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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度翩翩心中一动,淡金色的眸光轻闪,右手食指和拇指轻轻地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思维清晰戒指,柔声问道:“你说,这戒指应该给谁呢?”
听这句子,似乎说出这句子的人在苦恼戒指的分配问题,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他更想得到一个他希望的那个答案。
辰墨真是觉得风度翩翩莫名奇妙,这种事情还有什么好问的么?风度翩翩自己本身就是法师,需要这个戒指,而且作为或张,肯定是优先拥有装备的,再加上人家本来就有这个实力。
不过,看风某某如此苦恼,辰墨就帮他分析了一下:“有实力有资格的法师优先。”
“谁?”风度翩翩心脏微微缩了一下,看似不经意间随口追问了一下。
“你。”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自始自终,辰墨的语调都没有变过,硬邦邦而冷冰冰。
但在一问一答之后,风度翩翩微微一怔,继而唇角向上一勾,瞳色潋滟,眼中含着点点隐蔽的莫名情绪。
别忘了,辰小墨当年是对风某某一见钟情的。一见钟情的条件一般都是颜好,不可否认的是,风某某长得相当不错。
辰墨透过屏幕,重新地审视了一下面前的人。
这是一个满脸温润的男人,身穿金丝滚边银丝法袍,袍袖翩翩,疏语凤目,身形似曜日骄柳,悬鼻高挺,唇色晕红,双眉宛若墨绘。
他有一头柔顺的金色长发,他将所有金发全部拢到脑后,露出大片光洁宽厚的额头,仿若尘世间的翩翩佳公子,那唇角总是有着一抹淡淡的笑容,使人感觉如春风般和睦。
视线往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绝白的玉手,根根犹如玉笋,指甲光滑无暇,透明如同薄玉。
再看到那一枚做工考究,散发着幽幽蓝光的戒指,衬着那双手如最上等的玉脂。
辰墨最喜欢的,就是他的那双手了。
拿着任何东西,摆出任何动作都好看,不过这双手后来亲手为另一个人戴上了银白色的婚戒。
本来陷入了一点奇怪的旖旎气氛的辰墨马上清醒,心中自嘲道,辰小墨你在想什么呢,人家可是笔直笔直,怎么都掰不弯得那种(并不是!),别想了。
在心中小本本记上一笔:发现和风某某的距离太近了,急需疏远一下。
“还有事么?”辰墨见风度翩翩迟疑着摇头,便果断将视频通话切断。
辰墨在酒店待了一会儿,消除了一下人物的疲劳度后,看看时间还有点,就打算出去随便转转。
结果半个小时后,这一随意转转就被他转出问题出来了。
辰墨并没有打草惊蛇,虽然不知道后面跟着的是谁,但他敢肯定,后面肯定有人鬼鬼祟祟的跟踪他。
辰墨慢慢走出主城,仔细地听了一下身后的脚步声,判断了一下,只有一个人,职业应该是半精灵盗贼。
还是个不怎么专业的半精灵盗贼。
因为他之前就忽然感到一种被人锁定的感觉,就仿佛暗处有一只野兽在注视着自己,随时准备发动攻击一样,这样的感觉让他不禁有些发笑!
是谁这么不专业啊,跟踪人居然一开始就让目标人物警觉了。
刺客和盗贼两个职业除了盗贼多一个偷盗的技能外,其他天赋技能都差不多。 所以身为刺客且有着三年经验的辰墨,几乎比一般的盗贼更了解盗贼这个职业。
而且他上辈子在原公会染墨公会以及半块饼干的联手追杀下,不知道被他们公会里的盗贼偷袭过多少次,起先还无法招架,后来被杀出经验来了。
之后不管来多少盗贼,甚至是刺客,都奈何不了他。最后的情况基本都是他被一个团联合追杀的。
更何况现在,他身上紫装都不知道有多少件了,还刚刚换了一把新的紫色匕首。就有一个不长眼的盗贼撞上来,这不是上来找虐么?
