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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方世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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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他还得将他们的面孔跟草坪一一搭配起来,才能重新唤起记忆。一抵达大城,他就满怀感激,完全投身其中,像一滴雨水落入大海。

名字与号码

他住的房子原本是牧师寓所,隶属于后面那栋备受尊敬但也饱受破坏的古老教堂。从他的窗口可以看见教堂的附属墓园,安息在那儿的尽是一些取着荷兰名字的男子。每天早上,突如其来的车声都会把他吵醒,接着他便去上班,始终未能像从前那样在中西部火车的轰隆声中照睡不误。

他在一个宽敞的白色房间里工作,各种细小的声音都会传上天花板,形成某种古怪的回音。倘若有人咳嗽,天花板本身仿佛也会满怀歉意,捂着嘴咳一声。史墨基每天就在那儿拿着放大镜检视一行又一行微小的印刷字,仔细检视每个名字和后面的电话地址,再跟每天送到他手上那一叠又一叠卡片上的姓名、电话、地址进行比对,若有不符合的地方就用红笔做记号。

那些名字一开始对他毫无意义,跟电话号码一样了无特征。一个名字只有在字母顺序排错的时候才会变得显眼(这是无可避免的意外),再来就是计算机犯下愚蠢错误的时候,而史墨基的职责就是找出这些错误。(在史墨基看来,计算机犯错的几率之小还比不上它那诡异的蠢行来得令人印象深刻;举个例子,计算机不会分辨“St。”这个缩写什么时候代表“街”、 什么时候代表“圣”,因此当你指示它把这些缩写还原时,它往往会面不改色地变出“第七圣烧烤酒吧”和“万街教堂”。)但几个星期下来,史墨基每天晚上都在大城里闲逛,从一个街区走到另一个街区(殊不知大多数人天黑后就不会出门),所以他已开始熟悉这些环境和它们的界线、等级、酒吧和门廊。也因为这样,那些透过放大镜浮现在眼前的名字也开始有了面孔、年纪、心态。那些公交车上、火车上和糖果店里的人,那些在廉价公寓的走廊上互相叫嚣的人、目瞪口呆看着车祸现场的人、跟服务生或女店员吵架的人以及服务生和女店员本身,都纷纷从那脆弱的书页上穿透而出。“书”本身已愈来愈像一部关于大城的壮阔史诗,写满各种事件、悲剧和骗局,变化无常又充满戏剧性。他发现有顶着古老荷兰姓氏的寡妇住在大道上管理着丈夫留下的地产,儿子不外乎都叫“斯蒂尔”或“埃里克”之类的,担任室内设计师,住在波希米亚区。他还读到有个大家庭住在一处他曾经路过的脏乱街区里,专取听起来很像希腊文的古怪名字,每当他在名册上找到他们,总会发现他们的成员不断增增减减(最后他认定他们是吉卜赛人)。他发现有些男人的妻子或青春期女儿都有情人专用的私人电话,而男人则放肆使用自己公司的电话。他开始怀疑那些只写名字首字母和中间名的人,因为他发现他们全都是账单催缴员,不然就是办公地址跟家庭地址相同的律师,再不然就是兼差卖二手家具的市政府执法人员。他发现几乎每一个叫辛格尔顿以及每一个叫辛格尔特里的人都住在北边的黑人市区,那里的男人全都以历任总统的名字来命名,女人的名字全都珠光宝气(珍珠、红宝、欧宝、珠儿),后面再得意地加上一个“太太”。他想象她们住在狭小的公寓里,身材庞大、肤色黝黑发亮,独立抚养很多衣冠整洁的孩子。这些人他全都认识:从小店招牌中有好几个A的骄傲锁匠,到最后那个名叫阿基米德·齐齐安道提的独居老学者(在他简陋的公寓里读希腊文报纸)。每当一个小小的名字和号码从他的放大镜下浮现,像被浪潮卷上沙滩的漂流物一般,诉说自身的故事,史墨基会倾听、看看卡片、发现两者相符,然后将卡片翻面、把放大镜移往    下一则故事。坐在他旁边的校对员发出一声悲叹。天花板也咳了一声。接着天花板就哈哈大笑,引得大家抬起头来。

一个新进的年轻人刚刚笑了。

“我刚才发现,”他说,“这里竟然有一家‘吵桥棍棒与枪支俱乐部’。”他笑岔了气,史墨基很惊讶大家的沉默竟然没能让他安静下来。“你没听懂吗?”他转向史墨基,“那座桥铁定会很吵的!”史墨基突然跟着笑了起来,他俩的笑声传到了天花板,在那儿握了握手。

