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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初的几年,对于那些鬼魂,古灵夕其实是拿它们当有趣的大戏一般看着,人不犯鬼,鬼不犯人,一个演一个看,两者一直相安无事。这样的友好关系一直维持到她过完九岁生日。打那之后,古灵夕常在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上有淤青或者抓痕,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她那粗心的老爸还数落她一点不像个女孩子,爬墙上树弄得自己一身伤。只有古灵夕自己最明白那些伤口的来历,那段时间,从不将些家伙当回事的她,终于开始害怕了。
不过万幸的是,她的害怕并没有持续多久。
同一年的夏天,古仁天领着她去庙会游玩,就在古仁天挤进一个小摊给她买面人儿的当口,一个老太太来到古灵夕的面前,从怀里掏出个白生生的玉镯子,不由分说地套在了她的右腕上,只说了句“镯不离身,可保平安。”,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这镯子委实漂亮,小小年纪的古灵夕只顾着高兴地欣赏腕子上的玩意儿,待她再抬头想追去找那老太太问个究竟时,面前人山人海,哪里还有老太太的踪影。
迄今为止,老太太的具体模样古灵夕是忘得差不多了,只依稀记得那种慈眉善目的感觉,以及一张白面馒头似的胖圆脸,还有满头放亮的银发。
镯子的来历虽然蹊跷,可自从戴了它之后,那些鬼怪似乎个个都不敢在古灵夕面前猖狂了,只要一见到她腕上的玉镯子,它们全部退避三舍。至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伤痕,当然也再没有出现过。这镯子一戴就是八年,其间古仁天也曾问过她镯子是怎么得来的,也试过把它从她手上褪下来,但是,不论用什么办法,镯子就像长在她手上了一般,再也脱不下来,最奇的是,古灵夕长大,它也跟着长大,总之手腕跟镯子一直保持着最贴合的距离。大家尽管纳闷儿,可也毫无办法,反正也不见得碍事,而且怪好看的,也就让古灵夕一直戴着了。而刚才在水池里救小孩时,她出拳砸进水里,无非也是想靠这镯子把那只水鬼给驱走,看来果然奏效呢。
盯着已经被自己蹂躏到比百岁老人的脸还皱的衣裳,古灵夕疲倦地叹了口气,彻底放弃了把水拧干的想法,把衣服换下来吧,这四周又没遮没拦的,虽说是半夜,可难保不会有人经过。没法,她只得打起精神,抬脚快步朝车站赶去,车站那边有公厕,唯一能换衣服的地方。
等到明早售票口一开,自己绝对会是第一个购买车票的乘客。坐上头班车,一路绝尘,嘿嘿,谁都别想找到她。早已铁了心,她爸什么时候跟钟家取消婚约,她就什么时候回家,这话明明白白写在了她留给她爸的“告别信”里。她才不管她老爸怎么想,总之要她嫁给姓钟的就是不行!
带着一肚子的愤愤然,古灵夕的步伐越来越快,平日里要走上一个钟头的路,她只用了不到半个钟头。
进车站,换好一身干爽衣服,寻了张离售票口位置最近的长椅坐下,古灵夕把包袱紧抱在怀里,把帽沿再压底了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除了她自己,车站内外难觅人踪,只有不远处的角落里,横卧着一两个黑影,偶尔动动,伴着粗鲁的鼾声。总有那么几个无家可去的流浪汉,白天在人潮涌动的站间向人乞讨,夜晚以地为床,借他人屋檐避避风雨。虽然常听说这类人中的一些会纠合在一起抢劫路人财物,可身为女子且此刻单身一人的古灵夕却并不害怕。她爸是个生意人,免不了天南海北地奔波,防人之心不可不无,身边跟带着一两位名为助手实为保镖的汉子也是常事。有这些现成的师傅在身边,好动贪玩的她少不得缠着他们教自己一招半式的,日子一久,她的拳脚功夫还真不能拿花拳秀腿来形容了。不夸张地说,真要遇上恶人行凶,三、四个匪徒齐上也不是她的对手。
把身子朝后靠了靠,古灵夕打了个呵欠,一阵睡意不可遏止地涌了上来,她慌忙甩甩头,告诫自己不能睡,撑也要撑到上车离开!只要到了省城,自己的逃婚行动就算大功告成。