需满在心里装模作样地唏嘘了一下,接着便准备磨刀霍霍向盗贼。
——来来来,小墨哥来跟你好好谈谈人生,一匕首下去我保证很快的,不会痛很久的。
辰墨走在前面,想着。后面的这家伙显然是以内第一次玩游戏,经验不足,不知道潜行等级和感知属性的计算公式,所以莽撞的靠近了辰墨,进入了他的感知区域。
而且身为盗贼,居然只知道机械地开潜行,而不知道隐藏脚步声以及任何走过而引起的任何声响。
辰墨不紧不慢地走着,很快就走到了他想要跟踪的人引到的地形。
这是一个只允许单人同行的直线小路,两旁都布满了攻击极强的25级群怪,只要稍微偏出小路,瞬间就会被五只以上的25级普通怪包围,然后,挂掉。
在这条小路上走了一段时间,辰墨利索地一个转身,猛然从腰间抽出一把紫色的匕首,侧握紧扣,手肘一横,那被他一直藏匿起来的森冷气息开始毫不收敛的散发出来,碧蓝的双眸渐渐染上冰霜。
一种黑暗的气息从盗贼面前这个并不高大的身体中散发出来,如同永不斩断的黑丝,一团团……一层层,将这个身影缠绕、包裹起来。
他像是一个黑洞,不断吞噬人生命的黑洞,一个让你不能活着见到明天太阳的黑洞。
而辰墨浑身的杀气在一匕首将盗贼打出潜行状态,认清面前这个人之后直接飙到顶点!
要说这个世界上,他最恨谁,一个是辰初诺,一个便是路无!
辰初诺压根就瞧不起全息网游,即使注资公会也不可能会进驻游戏,那么这个盗贼的身份就很明显了,路无!
可是辰墨明明记得,这个路无上辈子可不是选择盗贼为职业的,相反他选择了暗夜精灵弓箭手。而且路无头上的ID也不是他上辈子的那个。
路无现在的ID:染墨。
这曾经是辰墨最爱的两个字,但现在这两个字也代表了辰墨最不愿回想的记忆,可是现在路无堂而皇之地将染墨这两个字顶在头上,辰墨在心里冷笑一声。
——你要叫染墨,我便让你染血!
第97章 他也真是涨见识了
辰墨并不知道路无是从何种渠道知道,他对“染墨”这两个字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辰墨也不知道现在路无是否有机遇,身上的装备有什么,技能有多少,但辰墨就是有这个自信,能用一把匕首干掉他。
镇压官的随身匕首,就用路无的血来开光!
路无并没有认出辰墨来,因为辰墨戴着面罩,眸色和发色都变了,身形也调整过了。
而辰墨之所以能一下子就认出路无,是因为路无虽然作为盗贼,是可以佩戴面巾的,但他嫌弃面巾遮挡自己惹人怜惜的容颜,会降低自己的分数,因而他压根就没带面巾。
更因为对着自己白兔般容貌的绝对自信,他更是没有做出过调整。
路无会出现在这里,纯粹是因为他打听到辰墨最近在玩一款叫神降的游戏,出于好奇,他才上来的。
另外,他本来是想选择弓箭手的,但是当看到盗贼介绍的时候,发现盗贼被誉为追踪之王,路无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个职业。
因为,他特别想跟踪辰墨,看他每天都在忙些什么,躲在暗处看他的一举一动,做一个深恋而不可得的痴情暗恋者。
天呐,这件事想想都觉得很美好。他自己都会被自己感动了,世界上还有人比他更可怜,更值得同情,更应该获得辰墨的特殊对待嘛?没有!
但是真正进入神降世界,他很快就没有心思想这些事了,因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他之前没有任何玩游戏的经验。
没装备,没技术,最后还是靠着熟人介绍才金了半块饼干工会。
就在不久前,半块饼干的会长夹心饼干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忽然要求会里的盗贼刺客全部出去跟踪查探可疑的人士。
任何一个装备稍微好一点的玩家,都要去检查核实一下,看东西是否被他买下。
而辰墨刚好满足这个条件,他一出来半块饼干的某个侦查小组的组长就注意到他,并派了路无跟了上去。
只是他一边漫不经心地跟着,一边闷声抱怨。
真是的,半块饼干有什么好,不就是个曾经在几款键盘游戏中称王称霸过吗?等他找到次吗,并且加入他的公会,做他心尖上的人,就不必再在这里忍气吞声。
还要为一个跟踪任务,跑到野外来遭罪了。
眼见被跟踪目标发现,路无拼命劝说自己一定要冷静下来。想想你的所有技能,想想那个自称盗贼之王所说的话,在不熟悉其他威力巨大的技能情况下,先以基础技能作为起手式。
那就脚踢!
路无抬起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