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溪不知道是怎样走出了学校的,只记得,校园里,枯叶落了一地。然后是人来人往的街上,每个人都将自己裹在伪装的大衣里,伪装的大衣里,有每一颗枯寂的心。
她是不是不该告诉文君这个噩耗?这样文君就会永远地以为他还在遥远的西藏,驻守成永恒?
可是,一个电话就告知她,一个曾与她关联甚密的人猝然逝去,于她而言,太过残忍。那个人,在她八岁的时候,给过她无限的欢乐与呵护;那个人曾对她说,小溪,我想守护你,更想守护我们的国家;那个人,一直埋在文君心底的最深处,从不生根发芽,却永远存在。
那是与她们都关联亲密的人啊,她只是想让文君知道,真的只是想让她知道而已。
如果不告诉她,往后她知,她会恨死她!难道她连知晓的权利都没有?难道她连诀别的权利都没有?她与他就这么毫无关系,只允许别人知?这于她而言,不是更残忍?
压抑难舒的情绪压在小溪的心头,茫然不知道走在了哪里,周围都是嘈杂的声音,陌生又陌生。忽然,身后一只大手用力地拉住了她的手腕,然后被稳稳地护在了一个怀抱里,耳边伴随的是一阵刺耳的急速刹车的声音。
小溪回过神来,却发现一辆小货车正停在离自己十几厘米的地方,车里司机的脸上惊恐万分惊魂未定。
一支长臂揽住她的腰,一支稳住她的肩,是一种很稳妥的护住方式。
身后的人没有说话,一股熟悉又遥远的气息在缠绕。
小溪回过头来,对上那张熟悉的脸,恍惚。是有多久没见过这张脸了,一年,两年,还是三年?
“喂!你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啊!”货车司机发现小溪并没有什么事,开始理直气壮骂骂咧咧地嚷嚷起来。
“这里是步行区,你车速这么快,你还有理了!”身后的人毫不客气地回过去,显然是被惹到了,语气直冲。
火车司机讪讪,重新启动发动机走掉。
无人的街角。
小溪站在靳成前面,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你怎么了?”还是从她异常的沉默中看出了端倪。
没有回答……
靳成探寻般看着她。良久,才听到她的喃喃自语。
“陈教官走了,他走了……他说要守护我们的国家的,他怎么可以偷懒去了天堂!他怎么可以!”
陈教官?新生军训带他们的那个教官?靳成震愕得说不出话来,深深地看着低头失魂落魄的人,然后上前一步把她搂入怀。
小溪却轻轻推开他,对他无力地笑笑,然后转身走掉。
他这算什么?这四年里他都对她不管不顾,连朋友都算不上,凭什么,凭什么还要把她拥有入怀。
给她安慰么?一个拥抱,然后再离开?
原以为再见面会多激烈,却也不过是这淡然一笑。
靳成望着小溪渐行渐远的瘦弱身影,满心满眼的苦涩。
是么?从此他都再没权利再没资格将她抱拥入怀?
陈教官的遗体没有送回故乡,埋葬在了他驻守的天山上。他年老的母亲说,阿源喜欢那里,因为那里离天堂最近。
小溪仰头,冬季的天空灰蒙蒙的一片,看不到一点点蓝。灰着的天空,仿佛也要哭泣。
大哥哥,那里的天空是不是很蓝?那里的雪山是不是洁白如藏民的哈达?你一定在天上对不对,在天上庇佑守护着那片你热爱的土地,对不对?
这个异常寒冷的冬,我们遭遇了悲伤。
晓筠问小溪,你与陈教官相交无多,为什么久久都无法释怀呢?
为什么?
每一个珍爱过我们的人,都应该铭感在心,不是吗?更何况是真心给过我们爱的那一个。
有的人,他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可能只有一次,两次,一天,两天,或者甚至只是一个瞬间,却影响了你一年,两年,或者,一生。
文君一个人去了西藏,她说,她去看看他。
蔡文倾说,他在等文君回来。
依然要踏上远赴山区支教的旅途。
似乎每个人都有其存在的使命。陈教官的使命是守家护园,小溪,她曾以为她是为爱而生,像自己的父母那般,然而现在才明白,她是因为远方那一片青山绿水而存在。
有过的悲伤,要多久才能遗忘,要多久才会感觉不到疼?