是的,古灵夕要去的目的地正是省城,那座远比她家乡繁华千倍的,同时也是她拒婚对象所居之处的大城市。选择去那里,无非是玩起那套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的把戏,任古仁天再老谋深算,也不可能想到女儿会“自投罗网”。
古灵夕很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她家亲戚不少,可是大都居住在小城或者临近的市镇,在省城,只有一位远房的表姨。早些年,表姨一家偶尔会来小城小住一段时间,那会儿,年幼的古灵夕难得有一个年龄相近的投契玩伴,故而与表姨的女儿关系非常好,管这位比她大三岁的姑娘叫十七表姐。之后,听说表姨父在省城的生意越做越大,算了算,他们一家子已经三年没回过小城,两家人的联络也就因为各自的忙碌而越来越稀松了。把所有能投靠的亲戚想了个遍,古灵夕坚定地认为表姐一家是最最合适的去处。一来表姨和表姨父宠自己如亲女,肯定不会舍得着她往火坑里跳,必要时可以搬他们出来当说客;二来他们家家势不错,就算住上个十年八年也不愁衣食无着;三来她自己已经许久没见过十七表姐了,怪想念她的,这回也当是顺便探亲吧。古灵夕的如意算盘,在心里拨得哗啦哗啦响。
抬头看了看仍旧漆黑一片的天空,古灵夕求神拜佛地盼望着早点天亮。
如她所愿,一夜平安无事。
当那张薄薄的车票被紧紧捏在手中时,古灵夕连念了三次阿弥陀佛老天保佑。
坐在颠簸不止的座位上,看着车窗外向后飞快倒退的景致,古灵夕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抬头看了看仍旧漆黑一片的天空,古灵夕求神拜佛地盼望着早点天亮。
如她所愿,一夜平安无事。
当那张薄薄的车票被紧紧捏在手中时,古灵夕连念了三次阿弥陀佛老天保佑。
坐在颠簸不止的座位上,看着车窗外向后飞快倒退的景致,古灵夕的心都快要飞起来了。
这是古灵夕生平第二次踏足这块繁华得让人目眩的土地,上次她爸领着她上表姨家时,她只得一十三岁。四年时间,眼前的省城除了更热闹更喧嚣之外,与记忆中差别不大。许多穿着时髦的女子,挎着精致的小提包,袅袅婷婷地进出于装修豪华的商店,过处,总惹得空气里漫过阵阵胭脂水粉的味道。男人们的行头虽不如女子那么夺目,不过那一身的西装革履或是挺括的绸衣布衫到也把他们衬得颇有些精神,当然,如果他们不把他们的头发用发蜡梳得油光水滑就更好了。总之,省城就是满街的人,满街的车,穿马褂的穿洋装的,开汽车的蹬脚踏车的,一个个或悠闲或急促地穿梭在大街小巷,音乐声喇叭声还有脚踏车的车铃声,汇成了一首从早奏到晚的必听曲子。
“终于到了。”走出车站,古灵夕呼了口气,欣喜地打量着这个崭新的地方,虽然这里的空气远没有小城清新,虽然这里到处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噪声,可是在她眼里,这儿就是天堂,因为,她嗅到了自由。
招呼了一辆黄包车,古灵夕坐上去,将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表姨家的地址报了一遍。
车夫跑得飞快,车轮子轻松地转动着,古灵夕把漏出来的发丝小心地塞进帽檐里,想象着当表姨他们见到从天而降的自己时会是一副怎样惊讶的神情。
悠闲地欣赏着四周的美景,心情大好的她,不禁在车上哼起了小曲儿。
一路上,古灵夕都是止不了的笑容满面,直到车夫停了车,提醒她目的地已到。
“这儿……这儿是上东大街九十八号?!你没认错路吧?!”
古灵夕的声音拔高了几个调,边问边从兜里掏出记着地址的纸片出来仔细核对。
“没错啊,这儿就是上东大街九十八号!”车夫把车费揣进怀里,肯定地应了她一声,说罢拉着车便离开了,临走时还嘀咕,“拉了这么些年车,我还能把路认错?!”
不可能啊,表姨家阔气的大房子,怎么会成了一堆残垣废瓦了?!印象里朱红的大门,已经成了两扇横倒在地的漆黑木板,往里一瞧,几间将垮未垮的房屋可怜巴巴地立在一地凌乱的砖瓦木梁之中,再一细看,到处都是被大火烧过的痕迹,狼藉不堪。
“老天……”古灵夕手一松,皱巴巴的纸片马上被风吹得不见了踪影。
随之消失的,还有她兴高采烈的心情。
麻烦大了,怎么好端端的房子竟烧成了这样?!还有表姨他们,不知道是不是还一家平安?!如果是,那他们又去了哪里?!
古灵夕有些手足无措地立在原地,看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