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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英雄
第一章痞。子丁家兄弟
宇宙历230年,花火星首府,花昆洲文火市,第九区。
“小子,叫你不服!看我怎么揍死你!”一个稚嫩的男孩声音在街角响起。
两个男孩在那里围攻着另外一个男孩,把他打得嘴角都出了血,虽然他有还击,但是依旧不是这两个勇猛男孩的对手。
“你们等着,姓丁的两个小子,我会叫人来收拾你们的!”被打的那个最后实在是受不住拳脚,仓皇而逃,临走前还不忘放几句狠话。
“那我等你回来,别让我等得太久哦。”高个一点的男孩回应道。他叫丁光耀,今年只有十岁,弟弟丁光辉比他小两岁。
丁家兄弟的父母两年前死于战争中,只给他们留下了一栋位于贫民区的房子和一些遗产,而且家族中并无其他亲人,而两兄弟又不愿意去孤儿院,所以便开始了独立生活。
无父无母的孩子在外面总是会被人欺负,光耀为了保护弟弟就四处与人打架,渐渐地成了贫民区有名的小霸王,而光辉也是有样学样,近墨者黑,很快两兄弟就变成了许多孩子谈而色变的恐怖人物。
刚刚被打跑的那个叫托比,在学校里也是一个人见人怕的主儿,白天上课的时候与丁氏兄弟发生了些争执,本想找回点场子来,结果挨了一顿饱揍落荒而逃。父母死后两兄弟还在继续上学,他们从小就很崇拜父母,也想参军,所以必须继续上学,否则是进不了军队的。
在回家的路上,弟弟光辉看到一群小孩子正在用石子扔一个流浪汉,但却怎么也碰不到他的身上,便饶有兴趣地驻足看了一会儿。
那个流浪汉长得满脸有如杂草一样的胡子和头发,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上面满是油垢和污渍,还有些呕吐物的残留,十分恶心,但是从布料和款式上看好像还是一件军服,花火星政府军的军服。
五六个小孩子拼命地用石子扔他,他左躲右闪,身体像泥鳅一样扭转出许多不可思议的角度出来,有时还会伸手把石子接住反扔回去,小孩子们哇哇大叫,他却一副喜不自禁的表情,高兴得不得了,傻呵呵地大笑着。
光耀看到弟弟站在那里看他,便也停下来一起看,也看出了这个流浪汉不对劲的地方,无论多少个石子一齐飞来,没有一个能碰到他,兄弟俩人都对这个人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哎哎,干什么呢?全散开,别扔了!”小孩们一见是丁家兄弟,吓得一哄而散。光耀走到流浪汉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问道:“老疯子,你叫什么啊?以前是不是军人啊?”
流浪汉歪着脑袋看了看他,咧开嘴笑道:“哎,我就叫老疯子,哈哈,我以前是个很厉害的军人呢,我曾经干掉过很多坏人呢,哈哈哈。你有东西吃吗?我好饿啊。”
光辉走过来,在哥哥耳边低语了几句,然后两兄弟从地上每人捡起一根木棍来,走到流浪汉两边,突然一起轮起木棍向他用力打来。
流浪汉双眼一瞪,向后退了一步正好躲开,然后双拳闪电齐出,咔嚓一声,木棍应声而断。他却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傻笑着:“我要吃饭,哈哈,你们打我,就得给我饭吃。”
哥哥光耀对他说道:“管你吃饭没问题,我们还能给你找住的地方,天天让你睡好吃好,但是有个条件,你得把你这身功夫教给我们,看你刚才那两下绝不是普通人,你肯定很厉害。”
流浪汉笑着回答他:“没问题,有饭吃,就可以,想学武,要受苦,你行吗?”
两兄弟一起回答他:“当然行!”
