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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眼前这位人类的肉耐得住嚼咽,有味儿!
不过马修发现,眼前这位人类脚下的巨龙似乎更好吃。听父亲说巨龙是强大的种族,万不能惹!但是马修发现,父亲错了,眼前这位土系巨龙很弱,他才8阶巅峰而已,就连最弱的兄弟马西也能杀死他。
既喜欢吃人,又眼馋龙的生物?龙族大陆似乎没有出现过这种种族,但是马修不一样,他是一头五头狼,他和四个兄弟共用着一个躯体,每只狼头都有着独立的意识,乃至属性。
马修是最强的大哥,他是9阶巅峰雷系,通常这具身体也是他控制的。
圣狼是小弟们对他的尊称,但是马修一直不喜欢这个称呼,因为圣狼同指他们五兄弟。
马修的小弟很多,可以说狼骑帝国的所有战士都是他的小弟,当然,战士座下的3阶风狼也是。
听说白胡子老头子史蒂文说,他有80万小弟,但马修一直瞧不上这群小弟,他们很弱。通常他都不屑指挥这群小弟,史蒂文老头子会代他替指挥他们,帮助马修猎捕食物。
白胡子老头子史蒂文说,雷斯帝国有很多鲜美的食物,所以马修带着小弟来了。白胡子老头子史蒂文没有骗他,雷斯帝国果然是一处盛产美食的地方,五天前他吃到了最好吃的食物,虽然那个人类很老,却是9阶修士,很好吃。
好吃的食物他不能单独吃,兄弟们会造反的,马修必须分给其外的四个兄弟,为此,马修动了杀机。
这四个兄弟很野蛮,他们一口会吞下食物,马修觉得,分给他们简直是糟蹋食物。他不一样,他和所有狼族都不一样,他喜欢细嚼慢咽,一点点的消灭食物,那个人类他整整吃了半天。
马修进食的时候,有一个良好的习惯,所有的小弟必须放下手里的工作,看他进食,这才能让马修找到一种作为上位者的感觉,你们看,我吃的多有品位。
但是小弟们每次在他进食的时候,总保持一副好像饿了好几天的样子,有些小弟自愧不如比他吃的好,把肚子的里的垃圾食品吐了出来。马修很得意!
进食的时候,马修不喜欢别人打扰他,可是雷斯的食物们打扰了他,食物们杀了他很多小弟,马修吃完那具食物之后,追杀了眼前这位食物整整五天五夜。
被一头疯狼追杀了五天五夜,费尔顿已经精疲力竭了,他支撑不了多久。
五天前,这头疯狼突然出现在狼骑军团的阵营里,杀的他们措手不及,奥斯汀阵亡了,最悲惨是被眼前的这头疯狼吃掉了。
记得当时疯狼看奥斯汀的眼神也是这般疯狂,如今它以这样的眼神看着他,费尔顿能想到,这头疯狼打算连他一起吃掉。
“主人,我们还是逃吧。回塞浦路斯般救兵!”赖安被马修瞅的瑟瑟发抖,他本来就是帕梅拉抓来给费尔顿当坐骑的,根本就不想替费尔顿卖命,没必要死在这里。
“住嘴!”费尔顿喝道,一百万士兵被打残了七十万,三十万战斗**低迷的士兵对80万怎么打也打不死的狼骑军团,费尔顿也知道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肯定完蛋。
这是一处位于雷斯北方的大峡谷,费尔顿连同他的士兵被困在了大峡谷内,在峡谷两端的是狼骑军团的狗崽子们,费尔顿被包围了。
为帝国战死,费尔顿早有这种觉悟,但一想到帕梅拉和她肚里的孩子,费尔顿的心不在那么坚定了,他必须活着回去!
投降,他从没有想过了,巨人军团的荣耀不允许他投降。!~!
..
第131章 进食
等待援军,似乎是不可能了,四大军团200万精锐早已赶赴前线,北线拥有7个穿着上品灵器的伪9阶,都要面临如此绝境,想必东线的战场也不会那么容易。Www;
战!
似乎成了费尔顿唯一的选择!
“巨人军团的男儿们,你们告诉我,你们怕了?”面对狼骑军团的重重包围,费尔顿高举贝塔塔罗剑,道。
怕?说不怕是假的,但是狼骑帝国对待战俘的一贯作风便是杀了喂狼!
沦落到被牲口吃掉?谁也不愿意。
杀出一条血路成了战士唯一的活命选择!
“巨人军团的荣耀与我共存!”费尔顿振臂高呼。
巨人军团抵抗了狼骑帝国千百年的侵略,是雷斯帝国四大王牌军团之一,可以说,巨人军团的士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在绝境之境,低迷的气势陡然上升,这是难以想象的!兵败如山倒,但是在死亡面前,巨人军团不甘心死去、不甘心狼骑帝国抢夺他们的妻儿老小,士气如虹!
