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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人类进化史-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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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了,还有谁对历史没有点看法也能这么投入的玩这个游戏?

选择下一个任务。6000年前的黄金时代。这个时期其实是青铜的鼎盛时代,黄金虽然也出现并且开始崭露了一点尖尖角,跟青铜的历史意义完全没法比,不过设计师为了推崇这个不要太伟大的时代,只好取了这个俗气的名字——文化扭曲价值,说的就是这事。

中华大地这一时期终于有任务可开,传说中的人物还没有的洪荒时代,估计没任何历史贡献分可拿,派司掉。

前期文明的精华全在中东,沉闷的埃及就不去了,也不要文化传承了。那点技能升级速度的优势,对普通玩家在相互较量中胜出至关重要。拯救世界具备先天优势,按着攻略玩,也无所谓了。

联系了一下叶旭,她带着单位里的一帮红粉军团也还在两河平原上种椰枣,建城墙呢。除去传说中的母系社会,苏美尔人首先开始尊重女性,而且人家名字取得好,有美有音乐味,是众多的女玩家们最喜欢的古代场景。可惜,她们的财富已经吸引了无数豺狼贪婪的目光,拯救世界也是想做豺狼来着,选择了离她们比较远的部落,点选进入。

苏美尔人的历史和埃及的历史轨迹有些类似,都经历了崛起、衰退、短暂的被征服、复兴、衰落的过程。不同的是苏美尔的前期一直是战国,辉煌更加耀眼,衰落的更加彻底。

现在还是苏美尔人在前期最强盛的时代,周边有很多附属民族。系统模糊了具体年代,拯救世界也没有找到那位首次征服了整个两河流域的闪米特人的著名领袖萨尔贡(意为真正的国王)一世的名字,找到了也达不到选择积分要求。随便选了一个积分要求最高的年轻人,名字叫金刚。

金刚的个头很高,比所有周围的人都高出一个头,很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是人却比较瘦,肌肉有力但不虬结。相比拯救世界之前几个任务中的人物,很文气。但从力量上讲,人类一直在退化。

现在金刚坐在一个苏美尔大城乌尔城的酒馆里。作为闪米特人部落酋长的儿子,金刚在成年以后到接任酋长的这段日子,要做的事情是带领族里的年青人出门为部落赚钱。野蛮民族的职业是祖传的,保镖脚夫雇佣兵,其实都一样,都是即要流汗又要流血的活。

金刚这次带着二十几个弟兄,为基什的一个大贵族富商运输一批粮食到乌尔。因为这一路一向比较太平,又不是特别大的买卖,所以商队的人不多,加上奴隶脚夫和东主押队的三个管家,只有五十个人。买卖不大,利润自然比较薄,能进酒馆坐下来的只有金刚和三个管家。大城市东西很贵的。

金刚坐在那里有点难受,因为弟兄们都不在身边,很不习惯,喝酒不爽。还因为苏美尔城市的酒馆(那时候有啤酒了)都还是杂货铺,很少人用金块铜块这些高级货付酒钱的,他们丢下来的东西大部分都要再卖掉的。因此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东张西望的目光总要在金刚身上停一会儿。金刚知道,这不光因为自己个高,还因为自己是野蛮人,所以金刚很不爽。

很快,金刚的不爽就升级为愤怒了。

酒馆的门口响起了一声惨叫,金刚就坐在进门的地方,看的很清楚。一个年青的苏美尔贵族肆无忌惮的一鞭抽在一个自己坐在路边喝水的兄弟身上。这个兄弟很少进城,眼力见差点,很随意的就靠着货驼子坐着,长腿一伸差不多快到路中心了,可路还有很宽,足够人走的,这家伙太过分了。

虎吼一声,金刚爬起来就要去报仇,却被东家一把拽住了膀子。“别闯祸,别闯祸”三个管家脸色很难看,野蛮人耍脾气和地头蛇找麻烦是跑商的人最头疼的。

金刚的弟兄们已经炸了锅,纷纷跳起来操家伙要扁人。可敢在一群野蛮人面前耍威风的家伙一定是有恃无恐。阔少身后站出来的两个保镖一下子就镇住了场子。两个家伙也是野蛮人,壮实如牛,只比金刚略矮一点点,但加上手上明晃晃的青铜大剑,威慑力只有更大。

酒店的老板赶快出来打圆场。高声招呼这位忽可王子,同时提醒这位王子打得可是外国人,别不依不饶的惹上外交纠纷。

忽可王子果然收敛了一些,迈步进了酒馆,撇见愤怒的金刚,突然有阴阳怪气的来了一句:“这地方什么时候允许野蛮人进来了?老板,清下场子,王子我要在这里喝酒。”

