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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心的感激汤姆,这些都是他留给她的。做为一个丈夫——不考虑他身为巫师的那一面,他还是非常称职的。
最后的两样东西也是放在那个小黑布包里的,是两个笔记本。其中一本她一眼认出正是她自己的,另一本的第一页写着一个名字:‘汤姆·里德尔’,而在它的背面封底有一个小小的章,上面印着:‘伦敦沃克斯霍尔路 报刊经售人皮斯’。
——这是那本神奇的笔记本吗?
她好奇极了,现在汤姆已经不在了,那它还会有作用吗?或者汤姆正在努力想办法复活?她应该毁了它吗?
她拿着这个看起来很旧的笔记本想了一天。
不,在她没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这个笔记本交出去。她相信这本日记可以能她一些启示——它一定知道汤姆的秘密,因为它就是汤姆。
她先是试着在上面洒了些墨水,她啧了一声,转身去找抹布,等她拿着抹布回来后墨水已经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几页看了看,耸耸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错了一样。然后她坐下来开始写‘日记’
……………
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汤姆了,我还给他带了一束花。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相信他已经离开了我。
……………
一开始日记没有变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写上几句话,述说着她对汤姆‘失踪’或‘死亡’的不安和无法相信,以及她对他的思念。
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来过之后,她过了几天才把这件事写上去。
……………
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说她是女巫。汤姆也告诉过我他是个巫师,可是我从来没当真。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师的魔杖还是什么的,攻击了我。她说汤姆失踪了,我想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却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汤姆留下来给我的药,我想,汤姆说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真的死了吗?
还是被其他的巫师抓走了呢?
希望那个女巫能再来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汤姆有没有可能还活着。
如果他真的还活着,那我将再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了!
愿上帝保佑汤姆。
……………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
——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
‘葆丝。我是汤姆。’
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
‘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
‘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第二种。
‘汤姆!汤姆!’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汤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
——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
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
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
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
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
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
——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
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
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