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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哲学-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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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式的建筑持续了四百年,既不限于一国,也不限于一种建筑物。它从苏格兰到西西里,遍及整个欧洲。所有民间的和宗教的,公共的和私人的建筑,都是这个风格。受到影响的不仅有大小教堂,还有要塞和宫堡,市民的住屋和衣著,桌椅和盔甲。从发展的普遍看,哥特式建筑的确表现并且证实极大的精神苦闷。这种一方面不健全,一方面波澜壮阔的苦闷,整个中世纪的人都受到它的激动和困扰。



社会制度的成立与瓦解,象血肉之体一样是由于自身的力量,衰弱或康复完全取决于社会的本质与遭遇。中世纪的统治者和剥削者是一些封建主,而每个地方必有一个更强大,更精明,地位更优越的领袖,维持公众的安宁。在大家一致拥戴之下,他逐步把其余的封建主削弱,团结,组成一个正规而能发号施令的政府,自立为王,成为一国之主。从前和他并肩的一般诸侯,十五世纪时已经变成他的将领,十七世纪时又降为他的侍臣。

这个名词的意义应当好好体会一下。所谓侍臣是一个供奉内廷的人,在王宫中有一个职位或差事,例如洗马,尚寝,大司马等等;他凭着这一类的职衔领薪俸,对主子低声下气的说话,按着级位必恭必敬的行礼。但他不是普通的仆役,象在东方国家那样。他的高租的高祖和国王是同辈,是伴侣,不分尊卑的;由于这个身分,他本身也属于特权阶级,就是贵族阶级;他不仅为了利益而侍候君主,还认为效忠君主是自己的荣誉。而君主也从来不忘记对他另眼相看。洛尚失约迟到,路易十四怕自己动火,失把手杖掷出窗外。所以侍臣得到主子尊重,被他们当做自己人看待,他和主子很亲密,在主子的舞会中跳舞,跟主子同桌吃饭,同车出门,坐他们的椅子,做他们的宾客。——这样就产生宫廷生活,先是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继而在法国,后来在英国,德国以及北欧各国。但中心是在法国,而把这种生活的光彩全部发挥出来的便是路易十四。

现在来考察一下新形势对人的性格与精神发生什么后果。国王的客厅既是全国第一,为社会的精华所在,那末最受钦佩,最有教养,大众作为模范的人,当然是接近君主的大贵族了。他们生性豪侠,自以为出身高人一等,所以行为也非高尚不可。对荣誉攸关的事,他们比谁都敏感,伤了一点面子就不惜性命相搏;路易十三一朝,死于决斗的贵族有四千之多。在他们眼中,出身高贵的人第一要不怕危险。那般漂亮人物,浮华公子,平日多么讲究缎带和假头发的人,会自告奋勇,跑到法兰德斯的泥淖里作战,在内尔文顿的枪林弹雨之下一动不动的站上十来小时;卢森堡元帅说一声要开仗,凡尔赛宫立刻为之一空,所有香喷喷的风流人物投军入伍象赴舞会一样踊跃。过去的封建思想还没完全消灭,勋贵大族认为国王是天然而合法的首领,应当为他出力,象以前藩属之于诸侯;必要的话,他会贡献出财产,鲜血,生命。在路易十六治下,贵族还挺身而出,保护国王,不少人在八月十日为他战死。

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是宫廷中的侍臣,所以是礼貌周到的上流人士。国王亲自给他们立下榜样。路易十四对女仆也脱帽为礼,圣·西门的《回忆录》提到某公爵因为连续不断的行礼,走过凡尔赛的庭院只能把帽子拿在手中。因此侍臣是礼节体统方面的专家,在难于应付的场合说话说得很好,手段灵活,镇静沉着,能把事实改头换面,冲淡真相,逢迎笼络,永远不得罪人而常常讨人喜欢。——这些才能和这些意识,都是贵族精神经过上流社会的风气琢磨以后的出品,在那个宫廷那个时代达到完美的境界。现在倘想见识一下香气如此幽雅,形状早被遗忘的植物,先得离开我们这个平等,粗鲁,混杂的社会,到植物的发祥地,整齐宏伟的园林中去欣赏。