金刚的东家还没坐下呢,不等老板招呼,转身拎起自己的皮包,嘴里吆喝,赶快赶路、赶快赶路。拯救世界心里不很舒服,可也不想一进任务就搞出大事来,干脆把人物托管给系统,如果野蛮人天生野性难驯,就闯点祸又怎样。

系统控制的人物都很理智。金刚虽然很生气的样子,却也乖乖的朝门外走。然而命运这东西总喜欢横生枝节。金刚高人一头的身量和愤怒的牛眼让站在门口的那两个忽可王子的野蛮人保镖很不爽,金刚和他们不是一个部落的,有世仇也说不定,野蛮人部落之间的恩仇比苏美尔城邦间的合纵连横复杂了很多倍,不召开长老会是理不清楚的。

两个狗奴才有意无意的把肩膀上扛着的青铜大剑换了个肩膀,还那么斜斜的歪着。酒店的大门很宽,相对时代而言,东家们缩了缩脖子过去了,其实他们垫起脚尖也碰不上。金刚也碰不上,两把剑的中间足够金刚的头过去了,然而没有人喜欢两把剑这么靠近自己的脖子,尤其在这个杀死野蛮人被抓住了也可以花钱赎罪的时代。

金刚的眼睛暴红,眼见得系统都要发飙,拯救世界立即接管了人物,一个撩阴腿先放翻了一个。金刚的天赋很高,拯救世界可不认为和两个手执先进武器的职业人士拉开架子动手会有毫发无伤的把握。

被踹了那东西的家伙抱着下体在那哆嗦,一时半会儿回不过气来,但也生命无忧,以前的男人多多少少都练过点铁阳神功,虽仍是要害却绝没有后代淫种们那么脆弱。

另一个家伙怒吼一声,大剑一抡,一招力劈华山,哦,不,是力拍黄瓜,大剑是平着拍下来的,这家伙还不想当场出人命,万一拍上开了瓢,一下断不了气,过几天还能不能活就很难说了。承蒙好意,也饶你今天不死。

左手一挥,磕开铜剑,右手跟进,一棒打在对方肋间,直接扫地出门,肋骨断几根全看他自己运气了。金刚是这个世界非常非常少见的双棒武士,别人即使看见金刚腰里拴着两根大木棒,也会认为是备用武器,在许多人把全部值钱家当栓在身上的时代,这不奇怪。但正常人都想不到这玩意不用解就可以用,也想不到有人敢单手挥木棒接招,那力气要比对手大多少啊!

眨眼之间,刚才两位威风八面的战略威慑力量就被轰倒,全场大哗。金刚的手下跳将起来,准备群殴。忽可王子还有十几个手下支枪列阵,全青铜大剑绝对是奢侈品,除了那两个吃货,王子其余的随从都是套了点铜头的木叉,这玩意在战场上比青铜剑更实用,但他们现在和主子被金刚挡在了中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眼看着要上演一出鱼死网破。本来是那条必定先死的鱼的忽可王子突然爆发了。。。。。。

第60章夜奔

没有拨出身上那柄细剑做垂死挣扎状,忽可王子鼓掌大笑起来。“好身手,好身手。大乌最需要勇士了,军队还是王府,任你挑。我们大乌的待遇,可比商队保镖高多了。”

三个东家的脸已经刷了色,听完王子的话,这才喘上口气。忙不迭的表示,这趟镖已经保到位了,只要金刚愿意,随时可以结清工钱为王子效力。这些混蛋,一下子就把我们给卖了,以为我们野蛮人就听不出来啊。

谢过王子的好意,金刚推脱了一下需要回家安顿一下老小,把台阶铺好,看着王子施施然走出酒店。虽然有把握一棒子敲碎这家伙的脑袋,但对活着走出乌尔城可没一点把握。苏美尔城邦里打架要比埃及城市里多得多,忽可王子固然丢了面子,伤了两个奴隶或是雇佣兵也没什么,回去找人来和商队这一大帮人马练场子,他一个小小的王子也负担不起几回;调动军队来报这种已经圆过场面的仇,一来未必调得到,二来绝对是条大丑闻。

目送衰神走远,三位管家开始理包袱,找钱结账,是和金刚。两个配上青铜大剑的野蛮人,随便奴隶还是佣兵,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被金刚一下子算是废了。刚才王子不吃眼前亏,自找了个台阶下,今天差不多安全了,得罪个地头蛇王子,与其整天睡不着觉,还是赶快和金刚离远点好,相熟的商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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