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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九郎也把尤素芬召了来,要她们配合计划,然后他就整整衣服,也踱向了那一所指定的帐篷。
黄金城的人一共只搭了两座帐篷,供四位公主休息,其余的人都是露天而歇,就睡在火堆旁边。
洪九郎撩开帐帘进去,两个女的都在含笑等着他。
她们身上的衣服却穿得更少了,除了一袭轻纱外,里面不着寸缕,肉香满溢,充满了诱惑。
娜妮上前含笑道:“小王爷,你可来了,我们姐妹已经等了很久了,来,宽宽衣服吧!
在我们的帐篷里是没有任何拘束的。”
她扭动着腰肢上来,要帮洪九郎宽衣。
洪九郎一把抱住了她,迫不及待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就往毯子上倒去,娜妮轻轻地挣扎着,口中还发出咯咯的声音。
银妮本来含笑在一边看着。
洪九郎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的手腕道:“来!你也别闲着,我们一起来。”
银妮笑着道:“别急呀!小王爷,到了这儿,总有得你乐的,你先摆布了三姐再说。”
“她已经摆布定当了。”
银妮一怔,移眼去看娜妮,但见她面部已经扭曲,身体也不动了,大吃一惊,连忙夺手想挣开。
洪九郎却用手一带,将她的身体拖了过来,右手趁势一拳掏出,重重地击在她的肋骨上。
这一拉一击的劲道合起来是无法想像的,帐中可以很清楚地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等洪九郎放开了手,她已口角流血,四肢在轻微地抽动着,人是绝对地活不成了。
断骨刺穿心脏,巨劲震碎了内脏,洪儿郎出手时是十分凶狠的,能用这种狠手对付一个女子,他的心肠也够狠的,他翻过地上娜妮的尸体,由后腰处拔出了一支匕首。
他是利用抱住她的时候,悄悄地刺入了这支匕首,又吻住她的嘴,使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匕首刺入了娜妮的肾盂,那是人体的要害,洪九郎在杀人时也是十分在行的。
帐外发出了呼喊的声音,是尤素芬率着金加的手下,在对黄金城的人展开搏杀。
他们是趁人无备时,突然下手的,成果也不错,出手就解决了一大半,不过还有七、八十人逃过了杀劫,在跟他们搏战着,有心心她们在拦截。
洪九郎相信没多大问题,只对尤素芬吩咐道:“一个也不能放过。”
匆匆地进到另一所帐篷,但见妲妮已被砍成两截,尸横就地,温妮却仗着一支匕首,跟金加对拼着,口中还连连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金加看见洪九郎进来,笑着问道:“兄弟,你那边都解决了?”
洪九郎点点头道:“解决了,一刀加上一拳,两个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外面也差不多了。”
温妮跳后了一步,吃惊地道:“你们是计划好了要对付我们的,为什么呢?”
洪九郎大笑道:“为什么?那还不简单,你们是到中原皇帝那儿去朝贡的,一定带了不少的金银财宝,而大漠之鹰则是专门发横财的,正愁找不到财路,你们却自己凑了上来,还要问为什么吗?”
温妮一怔道:“难道你们是为了财?”
金加大笑道:“大漠之鹰从不为其他的原因而杀人。”
温妮叫道:“金加,你会后悔的。”
“老子从来没有后悔过任何事情。”
“但是这一次你就要大大的后悔了,你杀了我们黄金城的人,你和你的族人将受到魔神诅咒!”
洪九郎笑道:“魔神不会知道,因为我们是不期而遇,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我们下的手。”
“可是我们的随员会逃回去的,那时就该你们后悔了。”
“他们逃得了吗?”
“绝对有几个逃得了的,你把我们当作一般人就错了。”
这时尤素芬也进来了,她的刀上还满着血。
洪九郎问道:“都解决了吗?”
“别的都解决了,只走了一个人,是那个叫阿里的通译,他的武功十分高强,伤了我们几个人,抢了一匹马往西边逃走了。”
温妮哈哈大笑道:“阿里是黄金城主下面的第一高手,只要他逃了出去,你们就惨了。”
洪九郎却十分镇定地问道:“有没有人追下去?”
“没有,我们遵照爷的指示,不让人追下去。”
金加忙问道:“兄弟,为什么不让人追下去?”
“如果那人能突破我那几个女人的围攻,就证明他的武功很高,追上去的人假如不行,岂不是白白送死?”
