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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我意外的是,招弟小姐挣扎的结果,不但顺利拿到了银子,竟然还得到了对方的高度肯定。
高度肯定的表现是,对方邀请招弟小姐替他们做一场同声传译。那是机械方面的新产品发布会,他们认为招弟小姐不但专业好,英语也好,又擅长机械翻译,足够胜任这工作。
这下,招弟小姐终于不敢胡乱应承了。
“我没有经验,如果卡在那里,岂不尴尬死了。”她说。
对方一个劲儿地劝说。
“可是,只剩下两天了,我没有时间准备……”
但对方似乎临时实在找不到人手,依然劝个不休,招弟小姐终于动摇了。
他们快递来一沓材料,招弟小姐熬了两个晚上准备,一边做记号一边念念有词。
周六一大早,招弟小姐又看了一遍材料,似乎有些心慌,胡乱吃了点东西,开始化妆,又换上套装皮鞋。
蘅蘅小姐也早早起床了,替她鼓劲,“放松点,你外语那么好,肯定行的!”
招弟小姐苦笑道:“嗯,大不了不要钱了,反正砸的是他们的牌子……”
她深吸一口气,视死如归地出门了。
这是一个夏末的晴朗天气,刚刚八九点钟,阳光已十分灼热耀眼,我在窗台上趴了一会儿,有点心神不定,就到蘅蘅小姐屋里看她画画了。
蘅蘅小姐的工作也很忙,请她画画的人越来越多。蘅蘅小姐说,自己还没到可以自由挑选工作的地步,所以我总见她在辛苦地赶稿。
她现在的画和以前有很大不同。记得从前蘅蘅小姐画画,常常是铺开一大张白纸,凝神片刻,用毛笔蘸了墨,疏疏朗朗地几笔,便是一丛兰草、几枝梅花,连颜色都很少用。但现在她的画却复杂华丽得多,比如说这天,她画了一座云雾缭绕的山,嶙峋巨石上坐着一个美人,手拿五色长鞭,白皙的赤足浸在清澈溪流中,一只非虎非熊的怪兽正伏在溪边饮水,在遥远的天边,云朵中隐约可见一只青色大鸟,正朝山中张望。
这么复杂琐碎的一幅画,蘅蘅小姐却丝毫没有不耐烦,细心地打底稿,细心地勾线,细心地上颜色,看着她沉静的样子,我的心也渐渐安稳下来。在这样一个晴朗的周末,阳光透过窗外的竹叶漏进来,这宁静的小屋便是我们的整个世界。在我盯着画儿出神的时候,光影在地板上悄悄移动,不知不觉日已西斜。
蘅蘅小姐上完第一遍颜色时,招弟小姐完好无损地回来了。
她的情绪好像还有些亢奋,匆匆换下衣服,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抽出一沓钞票。
她难以置信似的盯着钱看了一会儿,翻来覆去数了两遍,长嘘了一口气。
四千块,一张不少。
蘅蘅小姐探头进来的时候,招弟小姐还坐在沙发上发呆,膝盖上放着那沓钱。
“你怎么了?”蘅蘅小姐担心地看看她,“是不是特别紧张?”
