人,高考分数够一本,但学校一般,我想着与其混个文凭不如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就参了军。刚开始在野战部队侦察连,我体能不行,总拖班里后腿。”
林晏脑海里一下子闪过许三多的形象,不过身边这位显然帅气多了。
秦之岭把袜子轻轻盖在林晏受伤的脚背上,又往火堆里添了根干树枝,火焰噌的串一下。在火光的映称下,他棱角分明的五官显得非常柔和。
“部队是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所以我当兵第一年真的很沮丧,怀疑自己选错了路。后来班长告诉我,体能差是城市兵的通病,不过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城市兵还有另一个毛病。”
哦?林晏转头看向少校,怎么也想象不出他拖后腿的样子。
“城市兵的另一个毛病就是不肯老老实实练基本功,总想耍小聪明走捷径。”
这其实也是大多数城市人的通病,因为眼界宽见识广反而不屑于脚踏实地。
“我问班长体能能够练上去吗?班长说肯定行。就冲他这句话,除了正常训练项目,我天天给自己加餐。”
秦之岭没有具体说他是怎么加练的,但林晏明白人前风光,人后受罪是千年不变的常理。上帝公平,这世上谁也无法随随便便成功。
“后来我在集团军越野比赛中取得了第五的成绩。有了自信后,我在团里渐渐冒了尖。因为头脑活络,胆子够大,老团长亲点我去了侦察营。有一次全军大演习,我抓住了交战方的总指挥,算是一战成名。”
说到自己辉煌的历史,任谁都会忍不住眉飞色舞,火光把秦之岭的面容衬的更加神采飞扬。
林晏不觉就入了戏。
“又过了两年,西南军区特种部队来选人,我顺理成章通过了。在那里呆了4年。”
特种部队是步兵的巅峰,本该有更精彩的故事,但此时秦之岭却停住了,眼睛注视着火堆,仿佛透着火光在看着什么,眉头深锁,表情落寞。
在特种部队应该遇到了什么伤心事吧?林晏胡乱猜测,心头涌起想去安慰他的冲动。
“后来我退出特种部队,去军校念了个硕士,又回到老部队的侦查营。”
秦之岭几句话就结束了后面的戎马生描述,显然不想多说。
“你是陕西人?秦岭?”林晏问。聪明人是不会在别人伤心事上纠缠的。
秦之岭脸色变幻莫测,最后以一种哭笑不得的语气说道,“西安的。我爸叫秦山,所以给儿子取了这么个名。本来想叫秦岭,但觉得听上去像他弟,就在中间加了个之字。”
“秦之岭更好听。”因为这三个字比秦岭多了一份文艺腔,林晏骨子里有小资青年的调调,觉得秦老爹取名歪打正着。
“那你的名字有什么说法?”
听秦之岭问起她的情况,林晏心中莫名欢喜。
“我的名字是我爸起的,他一直认为取名就得女诗经男楚辞,于是选了“总角之宴,言笑晏晏”的晏字。等我报好户口,我爷爷知晓后勃然大怒,骂我爸读书半吊子,那根本就是一首怨妇诗。后来还是我妈说《楚辞》里有”被荷禂之晏晏兮”,才给我爸解了围。”
秦之岭对学识渊博的人天生有一种敬畏,心有戚戚焉的想,老子诗经和楚辞都没念过,什么言笑晏晏,被荷禂之晏晏兮统统不知道。当然短处他是不会自曝的,千言万语汇成了一句恭维,“姓林取名字都很好听。”
林晏翻了个白眼,“林平之,林黛玉,都不是正常人。”
哈哈哈,秦之岭放肆的大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林晏看到他快乐的样子,觉得脚也没那么疼了。
其实这一天秦之岭非常累,即使是前几天不眠不休的地震救援,甚至在特种部队时高烈度的战斗也没让他这么疲倦过。因为这次带着一百多个老百姓,容不得半点差池。不管他在人前多么自信,但那根弦一直都绷得紧紧的。
现在坐在林晏身边,跟她随便聊聊天,神经才松懈了下来。
人跟人都是有缘份的,他秦之岭是个人精,特会来事,跟谁都能称兄道弟,但其实关系铁的哥们就一个尉迟策。他从来没想过会和一个姑娘聊自己的军旅生涯,难得她还听得津津有味。林晏的兴趣不是装的,他曾是这个国家最好的侦察兵,拥有一双鹰一般敏锐的眼睛。
又帮她擦了一遍碘酒,叮嘱道,“晚上这只脚不要穿袜子。”
“嗯,好。”
秦营长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林晏当场呆若木鸡。
☆、下落不明
竟然是两片卫生巾。
扬了扬手中之物,秦之岭反问道:“你们大学军训不用的吗?一定要买最便宜的那种,千万别买超薄型。”
哦?林晏不怀好意的瞄向他的脚。
“我早就练成金刚不坏之脚了。这个是给新战士预备的。你运气好。”
少校一副混不吝的样子,并不认为和一个姑娘谈论卫生巾有什么不妥,“来,左脚试试看。”
倒是林晏表情囧然,一边往鞋里塞卫生巾,一边默念,这是鞋垫,这是鞋垫,这是鞋垫。
“怎么样?”少校很期待。
“果然神器!”
秦之岭回了个得意的眼神,“明天记得把右脚也垫上。”
林晏表示记下了。
“天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我过去了。”秦之岭站起身走了。
吴涯完成拍摄后,见他俩聊得欢就没打扰,继续在外面游荡,眼见老乡们陆续都睡了,他无处可去正愁怎么办,一见秦之岭离开,立马窜了回来。
吸了吸鼻涕,拉紧冲锋衣拉链,伸出手烤火,“这鬼天气銗冷逅冷的,哎,你们聊这么久都聊些什么?”
“随便聊了聊。他给我处理脚上的血泡。”秦之岭走后,林晏突然觉得疲倦,不想开口说话。
见她一副瞌睡虫上身的样子,吴涯用天禄方言说了一句,“秦之岭人很好,但人家已经是孩子他爹了。”
林晏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吴涯打了个哈欠,直接躺到地上,“小爷睡了,大小姐你慢慢回味,可别陷进去。”
四周静悄悄的,只听到人的鼾声和不知什么虫子的鸣叫声。
因为学海兄的一句话,林晏睡意全无,索性仰头欣赏满天星斗。在天禄那座水泥森林里只有身边的灯红酒绿,那会注意到天上的繁星点点。
陷进去?中文真是奇妙,一个“陷”字说明了感情根本不由理智做主。可是她只是欣赏秦之岭而已,谁会不欣赏他呢?从欣赏到喜欢是自然发酵的过程,但是有妇之夫的身份已经将她心中破土欲出的喜欢消灭干净了。
所以她只是欣赏这个男人。
得出这个结论后,林晏安心睡去。
天蒙蒙亮,老乡们就都起来了,山里人习惯早睡早起。
吴涯和林晏是最后醒来的两个人,多少有些羞愧。老乡们看着他俩个,都嘻嘻的笑,城里人就是爱睡懒觉。
林晏活动了一下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