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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的记忆里,不止有红痣美男子。还有另外一个风姿飒爽的女子。
“来,我们结拜为金兰姐妹!从此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年月同日死。”
她是真正的皇族血脉!皇族的嫡孙——叫百里媛。
女皇心痛的合上了眼眸。
两姐妹关系好得不得了,一起玩耍,一起分享,到了后来,一起英勇杀敌,冲上前线。
“芊芊,你父亲手握大军,而我百里媛,需要你父亲的扶持。”虽为皇族嫡孙,但是她的势力太薄弱!皇位真是一个诱人而害人的位置。而那一年,父亲病倒了,她从容不迫的举起长矛和盾牌,开始从军。
“芊芊,你好厉害,替父从军,你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芊芊……”她英勇杀敌,为了金兰姐妹,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直到后来,“我的皇位我不想要了,皇位是你替我拿下的,不如给你吧?”
百里媛说,“你比我更适合当女帝!”
“百里媛,你不知道……我这么全心全意的为你打下江山,是因为你身边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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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再次跳转。
“我哥哥是师爷!随着哥哥跟在皇孙女(百里媛)的身边。”他说。
芊芊会嗤笑,“皇孙女,身边最不缺的美男子,藩王世子,大臣贵子,乃至外国使臣都对皇孙女倾慕不已,你一介平民,凭什么说要留在皇孙女身边?”
其实,就算和百里媛金兰姐妹,她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嫉妒。
百里媛几乎不用做什么,都有各男人为她保驾护航,而这些男人个个都是龙中之凤。
而她呢?无人问津,其实长得也不赖,就是要替父从军,总是一身冷冰冰的盔甲,将人拒之千里之外。
对于芊芊的冷眼冷意,丝毫不能激起他任何的波澜。
这位男子即使穿着一身朴素青衫,还是出尘的俊美。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第347章 做我的情人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芊芊已经不记得多少回,百里媛和别的男子缠缠绵绵了。
又时候她会觉得,百里媛更适合做个优雅的诗人。
而不是冷清冷意的帝王。
直到有一天百里媛对她说,“这个红痣的男子,叫朝搁,长得真是好看……我将他纳为了侍夫。”这个犹如晴天霹雳,打得她措手不及。
“当皇孙女的男人,是你梦寐以求的吧?以后等她登上了皇位,你也是皇夫了。”芊芊冲到朝搁面前,就是冷冷的质问。
她总是像只尖酸刻薄的刺猬,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却刺伤了身边人。
每当她疲惫不堪,打仗回来,总会有个男子给她煮好热水泡脚,来解除疲惫。
每当她伤痕累累,躺在床榻上,桌上总会放有一瓶治病的药膏。
她不记得多少回了,总能瞧见他一抹青衫,露在门口,随后在落荒而逃。
竟然都成了别人的侍夫了,为何还要来骚扰我?这是芊芊想要开口骂的原因吧。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可能是出来时候,为了给自己的怒意壮胆,喝了一大瓶浓度奇厚的白酒。
冲到他的房间,就是一阵撕咬。
梦里支离破碎,她不想承认,爱上了一个卑微的男人。
“百里媛有的是男人,不缺你一个!不如做我的情人。”
在最后关头,她还要践踏他最后的自尊。
晶莹的泪珠,从红痣的位置滑落,那般唯美。
其实她想说的不是这些,往往事与愿违,伤害总是被温暖来得猛烈。
那一晚,注定了波涛汹涌。
芊芊占有了他。也许是仗着酒醉,也许是仗着你爱我。
“百里媛根本没碰过你?”这是她惊诧的地方。
而男子抿着粉唇,含泪摇头,“是皇孙女看我长得太美貌,而怕被别的官家子弟欺凌了去,才向世人宣告,我是她的侍夫——”注定是失眠的一晚呀!
