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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该如此,光听就很痛了。
割礼对男生来说就简单多了,就是割包皮。
犹太人在小孩子一出生就会拿剪刀将婴儿的包皮给切掉,象征切除不洁。
非洲人因为人种太多导致人多口杂,对割包皮的时间点众说纷纭、各自表态,有的认为十岁割包皮后就算成年,有的认为十五岁割包皮才算好汉,有个坚持结婚当天割包皮才是王道(新婚之夜想必痛不欲生吧!)。
这些也是社会性的解释。
不只是割包皮的时机问题,大家对要怎么割包皮才能表现出受害者的英勇也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有的人要炙得火红的小砍刀,有的跟西方人借剪刀,有的坚持用祖先头盖骨磨成的刀子,有的则很不讲究的用宴会营火旁的碎石。
Jim在比武表演后,跟我摇着芭蕉叶在树下乘凉。
“你割包皮了吗?”我问Jim,他点点头。
“三个月前才割的。”Jim有些腼腆。
“很痛吧?”我问,真是废话。
“的确。”Jim的表情居然有些害怕。
“哈哈,不过你不是已经十七岁了,这样的年纪才举行成年礼会不会太晚熟了?”我问,就我知道这把年纪才切包皮在非洲来说算是蛮晚的。
“没办法,因为我爸爸的姓氏是阿图奇,掌管阿图奇姓氏的精灵是西风之子特古奇拉,所以要等到猫头鹰停在我家门梁上一夜之后,我才能割掉包皮。”Jim一副往事不堪回首。
“原来是这样,所以猫头鹰三个月前才去你家报到?”我点点头。
Jim身处的部落对成熟的定义还真是懒惰,居然是占卜性质,如果猫头鹰等Jim七十岁才飞到他家的门梁,Jim不就那时才要割掉皱巴巴的包皮?
“可不是吗?牠如果在我爸爸死掉之前来报到的话,我割包皮会好过一些。”Jim叹气,十分懊丧。
他看着远方,但不像在思念亡父。
“嗯?”我不懂,只等着Jim将话说完。
“按照规定,我的包皮是要由我爸爸动手割的,不过我爸爸过世后,我就得亲自动手,实在令人困扰。”Jim叹气。
我睁大眼睛,当真是令人困扰。那不是跟“异梦”里的佐柏京子一样了吗?
“别人不能代劳?非得自己来不可?”我眼珠子都快滚出来了。
“可不是?虽然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们凡事都按照规定来,但规定就是规定,我想你们也有自己的规定吧。总之要割包皮的那天,我先叫我弟弟帮我将包皮使劲拉长,然后涂上一层油膏在上面止疼,但我怕,所以还是先吃了麻药,然后再用刀子切下。”Jim说着说着,索性拉开裤子,让我看看他成为男人的代价。
Jim说,第一刀他没有使劲全力,因为心怯、加上吃了麻药视线有些不清,怕一个闪失将小鸟整只剁掉,所以没能将包皮完全斩掉。怎办?
这种事大概是人生中最不能半途而废的十件事之首吧,Jim只好再接再厉挥下第二刀,这才将包皮的另一端斜斜劈开。
所以Jim的小鸟龟头,在造型上看起来有些怪怪的。
“真勇敢,我是说真的。”我轻轻弹了一下Jim的龟头,表示敬意。
Jim大概以为弹龟头是国际礼仪,只是全身缩了一下,并没有反抗。
“你呢?你应该割了吧?是你们的医生割的?还是父母?”Jim问我。
我淡淡地摇头。
对于割包皮,我是敬谢不敏的。
自从我在报纸上的医药新知里看见“包皮可用作口腔癌的皮肤修补用”后,我才了解万一有一天你得了口腔癌,喉咙里的皮肤会少了一大片,这时你必须从你的屁股或是大腿内侧(毛稀少甚至没有的雪白地带,也就是非角质化的部份)割一片下来,往喉咙里缝做治疗。
包皮正巧也是非角质化的皮肤,很珍贵的,除了平时帮主人藏污纳垢之外,它还兼具了被缝在喉咙里的特异功能。
虽然我在我的人生规划里并没有“我在XX岁时,立志要得口腔癌”这个项目,但万一不幸得标,我养皮千日缝在一朝,包皮这好派上用场。谁愿意跟别人讨包皮缝在自己的嘴巴里呢?万一你用的是好友大义捐赠的包皮,每见一次面好友都拍拍你的肩膀要你打开嘴巴,说:“九把刀!张开嘴巴!我要瞧 瞧我的包皮在里头过得好不好!”你不会想死吗?