“杀!”贝塔塔罗剑直指飘浮在天空的五头狼,费尔顿一骑当先,与马修五兄弟战斗在一起。
马修不知道眼前的食物那里来的战斗**,他也不想知道,他要做的只是打败食物、然后吃了他!
战斗的经过是很惨状的,结果是平淡的,巨人军团毫无悬念战败了,尸体成了风狼的食物。唯一值得炫耀的一点,狼骑军团少了十万精锐,虽然伤的很大,但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歼灭辉煌军团与巨人军团联军,史蒂文充满了对狼皇的敬仰!狼皇是最伟大的,他沟通了天上的狼神,狼神之子圣狼因此降临到了狼骑帝国!追随圣狼而来的还有服侍圣狼的女仆碧洛迪丝。
碧洛迪丝炼制的神圣药丸,狼骑军团都成这种药丸为狼神赐福,只要吃上一颗,就算是心脏被击穿,也能立刻痊愈并回复战斗力。
圣狼成了狼骑军团的精神信仰,他无所不能强大无匹,就算史蒂文的老对手奥斯汀,也敌不过圣狼
清理战场之后,现在到了吃饭的时间!70万的狼骑军团在峡谷内围城了一个圈,圈中站着马修,躺着两具他喜欢吃的食物。
马修喜欢吃活食,他认为只有食物在活着的时候,肉才是最鲜美的。他不喜欢吃脏兮兮的食物,就算食物再好吃他也不吃,倒胃口。
“马西,你放点水把他们系干净!”马修是中央那只银色的狼脑袋,他对最右边的蓝色的狼脑袋说道。
“是大哥。”马西的实力最小,所以他必须听从哥哥们的吩咐,这是狼族的本能,听从强者的话。
马西是水系的,犹如喷泉般,半空中突然激射出无数清澈的水,水浇醒了费尔顿和赖安,他们身体剧痛,提不起一丝力气,只能眼睁睁看着五头狼用鼻子在她们是身上嗅来嗅去。
“不要吃我,我给你好多闪闪发亮的金币!”赖安脸色顿变,瞳孔急缩,嘴角咳出了血依然大吼道。
“金币不好吃,我不要。你的肉最好吃,我看就先吃你好了!”马修龇牙咧嘴嘿嘿道。
“大哥说的太对了。你看到他多大,一口都吞不下!”马西流着口水道。
“大哥,我要吃的大腿!”老二马克叫嚷道。
“我吃翅膀!”老三马丁道。
“我吃脑袋!”老四马尔斯道。
“我只要吃尾巴了。”老五咽了咽喉咙道。
马修见四个弟弟很都很老实,没有和他抢最喜欢吃的内脏,点头同意了这般分配,道“老五最先吃,然后是老二,老三,我,最后是老四!”
“大哥,我为什么要最后吃呀?”老四马尔斯不满问道,以前都是他们四个小弟先吃,然后马修才动嘴。
“你吃了他的脑袋,他还能活吗?死了不新鲜,你当然要最后吃!”马修理所当然。
老四马尔斯不语了,从前吃人的时候,他们从不选择脑袋,因为脑袋的肉很少,谁都不傻,才不会吃最少的呢!但巨龙不一样,脑袋比他们的身体还要大,马尔斯像尝尝脑髓的味道。
一般的分配四个小弟吃四肢,马修一只狼吃身子,这才是绝好的分配!“不要呀!你们先吃我主人吧,他更好吃!”赖安铁青了脸大嚷道。
“呸!少忽悠我们,以我们的经验,你比那个人好吃多了,兄弟们,吃他!”马修碎了一口。
咔嚓,赖安的尾巴被马西一口咬断。马西的狼嘴竟然能像蛇一般扩大了好几倍,囫囵将巨龙尾巴吞进了肚子。
赖安痛的死去活来,尾巴的伤口血流不止,全身疼痛没有力气,连翻滚的都做不到,全身体抽搐,渗出了一身冷汗,他仿佛看到龙神已经在向他招手了。
“老二上!”马修指挥道。
狼嘴一张,咔嚓咔嚓,两条大腿被吞下了......
马修不屑看着小弟们狼吞虎咽,简直是在糟蹋食物。一双狼眼瞟向四周,人类食物正在看着他们,在他的眼中,马修似乎看到了一种叫做仇恨,还有眷念的无聊感情。
在看看白胡子老头子史蒂文他们,他们好像也饿了,可是他们不敢抢夺食物,只能按住肚子捂着嘴,掩盖他们贪婪食物的样子。但是他们再怎么掩饰,马修就是能看出来他们心中的想法。
又有一些更加贪嘴的小弟吐了一地,他们在自愧不如所吃的食物比马修劣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