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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在通外校门口的路上,已经完全感受不到心里是什么滋味了。想哭,又非常想笑。我有点怀疑这一切都是嘉贝在整我,心里却有另外一个声音告诉我,不一定是那样的,说不定只是偶然,偶然而已,我应该不至于会衰到那种程度吧?嘉贝可是我进大学以来,交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啊!
“小晴!”
我走出校门的时候,忽然有一团东西不轻不重地跳到我肩上,关切地问:“没事吧?”
“已经没事了。”
在车站等公车的时候,我忽然问:“我是不是应该去向老师道歉。”
“别去了。”小白立刻说,之后似乎又在小声嘀咕着什么。
我沉默了一下,问:“你刚才去哪了?”
“我去……”他及时咽回脱口而出的话,转口说。“我看你被那个什么冰雪王子带走,你不是看上他了嘛,我怎么好意思去打扰?”
车来了,我抱着小白上车,却被售票员赶了回去,说不能抱着宠物这样上车的,至少也装个包。我这才想起来,我居然这样双手空空地就出来了,我的琴,我的包,我都没带。
折回储物室拿了包,把小白装进去,想起我的琴,应该还在礼堂吧?听着那边还隐隐传来歌声,晚会还在进行,我踌躇着脚步,不知道该不该过去。
“拿琴的话,就不用过去了。罗嘉贝已经收起来了,老师让她改天去还了。”
“那没我什么事情了。”
重新来到站台上等车,包里的小白忽然不安份起来,用两只爪子扒开手提袋的拉链,奋力地挤着身子出来,说了声:“我讨厌坐这个车,总是停!”一下子跳到我肩上,又跳到站台的顶上,四下张望。
公交车当然不停地靠站,所以它才便宜啊。“打车回去很贵的。”
“那就不要坐车啦!”跳回来时,身影一长,又变回人的模样。我刚想说他怎么这么乱来的,这里可是大马路,下一秒,他就伸臂在我腰上一揽,轻盈一跃,居然就直接凌空飞了起来。
我低头一看,脚竟然离地,飘浮在空中,吓得一跳:“你干什么啊,被人看到了会被吓死的?”他不会是想这样飞回去吧?
“放心啦,我用了障眼法,他们看不到。”小白得意洋洋地说。
吓我啊。“你的法力不是还没恢复吗,万一中途不灵了,掉下去怎么办?”我还是很怕死的啊。
“怎么可能,驭风飞行是最低级的法术了。”他信心满满地说着,刚说完,他的身体忽然一沉,我们两个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往地上掉去。
“啊!”我吓得赶紧紧紧搂住他的脖子,闭上眼睛不敢看。心想这下完蛋了,摔不死,也非摔个缺胳膊断腿了。
但没想到,响起的却是小白得意忘形的大笑声:“哈哈,胆小鬼!”
“死小白!”狠狠地在他手臂上掐了一把,居然骗我,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哇,再掐真掉下去了!”
“掉下去也要你做肉垫!”
“怎么可能,我哪那么笨去做肉垫,肯定早逃走啦!”
“我抱这么紧,你怎么可能逃得了?!”
我说这话时,是毫无意识的。说完之后,发现他愣了一下,我也才反应过来,两个人都闹了个大红脸。
我不好意思再搂着他的脖子,刚要松开,就听到他说:“我要加速了,当心掉下去。”
“哦。”既然这样,那为了不掉下去,我也只能继续搂着了——
头晕,全身发冷,怀疑是不是感冒了。更新完,睡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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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没有你会更好
回到家,泡了半个多小时的澡,感觉心情慢慢平复下来了,才慢吞吞地擦干水,换上睡衣出来。小白已经蜷在床头呼呼大睡了,我躺到床上,看着放在床头的琴谱,还有压在玻璃桌面下萧盛的名片,暗自说一声:“再见了,我的小提琴之梦。”我想,从明天开始,我应该再也不会碰小提琴了。对于我来说,她已经成了一个带着伤痕的回忆了。
第二天也请了假,没去打工,懒洋洋地一直睡到日晒三竿才起来。换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小白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我要出门,就“嗤溜”一声蹦过来,问:“去哪?”
