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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刘寄奴心一沉,苦涩的撇了撇唇。
熟练的帮他收拾了烂摊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元胡扛回了她的小窝,扔在沙发上后,刘寄奴忙不迭找出贴身衣物闪进浴室,处理自己身上元胡所造成的一片狼藉。
修长而柔软的手掌轻轻的盖在满是雾气的镜面上,而后离开。
刘寄奴偏着头,盯着眼前的手印发呆。
他说生命线长、深、红、润,代表生命力强,不容易生病。
他说生命线和智慧线起点在一起,但随后马上分开走,代表此人个性果断,能随机应变。
他说感情线长而且有分岔往下弯,则是舍得为爱牺牲。
他说……
他说的不管是说得对的或不对的,她都记着,全都好好的记着。可是……
心中一郁,更加气恼自己,伸手胡乱抹去那手印,镜中的身影却越渐清晰。挑剔的打量着那蜜色的光裸的身躯,看着它随自己的心意抬手、挺胸、扭腰。皱起秀眉,虽不能说是身材傲人,但也是该有的都有呢,或者腿再长一点会更好?不由得又想到他,顿时垮下整张俏脸,就算自己拥有最顶级的身材,在他眼里也没差吧?
叹口气,将自己裹进浴袍里踏出浴室,一抬眼她不自觉的凝望着躺在她家客厅沙发上的男人。她喜欢他在她的住处怡然自得的模样,好像这里就是他的家忍不住走到沙发前,伸出双手,左右开弓的拧着元胡的脸颊。
她发誓真的很用力了,可是元胡仅仅是翻了个身,继续趴着酣睡。
“真是只猪!”刘寄奴忿忿地收回手抱怨道,但只是小声嘀咕。
“唉,还是只醉死的臭猪!”
手有着自己的意志,不舍地轻抚上刚刚被她拧红的地方。眼里有着在他清醒是绝对不会看见的深情,她不敢,也不能。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才允许自己将那压抑得渐渐失控的情潮有些微流露,她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我是浮想联翩的分割线*。*〃〃*。。*〃〃*。*〃〃*。。*〃〃*。*
“喂,你们感情那么好,干嘛不交往啊?”一个似远又近的声音传来,嘻笑怂恿。
“说的也是……那,你觉得呢?”元胡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回过头来询问她的意见。
压下返跃飞腾的心念,刘寄奴故作冷酷的回答,“随便。”
“好吧,那就在一起吧。”他的笑容荡开,爽朗耀眼如阳光。
他们手牵手漫步在茂密的森林里,满脸笑容,幸福洋溢。
整个森林里,回响着各种声音,充满了欢乐和生机。在郁郁葱葱的森林里,他们与小鸟一起追逐、歌唱;他们和蝶儿一起嬉戏、欢笑。
但当太阳缓缓降至地平线,他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脚步越见沉重,直到阳光不在了,四周一片漆黑阴暗,她什么都看不见,只见他黑瞳中闪烁的认真。
“我还是没有办法把你当成女人。”他皱着眉说。“感觉不对,恋爱不是这样吧?恋爱应该要轰轰烈烈的才对,坠入速度要快,甜蜜、热情,以及大小不断的争执。对我们这样太平淡了,当情人太浪费,朋友才能长长久久,我们还是继续当朋友吧。”
什么?上一秒才说在一起,下一秒就说他感觉不对,没有恋爱的感觉?!
坚强让她洒脱的笑着说好,说他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平静的接受分手的事实。她在笑,为什么还笑得出来呢?明明正痛得撕心裂肺啊!
