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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光逐笑来-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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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并且很爽快地认了他做哥哥,原因是,他的名字挺好听。

这辈子修不成仙也罢,有个神仙妹妹,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百里藏刀宣告修仙之路终结。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此流川大陆的尘世间,多了一对百里兄妹:哥哥高大英俊,妹妹美貌如花;哥哥武艺高强,妹妹身轻如燕;哥哥忠诚耿直,妹妹嫉恶如仇……哥哥木鱼脑袋,妹妹飞扬跋扈;哥哥言粗口拙,妹妹彪悍毒舌……

以上,实属一段佳话。

*

百里藏刀有个心事。

他觉得自己似乎,可能,好像,也许,约莫……喜欢上了个男人。

自打明白事理起,百里藏刀一直觉得这世上最倒霉的不过四件事:尿尿吡一鞋,喝汤洒一裆,放屁崩出屎,擦腚抠破纸。

自己生到这么大,一样也没遇上过,这当真是幸运的了——顶着“粗人”的牌匾好容易活到二十三岁,他却不自知,仍旧每日乐乐呵呵与“文雅”二字无缘。不光他一人粗俗,就连身边的人也慢慢被带得粗俗,这一点却是这耿直汉子从未想过的。

比如相识两年有余,便能熟练运用他的口头禅“妈了个巴子的”进行造句的某女。

他本是皱眉头的,对着百里逐笑说教,女孩子家不应该说粗话。谁料死性不改的少女竟是眉头比他皱得更厉害,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令他不得不妥协:也罢,也罢,修仙之人不是人,索性也别把她百里逐笑当女人。

咳,扯远了。

话又说回来,试想天底下还能有什么比那四样事更难堪的?后来,他发现,还真的有——那就是当一个大老爷们抱着另一个大老爷们的时候,那个啥,那个啥了。

第一个“那个啥”是指自己的“二当家”。

第二个“那个啥”是指第一个“那个啥”的非正常状态。

他脸发烫,只想赶快找个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老子堂堂七尺男儿绝不是个断袖。

于是来自魔域的黑煞獒王不幸中招。

一番上下其手之后却乐了百里藏刀:还好还好,摸着这般英俊的男人都没反应,自己的英名还是能招招摇摇地挂在“待认领大龄男青年”的行列之中。

其实他也不是不了解男人和男人之间确实能在一起,只是却生不了娃,那么如此一来,他若是喜欢上个男人,百里家的香火只怕再难有延续,想想就觉得愧对列祖列宗。

媳妇儿得娶,硬性标准有二:活的,女的。

若还有点其他条件的话……放开了说,便有许多许多了。

回想起那个自称“小爷”的骄纵少年曾经神神秘秘凑到自己旁边,踌躇了好久才低低问了一句,“那个,藏刀大哥,你,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呀?”

“自然是我小妹那般的……”

“除了逐笑姐!”

“自然得像我小妹那般的……”

“……”

听着他的回答沉默了许久的少年,一张小脸皱得像是拧起来的干巴毛巾,好容易才从唇间挤出一句透着心底凉的话:这样找的话,只怕是这世间再难寻第二个了。

江笙与他说这话的时候,两人头顶上的星星亮得正好。

百里藏刀喝着小酒,仰头望了星星,眨巴眨巴的,都成了小妹的眼睛。

扭过头来,少年澄澈的眼睛却注视着自己——与百里逐笑深不见底的黑瞳相比,江笙的眼睛,却是清浅的如同一汪清泉,笼着盈盈的水雾,总叫人想去保护着。可那人却是倔强又坚强的,虽然常常会露出惊讶的表情来,若当真论上情义,往往第一个站出来的,还会是江笙。

乖巧又有主见,百里藏刀无不感慨地想,或许这就是他看江笙顺眼的原因罢。

顺眼到想要小妹能嫁给这样的人。

他想自己是当真非常非常喜欢江笙了。

可是眼见着小妹松了口,她与江笙二人越走越近,他却和那姓楚的魔物一般,急的想热锅上的蚂蚁。明里不好说什么,背地里只恨不能拾起块板砖将黏糊在一起的两人拍晕了,与黑狗王一人一个拖回屋里。

楚四歌要的自然是百里逐笑,那么自己,那么自己……那么自己……为什么总想要拖着江笙回自己屋?!

