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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的冬天的确很冷,也很长。简曦从小就体寒,在没有暖气,只能裹着被子的宿舍,她快要冻僵了。来到明尼苏达后,她的手脚就没有暖和过。这个地方,经常只有冷水,冰冷的水流,就好似冰山融化的水,凉地刺骨。终于,在她完成第一份尸检报告时,她病倒了。她把尸检报告交给老师时,老师直接当众点名批评她,把原本觉得简曦娇生惯养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了。老师说她要是不能担任这个工作趁早转行,免得浪费名额……
简曦从教室回去时,觉得委屈不已,蹲在床脚,给简殊打了电话。她听得他那一声叫唤时,眼泪就噼里啪啦地落下来,她紧紧咬着牙关,不敢放肆哭出来,然后慌张地挂了电话。她默默想,再让我懦弱这一次。
简曦倒在了病床上,是Naive送她去的医院,高烧39℃,明明应该很难受的,简曦却没事人似的一声不吭。简曦的手机没有电了,Naive给许敏澜发了短信,自己还得回去改报告。
当简曦睁开眼时,迷迷糊糊地看到那张俊脸,用她那干涸的嗓音喊了一声:“小舅。”
可是当她的眼眸清明起来时,只看到许敏澜。许敏澜见她醒了,给她一杯水,拿出手机点了点,递过去。
——要不要吃点什么?
简曦看着他担忧的模样,笑了笑,点头,望着他说:“好啊,刚好有点饿了。我要吃火锅。”
简曦不听许敏澜的劝阻,硬是要吃火锅,然后又固执地要回去,她说再不回去改报告,她就要被骂死了。
在学校门口的时候,简曦头疼地看到一个金色碧发的高个子男孩,不免有些头疼。那个男孩是隔壁班的,简曦已经拒绝过他一次了。没想到这个男孩过来就打量着她,还要带她去吃东西。
简曦和他怎么也说不通,看到一旁的许敏澜,她的手紧紧挽在许敏澜的胳膊,朝男孩大声说道:“He's my boyfriend;so you h□□en't a chance。”
简殊在机场等了六个小时,又坐了近十个小时的飞机,终于来到学校见她时,只看到她挽着另一个男孩的胳膊,向他人宣言:“He's my boyfriend;so you h□□en't a chance。”
简殊的脚顿在了原地,看着她对身旁的男人亲昵的笑,看到那对俪影离去,他的脚踩在雪地里,怅然若失,终于又拨了助理电话订回去的机票。
简曦拉着许敏澜离开后,为了表达感谢,带他去附近奶茶店喝了杯奶茶。她心生捉弄,拿出手机打了几个字递过去。
——你知不知道刚刚我和那个男孩说了什么?
许敏澜蹙眉想了想,摇摇头。
简曦又拿过手机,手指轻快地打了一排字,递给他。
——我说,你是我男朋友,他没有机会了。
看到简曦□□裸调戏的话,即使修养良好如许敏澜,也差点把咖啡吐出来。
简曦见他微红着耳朵,窘迫的模样,不禁捧腹大笑,上气不接下气。
许敏澜微微红了脸,窘迫地打了几个字过去。
——我知道,叶眠有心仪的人,不会这么快就忘了。
简曦看到他递来的字,看到心仪的人四个字,便想起简殊来,那个男人,是不是已经结婚了呢?他会不会偶尔能想起自己呢?简曦眼角的笑意顿时消散殆尽。
许敏澜看着她突然严肃的脸,狐疑又愧疚,拿过手机又低低打了几个字,递给简曦。
——对不起,叶眠,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简曦看着他那么真挚表达歉意的眸色,不禁又好笑起来,看着他说:“错了,我就是个见异思迁的人。”
许敏澜低头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打在手机里推过去。
——见异思迁?什么意思?
成语对中文不太好的许敏澜来说,简直是天文。许敏澜总是对简曦透露着这种求学若渴的认真神色,简曦故意卖关子,发了几个字给他。
——下次告诉你。
当许敏澜看到这五个字,气的耳红面赤,却偏生不能好好反驳。
窗外的简殊,就这么静静看着简曦的一颦一笑,他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看到她那么真挚的笑了。只可惜,这般如笑靥如花,也终究不是为了他。他们之间,终究同途殊归了。
☆、法医叶眠
六年后……
当雨后春日里的阳光滑落在草坪上,夹杂着泥土的气息,午后暖黄的阳光越发慵懒起来,听得食堂医院里护士医生好奇的窃窃私语。
“那个新来的法医部的医生听说了吗?”
