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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带的锁魂咒纹好像并不能挺到明天啊,额,等一下,花朦胧?对啊,刚才怎么没想到,这个黑店的店主肯定有什么方法的。
原本已经放弃了想办法的我突然灵光一闪,直接想到了那个无所不能的黑店店主,然后摸出兜里的手机打了电话过去。
锁魂咒纹有十五分钟的锁定时间,刚刚总共也没用多长时间,所以打个电话还不至于让他跑出来,不过,这东西也不是绝对的。
在训练营时,那这家伙养的鬼魂能轻松脱离锁魂咒纹的锁定,虽然也有炼制鬼魂的原因,但是这也说明了,锁魂咒纹的功效并不是绝对的。
“喂,小花吗?”电话接通之后,我对着手机说道,“是我,又怎么了?”花朦胧一副不耐烦的语气,如果不是我知道他很长时间都不出自己的店,我都要认为是打扰他的好事了。
“我这边遇到一个麻烦,你知道怎么处理抓到的鬼魂吗?”我直接把自己的问题问了出来,“……”沉默了一会,花朦胧用近乎咆哮的声音说道:“你是不是傻,鬼门是干什么用的,打一下能让他魂飞魄散!”吼完之后,花朦胧直接挂断了电话。
而我也突然想起来,之前我不用这个方法解决了一只鬼魂吗?丫的,这脑子看来是长时间不用,有点生锈了啊。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要去问别人,怪不得花朦胧那么生气呢,当然,现在不是想这没用事情的时候,赶紧解决这该死的鬼魂才是我应该干的事情,以免夜长梦多。
血能几乎在脑子想到的一瞬间附着在了我的右手,对于这种控制力,我其实心理还是非常满意的,战斗的时候,能够快捷调动血能,也是取胜的关键呢。
附着了血能之后,我的右拳在张帅鬼魂可怜巴巴的眼神之一拳轰碎了他的鬼门,让他直接变成了粉末消散。
之后的一晚,在风平浪静之过去了,这期间那个娃娃并没有在叫其他鬼魂来骚扰我,看来,之前他只是在试探我的实力而已。
不过,它这次可要失算了,昨天那只鬼魂我根本没用多大力气,只用了一张锁魂咒纹解决了,这一幕在它看来可能是因为实力不够,只能使用咒纹。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忘了怎么杀死鬼魂,使用咒纹的时间是用来思考的,不然以我体内血能那暴躁的力量,打起来肯定非常有破坏力。
……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起来了,这是在训练营养成的习惯,现在只要一天不锻炼我浑身僵的慌,这不,刚起床我出了马家,绕着别墅的小路跑了起来。
早晨的小路一个人都没有,清净的很,这我倒是没有在意,毕竟这些家伙富得流油,肯定不愿意费时费力做晨练的,要是胖了,顶多吃点营养餐,减肥药神马的,在严重一点不还有吸脂吗?
教官的训练其实还是很厉害的,至少我现在体能非常强大,跑完几圈回到马家的别墅,愣是没有大喘气,连汗都没有出。
刚进别墅之,看见马青和庞晴坐在沙发,看到我回来,跟我打了招呼,原来他俩是专门等我的,饭菜早在十多分钟之前做好了,但是我不来他们却不好意思吃。
庞晴现在根本没有多少表情,她受到了刺激,至少得几个月才能从这种状态下走出来吧,要说的是,一个正常人看到死尸都会被吓到。
更何况是更加糟糕的情况,要知道,昨天张帅死的时候可是被开膛破肚了,而且最后尸体都被弄成了碎片,一个女孩子的承受能力,她不变成白痴已经算是意志力强大了。
吃完饭,我们几个坐在沙发,马青说道:“小王,你说,那东西今晚还回来吗?”他一脸紧张,看来也是被那娃娃吓得不轻。
“来是肯定得来,毕竟它说要跟咱们玩一个时间长达三天的游戏!”我这样告诉马青,心里却道:‘那只娃娃说的鬼话,我都不信啊,但是他们两个如果在不抓住一丝希望,真的成为神经病了。’
马青不可能知道我的心思,听到我的话面露喜色,在他看来,只要能活下去好,至于其挣扎求生的过程,只是一个过程而已,与结果无关。
一旁庞晴的反应较怪了,只见它听到我的话之后,用一种怪的眼神看着我,貌似,是看白痴的眼神?