不难想象,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人一定会挑选合乎他们性格的娱乐。他们的趣味也的确象他们的人品:第一爱高尚,因为他们不但出身高尚,感情也高尚;第二爱端整,因为他们是在重礼节的社会中教养出来的。十七世纪所有的艺术品都受着这种趣味的熏陶:波桑和勒舒欧的绘画讲究中和,高雅,严肃;芒沙和贝罗的建筑以庄重,华丽,雕琢为主;勒诺德尔的园林以气概雄壮,四平八稳为美。从贝兰尔,勒格兰,里谷,南端伊和许多别的作家的版画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服装,家具,室内装饰,车辆,无一不留着那种趣味的痕迹。只要看那一组组端庄的神像,对称的角树,表现神话题材的喷泉,人工开凿的水池,修剪得整整齐齐,专为衬托建筑物而布置的树木,就可以说凡尔赛园林是这一类艺术的杰作:它的宫殿与花坛,样样都是为重身分,讲究体统的人建造的。但文学受的影响更显明:不论在法国,在欧洲,琢磨文字的艺术从来没有讲究到这个地步。你们知道,法国最大的作家都出在那个时代:鲍舒哀,巴斯格,拉封丹,莫里哀,高乃依,拉辛,拉洛希夫谷,特·赛维尼夫人,鲍阿罗,拉勃吕依埃,蒲尔达罗。不仅名流,所有的人都文笔优美。戈里埃说,当时一个贴身女仆在这方面的知识比近代的学士院还丰富。的确,优美的文体成为普遍的风气,一个人不知不觉就感染了;日常的谈话与书信所传布的,宫廷生活所教导的,无一而非优美的文体;那已经变做上流人士的习惯。大家对一切外表都要求高尚端整,结果在语言文字方面做到了。在许多文学品种内,有一种发展特别完美,就是悲剧。在这个最卓越的品种之间,我们看到人与作品,风俗与艺术结合为一的最辉煌的例子。

我们先考察法国悲剧的总的面目。这些面目都以讨好贵族与侍臣为目的。诗人从来不忘记冲淡事实,因为事实的本质往往不雅;凶杀的事决不搬上舞台,凡是兽性都加以掩饰;强暴,打架,杀戮,号叫,痰厥,一切使耳目难堪的景象一律回避,因为观众过惯温文尔雅的客厅生活。由于同样的理由,作者避免狂乱的表现,不象莎士比亚听凭荒诞的幻想支配;作品结构匀称,绝对没有突如其来的事故,想入非非的诗意。前后的场景都经过安排,人物登场部有说明,高潮是循序渐进的,情节的变化是有伏笔的,结局是早就布置好的。对白全用工整的诗句,象涂着一层光亮而一色的油漆,用字精炼,音韵铿锵。如果在版画中翻翻当时的戏装,可以发见英雄与公主们身上的飘带,刺绣,弓鞋,羽毛,佩剑,名为希腊式而其实是法国口味与法国款式的全部服装,就是十七世纪的国王,太子,后妃,在宫中按着小提琴声跳舞的时候所穿戴的。

其次,所有的剧中人物都是宫廷中人物:国王,王后,亲王,妃子,大使,大臣,御林军的将校,太子的僚属,男女亲信等等。法国悲剧中的君王所接近的人,不象古希腊悲剧中是乳母和在主人家里出生的奴隶,而是一般女官,大司马,供奉内廷的贵族;这可以从他们的口才,奉承的本领,完美的教育,优雅的姿态,做臣子与藩属的心理上看出来。他们的主子也和他们同样是十七世纪的法国贵族,极高傲又极有礼貌,在高乃依笔下是慷慨激昂的人物,在拉辛笔下是庄严高尚的人物,他们对妇女都会殷勤献媚,重视自己的姓氏与种族,能把一切重大的利益,一切亲密的感情,为尊严牺牲;言语举动决不违反最严格的规矩。拉辛悲剧中的依斐日尼,在祭坛前面并不为了爱惜性命而效小儿女的悲啼,象欧里庇得斯写的那样;她认为自己既是公主,就应当毫无怨言的服从父王,从容就死。荷马诗歌中的阿喀琉斯,踏在垂死的赫克托身上还仇恨未消,象狮子豺狼一般恨不得把打败的赫克托“活生生的吞下肚去”;在拉辛笔下,阿喀琉斯却变做公台亲王一流的人,风流倜傥,热爱荣誉,对妇女殷勤体贴,性子固然暴躁猛烈,但好比一个深自克制的青年军官,便在愤激的关头也守着上流社会的规矩,从来不发野性。所有这些人物说话都彬彬有礼,顾着上流社会的体统,无懈可击。在拉辛的作品中,你们不妨把奥兰斯德与比吕斯第一次的会谈,阿高玛和于里斯所扮的角色研究一下:那种伶俐的口齿,别出心裁的客套与奉承,妙不可言的开场白,迅速的对答,随机应变的本领,有力的论点说得那么婉转动听,都是别的地方找不到的。最热烈最狂妄的情人如希卜利德,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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