他揉揉眼,再看,天上的星星忽然都变作了江笙的眼睛。

正当失神之际,身边儒生装扮的少年竟是压低了声音开口,“小爷我倒是觉着……逐笑姐与楚公子一对璧人,是当真合适……”

“你懂个篮子!”粗暴打断江笙的话,百里藏刀觉得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吓人。

果不其然,少年先是皱了皱眉表示抗议,又犹疑了片刻咽下口中的话,不理睬他。

“其,其实……老子也不是觉得楚四歌不好,只是他的身份太过于特殊,背负的东西也太多……就算百里逐笑是我亲生妹子,是个血肉凡人,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不会将她交给那个家伙,更别说我小妹是个不得了的修仙之人。那姓楚的家伙啊,和她算是天敌,黑白分明的两种人,就算那是真心相爱,也怕是吃苦的日子在后面……”

“那也不用叫我掺和进去。”江笙大吐苦水,“逐笑姐她哪能看上我啊!”

“诶,小江你不一样,你简单得很。与你说实在话,对于百里逐笑,我之前连她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她究竟是何方神圣……我有生之年,只盼能见她平平安安,身边有人作伴,不落的寂寞孤苦,不希望她被卷进麻烦的事情中,就这么乐呵呵过着一天又一天;等我老了,头发白了,也挥不动刀了……她却还美得像个天仙一般,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便很好很好了……”

江笙不说话。眼中泛着水光。

“我嘴拙,总说着楚四歌是黑狗,死皮赖脸缠着我家小妹。可每次这么想,这心里啊,总觉得自己才像条狗,一直依赖着自己的饲主——小妹这一辈子能遇见许许多多个凡人,只要她愿意,认多少个大哥都可以;可是我,呵,一介凡人,此生唯有她一个小妹,也只认她一个……”

“藏刀大哥,好像……很喜欢逐笑姐……”少年的声音低到不能再低。

“就说你这小屁孩不懂啦!从一开始就没觉得有可能,老子当然就只将她当成妹妹来看,从未存有过半点非分之想,这可是做大哥的一片赤诚之心,日月可鉴……”

“骗人。”

“真的啊,真的啦!”

“小爷才不相信,成天对着逐笑姐那样的美人,你会不动心……”

“哎呦,骗你干嘛!都是大老爷们,不瞒你说,两年来每天对着她,我从来都没……”

“唔啊啊,臭流氓!这种事不要随便与别人说啦!”

“怕什么,都是男人才告诉你的啊……啊哈哈,小江,待会一起去冲凉吧!”

“……给小爷滚。”

*

说来简单。

凡人一生不过区区数十年,只愿见证她生命中的片刻欢喜。

☆、真相大白

地处流川南端的小镇不比中土城镇,天色一暗,忙活一日的商贩们便收拾了摊位相互招呼着回家休息,街道渐渐变得安静。

因为对下榻客栈周围环境并不熟悉,又无人有心四下走动玩赏,楚四歌便叫店家简单备了几个菜,分别送到两间房中。

“不用给荣轩准备些吃食么?”心中并无半分愧疚,口中嚼着块酱肘子,百里逐笑还是在合适的时候提了一句,“喔,我倒是忘了,有些魔物倒不惜得吃凡人的食物……”

“我吩咐了掌柜留下只活鸡给他。”楚四歌小口压着酒,“即便那家伙不满足,这里偏僻得很,修仙之人来往也少,以他的身手,寻一碗生血又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不是人血,便无碍。”

幽冥王荣轩是血魔后裔,每日需得一碗生血压抑体内魔性,她反问,“怎的,他要喝血也就罢了……还生吞活剥呢?”

“说来也不是。你见百里藏刀与江笙手上的细长口子,便是荣轩为了取血所为,所以那日我知他定隐在两人房中;虽然荣轩个性有些捉摸不定,平日口无遮拦,不过他倒也不是个穷凶极恶之魔,至少,没做过太叫我为难的事情……除了……”

他顿了顿,眼神一黯没有再说下去。

百里逐笑见他欲言又止的模样,便也没有再多问,替他又斟了一杯酒递过去。

酒杯未搁下,他的手却抚了上来,捉住她的不肯松。

“你……何时动身?”被男子眼中灼灼跃动的火苗刺痛了眼睛,百里逐笑撇了撇嘴角移开目光,几欲收回手都不得,只好说着其他的话。

“尽快罢。”握着柔夷,拇指慢慢在她白皙的手背上摩挲,楚四歌偏着头注视着身边愈发慌乱的佳人,轻声道,“只是我有些担心江笙,这般藏在南疆不是个办法,若皇帝动怒非要捉人不可,皇城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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