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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太座大人貌似没有什么反应,对外人虚以委蛇一翻,顺势抛出“阿姨,你家今年换房子换车子换老公了没?”此类杀伤力巨大的问题后,事情算是就此揭过。
晚上和母上大人外出散步,顺便消消食。路过一个小店,门边贴着招聘广告,刘妈妈说,看耶,年龄18…25,你已经过了诶!
刘寄奴瞬间石化,脑内小剧场播放情节如下:
亲妈,你敢不敢再婉转一点?我老了,我真的老了!!!蹲在墙角掩面哭泣!!!
母上大人,还是您的功力高深,绕了这么大一圈,轻轻挖个小坑就把我埋在里面了,尸骨无存哪!
再一次按掉了来电,扔烫手山芋一般把手机扔进上衣口袋里,一抬头就看到母上大人带着审视意味的眼神看着她。
“不要告诉我又是元胡。”提起那个姓元的男人,旁人也能轻易感受到她的反感。
刘寄奴心中一阵苦笑,她知道自己终究无法逃过母亲的法眼。
“对呀,就是他。太烦人了,所以不想理。”
刘寄奴故做轻快,却不知望着母亲的眼神里带着压抑的哀伤,她嘴角勾起,自以为笑得洒脱,然而看在刘妈妈眼中却是苦涩。
所以当看见母亲用谴责的眼神瞪着她,让她觉得自己真的没救了。
“妈,我就是这么没用。”笑得苦涩,她望着疼爱自己的母亲,想哭,却哭不出来。
刘妈妈心疼女儿,伸手揉了揉她的发。
“如果妳做得到,就不是我的阿奴了。”母亲温柔的喊她的小名。
母女两感情一直很好,刘寄奴从小就会把心事告诉他,连她喜欢元胡这件事情都没瞒他。
“妈,我……”刘寄奴欲言又止。
从小看着她长大,刘妈妈又怎会不了解她的固执?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阿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妳该做个了断才能继续过日子,这件事情,我希望妳能够认真考虑。”
“……我会考虑。”母亲说的话她懂,但是,目前的她还办不到。
刘妈妈语气温柔叮咛,“阿奴,别心软。”
其实刘寄奴很感谢妈妈没有像别人那样步步紧逼,但是感情的事她实在是无能为力,至少目前她真的有在努力。呃,应该是有在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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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很快就过去了,父母没有再提感情的事,刘寄奴也乐得装傻充愣,然后带着一丝不舍回到了工作的城市,并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投入到快节奏的工作中去,嗯,至少可以肯定人的潜能是巨大的。
刘寄奴的工作不复杂,简单的说她就是一个画插画的。说得好听点就是一名具备独立创作线稿、绘画能力,能满足企业的绘画要求的中级插画师。一个漫画soho的有形投入是很小的——除了常规的纸笔桌椅,还需要一台配置不错的电脑,电脑的威力想必不用多说了吧。(但这不说明没有电脑就不能做职业漫画人。比如一直很火的Elvis就是用手绘。)其它设备还应有扫描仪,打印机没有也可以、刻录机一定要有,还要有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神器——手写压感笔。
她认为原创是插画的灵魂,而创作故事则是其中最难的部分。但是她坚持一定要自己编故事,即便不好也是自己的创作。能否编出精彩的故事,是漫画家和漫画画手之间的区别。但是画插画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在日本漫画家不堪压力跳楼的有,倒在工作台上的也不少。
但是把自己所热爱的事做到更好,得到别人的羡慕和赞扬,会令自己非常满足;而把画画当做职业,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到实际的报酬,那自己的爱好可能会成为自己的事业,变得更为实际,更为有价值。所以她一直选择坚持,实现梦想!所幸小有成绩。
而工作之余进行各项极限运动则是她减压的不二法门!
“掌柜哒,给来碗百香果椰汁绵绵冰吧!”
