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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
儿童嬉闹、游人拍照、情侣拥吻,连鸽子都悠闲地在广场中闲庭信步,享受此刻的美好。
广场中的喷泉旁边,美丽的东方女子,停下手中的画笔,抬头看坐在对面的男子,他有如天使般洁白的皮肤,如爱琴海一般深邃湛蓝的眼眸,阳光是他与生俱来的气质,他的世界没有一丝阴霾。
旁听了三年圣马丁的课程,课业已经基本完成,是时候考虑未来的路。她兼职的婚纱高定工作室,设计总监极力挽留,给她开出了非常不错的工资,只等她点头。
可是,未来究竟走向何方,她还不确定。所以,借故为游人画画,来放松心情,来试着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从6周前,她在这里画画开始,眼前的男子就出现,今天已经是他连续第6个周末光顾她的生意了。
原来磕磕绊绊的英文,在这三年多的时光中,已经被雕琢成了一口流利的伦敦腔。
看着对面的男子,她用英文友好地问:“是我画的不好吗?”
对面的男子绽放了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不,你的画很美,你的人更美。”
夕阳从他背后洒下,她似乎看到了希腊神话中俊美的阿波罗。只是,面对他的坦然,她礼貌而客气:“谢谢你的赞美。”
男子眼中闪过的淡淡落寞,她佯装不见,松了夹子,取下画板上的素描,笑着将画递给他,并坚持不收钱。
男子有些急切,又有些腼腆:“我考虑很久了,不知道如何接近你,才会让你觉得不唐突,你才不排斥。我知道这几年来,你拒绝了所有示爱的男性,所以,我不知道……怎样才不会被你拒绝。我……”
她扬了扬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笑得一脸幸福:“抱歉,我已婚。”
男子听着她的话,眼中是不敢置信,他努力压下心中的惊讶,用深邃的蓝眼睛对她笑:“我不信。你身边没有任何亲近的男性。”
她正要开口解释,似是知道会被拒绝,他急忙拦下:“不要说,先听我说完。”
“一个月前的秀场,见到你时,你不知道我有多激动,你穿着旗袍,像从画中走来,美丽地让我忘记呼吸,那时候我告诉自己,原来,上帝真的是善待我的。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五年前的泰国,夜晚的沙滩上,我问了你那位很可爱的朋友很多关于你的信息,我跟她约好第二天我们一起玩,可是,第二天你们却不告而别,我甚至去了中国,可怎么都找不到你。
这次的秀场,我是摄影师,再见你的那刻,我激动地相机都拿不稳。缘分让我遇见,我绝对再也不会让你从我生命中离开。不管你如何搪塞我、拒绝我,我都会霸道地出现在你的生命中,死皮赖脸地黏着。我想要陪你看每个日出日落,我想要陪你度过每个春夏秋冬,我想要看到你一点点地变老,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时,还依旧觉得你最美。”
他说的秀场,是一个多月前,她兼职的婚纱高定工作室总监介绍的。英国某知名时尚女装品牌,为表现现代时尚,就用传统东方气质作为反衬,在发布会开幕前几天,都没找到具有东方神韵的女子,总监跟那个品牌总监很熟,便介绍了,谁知,见面后那位总监满意非常,甚至还调整了发布会内容,以她穿着白粉相间的素花旗袍开场,以她穿着艳丽牡丹的紫绸旗袍收场,背景音乐是东方味道的吴侬软语,江南小调。
那位总监还玩笑着说,怪不得东方形容女人,要用“如花美眷”这个词,原来真的这么贴切。
看着她陷入回忆,他急忙说:“不要拒绝,给我一次机会。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从未如此认真。若是你担心未来,我郑重地承诺,你想去哪里,想住哪里都随你,伦敦、爱丁堡、巴黎、阿姆斯特丹、苏黎世、柏林,你喜欢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
你想回中国,我也陪你回去,我父亲是驻华大使,我很喜欢中国。或者,你想去我的家乡,意大利南部的海滨城市佩萨罗,那里有蓝的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空和海洋,你会爱上那里的。不要拒绝我,不要推开我,不要把我赶出你的生命,让我一直守护着你。”
如此深情,可她还是承受不起:“抱歉,你说的,我很心动也很感动,如果我是单身,我一定慎重考虑你。但是非常抱歉,我今年年初结婚,丈夫是荷兰人,目前没在英国,如果你不信,我可以让他来见见你。”
男子硬是摇着头,笑着说:“我不信,我就是不信。给你两天时间考虑,两天后我会约会。”
还不待她反驳,这个男子,已经飞速离开。
侧头看着特拉法尔加广场,眼前的喷泉动情地喷洒着水花,远处的欧式建筑沐浴在夕阳余晖下,一切美得如同油画。
美好,一直都在身边,她也一直都在拥有。她低着头,看着戴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笑得很甜,幸福得无以言喻。
正欲收拾画板,在这个欧洲城市中听到了久违的乡音,是手机铃声中传来的陈奕迅痴情缠绵的歌声“你不会相信嫁给我明天有多幸……”
歌声在此处戛然而止,想是接通了电话,继而,如大提琴般低沉的声音传来:“知道了。”
即使是那么简短的几个字,即使她没有回头看,她都确信,那是他,是秦慕,是她最爱的秦慕。
可是能如何?手机铃声中,陈奕迅未唱完的歌,就犹如他们的爱情,有幸无福,有缘无分,今生缘尽,始终不能圆满。
爱得再要生要死,爱得再成疯成魔又能怎样?