不过,这种目光一闪而逝,我也没有看的太清楚是了,但是这不妨碍我对她的反感,这女的自从见到我的第一眼不是什么好眼神,现在我明显是他们的救命稻草,我不求他们跪地祈求,但是最起码的尊重应该有吧?
很显然,并没有,其实马青和庞晴是一种人,只不过庞晴的高傲表现在脸,马青的骄傲摆在心里,像是称呼,他叫我小王,明显是把我放在了一个较低的位置。
按照年轻人的称呼,最差也应该叫我铁子,话说,王涛铁这个名字确实很俗啊,也怪不得这群人总是看不起我。
不过,我可是崛起了的,我现在也是百万富翁啊,看来买房买车这件事不能久等了,被人看不起的感受真是太难受了。
“马哥,如今庞晴的样子明显是惊吓过度,今天不如带她去逛街,缓解一下心情吧,女孩子都喜欢这个,不是吗?”看到因为没人说话,陷入沉默的气氛,我开口了。
“这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之前都没有想到,还是你较会哄女孩子,女朋友不少吧?”马青先是恍然大悟的说了一句,然后笑着调侃我。
“马哥可别抬举我,我现在还是单身狗一只,这些可不是泡妞技巧!”我有点不好意思了,算我脸皮再厚,岁数这么大还没有女朋友一直是我的硬伤。
第七十八章鬼魂的偷袭
马青被我的话逗的笑了笑,但是也没说什么过分玩笑话,楼穿衣服,准备出发,至于庞晴,全程都被马青牵着手。
话说,他们两个不应该是类似表兄表妹的关系吗?为什么这么亲切,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昨天庞晴的男朋友死了,她不是应该封闭内心,好长一段时间之后才会缓过来吗?
总之,现在的一切情况,在我眼里都是不对劲的,这不是胡闹,而是一种类似预知的感觉,我总觉得有事情早在庞晴身发生,而且这件事情很大。
不过,既然是预知,那么现在应该还是安全的,所以知道自己想不明白之后,我干脆不想了,浪费脑细胞不说,还累的慌。
好吧,所谓的草履虫是这样子的吧,什么都不想,吃了睡,睡了吃,难道我要退化成为草履虫这种单细胞生物了吗?
过了一会,马青拉着庞晴走了下来,要说他们现在的装扮,也只有贵族能够形容了,马青穿着一件不知道什么品牌的休闲西服,具体样子不说了,总之,看去很帅气对了。
至于庞晴,也穿着吊带牛仔裤,身穿着一件印有粉色肥猫的半截袖,看去倒是活泼可爱,但是她现在的样子看去可一点都不活泼。
和这两位相,我的着装更加像是他们的保镖或者陪衬,这都怪我,因为我身屌丝的气息太强大了,这种事情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养出来的,总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是不可能当贵族的。
“走吧马哥!”我说了一句,带头向前走着,身后的两个家伙从小保养的很好,算他们本人不是真的很帅或者美貌,但是配衣服之后变得不一样了,不能继续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走到别墅之外不远,已经有车在等着了,这一次的车看去车厢很大,看去是特意准备的,毕竟我们三个人不能挤在一起吧,这两位可是娇滴滴的大小姐和大少爷来着。
要说马这个家伙,看人其实还可以,至少面前这个家伙素质很好,我们刚刚到达车边不到两米,他拉开了车门。
不过,你丫的确定这不是区别对待?我车的时候可都是自己开门神马的,和马青跟庞晴车之后,司机直接关了车门,发动汽车向着商业街开过去。
这个商业街并不是赵崇风家那边的,而是另外一个,在宜宾,商业街分为好几个,没个商业街都有一些不同的东西,毕竟,都一样的话谁还去别的地方消费?
而这次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女孩子们愿意去的,那是专门进行服装装饰之类东西交易的商业街,据说哪里是美女集营,以前一直没去过,今天倒是可以开开眼了。
车到了商业街的路边,司机并没有直接停下来让我们下去,而是在附近找了个停车场停了进去,才让我们下车,他在这里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