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按说,这也怨不得叶明珠,她嫁给高耀祖不足三个月,高耀祖便进京赶考了。算起来,他们还算是新婚夫妇,婆婆便想往房间塞人,这手也委实伸的长了些。
叶明珠对婆婆要求纳妾的暗示置之不理,装作没有听懂。
魏氏认为自己权威收到了挑战,在来京途中,不顾叶明珠的反对,买了个丫鬟。
叶明珠见那丫鬟不过十三四岁,模样标致,还能不明白婆婆的意图?她很委屈,她连聘礼都不要,带着嫁妆嫁给丈夫,一心一意待他们,换来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叶明珠病了,远离家乡,一路奔波,心力交瘁的她病倒在马车上。
魏氏见到儿媳妇病倒,也慌了手脚。她本就没什么见识,也不曾出过远门,叶明珠昏迷不醒,魏氏没了主心骨,惊慌失措。
最终还是叶明珠陪嫁的老仆人做主,将叶明珠带到附近的镇上,先找大夫看病。
魏氏急得直掉泪,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妇人。
这小镇上的大夫医术不佳,叶明珠喝了药后,浑身发热,病情更严重了。
魏氏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她和儿媳妇儿一同上京,若是儿媳妇儿没了,她该如何跟儿子交代?还有亲家呢!叶家在青州也算是有钱人家,若是叶家让他们退还嫁妆,他们可如何是好?
魏氏愁绪如麻,最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老神仙说,她本来应该年前就死去的,是她儿媳叶明珠孝顺,感动了上天,她才活了下来。但是现在上天要把叶明珠给收走啦。
魏氏不解,慌忙问老神仙:“老神仙不是说我儿媳妇儿孝顺吗?怎么还要收走?”
严肃正经的老神仙一捋胡子,答道:“那是因为这个叶氏,前世是修行的好,这辈子应该是个全人。少时父母疼爱,是家中独女;婚后丈夫独宠,一生无媵妾之忧;晚年有子孙绕膝,还能得个诰命身份。既然,你们家要纳妾,那么你儿媳妇儿只能再去户更好的人家了。”
“原来如此,老婆子知道了。”魏氏想了想,颤巍巍地问:“那若是没了叶氏,我家耀祖再娶一房好的呢?”
那老神仙的神情非常奇怪,胡须一抖一抖的:“你的儿子这辈子最大的运气就是娶了叶氏。如果离开了叶氏,他会事事不顺,最好的后果就是你们还会青州老家卖豆腐!”
“还回去卖豆腐?”魏氏过了半年的舒坦日子,不想再回到原地。她现在吃喝都好,有人伺候,听到老神仙这样说,吓得脸都白了,“最好的后果,那最坏的呢?”
“最坏的?最坏的就是抄家灭门,诛灭九族啊。”老神仙掐着手指算了一算,“但凡叶氏受一点委屈,你们老高家可就惨喽。”
“是是是,老婆子不敢让叶氏受委屈。”魏氏,忙道,“老婆子拿她当亲闺女待。”
“去吧。”老神仙在魏氏头顶点了一下,便消失不见了。
魏氏醒过来时,叶明珠身上的烧已经退了。魏氏又惊又喜,忙让人摆好香案,跪拜上天。她对梦中的一切深信不疑,自此再不提给儿子纳妾之事。她说着要把叶明珠当亲生女儿看待,但实际上,与当菩萨供着也差不多了。
叶明珠不明所以,这样的变化令她受宠若惊。她对待魏氏更加恭敬了,见婆婆不再提纳妾之事,她心中偷乐自然也不会上赶着给自己找不愉快。
十一很得意地问顾清风:“我这一招算不算很厉害?”
