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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寻亿-第4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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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人拿来一壶,径直咕咚咕咚的喝开了,“酒当真是好酒啊——好久没有喝了。”
  宛兰轻轻的说道:“是想找个理由喝酒吧。”手不自觉的伸向其中一壶,闻了闻,那股醇香就急匆匆的往肺中钻去,然后激活了大部分的细胞。她试着喝几口,被呛住了,一大蓬的酒劲儿“轰——”的往头上冲,就要把天灵盖给顶起来了。
  “才喝了几口就这样了。”闻人居然鄙视了她一番。
  “少要你管。”宛兰也来劲了,又喝了几口,便觉得头晕晕乎乎的。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烦恼少了很多啊?”闻人已经是喝完了第一壶,拿着第二壶,往嘴中就是一倒。
  宛兰并没有觉得烦恼有消失多少,反而觉得眼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幻影,有些不真实。
  最先看到的,就是她心心念念要想见到的千亿。最初的见到的情景,在番禹城南惊鸿一现,在山洞中发誓要保护他。再然后,就是看到千亿进了大牢,她苦苦的相救,却又害的千亿被调到别的县城。接下来,出使夜郎国,来到千亿的故乡也依然没有见到他。最后见到千亿的时候,是在战火中重逢,然后在那狂华的一夜,深深的吻住对方,只求一吻天荒。
  想到这些就感到热泪盈眶,忍不住再喝一口酒,只是那些幻影又模糊了。他们之间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故事,虽然没有山崩地裂,但是那种清新,那种深情让人无法忘怀。
  虽然说不清,这份情感到底哪里吸引她了,可以让她这般执着这般奋不顾身,但是,不就像是一种浓浓的茶吗,越喝越觉得回味。
  “你就这么想见到他嘛?”闻人有些小迷糊。
  “是。”宛兰扶着头,渐渐的迷糊,却对于这种问题十分的肯定:“我就是想要见到他——就当是我的执念吧。”
  真是一种长达五年的执念啊,从认识到现在,他们见面的时间,加起来再满打满算都没有一个月时间,其中大部分都各自有自己的生活,然后两人频繁的擦肩而过。
  也只有这个痴女子,用了这么多年的时间,用自己的脚步,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只是为了能延续当初的美好。痴傻到什么样的地步呢?离弃了豪宅蒋府,离弃了自己的夫君和孩子,在孤独的路上,一个人出了南越国,孤身一人去往夜郎,再到长沙国,寻找千亿的路上,看不到尽头。
  酒中冲劲儿让她浮想联翩,有甜蜜有辛酸,而酒的作用就在于扩大那份甜蜜,将辛酸一点点的冲刷。
  宛兰接着酒劲儿,不断的述说自己和千亿的事情,“我不瞒你说吧,我是来自异世界的,然后遇到的第一个男的就是千亿。我不是说我花痴什么的,只是他给我的印象很深很深——嗝儿——与他的经历都是那种很纯洁很纯洁的,就像初恋一样——嗝儿——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寻找初恋一样,觉得初恋就是那么的美好,之后的恋爱都是不好的。”
  闻人摇头晃脑,嘻嘻的笑着。
  “但全天下就我一人付出行动,对于自己的恋爱,就要敢于追求——嗝儿——至于别人的眼光,我都不在乎。”宛兰揪着他的衣服不放,“所以,你敢嘲笑我,你就滚一边去。”
  “我怎么会嘲笑?我肯定陪你继续上路啊。逛这天地,真是自由自在。”闻人说起路上的山川美景,就会眼睛发光。
  而宛兰也没有继续回答,而是倒在了一边,昏昏的睡了过去。或许她的脑中,真在酝酿一种大梦吧。
  *
  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还是在白天。
  宛兰撑着额头,还是觉得有些昏沉。打开窗户,让清新的空气吹进来。却发现床的旁边,开了一枝花,不知名,但很漂亮。
  或许酒真的是一种解药的良方吧,喝过之后,除了头晕这样的副作用,但那些烦恼真的消退了许多。
  对于千亿的“提前”离去,宛兰反倒没觉得悲伤了,可以这么理解——她习以为常了,很理性的看待这么一件事。现在想想,怎么找到千亿才是主要的。
  下楼,看到闻人独自在吃饭,便问道:“有没有给我点东西啊?”