那一宿,她彻底改变了,忙完军中事物,第一时间就会找那个红痣男子,随后欺凌一翻。
她喜欢,看他娇羞,看他举足无措,看他性感的锁骨和撩人媚眼。
但是,只有她可以欺负他,别人若敢,一根毛都不可以。
这段不为人知的情愫,不知道延续了多久。
直到她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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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是她爱他,剩下最后的证据。两人爱情的结晶。
尽管这段爱情里面,藏了太多不平等对待,她强势,她独裁,明明爱他,却总是三番两次的践踏他,一介贱民。
也许是老天看不下去了,为了惩罚她。
要永远的失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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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见女皇不愿接见,就转首出宫。
“去国师府吧?”话说,被封的国师府也快被解封了。
届时这种曾经华丽一时的第一府邸,会再次落到谁手里?
犹然记得那日,匆匆一抹黑影飘过,将她带入了一个房间。
如今,朝歌又是顺着记忆,来得当时那个房间,就是老爹的书房。
“天哪!书房重地竟然别有洞天。”朝歌擦亮了双眼,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
第348章 朝搁是谁,芊芊是谁
朝歌擦亮了双眼,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
打开一扇小门,点燃蜡烛,能清晰看到,最中央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美人画。
这美人却是男儿身。
好看!倾城倾国,用在男子身上虽然显得变扭,但是画中的人撑得起这样的称号。
只是,陡然双目睁大。在那眉角的地方,有一颗红痣。
红痣!又是红痣。
画中人和陵墓之上躺着的男子,模样重合,几乎一抹一样,分明就是同一人。
望着这一幕,朝歌不自觉心跳加速。
“清俊如竹,娇如醉,小池塘清露踏涟漪。山穷水绝处回眸你,难绘你出尘容颜。”
一首情意绵绵的诗句,字迹秀丽而不失大气。题款人是:芊芊?
朝歌眉头紧皱,不知名叫芊芊的是谁。
芸芸世界,叫唤芊芊的又何其多。
但是,她凝望文字的笔锋,一横一竖间大气磅礴,却是在描点的时候,喜欢往回勾。
突然脑海勾勒起一个画面,是国师爹爹对于女皇的评价,“看字迹,大气磅礴,就是主宰沉浮的王者之气。只可惜啊,被情所困。”国师爹爹还特意指着有点的位置摇头道。
“看来这字迹,出自女皇的手笔!”对此朝歌确信无比。
她的眸子转动,如狼眼的精光,打量四周。
抽屉里还放着一本本陈旧的手札。
细细翻阅下来。
“朝搁——”其中出现了一个令她喉咙一痛的名字。竟然和她同姓氏。
国师爹爹曾说起,他出自贫寒家庭,家中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家中最小的弟弟和妹妹活活饿死在路边。除去这两位。
论排辈,她家中该有一个大伯伯、二叔、再是姑姑。
大伯伯名唤朝泽。却是不识半字,农民出身,淳朴的很。虽然弟弟官拜国师,他也不曾讨要一官半职,安心的在盐城当农民。
二叔叫朝德,默默无名,在国师老爹势力的扶植下,在皇城谋得一官半职。
而姑姑名唤朝叶,自小跟在老爹的身边,随后也是国师老爹安排的亲事,嫁入官宦人家。
如今是凌国公家的大夫人。表姐凌雅儿就是她所生。
朝歌合住眼眸,记忆过去。
她曾看过盐城朝家的族谱,若是这个叫朝搁的人,若是朝家家族一员,她定能有所印象。
其实她也在自欺欺人。
这个叫“朝搁”的人,他写的手札,被细细收藏在国师书房暗阁里。
他一定和国师府有渊源,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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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香楼》,一座在皇城中标新立异的的酒家,门庭若市,往来繁华。
昔日是皇女拿来送给三皇子的。如今三皇子开辟出来,供莘莘学子,青年才俊切磋诗情画意的好地方。
朝歌翩跹出现在晨香楼。
“皇女!不好意思,咱们这的规矩,是要对出对子,方可进入。”时隔快三年,他们还是没变,拦在她的前头。
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