“所以我的包皮大有妙处,我得一直留着。”我解释,Jim似懂非懂地看着我。
然后我想起了Jim那几个小弟。
我跟Jim说,哪一天夜里调皮的猫头鹰飞到他们家门梁上,他的小弟们就得自个儿剪掉包皮,个个都是小英雄,请代我向他们致意。
“你误会了,猫头鹰是针对我,也就是家里的长子来的。次子跟其它排行的各有不同的动物来代表,像我八岁的弟弟,他去年就自己剪了包皮,是我们家最早成为男人的成员,因为有五只锅牛同时出现在门板上,这就是征兆。”Jim说。
我一点都不敢想象,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是怎么剪掉自己包皮的,那场面一定是哭天抢地,令人拍案叫绝。
Jim早死的老爹,你真是害人不浅啊!
“你想看割包皮吗?”Jim突然问我。
“有得看吗?”我猛然抬头。
“很多观光客都喜欢看,研究者更喜欢看,所以不难打听。不过要收钱的,拍照也要另外加钱。”Jim把话说在前头,免得我掏钱时觉得自己上当。
但我是这种吝啬的人吗?这种超痛的仪式,收点钱当然是理所当然啊!
“要多少钱?”我问,打算就这么干。
“跟祈雨差不多。”Jim说。
真是数学差劲的民族。
包皮只有一条,但雨可以祈很多次,下也下不完。
“行的,我还会多给。”我说。
接着Jim就叫他表哥(那位拿着盾牌的绿色战士)靠他的人际关系在这个村子里问问,看有没有割礼是今天或最近要举行的,还特别讲明有人愿意付钱观看。
表哥点点头,高兴地说我是他的朋友,他一定会帮我找到愿意割包皮的人,我连忙摇手,说我只想看恰恰好要割的人,可不要因为我愿意花钱就刻意找个还不到时辰收割的倒霉鬼,不然我会很内疚。
表哥说他了解,叫我放一百个心,跑走了。不过我看他还是不了解。
就这样。
一个小时后,我就站在一条过时的包茎前,错愕地拿着大剪刀……
第十四章 喀擦!
有鉴于上一篇的篇名叫“割包皮的高手”,可是却还没真的割到包皮,我在此郑重致歉。
为了慎重起事,我将这篇的名字取作“喀擦!”,意味着切掉包皮那一瞬间的感动,跟不再离题的觉悟。
“那是他,他今天碰巧要举行割礼。”Jim的表哥,绿战士说道。
村落广场旁,一间颇大的茅草屋前,一个肚子鼓鼓的中年男子坐在长条椅子上,抽着远远就令人呛鼻的厚重烟草,被一群好事的人给围住。
我实在是不能接受。
“是那个男子吗?肚子很大那个?”我很想停下脚步,但身旁两人一直簇拥着我。
“是的,他的姓氏叫齐歌妹,祖灵是蜈蚣精灵的义子,所以刚刚蜈蚣出现在他家的大瓮里时,就注定了他今天要成为蜈蚣精灵认可的男人。”绿战士说,Jim翻译着。
我头很晕,似乎已经骑虎难下了。
但骑虎难下的人似乎不只我一个。
那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肥肚子男人,手里抓着的细线绑着一条号称刚刚在瓮里抓到的蜈蚣,蜈蚣很小、身子抽动。
肥肚子脸色并不顶好,可说是颇为无奈。
“是不是真的啊?”我说的每个字都很艰辛。
我实在不想因为我想看割礼,就有人自告奋勇要割他的陈年包皮给我看。
他穷,想赚钱,可以理解。
但我可不是嗜爱花钱看人割包皮的变态。
“那条蜈蚣就是铁证,蜈蚣精灵的安排就跟多第里思山(甘比亚境内第一高山)一样,重的不可更改。”Jim说,拍拍我的背,大声地向围观看好戏的众人介绍我尊贵的死研究生身分。
围观的众人不停地点头,议论纷纷。
我的脸一定红得滚烫。
“如果我现在转头就走,那个男人是不是还是得割自己的包皮?”我深深吸了口气。
“啊?可是你不是想看的吗?”Jim讶异。
“既然蜈蚣精灵的安排就跟那座多多山一样有够重,重到不可更改,那么我走了也没关系吧?他割他的吧,我突然不想看了。”我摇摇晃晃的说。
Jim大吃一惊,连忙拉着我,疾呼不可以这样,那样的话就……
“就怎样?我听不懂。”我竖耳倾听,但真的听不懂Jim在说什么。
他似乎不想将话语翻成英文,又来不及说谎,所以干脆说了一大串我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