金加连连点头道:“对!对!可是叫他跑了可是大麻烦,兄弟,不是我这大哥泄气,我们还真惹不起他们。”
“大哥放心,不会为你惹麻烦的,他也跑不掉,我自己追下去解决他。”
“兄弟去追自然没问题,你快动身吧!”
“不急,等我把这个女人解决了再走。”
温妮手中运刀,拼命地冲了过来,直刺向洪九郎,势子很急,洪九郎只有撤身避过,但温妮的目的似在脱身,她冲到帐篷的出口处,略一停顿,大概想认清方向再进。
就在这时候,她的心口忽地冒出一截剑尖,把她击倒下去,俯钉在地上。
那是洪九郎手中的长剑,被他脱手掷了出来,活活将她刺个对穿。
金加忍不住道:“兄弟,好功夫!”
洪九郎上前拔出了剑,将温妮翻了个身,微笑道:“不算什么,我是天山第一名猎手,这是最平常的手法。”
温妮还没有死,狠狠地道:“魔神诅咒你们的灵魂,要永沦炼狱,不得超生。”
“想要把我洪九郎打下地狱,你们的魔神还不行。”
“你是洪九郎?不是叶尔小王爷?”
“不错,金妮把你们调来,就是为了对付我,很抱歉,你们连尝试的机会都没有了。”
地下的温妮忽然笑了起来,血从她的口中不停地呛出,但她依然笑得很开心,直到她呼出最后一口气,她都没有停止过笑。
金加十分诧然地道:“兄弟,她干嘛这么高兴?”
洪九即也陷人深思,半响后才摇摇头道:“我也不晓得,看样子只有去找那个阿里问明白了。”
金加跳起来道:“对,我们这就去追那个王八蛋!”
“我们?大哥也要去?”
“是的,兄弟,不把那个家伙解决了,我实在不放心,西方魔教的武功好手很多,我的族人实在惹不起他们。”
“我已经向你保证了,那家伙跑不掉。”
“但是我一定要看到他的脑袋落地才放心,我相信你的本事杀得了他,可是在沙漠上追踪,却是我强一点。”
洪九即笑笑道:“大哥坚持要同行自然没间题,那就请吩咐一下,准备四匹马,带足干粮和食水。”
“要这么多的准备干嘛?”
“那个家伙此刻一定在亡命急奔,短时间是追不上他的,必须慢慢地磨,好在这是大漠,他没有了食物和水,毕竟是逃不掉,我预计要在两天后才能追上他。”
金加大笑道:“兄弟,原来你对追踪也很内行?”
“别忘了我是天山出身的猎人,而且是最好的一个,虽然我拿手的是猎兽,但捕人也一样有用的。”
第二十章
洪九郎和金加走得很从容,大约是在阿里奔逃后的两个时辰才出发的,只问了一个方向,谁也不知道他会逃向何处。
可是金加有办法,他在沙漠上找到了蹄印,找到了半干的马粪,也找到了马尿的残迹,决定了追逐的方向。
他们还在半路上看见一头黄羊的残尸。
洪九郎道:“这家伙比我想像中能跑,他喝了黄羊的血,至少又可以支持一阵子。”
金加却笑道:“人可以喝羊血,马匹却不肯喝那玩意儿,那匹马的力气已弱,跑不出五十里的。”
果然在追出了三十里后,他们看见了力竭倒地的马匹,脖子上被刺了一个洞,是利刃造成的。
洪九郎道:“这家伙已经到了穷途未路了,他不该杀了马匹的,在沙漠上没有马,人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马匹知道哪儿有水源,再往前支持个四十里,我就知道有一处小水源了,他却迫不及待地杀了马,饮了马血……”
金加凝重地道:“也许他也知道水源之所在,这顿马血足够支持他到水源了。”
“不容易,他没了马匹,一定要靠步行,沙漠上走四十里是很辛苦的。”
“他学过武功,施展轻功,走起来很快的。”
“在沙漠上轻功再好的人也走不出十里的。”
“你怎么知道?”
“我试过,黄沙不比硬地,施展轻功很耗体力,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只跑出了十里。”
“没那回事,我族中任何一个人都能一口气跑上二十里。”
“大哥,你们是从小在沙漠上生长的,对沙漠已能适应,外地来的人绝不可能一口气跑出十里,在大漠上只能慢慢地走。”
金加看着地上的足印道:“那家伙并不外行,他走的步伐并不快,正是一步步地慢慢前进。”
洪九郎笑道:“马的尸体尚温,证明他并没有走出多远,他若是慢慢地前进,我们绝对可以在到达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