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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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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着。

我们吸取了经验。第二天暮先生睡觉的时候,我去买了两部手机,和埃弗拉在天黑前试了一下,效果很好。

那天晚上,暮先生又跑到了房顶上。由于埃弗拉没法跟上我的行动,他——留在地面上。我一个人跟着吸血鬼,然后把消息传给埃弗拉,让他在地面上跟着。

即使一个人跟踪还是很困难,暮先生的速度比我快。幸运的是,他不知道我在跟踪,所以并没有全速前进,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

那一晚,我跟踪了三个小时,之后他回到地面上,转了几个弯就不见了。第三个晚上,我跟踪他直至黎明。以后的晚上,跟踪的时间长短不定:有时一小时内他就不见了;有时我能跟着他一直到早晨。

我跟着他的时候,他什么也没做。有时,他长时间待在屋顶上,静静地观察下面的人群(在挑选下一个猎物?)。有时,他一刻不停地四处搜巡。他的路线不定:有时连着两三天走同一条路,有时每晚的路线都不同,根本无法预料。

埃弗拉每晚都累得精疲力竭——我总是忘了他没我这么强壮——可他从不抱怨。我告诉他如果需要,他可以歇几个晚上,但他总是摇摇头,坚持要跟我一起去。

也许他觉得,我一个人会杀了暮先生。

也许他是对的。

除了那屋中的六具尸体外,再没发现新的尸体。后来的消息证实了受害者的确被吸干了血,而且他们都是普通人:两个男人、四个女人,全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过二十七岁——来自本城的不同地区。

听说受害者是普通人,埃弗拉的失望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他们是吸血鬼,事情就容易多了。

“医生能区别人类和吸血鬼吗?”他问道。

“当然。”我回答说。

“怎么区分呢?”

“两者的血液不同。”我告诉他。

“可他们的血被吸干了。”他提醒我。

“两者的细胞也不一样。吸血鬼身体内原子的运动很奇怪——这就是吸血鬼不能照相的原因,而且吸血鬼有出奇坚硬的指甲和牙齿。医生能辨认出来,埃弗拉。”

我试图不要先入为主,对事情做出过分武断的结论。我们跟踪的时候,暮先生没有杀人,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迹象。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许他只是在等待消息平息,然后再攻击——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晚回家,警钟马上就会敲响。

又或者在我们跟踪的时候,他也许也杀了人。他可能知道我们在跟踪,因此只有在确定已经甩了我们之后才会下手。这种情况不太可能,但我并不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需要,暮先生会变得很狡猾。我不能放过任何可能。

虽然白天的时间多在睡觉——为了晚上保持清醒——我还是设法在日落前和黛比待上几小时。通常我会去她家,待在她房里,听听音乐,聊聊天——我要为夜晚的跟踪保存体力——但有时候,我们还是会出去走走,或者逛逛商店。

我下定决心不让暮先生毁了我和黛比的友谊。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知道我们越早分开越好——我没有忘记我的身份——但我不愿意缩短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已经牺牲了夜晚来跟踪暮先生,不愿再牺牲我的白天。

“为什么你晚上再也不来了呢?”一个星期六,我们看完下午场电影出来,黛比问道。那些日子为了与她共度白天,我比平时起得早。

“我怕黑。”我装出哭哭啼啼的样子说。

“严肃点。”她说,掐了一下我的胳膊。

“爸爸不想我晚上出来。”我撒谎道,“他白天不在,觉得有点内疚。他希望晚上能陪我和埃弗拉坐坐,听我们讲讲白天的事。”

“你偶尔出来一下,他应该不会介意吧。”黛比抗议说,“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让你出来了,不是吗?”