顾清风笑了笑:“勉强算吧,纳妾这种事情又不是魏氏做得了主的,还要看高耀祖。”
十一摇摇头,自信满满:“你不知道,高耀祖这人不会主动纳妾或是另娶的。他很爱惜他的羽毛。不信,你看命谱,你就知道。不管他是否喜欢他的妻子,他都不会休妻另娶。”
顾清风不置可否,他对高耀祖一点都不了解。
虽然途中出了些小波折,但是魏氏婆媳还是顺利地到达了京城。一家团聚,有说不尽的贴心话,道不完的家常。
高耀祖看出来他不在家这许多日子,妻子和母亲更加和睦了。他对妻子笑笑,觉得妻子做的不错。
魏氏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晚间用饭时,让新买的丫鬟前来伺候。
然而,高耀祖连看都不看那丫鬟一眼,一个劲儿地给母亲布菜,问母亲身体如何,在家可好之类的。
魏氏有些得意,又有些悻悻,罢罢罢,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小别胜新婚,何况本就在新婚内,夫妻夜间私话。叶明珠主动提出,自己将老家的铺子全给盘掉了,还带着歉意道:“相公若是不喜欢,那就在京城盘个铺子,请人帮忙打理,我还是在家学习一下女红针黹才是。”
见妻子不再抛头露面经商,高耀祖欢喜还来不及,又怎会怪罪?他矜持地点点头:“嗯,这种事,交给叶叔打理就好。倒是你的字,练的如何?”
叶明珠嗤嗤地笑:“明日给相公看了,不就知道了?”
……
高家在京城定居下来,还要帮高耀祖疏通请客,到处都要用钱。叶明珠用起自己的嫁妆毫不吝啬,全力支持。
魏氏看在眼里,觉得果真如老神仙所说,这儿媳妇儿是家里的福星。还在和叶明珠议亲的时候,魏氏得病,就是叶家出的钱;后来高耀祖读书访友进京赶考所有支出,都是叶家所出。仔细想想,好像一直都是叶明珠在贴钱。虽然说,叶明珠嫁到高家,就该为高家打算,但魏氏还是有些心虚。她想,她要待叶明珠更好一些。
高耀祖的补缺下来了,是在京城,多亏了他的恩师梅翰林。高耀祖算是在京城扎了根。
梅翰林听说高耀祖的妻子是个商户女,有些替他不值。但当他听说叶氏是在高耀祖一贫如洗的情况下嫁给他时,点了点头,说道:“那倒不错。”少许,他又叮嘱高耀祖:“古人云,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你可要好好善待叶氏。”
高耀祖点头称是。
如今叶明珠的字渐渐有了风骨,绣花也似模似样了。她人聪慧,又肯下功夫学,一心想变得更好。
以高耀祖挑剔的眼光看来,妻子虽不能完全令他满意,但大致上也不错了,比那些虽为闺秀,却将才情与容貌传得人尽皆知的女子强多了。
——其实,梅若雪的闺名,外人并不知晓,除了亲戚,也无人知道她能吟诗作赋。高耀祖对她的误会极深。
梅若雪终是嫁给了宁韫。两人少时相识,即便是没有男女之情,也有兄妹之爱,共同生活下去也非难事。
洞房花烛夜,宁韫掏出那块手帕,笑道:“可知是天定的缘分了。”
梅若雪笑而不语,表哥也是人中龙凤,极善诗词。婚后,夫妻恩爱,诗词相和,琴瑟和鸣。他们之间有不少闺房逸事被多嘴的下人传到外边,一时成为佳话。
宁韫说,他小时候怎么也没想过,有一天,表妹会变成妻子。
高耀祖终究是被妻子的深情打动,而且因为叶明珠的努力迎合,他越发觉得她像自己理想中妻子的样子。他想,就这么一辈子,挺好。
所有人的命运都走上了正轨,小时空和主时空也在慢慢相融。
十一和顾清风也快要离开了。她在临走前,又见了叶明珠一面。
叶明珠看到她也不吃惊,淡淡地问:“你来啦?”
十一点点头,仔细打量着叶明珠。在她看来,人还是那个人,却和第一次见面时,有了很大不同。
叶明珠原本生机勃勃顾盼神飞的眼睛如今平静温婉,柔情似水。也不是不美,只是再也没有了当时的那种摄人心魄的生气。
十一叹了口气,她知道,叶明珠到底是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
现在的叶明珠会做简单的小诗,会写清丽的字,还能绣出美丽的图案。叶明珠还是叶明珠,却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她。她举止娴雅,走路婷婷袅袅;她放下了账簿,拿起了诗书。她曾经说过:“他喜欢什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
看来,她真的做到了。
明明她后半生会夫妻和睦,琴瑟和鸣,本该替她开心的,但是十一还是为她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古代那么多女的热衷于给儿子纳妾。
叶明珠,终究是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雌雄不辨缘成怨【一】
在去下一个小时空前,十一对顾清风建议:“你能换上女装吗?”
面对这样无礼的要求,顾清风想也不想便拒绝了:“我是男的。”
十一点头,不再说话,心里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