“知道,据说还是院长亲自去接的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
“听说在美国读书时就很有名了,所以院长才把她挖过来的。”
“那叶医生,不过二十来岁,据说是我们这的人。”
女子谈话间,无不充满着羡慕。一旁的程青已经吃完饭了,她起身朝这几个人道:“吃完饭就别唠嗑了。”
程青对这位新来的法医部医生虽然好奇,却也没有她们那么羡慕。也许碰到的机会不会少,可是谁又知道呢?程青经过法医部时,也仰头看了眼,听得里头唤了一身叶医生,她不过看到一个纤瘦的背影,便离开了。她那时候压根没有想过,叶眠就是简曦。
纤瘦的那道背影正是叶眠,她走进了解刨室,带着口罩,手带橡皮手套,一旁乖乖站着的是新来的实习法医,A大大三学生,也算是叶眠的助理,曾扬。原本他还描述着他的导师是个什么模样,他只听过叶眠的传言,说她解刨精细,观察入微,在美国还协助调查过好几次案子,据说她从小学初中就开始跳级,所以很小的年纪就毕业了。不过这几日的相处,曾扬发现他的导师平日里很随和,但是一工作下来,就和魔鬼差不多。重要的是,她年轻又漂亮,只比自己打一岁。相比其他同学,曾扬简直觉得自己比中了彩票还高兴。
叶眠右手那些解刨刀,左手轻轻覆在尸体的喉管往下,刀精准又果断地没入,没有一丝犹豫。一旁的曾扬想她一定解刨过很多具尸体。叶眠从尸体里掏出猪肝色的胃来,曾扬看到表层的肠,不禁胃里一翻,忍不住跑了出去。叶眠已经把需要化验的内脏拿出来,然后取下口罩,走出去。她看到扶着墙干呕的曾扬,道:“把东西送去化验组。”
曾扬幽怨看着她,她轻飘飘说:“快去啊,男子汉还怕这个?还想不想我给你实习打A了?”
“……”
“等你送过去了,我请你吃饭。”
曾扬听了,面上一喜,指着叶眠说:“姐,这可是你说的,等我回来。”
曾扬蹿的比兔子还快。
叶眠的确是兑现承诺了,请曾扬吃饭,可是这确定不是故意整他吗?干锅大肠,爆炒猪肝?他现在看到这些,还能清楚地想到下午从尸体里掏出的内脏,曾扬看的又一阵干呕,可是再看向叶眠时,只看到叶眠吃的风生水起,眉头都不皱一下,还真是……心脏够强大。
“吃啊,怎么不吃?”叶眠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曾扬惊讶又惶恐地指着大肠,又指了指猪肝,颤抖着问:“姐,你竟然还能吃的下这些?”
叶眠一脸怪异地看着他,又在他那受惊的目光里,夹起一块猪肝塞进嘴里,又夹了一块大肠,风轻云淡地咽了下去,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
曾扬受惊地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却是打翻了杯子。他连忙起身用纸巾擦了擦,然后去了洗手间。他把腰间的果汁洗了洗,偏头看了旁边洗脸池洗手的人,一惊,他惊讶地指了指他道:“你、你、你是简宇的简殊简总对不对?”
曾扬之所以认识简殊,是因为简殊是从A大金融系出来的,据说之前也是选的法医,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了,但是不管怎么样,他都是A大的传奇,也是A市知名的商业领衔人物。虽然是不同专业,也不妨碍曾扬崇拜他。作为简殊的后辈,曾扬觉得特别荣幸,一扫刚刚那些肠啊肝啊内脏以及打翻果汁的郁闷。
简殊不知道面前这个年轻的男孩傻笑什么,而且记忆搜索里他压根不认识曾扬,看曾扬的模样,估计不过一个大学生。
曾扬连连介绍自己:“我也是A大的,我叫曾扬。师哥,你简直太厉害了……”
简殊:“……”
曾扬还在喋喋不休,简殊擦完手听得一阵头疼,曾扬又大咧咧道:“师兄,我能不能和你握个手?”
曾扬已经把手递过去了,简殊一脸懵,手不过递了递,曾扬就一把抓住简殊,嘴角一抹明显的笑,活像个得了糖果的小孩。
“谢谢师哥。”曾扬和简殊一前一后走出洗手间,曾扬连连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