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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德鲁伊-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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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克里斯蒂娜的窗外,跟随某人七拐八拐,这才来到了这里。”叶维一脸坏笑着回答,那表情,一看就知其不怀好意。
第一第六十二章 大肆敲诈
  克索诺斯来自被誉为“龙骑士之乡”的兰特帝国。兰特帝国与巨龙族合作,能够培育出一种能飞行,能喷火,但却无智慧的亚龙种——飞天暴龙。飞天暴龙形如长了一对龙翼的暴龙,后肢粗壮,前肢短小,修长矫健,无论是奔跑速度还是飞行速度,皆是奈法里斯大陆之最,又因飞天暴龙体型与人正好相符合,故为奈法里斯大陆最好的坐骑。
对于飞天暴龙这种即拉风、又实用的坐骑,叶维可是垂涎已久,可惜这玩意如若二十一世纪的限量版奔驰跑车般,是身份与实力的象征,没有关系根本无法获得。拥有巨龙撑腰的兰特帝国,虽然国小人少,面积与人口甚至不比寻常公国多,但却以“帝国”为国号,位列人类世界五大帝国之列,就是精灵也是不惧,他们无需拍任何人马屁。叶维索要了良久,依然没能索要到手。
而且,除了飞龙暴龙外,叶维更想要的,是两块彩虹晶。彩虹晶是彩虹龙的洞穴中,时常受彩虹龙的龙炎灼烧,最终才形成的晶体,非但拥有着沟通八大元素的作用,让人感受到元素,而且因为时常受到彩虹龙的龙炎灼烧,比什么天外陨石都更为犀利、坚韧,如果拿这玩意给绿幻姆吞下吸收,那绿幻姆拟化成铠甲后,防御力将提升无数倍,拟化出的法杖,甚至还拥有增幅所有元素魔法的妙用。
“原来是你这小混蛋捉弄我,你刚刚砸了我四下,砸中我三次,我的脑袋现在都还肿着一个大包,你说这该怎么办?”一惊过后,克索诺斯立刻理直气壮的质问,完全忘记某人刚刚还曾冒充小精灵维斯洛去唬人。
“这厮脸皮真厚,居然先下手为强。”叶维心道一句,接着摸了摸下巴,一脸邪恶的道:“怎么办?最多我明天去学院宣传你今天晚上的事迹,增加你的知名度,如何?”
“恩,这倒不错,明天我也去学校,宣传宣传今天晚上的事情,届时我说,我在克里斯蒂娜的浴室窗外,抓到了一个偷窥的小精灵,那个小精灵名叫维斯洛,你说人们会相信谁呢?”克索诺斯道。他的话语可谓无赖至极,但这厮的脸上表情,却是阳光灿烂,没有丝毫脸红,仿佛他口中说的不是谎言,而是事实一般。
“我叉!”叶维大骂,见过卑鄙无耻的,没见这么卑鄙无耻的,以这厮一贯表现出来的风度翩翩,阳光灿烂,再配以他小精灵维斯洛的前科,恐怕谁都会选择相信他吧。
“哈哈……”听到叶维大骂,克索诺斯得意的大笑,边笑边叹道:“曾经有个老混蛋对我说,做人就该做伪君子,这话确实不错,至少撒起谎来,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你……”叶维气结,这就是被誉为联盟学院最有骑士精神的王子啊!我叉他个骑士精神。
“嘿嘿,小家伙没辙了吧?”叶维气结,克索诺斯却是更显高兴。
“我让叶维来杀你全家。”受了气怎么办,当然是用武力来解决,这是叶维一贯的行事风格。
“不会吧。这点小事就要杀我全家?”克索诺斯嬉笑道。不过却是不惧。巨龙族可不比普通种族。圣阶对人形生物来说不得了。对他们来说却是不少。彩虹龙更是举族为圣。兰特皇室曾有恩与巨龙族。巨龙族世代守护着兰特皇室。虽然不会卷入大陆战争。但却不会让兰特皇室灭亡。
瞧见克索诺斯那嬉笑地表情。叶维就知道这个威胁无效。心思一转后。再道:“我让叶维去绑架克里斯蒂娜。追求她。先得了她地身子。再去俘虏她地心。克里斯蒂娜那么漂亮。叶维一定会动心地。”
“你……”克索诺斯刻意去偷窥克里斯蒂娜。可见这厮对克里斯蒂娜早有觊觎之心。叶维如此威胁。顿时轮到他气结。
巨龙高傲。视人类为蝼蚁。他们愿意守护兰特皇室。就已是天大地恩赐。断然不会答应他们去帮助外人。若是叶维真绑架了克里斯蒂娜。那。没有圣阶守护地圣光教会。可就追不回圣女了。
“好吧。好吧。我投降。我服了你了。有个老混蛋曾对我说过。在绝对地蛮力面前。任何阴谋都是无效。身为伪君子。最怕地就是撞上蛮不讲理地混蛋。我算是体会到了。说吧。你想敲诈我什么?”最终。克索诺斯无奈地妥协。