“好啊,随便。”
听她首肯,元胡又笑了,太阳再次升起,一股清新的空气立刻迎面扑来,仔细闻一闻那新鲜的空气中散发着松脂的清香,隐约还流露出森林特有的气味。渐渐下起了一阵小雨,大树上的藤蔓悄悄地抽出一根花茎,慢慢地变长变大,弯弯的像月亮。茎头上长出一个穿浅红色条纹外衣的花骨朵儿,里面白色的花苞儿探出头来。它十分小巧玲珑,花苞越来越大,刘寄奴发现花苞中间有个小口,很快小口变大口。紧接着那花苞竟一下子张开那恬静的脸,白白的像百合,一层一层,共三层,外面的丝远看好像白孔雀的羽毛。花刚开时,大如茶碗,越开越大,最后一位美丽的花仙子出现在他们面前,她梦幻美得好像仙女下凡,连每一根头发都是细嫩的花瓣,淡淡的清香,弥漫整个森林……美丽的花仙子,梦幻的甩着淡紫色的秀发,朝他两的方向微笑。
元胡也笑了,对她说:“我对她一见钟情。”然后就抛下她,跳上树,向那位美丽的花仙子攀爬。
四周都是阳光,只有被留在草地的她被黑暗笼罩,像被打了一巴掌。
“回来……”她站在草地上,看着和美丽花仙子嬉戏的男人,声嘶力竭的大喊,“元胡,你回来!我不要分手,我很爱很爱你——”
但是沉浸在爱情海中的男人对刘寄奴视若无睹,更没有听见她的告白。原始森林里的大树藤条互相缠绕,如同罩上了层层叠叠的大网,也极似暗绿色的海底,一丝阳光也透射不进来。藤条轻而易举的抓住了刘寄奴,将她牢牢锁住,动弹不得。藤条上密布着尖锐的倒刺,轻易就将她刺得遍体鳞伤,痛不欲生……
☆、结婚了吗?
走进浴室看见全身镜中的自己,一脸惊魂未定,不禁苦笑。
“没用……”扭开水龙头,她拘把冷水往脸上泼,让自己清醒一点。
趿着拖鞋到客厅去找胃药,空荡荡的沙发诉说着有人又一次不告而别。吞下苦涩的药丸后,刘寄奴无视茶几上压着纸条的手机,正欢快的歌唱,屏幕上来电显示——元胡。
那个夸张的梦,她现在不想听见元胡的声音,更不想看见他的人。若是见了,她怕自己会变得脆弱,她不想……再重蹈覆辙。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两个人之间都没有相互联络,元胡又接了任务做“作业”去了,而刘寄奴则是想试着隔离一下彼此,也许再见面时能够放下。因此过年回家的旅程,刘寄奴也是只身一人。
说实话,她其实并不喜欢回家。说出来原因有些独特,因为他们家太有爱了,确切的说是她的父母太有爱了。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明白父母最重视的人是对方。不是说父母不爱自己,只是她觉得自己能够从他们身上分到的注意力实在太少了。
经历了一个长长的旅途,刘寄奴刚睡醒,迷迷瞪瞪的还有些不知所在,就听见她爸在客厅大喊:“里面的人听着!里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啦!再不起床就不要吃中午饭啦!"
好吧,她猜,老爸昨天肯定又看了一遍黑猫警长!
既然回到家,虽说凡事有爸妈操劳完全可以当个甩手掌柜,但是意思一下帮个忙分担些家务还是必要的。只是一个不小心把指甲弄得受伤了又是闹哪样?
指甲受伤灰常灰常的疼,但是刘寄奴又不敢拔掉,正坐在客厅和老爸讨论怎么办的时候,刘妈妈幽幽地说:“一口气拔掉再冲进房间哭一下就好了嘛。”
“爸,我是充话费送的吗?”
“不是,是买大哥大送的。”
好吧,你们完胜!赢得漂亮!〃
但这还没有完!
刘妈妈对她爸继续说:“早知道买大哥大送这样的,还不如送部BB机了。还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喂大……”
喂大?!喂……大……应该是养大啊!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最后知道真相的她眼泪掉下来。吼,吼,她决定离家出走了,谁也不要来拦!!!
过年期间做的最多的就是走亲访友、吃吃喝喝,七大姑八大姨最关心的话题是神马?
不认识我了吗?小时候抱过你呢!
结婚了吗?
没有?那有对象了吗?
没有?!简直是大逆不道!违反社会学生物学心理学等百种以上各类学说,基本上就是没有存在价值。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总之就是□□。
快点找对象,不然谁都不放心。父母不放心周围的人不放心大家都不放心(大家包括发言人自己),再拖下去没人要肯定孤独终身肯定晚景凄凉,老了肯定要去街上讨饭。
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对方有多么好有多少合适配你多么可惜,你绝对是捡了大便宜,立刻就近找个时间见面,最好第一次见面就把婚事定了,你不赶快跟这人滚床单简直应该拿去浸猪笼。
你们还要不要人过年啊!!!
还好太座大人貌似没有什么反应,对外人虚以委蛇一翻,顺势抛出“阿姨,你家今年换房子换车子换老公了没?”此类杀伤力巨大的问题后,事情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