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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苦就另一方面而言,乃是自恨的必然产物。不管心理症患者试图鞭策自己追求无法获得的完美,或激烈地谴责自己,或轻视、摧折自己,他都真确地折磨了自己。使自苦在自恨的表现中成为分立的另一类,包含了使自己受苦的意向。当然对于每种心理症的痛苦病例,我们必须要考虑所有的可能性。譬如,要考虑自疑,它们可起于内在的冲突,而且表现在无目的与无结论的对话中,此种对话乃是病人用以防护自己以对抗自己的自责行为;它们也可能是自恨的表现,而针对着他所置身的不定的处境中。事实上,它们可以是最痛苦的,就像哈姆雷特一样──或甚至于比他还差──人们可被“自疑”吞噬。无疑地,虽然我们必须分析之所以发生此类情况的一切理由,但它们是不是也构成了一种对自苦的潜意识意向?
另一种与此相同的特性:拖延。就我们所知的,许多因素都会造成某种决定或行动上的迟延,如一般的惰性或无能力作主都是。拖延者知道自己所拖延的事通常是愈积愈多的,而使自己将极多的痛苦加储于自己身上,在此我们偶会匆匆一瞥地忽略了一些不确定的问题。当他因拖延而不曾导致到不悦或祸害的地步时,他将会满怀喜悦的告诉自己:“它给你权利。”但这仍非意味着,他因被驱策去折磨自己致有所拖延,而是代表一种“幸灾乐祸”,这是对使自己蒙受到痛苦的一种报复性满足。虽然至今我仍无法从中发现主动折磨自己的迹象,但却可看出那种因眼看别人局促不安与痛苦所表露出的喜悦表情。
要不是有其他观察足以显示主动自我折磨的驱力作为辅证,则我所谈的这一些都将无法成为定论。在某些自我吝啬的方式中,譬如病人发觉他的琐碎节约,不只是一种“抑制”而且特别能满足自我的要求,有时几乎已经近乎是一种爱好。于是有某些患有忧郁症嗜好的病人,不只具有忠实于神的恐惧,而且还用相当残忍的方式来打击他们自己;于是对他们的感觉而言,轻微的喉痛变成了结核症、胃不舒服成了胃癌,肌痛变为脊髓灰白质炎,头痛变为脑瘤,焦虑变为精神狂乱;这种病人经历了她所谓的“中毒过程”,在初现轻微的不安与失眠时,她会告诉自己现在她又进入了另一种新的恐慌循环中,于是以后每天晚上这种症状会变得日趋严重而致无法忍受。可将此种最初的恐惧与雪球相比,它就像继续不断地将雪球堆成大雪堆,最后因崩陷而掩埋了自己一样。在她那时所写的诗里,她说“甜蜜的自苦乃是我满心的喜悦”在这些患有忧郁症的病人中,一项导致自苦的因素可被分离出来;他们觉得自己应拥有绝对的健康、宁静与勇敢,任何些微与此相反的病状,都会使他们转为残忍地攻击自己。
此外,当我们分析一个病人的虐待幻想或冲动时,我们会发觉这些可能是因他对自己的虐待狂冲动所引起的。有时某些病人会有折磨他人的冲动或幻想,其对象大多数是小孩或无助的人。例如,有位驼背的仆人名叫安,他与病人一同住在公寓中。病人一方面因强烈的冲动,一方面则因感到被这些冲动所困扰而感烦躁,安相当友爱且未曾伤害过他的情感。病人在虐待幻想发生前,已常常对她的身体畸形感到厌恶与同情,而他认出这两种情感乃因他将那女孩看成是他自己所产生的。他的身体强壮且健康,但当他遭到精神纠葛变得无助或充满歧视时,他就觉得自己好像形同跛子一般。当他第一次注意到安正不由自主地在实力工作与擦地板时,他就开始产生那种虐待的冲动与幻想。虽然安天天都是这么辛勤地工作,但他却只有在他意识到自己的自谦倾向以及自负在耳际隆隆作响时,他才会观察而感觉到这情形。
因此,折磨她的这种强迫性欲望被解释为:其实是一种为折磨自己的冲动的积极具体化(外移),这使他产生一种凌驾弱者的震颤感觉。于是此种积极的欲望便减弱而变为虐待性的幻想,同时当他的自谦倾向以及对此种倾向的厌恶感变得更为显著时,这些幻想也就因之而消失了。
我不相信一切虐待性的冲动──或行为──都只是源于自恨而产生的。“自苦”驱力的“外移”现象很可能便是促成这情形的因素,无论如何,这种关系常常会引起我们去注意它的可能性。