我摇摇头。“那回我是偷偷溜出来的。”我说,“他发现后,简直气疯了,关了我一星期。所以到现在我也没带你去见他——他还在生气呢。”

“他听上去像个老守财奴。”黛比说。

“他就是,”我叹息道,“但我能怎么办呢?他是我爸爸。我只能跟着他。”

我讨厌对她撒谎,但没法告诉她事实。我傻笑着,想像着告诉她真相时的情景:“那个人是我爸爸?他不是。他是个吸血鬼,而且我认为就是他杀了那六个人。”

“你笑什么?”黛比问道。

“没什么。”我赶忙说,一边抹去脸上的笑容。

这是种奇怪的双重生活——白天是正常的男孩,晚上是吸血鬼的致命追踪者——但我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如果是一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我会非常困惑;我会在梦中翻来覆去,担心明晚会发生什么;胃口也会受影响,我会变得非常沮丧;我也许会集中心思只干一件事,不再和黛比约会。

但现在不会,与暮先生和怪物马戏团在一起的经历已经改变了我,我能同时应付两个不同的角色。事实上,我喜欢这种角色的变换:晚上追踪吸血鬼使我感到自己很重要,很伟大——达伦·山,沉睡城市的保护者!——而下午与黛比的约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普通的人类男孩。两个世界的生活都很棒。

这样的生活在暮先生盯上下一个猎物——那个胖子——后结束了。

第十二章

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暮先生在跟踪人。他只是在一条繁忙的商业街上徘徊,待了近一个小时,研究那些购物者;然后毫无预警地爬到他倚着的屋子的顶上,开始飞檐走壁。

我给埃弗拉打电话。他从不给我打,因为担心吸血鬼会听见。“他又移动了。”我小声说。

“正是时候,”埃弗拉咕哝道,“我不喜欢他停下来,你不知道傻站在底下有多冷。”

“去弄点东西吃,”我告诉他,“他移动得很慢,我想你能歇个五到十分钟。”

“你肯定?”埃弗拉问道。

“我肯定。”我说,“如果有什么事,我会通知你的。”

“好吧,”埃弗拉说,“我想要个热狗外加一杯咖啡。要我给你带上点什么吗?”

“不了,谢谢。”我回答,“我会保持联系的,待会儿见。”我关掉手机,跟上吸血鬼。

在跟踪暮先生的时候,我不想吃热狗、汉堡、薯条之类的东西:那种强烈的气味,他一下子就能闻到。我啃干面包片充饥——面包片基本没味——喝装在瓶里的自来水解渴。

几分钟后我觉得事情有点蹊跷。其他晚上,他要么待在一个地方,要么就没有方向地四处搜巡。这回他有了目标。

我决定靠近些。这很危险,尤其现在他移动得又不快,更有可能发现我,但我必须看看他要干什么。

我把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分之一——这是我敢尝试的最近距离,看到他把脑袋探出屋檐外,凝神看着下面的街道。

我向下瞥了一眼灯火通明的大街,看不出他在跟踪谁。他停在一盏路灯的上方时,我才注意到灯下有个胖子在系鞋带。

这就是了!暮先生在跟琮这个胖子!这完全可以从暮先生的样子看出来。他瞪着胖子,等着他系好鞋带继续开路。胖子终于起身继续前行。果不出所料,暮先生跟上了他。

我后退几步,通知埃弗拉。

“怎么啦?”他问道。听得出他正在嚼热狗,通话中有咀嚼的声音。

“行动了。”我简短地说。

“哦,该死!”埃弗拉抽了口凉气。我听见他扔掉热狗,推开身后的人,跑到个安静点的地方。“你肯定吗?”他问。

“非常肯定,”我说,“猎物已经出现。”

“好吧,”埃弗拉叹了口气。他听上去很紧张。我没责怪他——我自己也很紧张。“好吧,”他又说,“告诉我你的位置。”

我读出街道的名字。“别跑,”我告诉他,“他们走得很慢。跟他们保持几条街的距离,我可不想让暮先生看见你。”

“我也不想!”埃弗拉哼了一声,“随时给我消息。”

“没问题。”我把手机关了,跟着追击的吸血鬼。

暮先生尾随胖子来到一座大楼前。胖子走了进去。暮先生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慢慢地绕楼走了几圈,检查了一下门窗。我保持距离,尾随其后,准备如果他进去的话,就快速跟上。

他没有进去。在彻底检查完后,他退到附近的一个楼顶上——从那儿他能很清楚地看到所有出口——坐下等着。

我告诉了埃弗拉发生的一切。

“他只是坐在那儿?”埃弗拉问道。

“没错,只是坐等。”我肯定说。

“那是什么地方?”

我跟着暮先生时,看到了墙上的名字,也往窗户里瞥了几眼,但光凭那令人恶心的动物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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