一大早刘寄奴就摸上了常去的小店,懒洋洋的趴在吧台上等老板上菜。
低调奢华有内涵的美女老板也很神,对于她的各种无理要求全盘接收,三两下就很神奇的变出了她要求的冰品,上面完美的装饰更是让她又大发花痴了一番。
当元胡进门时看到的就是刘寄奴对着一盘冰品大块朵颐的模样,目测已经消灭了三分之二。
“阿奴,一大早就吃冰,你还真是勇敢。”
“都死过一次的人了,我已经不怕死啦!”答得得意洋洋牛逼轰轰的小模样,小脸满满的满足,惬意极了。
元胡想起前几天刘寄奴更新的一条微博:不管发生什么事也消减不了我要去八万人蹦极的欲望~~
看来这小女子已经成功的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元胡也不多话,只是让老板把自己带来的东西帮着温一下,反正刚好是要送给她的。
很快东西温好了,元胡给自己倒上了一些,再往刘寄奴的碗里也倒上了小半碗,就着自己刚刚点的下酒菜小酌起来。
温热中充满甜香,轻啜一口有说不出的清冽甘甜。酒液顺着喉咙往下流淌,温柔的安抚了刚吃过冰正在颤抖的胃袋,全身都开始暖洋洋的。
“咱们好像很久没见了吧?”元胡开口问道。
刘寄奴夹小菜的筷子微微一顿,很快又恢复如常。
哼!这个呆子,自己辛苦挣扎才下决心的隔离,到他这估计和一阵微风吹过的感觉差不多吧?不想理他,不想理他。
“怎么不回答?”等了许久元胡见刘寄奴没有反应又问道。
“给我一柱香的时间,我要恢复一下。喝了小半碗烫过的甜米酒,现在混身发热,懒洋洋的……”
刘寄奴的脸蛋泛着红晕,星眸微眯,姿态慵懒,此时的她像一只温顺的喵星人般可爱。暖日晴风初破冻,柳眼梅腮,已觉春心动。
此刻刘寄奴所展现出来的媚态,让元胡有些不知所措。眼前这个女子明明就是他已经熟到烂的阿奴,可又有些不同,让他心底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竟然产生了些许躁动。这感觉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只好硬生生的把它打压下去,牢牢的锁住不得动弹。
“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不用陪女王大人吗?”浓浓的挖苦扑面而来。
“分手了!”毫不在意的洒脱,让人误以前之前那个醉生梦死的家伙是外星人假扮的。
“哦。”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习惯就好。
“嗯……突然很想去滑冰,摔死都想去!”
刘寄奴突然飞来这么一句。
不愧为多年老友,元胡很快就猜到她最近疯狂冒险的原因。
“最近工作很忙吗?让你压力这么大。”
“社里让我准备一下和其他人一起办一个联合插画展。”
“嗯,是件好事,对你来说不算难题。”
“你说得轻松,那些合作者实力都很强,我可不想因为自己而拖了整个画展的后腿。”
“阿奴,这都不像你了。自信丢哪去了?”
“可能是三条街前的那个水沟里……”
“那就让咱们一起去滑冰场把自信捡回来吧!”
说完,元胡就不由分说的帮刘寄奴收好东西,并把她塞进出租车,直奔溜冰场。
仍然有些微熏晕陶陶的刘寄奴,在车上,怎么也没把水沟里丢了自信与去溜冰场捡回来,这之间的逻辑关系搞明白。
☆、以身相许
这已经是刘寄奴第二次滑真冰了。
穿好用来防止脚冷和把脚弄湿的袜子,对准鞋底下有锋利的刀片的冰鞋,刘寄奴抓牢两边但是脚就是踩不进去,最后还是元胡大显身手,还帮她绑好了鞋带,系得很紧以确保脚腕在鞋里不晃动,便于向两侧倾斜使劲蹬冰。带好防护工具后刘寄奴就上场了!
现在是工作日的上午,没有什么人,也没有什么冰痕,想滑的舒服这个时间来就对了。
虽说以前刘寄奴原来滑过旱冰,先以为滑真冰和滑旱冰差不多,上冰前不知道厉害,没想到上场之后完全不同。一是快多了,二是卡在冰痕上容易急停,三是摔在冰上特别痛。
溜真冰的冰鞋,鞋下面是冰刀,刃口很窄,普通冰刀的刀刃只有2mm宽,花样冰刀的刀刃也不过4mm宽,冰刀与冰面的接触面积非常小,冰的摩擦度也比地面小,所以玩起来容易滑倒,平衡也难以掌握。旱冰鞋的轮子有双列与单列之分,跟地面的接触面比较大,平衡易掌握。
冰场的教练说不止这些,其实连两者的滑法都完全不同。首先是用力方式上,踩着轮滑鞋可以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