从那之后,流浪汉就搬进了丁家与兄弟俩一起同住,问他叫什么他总说想不起来,于是他的名字就暂定成了老疯子,其实也不是完全疯,他至少有一半的时间精神很正常,脸上完全没有疯疯癫癫的表情,而是坐在角落里一脸落寞,也不知道他曾经有着怎样的过去。
老疯子刚刚住进来的时候,兄弟俩帮他把身上都整理了一遍,刮掉胡子剪掉头发之后,露出来一张刚毅且楞角分明的脸,把两人着实震撼了一把,这张脸根本就应该放在某个英雄或是明星的头上,如今却变成了一个疯子着实令人可惜。
他那件破得没法再破的军装,光辉本想给他扔了,但是老疯子却怎么也不肯,死死抱住不让拿走,两人也就由他了。
老疯子身上的确是非常有货的,他在精神正常的时候会教给两兄弟许多功夫,其中大部分是军队的格斗术,还有一些几百年前从地球传承下来的古武术中的精髓,两兄弟都学得很认真很努力,他们都想继承父母的事业,做一个优秀的军人,所以学习这些东西也是格外卖力。宇宙战争不只是战舰对轰,还有很多时候会进行短兵相接的陆地战和登舰战,所以对于士兵的身体素质有着相当高的要求。
在教他们打斗套路的同时,老疯子还要他们加强对自身肉体的强化锻炼,每天围着贫民区跑几十公里是必须的功课,丁家门口有两颗一人粗的大树,老疯子就指着树告诉两兄弟去用肩膀撞,什么时候撞断了,就算练得可以了,这招叫帖山靠。于是两兄弟每天就拼命撞树,撞得皮开肉绽,全身都快散架似的。
两兄弟不是没怀疑过老疯子拿他们找乐,但是在被他用一只手打得爬不起来,然后看他一肩膀撞倒一堵墙之后,便心服口服地继续埋头苦练。
老疯子在教他们招式的时候,虽然有一半是正规的格斗术,很堂堂正正那种,但是另一半却都是一些叉眼锁喉抓胸踢档的下流招数,关于这点兄弟俩也提出过疑问,老疯子的答案就是在实际生死对决中要以能击倒对手为主旨,不要太拘泥于没用的东西。以兄弟二人的痞。子性情来说,这倒也挺合他们心意,以致于学这些下三烂的招数反而更认真。
老疯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吃光辉给他做的饭菜,由于光辉从小喜欢厨艺,所以做得一手好菜,因此另外两个人也都算口福不浅,每天吃好喝好。
“姓丁的两个小子,今天你们终于被我逮到了,看我怎么弄死你们!”
五年后的某一天,十五岁的光耀和十三岁的光辉被一群混混围在了一条偏僻的小巷里,这些人都比他们大很多,领头的就是小时候经常被两兄弟狂揍的托比。
这些无耻的混子经常会欺负贫民区的可怜百姓,每次都是丁家兄弟来打跑他们,倒不是出于什么正义公理之类的伪善,因为他们俩收过人家的保护费……
以前总是散兵游勇状态的混混们从来就没打赢过。今天在托比的召集下所有被丁家兄弟暴打过的人都聚集到了一起,在这条小巷里堵住了他们。
光耀并没有慌张,而是把给老疯子买的酒轻轻放到地上,然后一脸轻松地面对眼前这十五六个人,伸出一只手向他们招了招,做了个挑衅的动作。而光辉则是一脸兴奋地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学了很久功夫,以前总是一两下就能打跑一个,实在不过瘾,今天终于可以派上用场,痛快地打一场了。
“打死他们!”这群混混见到自己被如此蔑视,纷纷挥舞着手里的砍刀和铁棍就疯狂地冲了上来。
砰!一声闷响,冲得最快的那个人直挺挺地倒飞了回去,手里的刀甩出去很远,摔在地上一动不动,丁光辉扎着马步站在那里,一只拳头笔直地伸出着,摆出一个很帅的架势。虽然他表面上一副酷相,但实则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这几年受的苦没有白挨,一拳把人轰飞是他从小看功夫电影得来的梦想。
其他人并没有因为一个人的倒下就失去斗志,反而更加凶狠地冲了上来,誓要把他俩立毙于此。兄弟二人记住老疯子说的话,打架时不能头脑冲动,要集中精神保持冷静,注意看着每一个人的动作,然后从他们的破绽中反击回去,每一拳每一脚都能打倒一个对手,击中对手时发出的骨骼开裂的声音让每一个挨了他们拳脚的人都再也站不起来。
闪电般的时间兄弟俩已经打倒了十四个人,还剩下眼前的最后两个,光耀单脚撑地,弯腰旋转,一个帅气的回旋踢踢飞其中一人。光辉则抓住最后一人就是托比的胳膊,猛地一记沉重的帖山靠撞到他的胸膛上,只到听咯嚓一声,托比就倒在地上像滩软泥一样不动了。
“呃,光顾打得爽了,这下怎么办?”光辉看着满地哀嚎不止甚至还有几个昏过去的混混问哥哥。
光耀皱着眉头回答道:“好像是满严重的,警察肯定要找麻烦,你先走吧,我去把事儿全揽下来,我是你哥,这是我必须做的。”
光辉还想说话,被光耀坚决地制止了,态度强硬地让他先离开了这里。
由于对方有几人重伤,所以光耀被警察带走送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