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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剧组快要收场,沈蔷已经卸了妆的时候。
“那个……叫沈什么的小姑娘,”彪哥不太记得住名字,只草草记了一个沈蔷的姓氏,他举着几张照片对她招呼道:“你来看看这个东西。”
沈蔷和王钦峰等人点头示意了一下之后,在王钦峰的陪伴下,向着彪哥走了过去。
毕竟大家对于彪哥还有点不放心,让沈蔷一个小姑娘和他站在一起,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办。
彪哥手里拿着的是两张已经有了年份的黑白照片,不过照片后来被上了塑封,保存的很好,里面的人物也很清晰。
一张照片是两个人,似乎是结婚照的样子,一张照片是一个女子的单人头像。
沈蔷的视线落在女子的单人头像上。
“她是谁?”
“李阿婆啊!”
沈蔷握着手机的手有些发抖。
她已经很久没有和母亲那边的亲戚联系过了。事实上,因为外婆重病,外公赌博,母亲家欠下了一大笔钱之后,许多亲戚都相当于是断了,有不如无。还是后来母亲演戏演出了名,成了影后,这些亲戚才舔着脸贴了上来,不过母亲也只选择性的和其中几个人交好。
沈蔷和这些人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母亲的葬礼上,算上来,也有十来年没见过了。
这个电话,还是她找谢文慧要来的。
在李嫣然的相册里,一直夹着一个女子的照片。
那个女子是李嫣然父亲的妹妹,当年李嫣然的父母结婚的时候,感情还很好,家境也蒸蒸日上,小姑子比两口子小上好几岁,不过十分懂事听话,在李母病倒的时候,还照顾了她很长一段时间——如果不是因为车祸突然意外身亡的话。
在李嫣然的日记里,这位姑妈是一个很好的人。
沈蔷曾经瞥到过那张夹在日记里的照片一眼,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和这张照片里的李阿婆,几乎生的一模一样。
“喂,叔公吗?我是沈蔷。我想问一下当年我姑婆婆,对,就是我外公的妹妹,叫李清莲那个,她是不是还有个妹妹?”
“你别慌哈,我帮你翻一下。”
李清莲已经去世多年,如果不是沈蔷提醒,掌管族谱的叔公都快忘了有这么一个人。
过了片刻后,叔公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不是妹妹,是有个双胞胎姐姐,小时候被拐子拐走了,一直没找到咧。”
沈蔷强压下心头的激动,问道:“叔公,你还有我姑姥姥的照片吗?能不能拍几张给我。”
“你等等哈,等你哥回来给你拍,我用不来你们年轻人的东西。”
“诶,行,叔公您把这事儿给我记着哈,别忘了。”
“忘不了,忘不了。”
叔公虽然年纪大了,记性还是很好的,当晚就让沈蔷的表哥从微微上将照片发了过来。
沈蔷忍不住将白天从彪哥手里拿到的照片进行对比。
她觉得自己看了还不靠谱,敲开了温软软的房间,让她也看看两张照片。
“你看着两人长得像不像?”沈蔷问道。
温软软粗粗看了一眼,照片中的女子一人穿着得体的旗袍,姿态优雅,一人穿着简单的工装,扎着两个大辫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人,下意识的就选择了摇头。
沈蔷用手遮住了两个人的衣服,只露出一张脸。
“你再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这个脑洞吧?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室友说组队去马拉西亚当义工,体验生活,有点纠结。
根本原因还是穷。
☆、第82章 iniang卓璃音4。22
“她有可能是我的姑姥姥。”沈蔷躺在床上对视频里的斯宾塞说道:“你说世界那么大; 怎么那么巧就让我遇见了她。”
斯宾塞对他眨了眨眼睛,说道:“世界那么大,我们不也是遇见了吗?”