  “你都睡了一天了,我以为你现在还在睡觉呢。”闻人夹了一口自己吃。对于宛兰的情况,他可真没有暖男的精神,任她睡个几天几夜。
  宛兰坐了下来,也感觉到肚子饿了,看着他饭菜,不禁流着口水。可是闻人明明看到了,也没有喂他一口,实在没有同情心。
  “你怎么都不给我喂——哦,不是,给我事先点东西吃呢?”宛兰带着点撒娇的语气。
  “我不是说了嘛,还以为你在睡觉。”闻人一脸茫然。
  就知道这人没有关照人的心,算了,还是自己体恤自己。乘上饭菜后,又故意让店家再上一些好菜。
  “吃这么好,怎么不像昨天那样哭哭啼啼的呢?”闻人很是自觉,夹了好几口宛兰点的菜。
  宛兰皱了皱眉头,又从他碗中夹了回来,“托你的解药,我心情好很多了。我打算明天继续上路。”
  “你不是不知道怎么去吗?”闻人脸皮真够厚的,试探性的夹了宛兰盘中的一块肉。
  宛兰见状,漫不经心的用手拍掉他手中的筷子,不准他得逞。“我想他应该去了长安城了吧。他一直心心念念要去长安,为他的父亲平冤屈。”
  “真是同路啊。”闻人将自己面前的菜收拢了一下,像是防止她入侵一般。“我也要去长安,找找杨之水这个老贼。”
  “时不待我,我下午就动身去长安吧。”宛兰雷厉风行的再点一盘鸭子,还在他鼻子前晃了晃,然后收入囊中,吃的很欢心。
  下午的时候,两人再一次出行,往长安的地方而去。
  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但只要心里有念想,什么都觉得有滋有味。
  

第二十九章 精彩的蹴鞠比赛
更新时间2014…11…14 11:29:54  字数:5540

 带着份执着,两人又继续上路,往长安方向骑马而去。
  说起长安,两人多少是有些小激动。这长安是什么地方,无须讲太多,单单是汉室的政治中心,就足以让全国仰仗了。
  说起来挺惭愧的,宛兰穿越来到这样个异世界,却从来没有去过这样的大都市,而且,还是呆了五年的老汉民。所以要去到这样一个举国大都市,能不激动吗?
  况且从汉中出发,到长安十分的近。
  “你说去长安,我们要做点什么特别的吗?”
  两人共乘一匹马,沿着大大的官道行去。由于难以压住心中的激动,都不断让马加快了速度。
  在马上,宛兰不住的问着闻人宏谦,心中则是浮想联翩。既然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肯定要吃喝玩乐一番,接下来就是大大的购物。只可惜没有照相机,不然肯定多多的美拍几张。
  这还没有到长安城呢,就见许多的百姓都往一处赶去,十分的着急。两人停下马,拉住其中一个群众是怎么一回事。
  “你们来的可真巧啊,蹴鞠比赛就要开始了。”那个难以压抑激动的心情:“是本地两个很有名的社进行比赛,现在就要开始了。不跟你们说了,我马上就去了。”脚底溜烟,就立马随着大批的群众而去。
  “蹴鞠比赛啊,真是好啊,我们赶紧去看吧。”闻人拉着马也想加入这热情的狂潮当中。
  宛兰翻了翻白眼,这蹴鞠不就是古代的足球嘛,自己以前都从不看足球比赛,就算是世界杯都懒得去看,一提到足球就要犯困。现在说要去看足球,不就是纯心想让她打瞌睡嘛。
  可是闻人早就按捺不住,跟着几百个百姓过去了。宛兰想劝,哪里劝得住呢,虎着脸跟着去。
  走了两百多米,就看到一座城,不知是什么名字。这座城不算大,大约就是一千米见方,看不出有多宏大,相反,倒觉得很新。
  “这是什么城啊?”宛兰问旁边的一个百姓。
  那个百姓却白了她一眼,然后便好好的给她科普一番。据他介绍,这个城俗名叫“蹴鞠城”;建立在长安城东边百多里,其目的,就是为了踢蹴鞠还有斗鸡等。至于其建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汉高祖时候,他当了皇帝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吃穿用度极尽豪华,终日看歌舞伎乐。但他却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杀牛之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蹴鞠。于是,汉高祖就下了一道圣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仿照原来沛县丰邑的规模,造起了一座新城,把原来丰邑的居民全部迁住到新城,刘太公和刘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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