在其他病人中,对痛苦的恐惧有时虽毫无外在的激发原因,但同样也会发生,有时当自恨增加时,他们也会发生,而对自苦驱力之被外移表现出恐惧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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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可由此发现被虐狂与性行为及幻想。让我们看看那种深自以为是堕落且残酷地折磨自己的手淫幻想:手淫常会伴有猛抓或掌击自己、拔发、穿紧鞋走路、装成痛苦且扭曲的姿势等的行为出现;而此种人在进行性行为时,他便必先受斥责、鞭打、绑着或强迫他做低贱的或令人厌恶的工作,方会达到性的满足。这些实例的构成是相当复杂的,我相信至少我们必须区别两种不同的种类,一种是病人由折磨自己且由此取得报复性的快乐;另一种则是病人被认为是堕落的自我,而只能循此途径以获得性满足(理由以后将会讨论)。然而,有理由相应这种区别只对意识的经验而言才是正确的──事实上病人常是折磨者也是被折磨者,他既可从被堕落之中,又可从堕落自己的行为中获取满足。
自恨最后必会导致纯粹或直接的“自毁冲动或行为”的极端。这些也许是急性的或是慢性的、公开且激烈的或是隐微的、缓慢而苦恼的、意识的或潜意识的,表现于行为中或只在想像中实现,他们可能是有关小的或大的问题,最后的目标则在于身体上、精神上与心灵上的自毁。当我们考虑了这些可能性后,则自杀并非是难解之迷。我们可用很多方法毁灭我们生活中所必要的事物;自杀简直是自毁的最极端、且最终极的表现。
针对身体的自毁是最易观察到的,此种行为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实际的伤害,且大都是局限于精神病患者而已。在心理症患者中,我们可发现轻微的自毁举动,这些举动大部分表现于“坏习惯”中──如咬指甲、抓、拔发等等,但有时却与精神病患者相反,突发性的严厉伤害冲动可能只停留在想像中,而且似乎只发生于那些生活于想像中的人身上,这些人轻蔑现实(当然也轻视他们自己的一切实况)。这些冲动通常出现在瞬息的意识之后,整个过程有如闪电般地快速进行,因此我们只能由分析中,了解过程进展的顺序与结果:他们会突然敏锐地发觉到某些缺点后(爆发性而且迅即消逝地),随即产生一种伤害双眼、刺激伤喉咙或用刀刺胃或将肠子切成碎片的剧烈行动。这种典型的人有时也会有自杀的冲动,譬如从阳台或悬崖跳下的冲动。这些冲动似乎也是突发性的,因为可能很快地便会消失,所以几乎没有实现的机会。另一方面,由高处往下跳的冲动可能是突发而强烈的,而使人必须紧抓住某些物体以免下跳或屈降,否则此种冲动可能会导致实际自杀的企图。尽管如此,这种人并没有断然一死了之的真正意念。相反的,他想由第二十层楼跳下,然后拾起自己回家里去。这种企图是否会成功,通常依其他的附带因素而定。假设我也是个不正常的人,那么一定没有人会比他自己还更惊讶地发现,事实上他已真的死了。
对于许多更严重的自杀企图,我们必须很快地联想到深陷的“自我脱离”现象。然而,通常那种“并非真正想死”的态度,在自杀的冲动或失败的企图中所表现的,会比一般有计划的或真正有企图的还更具特征性。当然总有很多理由导致这些行动,自毁的倾向乃是这些理由中最常见的一项。
自毁的冲动也可能是潜意识的,它可能以鲁莽地驾驶、游泳、攀高、或不顾身体之无力仍横冲直撞而表现出来。我们已晓得病人本身,并不觉得这些举动是鲁莽的,因为他具有“不可被侵犯”的要求(没有一件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在很多例子中,这都是一项主要的因素。然而,我们总得了解还有其他可能性会产生自毁的驱力,特别是当“无顾实际危险”的心理占了激烈的比例时。
最后,我们还可发现有些人潜意识地,但却有计划地藉着狂饮或药物来损害自己的健康,尽管也有其他因素──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