想到斯宾塞在酒吧里的英雄救美; 沈蔷就露出了一个微妙的微笑。
斯宾塞他……到现在; 恐怕都还不知道自家女友的战斗力有多强吧。
挂了电话; 沈蔷又调到了李阿婆和小姑姥姥的照片上看了又看; 下定决定明天拍完戏就去找李阿婆; 才抱着手机沉沉睡去。
而另一边,斯宾塞看着站在面前的人,皱起了眉头。
“小弗兰克; 我想我已经说过了; 我是不会通过你的phd申请的。”
“为什么?教授,我的论文明明很有价值……”
“如果你执迷不悟的话; ”斯宾塞从抽屉里拿出对方的论文打印稿,上面密密麻麻的用红笔勾勒着许多地方:“这些数据都是大弗兰克论文里的内容; 虽然还没有发表,但是我很肯定他们并不是你的东西。现在你拿了大弗兰克的数据; 却连个署名都没有,我很难让一个不诚实的人通过phd的考验……”
“大弗兰克是我的哥哥; 他的东西就是我的!”小弗兰克红着脸争论道:“我这么做是得到了大弗兰克的同意的。”
“抱歉; ”斯宾塞耸了耸肩; “如果你想要申请phd的话,请你明年准备好一份自己的论文再来。大弗兰克的论文我已经以他的名义发送给期刊了,请你不要想着再拿他的东西牟利。”
斯宾塞和红着眼的小弗兰克对视了许久。
最终对方张了张嘴; 愧疚的低下了头,道歉道:“我知道了。教授,我会继续努力的,希望您明年能够通过我的申请。”
他的话语有些硬邦邦的,不过斯宾塞并不在意:“只要你能够拿出合格的论文,我自然会通过你的申请。”
看着小弗兰克消失在走廊的背影,斯宾塞皱了皱眉头。
大弗兰克和他之间有个习惯,就是每当对方发表一篇期刊的时候,都会在投稿之前向对方拼命的炫耀,比拼谁发表的文章最多,影响因子最高。
这也就意味着,弗兰克的每篇文章在发表之前,斯宾塞都是看过的。
所以当他在审核小弗兰克博士申请论文的时候,一眼就看出了里面百分之八十都是大弗兰克做出来还没来得及发表的东西。
而且斯宾塞虽然不是一个爱打听朋友**的人,但是架不住他有一个话多到一分钟不说话就能够憋死的朋友,从大弗兰克的嘴里,斯宾塞也能够把两兄弟的关系了解的七七八八。
总而言之,就是大弗兰克觉得小弗兰克没有把心思放到学术上面,总想着走一些歪门邪道的路子,让他很是不满,而小弗兰克也对这个不近人情的哥哥很不满。
斯宾塞记得大弗兰克曾经对自己抱怨过:“天啦,小弗兰克竟然和母亲说是因为她在培养我的时候投入了过多的精力,所以对他不够用心,天地良心,从小到大,母亲对他可比对我好多了,我都没有抱怨,他有什么好抱怨的。”
弗兰克的母亲同样也是学校里的一名终身教授。
对于从小表现出高天赋的长子,她总是要求严格,大弗兰克虽然风流浪荡,但在母亲的严格管理下,倒也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做出了一番事业。而对于像个普通孩子一样的小儿子,她又有着大多数母亲的温柔,当弗兰克被呵斥着做作业看书的时候,小弗兰克总是有和朋友们一起出去踢球的权利,每每提到这个,大弗兰克就是一脸的怨念。
“我可不像你,眼睛里面只有化学,要是让我来选的话,我宁愿成为小弗兰克,笨一点也好,至少能够过得快快乐乐的。”
世界就是这样。
聪明人羡慕笨人的天真无知,笨人羡慕聪明人的精明能干。
大家都在羡慕着对方,却都不能够理解对方的羡慕。
在大弗兰克选择主攻化学之后,原本想要学历史的小弗兰克,很快也调整了专业,考进了一所以化学专业著称的名校。
对于和自己选择了同一专业的弟弟,大弗兰克虽然嘴上说着嫌弃,心里面还是很关心的。
对方上交的作业,写的论文,都被他从老师的手里收集了过来,希望能够掌握弟弟的学习情况,可以给他查漏补缺。
然而没想到小弗兰克让他大失所望。
作业大多是敷衍了事的产物,论文也能够明显看出东拼西凑的痕迹,当然这是对于有着高超记忆里的大弗兰克和斯宾塞而言,对于其他人来说,小弗兰克拼凑论文的水平还是很高的,至少老师就没有看出来。
他回家的时候和小弗兰克提过几次,不过在对方的眼里,可能变相的成了一种天才的耀武扬威,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差了,于是大弗兰克也不再搭理对方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人,斯宾塞即使再怎么傻,也不可能相信大弗兰克会将自己的论文交给小弗兰克作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