他名叫乔治·毛斯,总是穿着宽松长裤,配上宽版背带,每天下班时都会披上一件巨大的毛料斗篷,然后把长长的黑发从领子里拨出来,跟女孩子一样。他有一顶跟斯文加利'2'一样的软毡帽'3',眼睛也很像他:深邃、令人慑服、幽默。不过乔治不出一星期就被炒了鱿鱼(白色房间里的每个人都因此松了一口气),但那时他跟史墨基已经一拍即合,成为知交。

城市老鼠

有了乔治这个朋友,史墨基展开了一段有点放荡的生活,会喝点酒、嗑点药。乔治将他的穿着打扮与谈吐方式改造成大城风格,并且介绍“马子”给他。没多久,史墨基的了无特色裹上了一层包装,就像包上绷带的透明人;不再有人老是撞到他,坐公交车时也不再有人一屁股坐到他的大腿上,却一句道歉也没有(他认为会发生这些状况是因为大多数人都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

至少他在毛斯一家人眼里是存在的,而除了他的新帽子和那一身新行头之外,他更感激乔治带他认识这既有特色又热情的一家人。毛斯家族的人刚来到大城时建了一排楼房,至今大半都还归他们所有,而他们就住在最后一栋。有时史墨基会在那儿坐上好几个小时,看着他们争辩、笑闹、开派对、穿着卧室拖鞋跑出去、企图自杀、吵闹和解,却都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但接着雷叔叔或弗朗兹或妈妈就会惊讶地抬起头说:“史墨基在这里啊!”然后他就会露出微笑。

“你乡下有什么表亲吗?”有一次史墨基这么问乔治。当时他们正在乔治最喜欢的旧旅馆酒吧里喝着皇家咖啡,等待一场暴风雪过去。结果他还真的有。

一见钟情

“他们对信仰很虔诚。”乔治对他眨了下眼,把他从那些咯咯笑的女孩身旁带开,前去见她们的父母——德林克沃特医生和夫人。

“我没在执业。”医生说。他满脸皱纹、顶着毛茸茸的头发,虽然不带笑容,却散发着某种小动物般的愉快感。他不像他太太那么高。德林克沃特太太跟史墨基握了握手,要求他叫她索菲,身上缀满流苏的丝绸披肩颤动不已。而她又不像她女儿那么高。“岱尔家族的人都很高。”她说着,出神凝视上方,仿佛可以在那儿看见他们大家似的。她把自己的姓氏赐给了她那两个高大的女儿——艾丽斯·岱尔·德林克沃特和索菲·岱尔·德林克沃特,但也只有她自己会这么叫她们而已。小时候有个孩子为艾丽斯·岱尔取了个小名叫黛莉·艾丽斯,结果这么一叫就习惯了,因此她俩现在就成了黛莉·艾丽斯和索菲,没有其他名字,只是任何人都看得出她们有岱尔家的血统。大家都转过去看她们。

不论她们信什么宗教,显然没有教条禁止她们跟弗朗兹·毛斯一起吸烟斗(他就坐在她们脚边,因为整张沙发都被她们占据了)、喝妈妈送上的朗姆潘趣酒,或掩嘴偷笑(应是在笑她们自己的私密对话而不是嘲笑弗朗兹的蠢话),跷起脚时也毫不忌讳在闪闪发光的连衣裙底下露出一双修长大腿。

史墨基持续观望。尽管乔治·毛斯教他要像个大城男子一样别害怕女性,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此他继续观察。手足无措了好一阵子后,他总算强迫自己踏过地毯走向她们。他极度渴望自己不要扫人兴致,(乔治老是对他说:“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别扫兴!”)因此他在她们脚边坐下,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姿态有些古怪,仿佛一碰就碎了似的(而他也确实如此,因为当黛莉·艾丽斯转过来看着他时,那种让她看见的感觉令他晕眩不已)。他常习惯用拇指和食指拈着酒杯旋转,快速摇动冰块让饮料冰凉。此时他老习惯又犯了,因此杯中的冰块咔咔作响,仿佛摇铃要大家注意似的。众人安静了下来。

“你常来这里吗?”他说。

“不,”她平静地说,“不常来大城。偶尔才来,就是爸爸有生意或……其他事情的时候。”

“他是个医生。”

“不算是,现在不是了。他现在是作家。”她面带微笑,而她身旁的索菲又开始咯咯笑了起来,因此黛莉·艾丽斯继续说话,仿佛想看看自己这严肃的表情可以撑多久。“他写一些动物的故事,给儿童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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