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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玉,”我摸索着光滑的石面:“送人合不合适?”
“姑娘是要送给心上人?合适,当然合适。”
“才不是心上人。”我兀地脸一红,将玉石还给老板,抽身往店外走,可没走两步就不由自主地停下来,这样好的玉,怕是以后遇不到了,墨白已经不是第一次救我了,好歹我也该表示一下,于是退回去:“老板,这块玉多少钱?”
老板已重新将玉石放回展架上,见我又转回来,立刻笑起来:“三百金。”
我差点直接晕过去,尖叫:“三百金?”
“姑娘是不是也觉得物有所值?”
“……”
我摸了摸自己的钱袋,我没有自己买过东西,总以为自己还是个有钱人,今日方知从前在王府的一切花销都是靠着墨白卖画维持,没了他我真是一清二白。
我恋恋不舍地望着展架上的蓝玉,攥着空瘪瘪的钱袋,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况足足三百金。耷下脑袋,我打算回酒楼找墨白,只当今日从没见过这块称心的蓝玉。
可是一转身,眼前就好像浮现出墨白挥扇拦剑,蓝玉坠儿被利剑刺碎的情景,往前迈一步,便好像又看到墨白轻摇折扇的样子,用这块蓝玉打成的扇坠坠在扇子上闪着幽幽蓝光。
我咬咬牙,转身扒着老板的柜台,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旋,取下发间玉步瑶递给老板。“您看,我用这簪步摇换你的蓝玉石可不可以?”
白发老板漫不经心朝步摇瞥了一眼,有些为难道:“老朽经营的是玉石店,姑娘的步摇固然精美,但恐怕……”话至一半却突然顿住,双手奉着步摇迎着阳光观赏。老板是玉石行的行家,自然一眼便看出步摇上的流苏是万里挑一的和田玉,所嵌鸳鸯用的是西域进贡的上好孔雀石,但老板的目光是定在鸳鸯背后刻得“湛”字。
老板小心翼翼观赏了半晌,再说话时语气变得倍加恭谨:“敢问姑娘是从哪里得的这步摇?”
我不明白老板的意思,问:“怎么了?”
老板捋一把胡须,叹道:“这是敬宗年间的真品啊,相传是敬宗皇帝与清源公主的定情信物,说实话,价值何止百金!姑娘当真要用如此宝贝换老朽一块玉?”
也不知有多少年没从别人口中听到有关湛儿的只言片语了,那个时代已经离得太过遥远,有关那个时代的物件都成为了年代久远的前朝遗物,有关那个时代的故事也都成了无从考证的传言。“老板,你觉得敬宗皇帝和清源公主是怎样的人呢?”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民间的辱骂和诅咒如同涛涛洪水,不知这么多年过去,这汹涌洪水是否已经退了下去。
“敬宗年间,我还没有这满把白头发,那时有关敬宗皇帝和清源公主的风言风语传得是满城风雨,可在老朽看,他们只是可怜的孩子罢了,连二十岁加冠礼都没有活到,纵使一段深情也被戴上了太多镣铐,看似风光无限,却很难随心所欲。”老板一番长叹:“可怜身在帝王家啊,帝王家。”
多少年,我听到的都是李湛的骂名,今日第一次听到不一样的声音,就冲老先生这句话,我把步摇典当给他也是放心的。
老板用丝帕将蓝玉仔细包好,递到我手上。我恋恋望了一眼他手里的玉步瑶,认真叮嘱道:“这是我很宝贝的东西,千万不要把它卖给别人,等我有钱了,我还会把它赎回来的。”
虽然这是湛儿留给我唯一的念想,但我想,既然丢在大漠里都能寻回来,这一次只是暂时把它托付给别人保管而已,等我尽快赚够三百金,我就把它赎回来。
这样想着,一出门就撞见墨白满大街找我,幸好来得急将宝玉藏进袖子里,在将它做成扇坠之前怎么能让他发现呢。
正要开口质问他为什么画了这么久,一开口嘴里就被塞进软软绵绵之物,无滋无味还光溜溜的,吃起来比嚼蜡还痛苦,我皱了皱眉头,心想墨白给我吃的这是什么东西。墨白笑着观察我的表情,疑道:“不甜么?”说着自己也皱了皱眉:“早知道便不需花这些许时间作画送他了……”
