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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场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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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彩色军用悍马车身被漆成黑色,牌照也已经上好,电脑档案还没普及,车辆管理局到处都是漏洞。
  时间回到早上11点,在拉瓜迪亚机场门前,老两口告别儿孙,满心不舍的等他们消失才离开。
  没想过几分钟父子俩居然又偷偷摸摸走了出来,小跑的停车场,找见这辆悍马,韩父可是眼馋它许久了。
  这是次父子联合,有预谋的诈骗事件,目的就是为了来场策划已久的公路旅行。
  没办法,老爷子气场太大,韩父开车的请求被当场拒绝,九一一还没发生,飞机在老人家看来比公路要好太多,为了儿孙安全坚持要他们飞回去,因此才有了这幕的发生。
  悍马钥匙被藏在轮胎内侧,小韩宣笑嘻嘻弯腰钻进车底寻找,没多久响起车辆轰鸣声,钢铁巨兽引来路人注目。
  窗外红霞满天,照映在荒凉山脊上,已经感受不到来自大西洋的水汽,道路并不算平坦,这刚好给了悍马发挥空间。
  韩父兴奋劲还没过,听着车里收音机传出的披头士摇滚乐,车窗大开着,路边风呼呼灌进车内,小男孩及耳黑发向后飘扬,拿着地图正给父亲指路,胖丁蹲坐在后排,想象自己是只会飞的猫。偶尔旁边路过其他车辆,会将手伸出窗外,大声夸赞这车这人。
  后车厢里准备了足够的食物和用具,白天赶路,晚上就在车里休息,天气晴朗的夜晚还能睡在车顶,只是顶部太高,上去有些不方便。
  春季里还没有蚊子,厚实被面也足够暖和,父子俩总是会捡很多柴禾,让它一直燃烧到天亮。一路上并没有遇见什么危险,车座下面的史密斯·伟森625可不是吃素的,哪个牧场主会没练上一手好枪法,即使是韩千山也不例外。
  脱离大城市的喧嚣,公路旅行让父子二人很开心。
  每天吃速食品有些腻味,幸好偶尔能碰到各种小镇,每个地方的风味美食都有所不同,打个电话和母亲报平安,而后继续上路。
  第五天早上的时候还撞死了只野兔,谁知道底盘这么高它是怎么撞上去的,埋了岂不是对不起它辛辛苦苦长这么肥,装进肚子才是最好的归宿,父子俩也确实这么干了。
  “爸,还有多久能到?”
  韩宣抬起头问道,火堆旁树枝上,野兔金黄色外皮正往下滴油,隐隐约约已经能闻到香气。
  “你还说,要不是前天你指错路,我们开到了印第安纳,现在哪会还在密歇根。”
  韩父仰头喝了口水,鄙视眼神看向儿子。
  “明明是你提前拐了弯,居然开了大半天才发现房子是印第安风格?”韩宣狡辩道。
  胖丁从他身边站起,明明还在喝奶,依然被野兔肉吸引着往火堆走去,要不是韩宣伸手拉住它,晚上可能又要加餐了。
  小胖丁经过这段时间休养胖了许多,好几天没有洗澡,毛都变成灰色,尤其是那圆圆的大脑袋,占了体积三分之一还多,配合脸上超萌表情,每时每刻都在俘虏韩宝宝的少女心。
  韩父将烤兔从火堆上取下,用桶装水洗干净碗筷,将只后腿分给儿子,这些已经足够他吃了。
  两人没发现,小胖丁弯弯扭扭跑进不远处草丛中,不多时又玩命跑出来。
  父子二人听到撕心裂肺的猫叫声,猛然回头。
  只见一只大耗子正追在它后面,小猫撒腿奔逃。
  “……胖丁,你是猫啊!”
  男孩欲哭无泪的声音在平原上回响。


第13章 小镇狂欢
  离开纽约已经10天,明尼苏达州94号公路上,悍马车风尘仆仆前行着。
  原本不应该花费这么长时间,不过因为开车劳累,韩父在汽车旅馆里休息了两日,幸好期间还碰到个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搭顺风车帮忙开了一整天,可惜这种好事再也没有遇见过。
  天色已经渐晚,韩宣在地图上发现附近有个小镇,便让父亲从岔路开了进去,独自旅行是很累人的事情。
  坐着的累,开车的人更累,如果有必要,现在让韩千山扔掉这辆车去搭飞机回家他都愿意。
  离蒙大拿州还有一天的路程,这是父子俩最后一次休整。
  沿着弯曲小道前行了三四公里,五月初,正是冬小麦接近成熟的时节,青嫩小麦已经开始发黄,在晚霞照耀下更是如此。
  远处白色风车转动,有些破旧,那是小镇上废弃的磨场。
  机械带来了快捷与方便,除了几十岁的老农户,已经有人再使用它了,看来用不了多久便会彻底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转着。
  羊群行走在路边,风车配上远处青山、满天的晚霞,还有一望无际的小麦田,这是一幅触动人心的画卷。
  小镇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墙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顶是黑的。
  车刚开进小镇停在路边,便有个穿着怪异的白人大汉走过在,他脸上有白色和红色的油墨痕迹,手臂肌肉像是快要爆出来,一条条粗壮筋脉横在上面。
  壮汉走近,将手搭在车窗边,向韩千山道:“嗨!亚洲小子,真是辆好车,你们是来参加多戈狂欢节的吗?”