招弟小姐回过神来,“还好……”她齐了齐钞票,笑了一下,“我刚才在想,这些钱……够我爸妈种七千斤苹果了。”
她们都不做声了。
过了一会儿,招弟小姐说:“蘅蘅,我忽然觉得自己挺可笑的,还做什么职业规划,快三十的人了,却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该干什么……”
蘅蘅小姐点点头说:“我明白……以前你也说过,像咱们这种心眼不多的人,只能凭手艺吃饭。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凭手艺能过上好生活,又何必去费心思。”她沉吟一下,“至于理想……我觉得,只有在跟现实折中之后,它才会存在吧。”
“嗯。”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见招弟小姐把稿子带回家,但她却显得更加勤奋,一大早就起床,嘟嘟囔囔地背一小时外语才去上班,晚上也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低着头念念有词。那情景令我联想到她的学生时代,想必也是这样把书背得“一字不差”,直至背进P大,背来一摞证书。
她又去做了几场同声传译,在此我不能不承认,招弟小姐命中竟似乎有些财运。在人前很容易紧张的她,一旦进了同传的封闭小屋,竟然会奇迹般的兴奋起来,思维和口齿比平时说话还要流畅。在短短半年内,她从每千字六七十块钱的笔译,越过了翻译这一行业内部的三六九等,直接攀上了金字塔的顶尖。
出版社那边,招弟小姐已经一连两个月没有完成工作量,但她不再在意。奇怪的是,她那不甚认真的态度并没有惹恼主管,此后她的工作反而轻松了些。
尽管如此,招弟小姐似乎去意已决,已经在积极地寻找出路。
偶尔,她会在上班时间请假,换上套装去面试。
这一年金风送爽的时节,招弟小姐终于考进了国内最大的翻译总公司。据说,那里是为联合国翻译资料的地方。
在出版社工作八个月后,招弟小姐成了好多人羡慕的所谓“金领”。
第四十一章 雪夜
招弟小姐的新工作,并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变化。
她照旧一早出门上班,中午吃工作餐,晚上回来煮粥,生活水准比出版社时代并没有什么提升。至于我和公子小白,在品尝过几次有名的稀罕吃食之后,我们一致认为,还是猫粮和罐头物有所值,百吃不厌。招弟小姐不无遗憾地感叹,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果然重要,即便是公子小白这样的资质,跟着她混几年,也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草根猫。
不过若说丰厚的收入对她全然没有影响,却也不尽客观。那就是,招弟小姐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悠闲神情。作为新员工,她的工作排得并不密,每月一般只做三四场口译,两三万字笔译,但她已经心满意足,不肯再做兼职,张罗着周末去学古筝。她兴致勃勃,倒腾来一张二手琴,那一阵子,我每个晚上都被迫翻来覆去地听上三四十遍单调的练习曲,直搅得我心烦意乱,和公子小白闹了好几次别扭。
天气渐渐寒冷,草地上积了厚厚一层黄叶,我在叶子堆里打几个滚,从头到脚都是萧瑟的味道。
招弟小姐惆怅道:“又是一年呢。”
停了停,她忽然出语惊人,“我想恋爱了……”
蘅蘅小姐一愣,“你准备好了?”
“应该是吧,总要重新开始嘛。”她看看蘅蘅小姐,纳闷道,“倒是你,蘅蘅,上次那段都过去三年了,你怎么还不恋爱?”
“我……我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可是,你认识那么多作者、插画家,都是有才华的人,也没有合适的吗?”
蘅蘅小姐沉默了。
招弟小姐疑惑地看看她,又自顾叹道:“唉,要是有人追我就好了……”
招弟小姐发出这句感叹不久,一大束玫瑰花就出现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是送给蘅蘅小姐的。
招弟小姐大吃一惊,“原来你不声不响,暗度陈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蘅蘅小姐苦笑道:“这是没有的事。我早就拒绝了。”
“可是……”
蘅蘅小姐看看玫瑰花,有些无可奈何。
送蘅蘅小姐玫瑰的,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原来,前一阵子,一个音乐团队忽然找到蘅蘅小姐,希望买下她以前写的一首古诗词,由他们谱上曲子,用来作一部动画的主题歌。由此,蘅蘅小姐和那位主创歌手有了几次接触,但没想到的是,歌还没有最后完成,歌手就向蘅蘅小姐表达了爱慕之情。据歌手说,他在网上看到那首词的时候,就爱上了写词的人,而第一眼见到蘅蘅小姐,他惊喜得差点落下泪来——自己终于找到了梦中的女孩。
招弟小姐听得发呆,“好浪漫……为什么浪漫的事,总是发生在你身上呢?”
她点点头,自己得出结论,“这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个浪漫的人啊。”
蘅蘅小姐哭笑不得地说:“我说了,我已经拒绝了。”
招弟小姐回过神来,“……为什么?”
蘅蘅小姐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可能……是我自己有偏见吧。”
不知道蘅蘅小姐向歌手传递了怎样的信息,几天之后,歌手发来一首他为蘅蘅小姐写的歌。
歌并不难听,甚至,还颇有几分清透动人。
招弟小姐翻来覆去地听了好几遍,十分感动。
“真是有才华的人啊。”她喃喃道,“而且,肯这样用心,太难得了……”
她看看默然不语的蘅蘅小姐,有点着急,“蘅蘅,你怎么就不感动?”
蘅蘅小姐叹道:“招弟啊,你现在好像比我还文艺呢。”
招弟小姐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就算讲现实的,他的条件也不错呀——年纪相当,收入不错,事业在上升……”
看蘅蘅小姐依然不做声,她寻思了一会儿,忽然聪明道:“我明白了!你大概是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