我愣了愣,夺过他手中蜜饯,连着往嘴里送了三四片桃子,抹抹嘴:“甜,很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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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我去洗碗
我生在大明宫,死在大明宫,死后还能因为两个弟弟的缘故时常进宫走动,由此便可看出我与大明宫的缘分不浅。此番李怡登基,原本以为余生再无机会走进长安城中这方九重宫门圈起来的世界,偏偏阿央又嫁进了皇宫,这便充分证明了我和大明宫的缘分着实不浅。
我与李怡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日后自然不能时常出没大明宫,这次纳妃大典怕是我与阿央的诀别,从此天涯路远各自一方,恐再也无缘相见。
我和墨白在佛缘镇玩到身无分文才回到凤翔,因为考虑到我已经没有其他可以用来典当的东西雇石匠打磨玉石,只好偷偷在房间里自己把蓝玉改成扇坠。这项耗时耗力的工作整整花了两个月,但这不是最头疼的,最令我头疼的是身边没了阿央,整天只有一个大男人在身边晃悠,并且每餐过后墨白便会软硬夹击地逼迫我去洗碗,且偌大的王府无人打理,门前落叶常常一连堆积几日,这时候才想起有阿央在时,她把一切打理的多么好。
自长安城中连下三天三夜大雪以后的两个月,凤翔也终于迎来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雪后晌午,餐桌上摆着三三两两菜肴,我早早吃完,目光暗自跟着墨白的手在饭桌上游移,看着他加起最后一叶菠菜送进嘴里,即将落筷地刹那,我眼疾手快地从椅子里跳出去,退一步,再往后退一步,坚决地、笃定地用筷子指着他:“这回说什么我也不洗了!”
他落筷的手停了一停,随即不紧不慢地转了个手势,将桌上碗盘尽数往我的方向一推,脸上堆起笑容:“今日又是什么理由不洗碗?”
“你又有什么理由不洗碗啊!”我认真地瞪他一眼,表示今日绝对誓死不屈。
“问得好,”他脸上笑意更浓,抖开那把绘着冷梅的聚骨扇:“因为我是男人。”
“男人就能不洗碗吗!”我气得大叫。
“嗯。”折扇轻摇,他凉凉打量我。
我望着他得意的表情,又瞅了瞅餐桌上的残羹冷炙,本着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原则上前掰着手指头跟他算:“自你我相识至今,你蹭了我多少顿饭?如今还蹭我的房子住,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吧?罢了,这些钱你不用急着还我,就每洗一次碗算作一文钱吧。”
他笑眯眯地听完,气定神闲地抬起头,嘴角弯起微微弧度:“说的这样理直气壮,好像说的真的很在理一样。”
“我说的就是很在理啊!”
他把碗盘继续朝我这边推了一点:“哦?那你说说,当年是谁带你逃出大明宫帮你解了弑君之劫?在雁门关外是谁从回纥巡逻兵手中救了你又帮你找到步摇?又是谁在李怡剑下救了你性命?这些你觉得值多少两银子,洗多少次——”
“好吧你不要说了,我去洗碗……”
我想,当时真不应该用步摇换一块小石头,就应该直接换三百金砸到他头上。
……
似乎连老天都看得出墨白欺我太甚,特意来解救我,在我苦苦挣扎于碗盘之间时,远自皇城的一道圣旨从天而降。
圣旨下到颖王府的一日正是我将扇坠做好的日子,刚有富贵人家高价求走墨白一幅竹外蓬蒿图。
“那幅画我原本是打算扔掉的,不想这样的败笔也会有人想要,便做个人情送掉罢。”墨白送走来客,背过手对着案几似有嘲笑般感慨。案上白娟凌然盛开一树红梅,笔尖一点嫣红,是刚刚沾染了红梅的冷色。
我目瞪口呆,“你好像管人家要了四百金吧?这也叫‘送’?!”呜呼感慨果然有一两招独门绝技在江湖上比较好混饭吃。
墨白表示如此废画也能卖到百金高价着实应该庆祝一番,可谁又知道人家买的或许不是这幅画,只是当代画圣的亲笔落款“墨白”四个字罢了。
圣意下的简洁明了决定了我与大明宫纠缠不清的缘分又要开始。
“晁妃有孕,即刻入宫。”
召我入宫断然不是李怡的主意,应是晁凰在宫中呆的太闷,才央求李怡准许我进宫陪她。
墨白担心我再次见到李怡会像上次一样礼数不恭,恶语相向,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