“首先。我要一条金黄色地飞天暴龙。要训练好地。温顺地。强大地。还有。我还要两块彩虹晶。一块有光。一块有暗。我知道你身上有一块有光地彩虹晶。先把它给我。”叶维大肆敲诈道。
这世界的元素分为风、雷、水、火、土、木、光、暗八系,光、暗不可同存,除非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将两者区分开。银月精灵、多彩精灵拥有全系魔法天赋,能够同修八系,那是因为她们的白银之心与多彩之心内,拥有着神赐力量,能够分隔开光与暗,这虽然是个巨大优点,但却也断绝了两支精灵成神的可能,修炼到极致,最多也就成为祖神泰兰妮西雅的神仆。
彩虹龙掌握七系魔法,有光无暗,有暗无光,所以叶维一开口,就是索要两颗。反正他有着元气,元气能够隔开光与暗,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有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一听叶维狮子大开口,克索诺斯无奈的问。
“没有。”叶维斩钉截铁的回答。敲诈还跟别人讨价还价,傻了啊。
“如果我能够干掉你,那我一定干掉你灭口,见过混蛋的,没见过你这么混蛋的,飞天暴龙和幽暗彩虹晶现在没有,等我发消息回去,让人送过来。”听叶维语气,克索诺斯也知道没有商量余地,而且这个小精灵胆大妄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最终无奈的妥协,抛给了叶维一块指甲大小,青、紫、蓝、红、黄、绿、白七彩的琉璃晶体,接着头也不回的步入豪宅,显然是被郁闷到了。
第一第六十三章 蹩脚的阴谋(超大修)
  从克索诺斯那里敲诈了一头飞天暴龙,两颗彩虹晶后,叶维高高兴兴的准备回家。因为心中欢喜,随之起了闲逛的兴致,于是也不再隐身御剑飞行,而是一路慢悠悠地踱步回去,路上看见什么吃的用的,只要觉得满意的,那就花钱买下来,或捧在手中大吃,或丢入空间戒指。
“刚刚我应该多敲两匹飞天暴龙的,这样就可以组成一辆飞天暴龙辇了,恩,两头不够拉风,四头数字不太吉利,明天再找克索诺斯敲诈五头,啧啧,六头飞天暴龙拉的龙辇,谁能比我拉风啊!”步行来到闹市区,看着一辆辆马车从身边驶过,叶维突然灵机一动,心下决定明天要加大敲诈指数。
精灵区与人类区之间的闹市中,人类、精灵来来往往,熙熙攘攘,间中还夹杂着矮人、半身人的足迹,更甚至,叶维此时还发现了一个传说中的地精牛仔。那地精牛仔穿着一身牛仔装,腰间别着两把左轮手枪,光秃秃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沿帽,那长长尖尖的鼻子上,鼻翼两边各钉着一颗白银鼻环,鼻环在路灯之下闪闪发光。
“啧啧,地精的科技还真不赖,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沙漠之鹰,不然我也弄两把玩玩。”盯着那个地精牛仔,叶维心中暗思。作为一个曾在地球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青年,他对手枪还是有着一定的热爱。
而且,叶维还是那种极度懒散的人。杀人如果能用手枪干掉,那又何必辛辛苦苦的用剑砍死对方,轻轻一扣扳机,多省力,多好!不过左轮枪装子弹有点麻烦,不如飞剑省时省力。
“你……你要干什么?”在叶维的注视之中,那个地精来到一个身高不足一米的精灵小孩面前,伸手拦住那个精灵小孩,吓得那个精灵小孩一脸惊惧的问。
“小子,哥们最近缺点钱花花,看你衣着不错,借几个金币如何?”那个地精牛仔恶狠狠的道,那张本就狰狞的绿脸,也显得更为狰狞了。
地精丑陋,庸俗,贪婪,狡诈,恶劣,除了“傻”外,世间一切贬义的词汇,都可以用到他们身上,对于地精,追求一切美好事物的精灵,自然是深感厌恶。就如大多数中国人厌恶日本人般。看到那个地精牛仔敲诈精灵小孩,在场所有精灵,个个都是怒目圆睁,但不知为何,却是无一人敢上前。
“居然有地精在这里玩敲诈,难道他不怕被群情激奋的精灵给淹没吗?”对于地精,叶维同样深觉厌恶,他本准备上前一脚踹飞地精,但上前途中,眼角余光却猛然瞥见人群之中,有个家伙正眼睁睁的盯着他看,那神情模样,仿似很在乎。
地精在这里玩敲诈就已经不太合理了,除非这个地精是傻蛋,不过地精一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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