  “什么狂欢节?”韩父疑惑道。
  壮汉意识到他们只是路过的旅人,浑然不介意,笑着解释:“哈哈你们真是走运,今天是我们多戈村一百三十年纪念日,快下来我带你们去庆祝吧!好客的多戈村从来不会怠慢朋友,还有你,小孩,相信你会爱上这里的!”
  “听你们口音是西部来的吧,哪里?犹他还是内达华?”还没等父子俩回答,壮汉又接着继续问道。
  韩千山摇摇头,笑着回答道:“加利福尼亚,现在在蒙大拿开设牧场。”
  “嘿我就说,快过来吧,等天黑篝火晚会就要开始了!哦,对了,我叫安东尼,安东尼史密斯,你呢?”和安东尼的外表不同,他似乎是个健谈的人,而且非常风趣的样子。
  扭头看向儿子,韩千山摸摸他脑袋问道:“你想要参加吗?”
  小韩宣想了想,瞧到安东尼渴望眼睛,点点头表示答应。在美国,一千个小镇就有一千种纪念日,连些社区都会有,所以并不惊奇,而且每个地方风俗都不相同,看到周围人们脸上的神秘油彩和高兴神情,似乎是个不错的节日。
  举办晚会的地方在小镇中心广场,并不大,只有一千多平米的样子,广场中间架起的高耸木柴堆,此刻还没点燃,气球和彩带装饰在各个角落。
  小镇居民正将自家桌椅贡献出来,或者是带上烹饪粗糙,却十分好吃的美食,四面八方向着广场前进。
  这里大概有两百多户人家,而且很多年轻人去往大城市工作,所以也不算拥挤。
  安东尼跑进一户人家,不一会儿就走出来,将手抹在韩千山和男孩的脸上。韩宣伸手碰了碰,指尖便留下白色痕迹,不用说,自己他脸上一样了。
  太阳很快便下山,余晖落尽。
  除了广场上路灯,其他一片漆黑,不多时连路灯也变黑了。
  一位老人举着手中火把扔向柴堆,大概是被洒了汽油,烈火猛然就生了起来,周围人们欢呼雀跃,节日开始了。
  狂欢的情绪像是感冒能传染,周围人们绕着火堆跳起舞,连小韩宣都加入进来,拉着父亲的手,跟随周围居民唱出的歌谣扭动起身体。
  可惜没有酒,欢快之余韩宣也不无遗憾,抬头看了看父亲,考虑自己喝了他会不会坐牢。穿着清凉的热情姑娘们,在人群里发现了这个可爱的孩子,眯起笑眼团团围住,将他抱在怀里,轮流蹂躏着他的小脸。
  韩宣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傻傻将头放在她们怀中,心里感叹做宝宝真好,可惜她们很快就离开了,围着火堆跳起热舞,惹来阵阵叫好声。
  不远处父亲正在和安东尼等人喝酒,居民自家酿的葡萄酒,或者是小商店里买来的威士忌,在狂欢的气氛下,劣质的酒也能有别样味道,大概是喝的时候心情不同吧。
  妇人们放下家中琐事聚在一起聊天,偶尔端起酒杯轻轻喝上一小口,在同伴拉扯下加入狂欢的队伍之中。孩子们更是快活,窜梭在人群里留下一片笑声,打打闹闹在广场上追逐起来。
  年轻情侣相拥在一起热吻,老人慈祥看着们,回忆着自己的年轻岁月,小镇狂欢伴随了他们一生,在这里生长,也在这里死去。
  美食是谁都可以随便享用的,肉类和糕点最多,也有人使坏在里面加上大量芥末,坐等别人中招,惹来哈哈大笑,比如正在一旁狂喝水的韩宣。
  一个年轻姑娘笑的腰都直不起来,这肯定是她的作品。男孩幽怨看着她,姑娘哈哈一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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