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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狂呼出声。为什么?为什么?老天为什么不肯放过我,让我一次又一次无奈,一次又一次受到伤害。
“小妹,你看吧,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妞被你搞得血淋淋的,你叫我们还有什么心情?”这四个人根本不在意我望向他们凶狠的眼光,胖的那个向女人笑侃道。
“操,不就是女人吗?当初你们上我的时候,不知说了多少恶心的话,怎么着,今天老娘错了吗?”女人挺了挺胸道。
“呵呵,当然没有。”三个混混马上赔笑道。
“小矮子,果然是有钱人,长得跟三寸丁一样,还有这么漂亮的小妞喜欢,真不错。”女人好象还没过瘾,掂着手中的另外一个酒瓶,向我走了过来,看样子,我依然在劫难逃。
“你们要怎样都好,拜托先送她去医院好吗?”如果狠只能用眼光来表达的话,根本是一无是处,为了丝丝,我只有出声哀求。
“放心吧,这小妞死不了。我那三个哥哥可舍不得,不过,不知你介不介意一个被**了的女朋友。”女人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
“你们……”我很想告诉他们会后悔的,但是“我是山猫之王”这句话刚提到胸前又落了回去,心中痛惜的对象,本来是曼狄丝的样子,可是在转变心意的时候,却又变成了芙兰,又飞快地变成了赵信仁,变成了那些为我而死的兄弟。
还在我陷入矛盾的漩涡的时候,那女人的酒瓶已经砸向了迷茫的我。这一次,还会有谁来救我呢?
有的,这个时代洽注定是属于我的,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我,我已经没有时间来受重伤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又有一个人从酒吧入口的楼梯口出现,并扑在了我的身上,替我硬生生的挡下了一记。
又是一腔热血洒了我一身,又是多么熟悉的味道。而这股熟悉,是曼狄丝也不能相比的,因为,它陪伴了我十六年。
“妈!”我简直不愿去相信,此刻瘫倒在我另一只手臂中的人是我的妈妈,生我养我的妈妈。怎么会是对我最重要的妈妈?
没有她,我根本无法渡过如地狱般的童年。是她,在我心灵及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后,如母亲,如朋友,如知己地让我快乐,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美好的一面。在她的极力呵护之下,我终于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本来以为会给她带来好日子,没想到,今天,她为了救我,受到这么重的伤。也许是前半生都没受过的重伤。
“妈!”此刻的我已经没有眼泪,看着瞬间被血染的脸,我摇晃着她的身体,大叫道。
“还好我来了,不然你小子这么差的身体,怎么挺得了这一下。”老妈在这个时刻还努力地挤出一丝笑容。
“妈,我错了!”我没有泪的眼睛已经被火烧得绯红,“逃避和自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我还是我,你怎么会受伤?丝丝怎么会受伤?”
“我曾经那么天真的认为,我混迹在酒的世界里,颓废自己,自暴自弃,就拖累不了你们。可是,我到现在才真正明白,不管我变成什么样,我是什么人,只要我有危险,你们都会不顾一切地救我!因为,你们是我在世界上最亲的人!”
“如果我还是山猫之王,你们今天就不会变成这样!”这一句我是悔恨加愤怒的吼了出来,“我是山猫之王,从今以后,谁伤害了我,我就要他十倍还我!”
“小矮子,你说什么?”刚才还嚣张无比的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脸色顿时大变。他们当然知道,凯旋联盟突然占尽优势,就是因为山猫之王自甘坠落,不问江湖事的原因。谁会知道,在这里求醉的少年,竟然就是山猫之王。
“操,你们聋了!我们老大说,他是山猫之王!”已经有人替我回答了。
当酒吧里的所有人从震惊中醒来后,才发觉,这里已经多了好几十个穿着统一制服的黑社会,那个张牙舞爪,无视一切的山猫标志深深印在众人的眼中。
“怎……怎么可能……明明……”所谓的无敌四人组全部吓得栽倒在地,只有高个的混混还说的出话,可是已经惊慌地说不了一句完整的话。
“妈的,废话真的多!”那个高高帅帅,披在外面的风衣是淡蓝色的小伙子一脚踢在了那个混混的嘴上。高个那个马上和着血吐出几颗牙齿,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和同伴用恳求和害怕的眼光看着我。
“老大,接下来怎么做?”另一个穿着淡蓝色风衣的青年问我道。
我放开由两个不知是谁带来的女人扶住的妈妈和丝丝,擦了擦脸上我的血,以及她们的血,轻描淡写的说道:“先送我妈和丝丝去医院,至于这四个人,我希望,他们的头在东区,身体在西区,脚在南区!”