“去菜场,买好吃的东西回来中午做。”我一边穿鞋一边说。穿好鞋一抬头,就看到小白递了张卡过来,仔细一看,原来就是我给它办的银行卡,里面存着它的五万块奖金。
“多买点肉回来,别总是买蔬菜和那些腌制的东西,一点营养都没有。”
我听得心里莫名地一暖,抬眼看看他。他的表情却不自然起来,侧了侧头,又壮起声音说:“那些东西难吃死对头!我要吃肉!吃肉!”
看他似乎又要蹦起来,我笑了笑,把卡推回去给他,说:“银行卡在菜市场用不了。”
“呃?”小白愣了愣,又蹦了起来。“用不了,那还要它干什么?”作势要扔,我赶紧抓了回来,解释说:“去那些高级的店里,就可以直接刷卡付钱。但去菜场这种比较民众化的地方,一般只能用现钱。也就是说,要把存在卡里的钱取出来才可以用。”
“那就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存着干嘛?”
“我身上带的钱够,等不够了再取。”把银行卡塞回去给他,整理好玄关的拖鞋,说。“我买菜去了,饿了的话,冰箱里有星期五的蛋糕,要尽快吃,再放着就要坏了。”
“喔,那你早点回来。”
我慢悠悠地往菜场方向走,总觉得整个人懒洋洋地,有些没有方向,不知道做什么好,也不知道想什么好。听到前方传来嘈杂的声音,我抬起头,远远看到巷子口围了一堆人,在议论纷纷。走近了,隐约听到有人说什么“车”之类的,心想八成又是撞车了,两家司机在吵架闹纠纷。
从人缝里挤出去,右拐再走两百米左右就是菜场的入口了。刚走几步,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叫“温晴”,我转回身,就看到围观的人群中,一个黑色西装的大叔护着一个男生出来。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米色修闲裤的,虽然是极其平凡的衣服,却还是遮掩不住那一身卓而不群的气质。他信步站到我面前,取下墨镜,看着我淡淡一笑。
竟然是,云斯遥!
我立马掉头就走。“小晴!”他加快脚步跟了过来,竟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说:“给我一点时间,我们好好谈谈。”
我甩开他的手,站到一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有什么话,你直接说好了。”
“在这里说?”他用目光示意了一下身后那一堆的人。
我看了一眼,都是附近的街坊邻居。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高档的私家车,还有这么华美闪亮的少年,都纷纷围在那里,指指点点,小声地议论着什么。
我瞪了他一眼,说:“又不是见不得人的话,我都不怕了,你怕什么。”我还以为他早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我是担心你。”他温声说,声音温柔如水。忽而又轻声笑笑,说:“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直接说了。”
我抬头看着他,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他明明花名在外,却还会有那么多女生满心欢喜地主动投怀送抱。
“我希望你能够做我的女朋友,让我照顾你。”他看着我,说得含情脉脉。
我怔了一下,果然不愧是花花公子,这样肉麻的的话,居然也能信口说来,脸不经气不喘。我冷笑着说:“你该不是又叫了玄瑟跟在后面吧?”
云斯遥低头笑笑:“我脸皮虽然不薄,但也不致于有自曝隐私的爱好。我是说真的,我是觉得我不应该轻易放弃你这样的女生。在你大学四年里,我可以不交其他女朋友,专心跟你交往,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
不能否认,他开出的条件还真是诱人。可以做任何事情,相信任何一个女人听到这句话,都会忍不住心动吧?何况他还是一个花名在外,换女朋友像是换衣服一样频繁的花花贵公子。因为自己,居然能让这样一个浪子回头,虽然只是四年时间,那在虚荣心上,也是一个极大的满足吧?
但在我听来,却只能苦笑一声:“这么说,真的是嘉贝做的?”
“不关嘉贝的事,是我的原因。”停顿一会,有些郑重其事地说。“我发现,我还是挺喜欢你的。”微微停了停,又加了句。“真的。”
“我是不是应该为此觉得非常荣幸?”我自嘲地笑笑,算是我不识抬举吧,这种荣幸,我一点都不想要。“你回去吧,我觉得没有你的‘照顾’的话,我大学四年会过得更好。”
“小晴!”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