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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啤酒装在一个袋子里。看到他的注视,我注意到他眼睛里的那两个黑眼珠,心想:这该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最后一张脸了。他把找零的钱,推到我面前。
路牌上写着:“椒谷海滩,出口,1英里”。在公路上看到这块牌子的时候,两罐啤酒已经下肚了,还有一罐倒在了前面的座椅上,撒得到处都是。刮雨器左右摇摆,我努力让自己的眼睛不闭上。我恍恍惚惚想着:“出口,1英里”,想着,想着,就看到了另一块路牌,写着另外一个小镇的名字,这才意识到已经错过了出口。我狠很的敲着汽车的仪表板,然后在公路中间就地来了个急转弯,逆向行驶起来。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就算有,我也顾不上了。看到那个出口近了,我猛踩油门。突然,一个坡道就出现了——可居然是一条进入式的,而不是出口坡道——车轮擦着地面,发出尖厉的啸叫声冲入坡道。那条坡道绕了好几个圈,我打足了方向盘,车子转着圈,急速下行。
突然,两股巨大的光束冲我直射过来,像两个大太阳,然后传来了卡车喇叭的轰鸣,接着是猛烈的撞击,我的车飞出护栏,重重落在地上,然后往下冲。到处是碎玻璃,啤酒罐飞来撞去,我紧紧抓住方向盘,车突然向后仰,让我的肚子压住了方向盘。不知怎么我拉开了车门把手。我记得眼前飘过黑色的天空,绿色的青草,耳边传来雷鸣般的巨响,有样东西从高处结结实实的砸在了地上。
午夜
鸡仔不想活了(2)
睁开眼,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湿漉漉的草地上。车被半埋在一块被撞倒的大广告牌下。显然是我的车把这块雪佛兰经销商的广告牌给撞翻,并辗了过去。在古怪的物理力学的作用下,我肯定是在汽车翻转之前,被甩了出去。你刻意去寻死,死却放你一马。谁能对此做出解释呢?
我慢慢的,痛苦的站起来。后背全湿透了,浑身疼痛。天依旧在下雨,周围很安静,只有几只蟋蟀的鸣叫。通常,到了这种地步,你肯定会想,我一定庆幸自己还活着。但其实我没有那样想。我抬头去看高速公路。雨雾中,我看到了那辆迎面撞上来的卡车。它躺在那里,像一艘巨大的沉船。卡车的前车厢被狠狠砸过,好像被人拗断了脖子一般。有一个车头灯还亮着,射出的光柱照着泥泞的坡道,玻璃碎片发出钻石般的光芒。
那个驾驶员去哪里了?他还活着吗?受伤了吗?他还活着吗?在流血吗?在呼吸吗?那一刻,如果是个真汉子,应该爬上去查看一下情况。但勇气不是那一刻我所拥有的东西。
所以,我没有那样做。
我垂着双手,掉头向南走,那是家的方向。我是个懦夫。我已经失去了理智思考的能力。我像一具僵尸,一个机器人,意识中没有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
其实那个时候,我早把自己给忘了。我忘了我的车,撞上的卡车,车厢里的手枪,我都扔在了脑后。碎石在我的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还有蟋蟀在鸣叫,像是嘲笑我的存在。
走了有多久,我说不清。反正走着走着,雨停了,天边传来第一缕曙光。我已经到了椒谷镇边上,那里有座大水塔。水塔的外壳已经有些生锈,它就矗立在棒球场的后面。在这样一个小镇,爬水塔是每个人的童年的组成部分。我和棒球伙伴们常常在周末,腰里插着喷漆罐,爬上这座水塔,。
现在,我又站在了这座水塔前。湿漉漉的我,一把年纪,失魂落魄,浑身酒气,恐怕还害别人丧了命,因为在事故现场,我压根没有看到卡车司机。不过,那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反正,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已经完全无需考虑了,我坚定的认为,这会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夜。
我在水塔下找到了往上爬的梯子。
我开始往上爬。
梯子绕着水塔转来转去。我爬了很长时间。终于爬到了塔顶,我喘着粗气,一下子瘫倒在那里。虽然糊里糊涂的,但记得我脑海里还闪过自责的念头:怎么临了还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不堪呢!