正文 <一九五> 振作
更新时间:2009…6…11 22:03:41 本章字数:5084
“收到!”用脚踢的那个混混不能说话的正是马天宇,他早就习惯了我对伤害我亲人的人都处以分尸的惩罚,欣喜地答道。高兴的原因,当然是看见我又重新站了起来。
命令已下,那四个人就被八个兄弟挟了出去,而老妈和丝丝也被扶了出去,应该马上送去医院抢救。
“老大,你也受了不轻的伤,一起去医院吧?”另一个穿淡蓝色风衣的是周远志,他察觉到了我还没有走的意思,劝道。
“我还不忙走!”我淡淡地说道。
马天宇和其他兄弟一愣,他奇怪地说道:“老大,你……你不是……”
我摆摆手,阻止他说下去,自己说道:“我的战斗服带来了吗?”
“老大,这里!”一个兄弟赶忙答道,马上从背后的背包中取了一叠纯白色的衣服。虽然是短短的几天,可是山猫的兄弟已经等着我重新穿上这件衣服如等了十年。
“有一首歌,我早就想唱给芙兰,信仁,以及无数个为了我的生命,为了我的地位而死去的兄弟,可是,在我最有空闲的时候,却是沉迷于酒,根本没有心思。现在,就再让我休息一会儿,再放纵一把吧。过了今天,我会好好的活。哪怕牺牲再多的人,我也要好好的活,因为我这条命是芙兰用她的命换回来的。我不仅要活下去,还要活得更完美,这样才对得起她!”我披上了那件代表山猫之王的白风衣,一步一步走向唱歌台,正在台上发愣的一对男儿急忙把位置让给了我。
“这是一首老歌……谢谢,《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拿起话筒,对守在电脑旁负责放歌的人说道。
那个小弟马上手忙脚乱的以最快的速度把歌放了出来。
“如何面对 曾一起走过的日子
現在剩下我独行 如何让心声一一讲你知
从来无人明白我 唯一你给我好日子
有你有我有情有生有死有义
多少风波都愿闯 只因彼此不死的目光
有你有我有情有天有海有地
不可猜測总有天意 才珍惜相处的日子
道別话亦未多讲 只拋低这个伤心的汉子
沉沉睡了 谁分享今生的日子
活著但是洠ъ‘魂 才明白生死之间的意思
情浓完全明白了 才甘心披上孤独衣
有你有我有情有天有海有地
当天一起不自知 分开方知根本心极痴
有你有我有情有生有死有义
只想解释当我不智 如今想傾诉讲谁知
剩下绝望旧身影 今只得千亿伤心的句子”
以我以往的条件,根本没可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引声高唱,这是第一次。但我并不紧张。不是因为我现在地位独特,就算唱得不好,这里也没人敢放过屁。而是我一听见这首歌的曲子就完全陷入那伤感的世界中,用内心最真实的感情唱的。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这首歌的MTV时,我情不自禁地哭了,就是为了在悲凄的二胡声中,女主角那么义无反顾替男主角挡了一刀,死在男主角怀中。从此以后,我常常幻想,在漫长的一生中,我是否也能遇到一个女人,一个会为我献出生命的女人。
没想到,我真的遇到了,于是,我对这首歌的感悟再也不是停留在表面,不是因为感动而哭,而是为了共鸣而哭。
这一次,我一样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唱到最后,我已经泣不成声,软弱的跪在了唱台上。就让我最后哭一次吧,哭出痛苦,哭出责备,哭出不平,然后,再做一个手如刀,心如铁,脑如金的山猫之王吧。
“好了,老大,走吧!”周远志和马天宇来到了我的两侧,扶起了我。一向坚强的马天定眼睛也红红的,他和其他兄弟,还有这里的人一样,都被我感动了。是呀,兄弟们不就是“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