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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痞子-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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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镇上,下去的时候会感觉脚太短,上山的时候就觉得腿太长,怎一个累字了得。
所以这个有上百户人家的小村庄像是与世隔绝的一个世外桃园,年轻力壮的一部分去了外面打工,余下的一部分便和家人在后面的老林中烧炭为生,出炭时,要将炭送到镇上,能卖一个好价钱,只是天不亮就得开始出发,天黑了还到不了家。
村子里的人平时买日用品都会组织几个人背着背蒌集中运输,比如吃盐,一次就是几袋,味道也是成袋的买,那袋子可不是一般的袋子,能装上几百包不止,一个成年人背起来都吃力。
富民村为什么叫富民村,这个无从考究,据村上的人说,一直就这么叫,祖宗传下来的。
富民村的人不算穷,真不算穷,有炭卖,有野味卖,能穷到哪里?
但仅仅有钱是没用的,这山高路陡,虽然通了电,却是三天两头的出问题,山高林密嘛,线路一出故障,可能就是一两个星期也不见得好,所以村子里的人都很少买电器,就算买,也仅仅是电视,其它的似乎用不上,就算买了,三天两头的停电也恼火。
富民小学一共也就六十多个学生,只设置一到四年级的课程,因为一到了五年级,学生便要去镇上寄宿了,毕竟年龄大一点了,可以照顾自己,年龄太小,家长不放心,小孩子自己也不愿意去镇上。
六十多个孩子,分成一至四年级,每个班也就十多个人,所以来这里教书的老师永远都只有一个,而且来这里的要么就是刚毕业的愣头青,要么就是上面不喜欢的人,但不管是哪一种人,来了这里都不会呆得太久。
实在是山太高,太接近原生态的生活了,正常的人都受不了,除非从小就生活在这里。
李娟来这里的时候,可能不少人都觉得她脑子有病,在市里教中学的老师,突然跑来教小学,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更何况李娟的家境优越,又长得这么漂亮年轻,还跑这里来,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不过,不管她是不是真有病,她的到来,还是给这富民村带来了许多变化,她一来,村子里每天便有不少家人跑来接孩子了,而且大多是男人,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这村子里的人还算朴实,没有人敢打她的主意,或许也是觉得她和这些村子里的人骨子里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李娟在这村子里,简直是被当成了神仙一般的供着,男人们见了都自惭形秽,只在电视中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活生生的站在他们面前,反倒让他们觉得特有距离感。
李娟很认真的教书,但她从不家访,也不接受家长请吃饭的邀请,她自己在学校的寝室里面做饭,倒是收到不少学生从家里提来的菜,其中野味居多,来学校才两个多月,李娟寝室已经挂了好几对麂腿了,至于野猪肉则是放了一蛇皮口袋。
这类山货在外面可是很贵的,比如那麂腿,就要值五百块,绝对的,至于野猪网,也是几十元一斤,关键是在外面还不容易买到,但在这村子里,绝对不算是稀罕货。
李娟推辞过,也退过,但每次白天让学生带回去,早上起床门口又会放上一大堆,最后只好收下。
学生们对这个老师还是很认可的,不排除她长得漂亮的原因,不过更多的原因是她很用心的在教书,正如杨天佑所想的那样,她希望自己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教书中,她希望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让自己受点折磨,不知道是不是自虐趋向,但事实上她真的这么做了。
可让她有些哭笑不得的是,她原本想要来吃苦,结果来了几个月才发现,这里除了交通不便利之外,几乎就是世外桃花,而且被人当神一般的供着,她的话都快顶得过村支书的话了。
这和她的初衷完全就不同,不过慢慢的,她还真的爱上了这个村子,爱上了这些朴素的学生,只是她发现,自己根本还是没有忘记杨天佑。
夕阳西下,孩子们都聚在学校的操场上做游戏,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呼,而李娟也习惯性的坐在学校操场一侧的山包上。
她喜欢坐在这里发呆,只要不下雨,她每天都会来这里坐一会儿,看看书,再看看远处山下的小镇,她便会觉得自己的心灵格外的纯净,有一种跳出五行外脱出红尘中的飘渺感。
放下书,李娟发现自己根本就看不进去了,突然之间,她想到一个词。
出家!