他们还不是只能接受现实的安排,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只能这样……各安天涯。
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在夕阳下,发出刺眼的光芒。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1、全文完,无番外,谢谢各位一路陪伴。
2、命题一是真命题。
3、命题一二三有且仅有一个真命题。
4、嘻嘻嘻嘻哈,不开玩笑啦,还有内容,明天双更吧!
记得圣诞夜亲吻苏韵脸颊的北欧男子吗?木错!就是他!就是那个万恶的他!!!!!!
邪恶的婉儿其实不想让小韵儿离婚的,深情的秦BOSS用一生来等待,等待那个北欧男子去世,再娶小韵儿。
可是等到最后,那个北欧男子没去世,小韵儿却先一步,撒手人寰。
然后,秦BOSS一生都不能再拥有她。
他连她的追悼会都没有名义参加,只能夜深人静时去她的墓地,暗自垂泪到天明。
呜呜呜呜……秦BOSS的终极深情就是这样了!
(借用张爱玲笔下描述的场景,因为觉得这个太经典啦!)
☆、千回百转
即使是那么简短的几个字,即使她没有回头,她都确信,那是他,是秦慕,是她最爱的秦慕,是霸道占据她心房不愿离开,是夜夜如梦的秦慕!
那一刻,苏韵呆呆地站着,只能任排山倒海的思念风卷云涌地席卷她的心。
思念过后,狂喜、惊慌、恐惧、忐忑,她身体微微颤抖,她多想用这三年来学会的波澜不惊来回应他,笑着转头,对他说:“Hi,好久不见。”
可是她为自己筑起的铜墙铁壁,在听到秦慕声音的那一刻,轰然坍塌。她完全忍不住,泪如雨下。
来伦敦三年,她早已学会了处变不惊,即使最初被那么多的服装公司拒绝,她都没有流一滴泪。即使她只有作品,没有雅思成绩,没有本科设计学历,守在圣马丁教务处的门口,求学校能看在她资质还不错的份上,破格收她为学生,她被拒绝了整整三个月,她都没有哭。
这几年异国他乡的时光,让她更加干练、勇敢、坚强,坚强到用坚硬的外壳包裹住柔软的心,不让自己悲春伤秋,不让自己触景生情,更不让自己顾影自怜!
眼泪,于她已太过陌生。这三年多,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她只哭了三次。
第一次,是在秦慕读中学的学校,看到那个十二三岁穿着燕尾服校服的亚洲少年,她好像看到了少年秦慕,跟她在同一个时空,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广场,几米外的地方,似乎只要她伸出手,就可以触碰到少年秦慕,可是伸出手,抓到的却只有阳光和空气,那么像,却不是,不是她的秦慕,不是她最爱的秦慕,那一刻悲伤又绝望的她瞬间流泪,失声痛哭。
第二次,是一年前,周六她兼职下班回去,因为重感冒,去药店买药。那是伦敦非常知名的连锁药店,她在货架前仔细对比,不经意间看到了某个药盒上,在英文介绍中,尤为醒目的“秦氏药业”四个汉字,那一刻,思念如狂风暴雨侵袭而来,她的心千回百转。
买了药,出了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