大概要很久。
☆、第四十一章
高斐来山里的频率越来越勤快了,驻扎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小溪几乎怀疑他要在此处落户安家了。嗯,娶一个当地憨实的好姑娘,生娃,养猪。
高斐说,任小溪,其实吧,对于我的到来,其实你内心是得瑟,是狂喜的吧!我多美的一男子啊,陪你在这深山老林里,地久天长,天荒地老的。
小溪穷尽毕生之力气对他翻白眼,说,老娘内心不是狂喜,是狂奔的羊驼!
冬天过去,春日无色,夏至的时候,我们就忘记了悲伤,并没有想象中的长久。生活总是要继续的不是?
静花住进了高斐的私人别墅,和李阿姨一起。过完年后上了补习班,等九月份来临的时候,就可以念初中。这似乎是最好的安置。
文君刚从西藏回来,脸上多了一层浅浅的高原红。谁都不曾想,她一去半年。
晓筠终于有孕。她一直以来都像一个孩子,谁想过她当妈妈的情景?
小溪坐在教室前的台阶上,孩子们正在操场上上体育课。学校今天收到了社会爱心人士送来的体育用品,他们在分享喜悦。
还有谁呢?嗯,还有沙沙,她在践行着她“家国未报,何以嫁娶”的原则,风风火火地战斗在她热爱的职场上。
高斐从办公室出来,看见小溪坐在台阶上,双手撑在膝盖上,望着篮球场,那一堆小屁孩混战在一起,几个球,毫无章法地往篮筐里投。轻轻走过去,坐在她身边。
“在想什么呢?”他轻声问。
小溪回头看看他,微微一笑,说:“孩子们的快乐真是简单明了。”
“嗯。”
“我这么大的时候,你总是欺负我。”
高斐笑笑,大方承认:“是。”
而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都已长大到各自恋爱?
高斐也望向球场上孩子们玩乐的身影,忽然眉目一凝,他走下台阶去,走到篮球场上那堆孩子中间,接过一个足球,提高了声音说:“你们不知道这个怎么玩吗?”
孩子们满脸茫然地齐齐摇头。
“咻……”一声长哨,高斐脚下踩着足球,嘴里叼着哨子,孩子们仰着头围在他周围。
“我脚下这个东西,叫做足球。所谓足球,就是用脚来踢的,不是用来投篮的。踢足球呢,其实很简单,按我们刚才分的那样,你们,把球踢到那边的球门。”他又指了指另一拨小孩,继续道:“你们,踢进那边那个门。”
所谓球门,竟然是老乡们装东西用的那种箩筐,放倒了,筐口摆向球场里。小溪坐在台阶上,远远地看着,小脸黑黑。
“可以用脚踢,可以用头顶,就是不能用手拿,听清楚了吗?”孩子们响亮地喊听清楚了。末了,高斐还威胁他们:“谁用手拿犯规了,我就打谁的屁股!”
又一声长哨,高斐自己开球,那帮小屁孩就朝那个球蜂拥抢去……
他原以为孩子们懂得了规则,踢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啊,可是看到二十几个小孩只是疯抢那个球,其他什么规则都无法执行的混战场面,整个人都傻眼了。他们不是因为踩到圆圆的球而狠狠地摔倒,就是为了抢球互相撕扯着,大有要大干架一场的局势。
高斐吹哨都吹得口干舌燥,最后实在是觉得真心没法□□这帮拿足球当篮球来投的小屁孩,只好任由他们玩去了,自己坐在场边的石凳上,气喘吁吁。
“被他们搞疯了吧?”小溪走过来递了瓶水给他。他白色的衬衫被汗水濡湿,顺服地贴在身上,里面完美的肌肉线条隐约可见。小溪闻到了他衣衫里散发出来的男性特有的那种汗味气息,不由得微微愣神。
“好心人送给了他们好的东西,却没教他们怎么用,这件事挺悲哀的。”高斐难得地在小溪面前深沉。
确实,慈善家给贫穷山区送去了很多城里的好东西,却没想过山区的人民会不会用,也没教过他们怎么用那些对他们来说非常陌生的东西。慈善家给他们送去足球,却没想过,他们根本连足球场都没有,也完全不懂足球的规则;给他们送去电视机电脑,却不知,山区里,可能连用电都是极奢侈。
有很多东西,不是他们无法拥有,而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