站在塔上往下看是一片树林。树后面是那个棒球场。我爸爸就是在这个棒球场上教我如何打棒球的。眼前的景象还是勾起了一些让人悲伤的回忆。为什么童年总是缠着人不放,就算你潦倒至此,就算你自己也难以相信自己曾有过童年。
天慢慢亮了起来。蟋蟀的叫声更响亮了。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回忆:小玛丽亚躺在我的胸脯上,她的皮肤散发着痱子粉的香味;然后。我好像看到自己闯进她的婚礼,湿漉漉的,脏兮兮的,就像我当时那样。音乐停住了,每个人都惊恐的看着我
—— 玛丽亚是最为惊恐的那一个。
我低下头。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留恋我。
我跑了两步,抓住扶手栏杆,翻越而过,人飞了出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无法解释。我撞在什么地方,我怎么会还活着,我没法告诉你。我所能想起来的就是旋转和噼里啪啦的声音,擦着,碰着,最后是“嘭”的一声。我脸上的这些疤痕?我估摸着就是那时候留下的。我应该下落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周围全是掉落的树枝,树杈,树叶。石头压着我的胸口和肚子。抬起下巴,我看到了:童年的棒球场,沐浴在晨光中。我还看到了球场边的两个球员候场区,和投手站立的地方那撮隆起的尘土。
还有,我妈妈,我死去多年的妈妈。
早晨
鸡仔的妈妈
爸爸曾对我说:“你要么是妈妈的好宝贝,要么是爸爸的乖儿子,但不可能同时都是。”
就这样,我选择了做爸爸的乖儿子。我学他走路的样子。我模仿他深沉的,有些沙哑的笑声。因为他喜欢棒球,所以我总是带着我的棒球手套,他仍出来的球,我竭力去接,虽然有时候球很重,打在手上,疼得让我几乎忍不住哼哼。
学校放了学,我就奔到爸爸在卡夫街上经营的卖烟酒的店,一直玩到吃晚饭的时间。我的玩具就是店里的空纸箱。等到下班,爸爸就开着一辆天蓝色的别克轿车,我们一起回家,有时候,爸爸会把车停在车道上歇一会儿,点上一支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听听广播新闻。
我有个妹妹,叫吕贝塔。那时候,她最中意一双粉红色的小芭蕾舞鞋,无论去哪里都穿着。记得我们一家人去镇上餐厅吃饭的时候,妈妈会带抱着她去女厕所——她粉红色的小鞋子滑过瓷砖地板——而我则跟着爸爸去男厕所。所以,在我小小的脑海里,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和他,她和她。女士。男士。妈妈的。爸爸的。
所以,我是爸爸的乖儿子。
我是爸爸的乖儿子,直到一个炎热、晴空无云、春天的早上。那是一个星期六,我上五年级。那天我要参加两场棒球比赛,对手是由康纳管道工程公司赞助的红雀队,他们总是穿着鲜红色的羊毛球衣。
我穿着运动长袜,戴着棒球手套走进厨房的时候,太阳已经把厨房照得暖暖的。我看到妈妈坐在餐桌旁抽烟。妈妈是个漂亮的女人,但那个早晨,她看起来一点也不漂亮。她咬着嘴唇,没有抬眼看我。我依然记得,我闻到烤糊了的面包片的味道,我以为她是因为早餐没有做好而不开心。
“我就吃点麦片好了,”我说。
我从碗橱里拿出一个碗。
她清了清嗓子。“你的比赛什么时候开始,宝贝?”
“你感冒了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用一只手贴住脸颊。“比赛是什么时候?”
“我不晓得,”我回答。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戴手表。
我拿出牛奶瓶和一大盒玉米片。倒玉米片的时候,我倒得太快,好些玉米片从碗里撒了出来,落在桌子上。妈妈一片一片的把它们捡起来,捏在掌心里。
“我送你去,”她小声说。“不管什么时候。”
“爸爸不能送我去吗?”
“爸爸不在这里了。”
“爸爸去哪里了?”
她没有回答。
“他什么时候回来?”
妈妈捏紧了玉米片。玉米片被她碾成了粉末。
那天起,我成了妈妈的儿子。
我刚才说,我看到了死去的妈妈,我一点不开玩笑。我真的看到了她。她站在球员侯场区边上,穿着一件粉紫色的外套,捏着个小包。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看着我。
我想要站起来,朝她那个方向走。但我起不来,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是疼的。意识里,我想要叫她,喊她的名字,但我的喉咙发不出声。
我垂下脑袋,合拢手掌。我努力撑住自己,把身体抬起来一点。我再抬头。
妈妈不见了。
我不指望你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