可不是出嫁,而是出家为尼的出嫁,她记得玫瑰似乎也有这个想法。
苦笑了几声,李娟觉得自己真是太神经质了一点,怎么会突然想到出家呢?
鬼使神差的,李娟摸出自己的手机,然后翻出杨天佑的电话号码,想来想去也没有拔出去,叹了一声气,李娟开始盯着手机的屏幕发呆。
她的手机屏幕是她和杨天佑的一张合影照,也是她珍藏的唯一一张合影,当然,合影中的杨天佑闭着眼睛在睡觉,他当时并不知情。
傻笑了一会儿,李娟摇了摇头。
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也会想起我吗?
“哇,李老师,你在看什么?”
一个小女孩只有**岁,突然出现在李娟的身边。
这是李娟的学生,也是她比较喜欢的一个学生,叫杨风光,很奇怪的一个名字,听她自己说,是她父母想让她以后可以生活得风风光光,所以就取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李娟当时听了之后差点没笑出声,暗暗觉得这杨风光的父母还真不是一般的逗。
李娟脸色一红,赶紧将手机揣了起来。
杨风光坐在李娟的身边,她经常陪李娟一起聊天,而且特别懂事早熟,所以李娟也愿意和她聊一些放在许多与杨风光同龄孩子面前会显得有些过于成熟的话题。
“李老师,那是不是你老公?”杨风光眨眨眼。
李娟汗颜,赶紧摇头道:“不是,你瞎说什么。”
“可你们都睡在一起的,不是你老公是什么?难道是你男朋友吗?你不是说你没有男朋友吗?”杨风光有些疑惑了,好奇而又认真的问。
李娟的脸色就变得有些难看了,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不过在心里,她也在问自己,他算是自己男朋友吗?
“这是个秘密,你要替我保守这个秘密,等你以后长大了,就会明白了!”李娟想了半天,只能如此忽悠。
而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娟的心情突然间变得有些烦燥起来,没来由的烦燥。
(这一段写得老鱼也烦燥啊,实在是不擅长,哇哇哇,跳过啦。)
※※※※※※※※※※※※※※※※※※※※※※※※
杨天佑的餐厅和快餐店生意越来越好,真正的算是日进斗金了,每天的总营业额便能达到惊人的十万,而几乎从早到晚都没有什么高峰期和低谷期的区别了,这让他每天的利润便在六万以上,每个月的净利润绝对在一百五十万以上。
只是这样的好事情当然不会一直延续下去,九哥变相的给这快餐店做了广告之后,生意的确是火爆了一段时间,但一个月之后却又恢复了正常,每天的营业额下降到八万,而利润也保持在四万五到五万之间,虽然与前面一个月比起来差了一些,可杨天佑也算是非常满意了。
如此看来,一年下来,就要纯赚个一千万不止啊,他已经想好了,等过完春节,成本全部收回来都会盈利不少,到时候便可以开设第二家快餐店了,他想要把好福顺做成一个品牌连锁。
阿兵等几个兄弟最近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这倒是让他们有些焦急了,虽然杨天佑每月按时会给他们钱花,但他们总觉得自己无事可做,这钱花得心里有愧啊。
而杨天佑倒是不急,让他们安心的等,说早晚有用到他们的时候,说九哥绝对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杨天佑不幸言中了,九哥在沉寂了一个月之后,终于又有所动作,不过这次的动作却是颇出杨天佑的意外。
九哥在杨天佑的对面,也就是原友谊饭店开了一间酒吧,取名叫好福多酒吧,连名字都有些模仿杨天佑这快餐店,明显是针对杨天佑而来的,与杨天佑做了邻居,可能以后的事情不会少。
杨天佑站在三楼的窗口,阿兵等人就站在一边,而楼下的好福多酒吧今晚正式开业,现在是晚上的六点半,但酒吧已经提前半小时开门营业了,九哥穿着一件白色的西服,领口插了好大一团花,与不少进去的客人打招呼,而进去的客人中,大多都是青帮的小弟,当然,其中也会有一些年龄与他相仿的,一过来就与他勾肩搭背,看起来极其亲热。
“这些人应该也是青帮的十三太保吧!”阿兵分析道。
杨天佑皱眉道:“狗日的,他这是准备跟我打持久战啊。”
何勇有些不爽,道:“老大,要不要晚上我们几个去砸场子。”
“开什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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