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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狐成妃:邪魅冷王甜甜宠-第10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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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那天黄埔泽雨两人前来闹事,被黄埔珏训了一顿后,叶左左便再也没有看到过他们了。
    据说那天晚上,黄埔泽雨两人,不断拉肚子,一整个晚上,都是陪着茅房君度过的。
    那晚上,黄埔泽雨两人,拉了不下于三十多次,据说,是因为拜黄埔泽雨那‘百毒不侵’解药所赐……
    对此,叶左左更是觉得好笑不已。
    怪不得那日,黄埔泽雨要给黄埔泽云丹药的时候,黄埔泽云脸色那么古怪,原来如此……
    不过,黄埔泽雨两人不来找茬,对于叶左左来说,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每日,叶左左都过着正常规矩不过的生活,在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面,经过叶左左努力锻炼,身子,更是比之以往那一具柔弱的身子强多了。
    伸手,也恢复敏捷利落。
    虽然不能跟现代那一具身子比较,只是,对于现在的状况,叶左左也十分满意了。
    在二王府里面,叶左左足足呆了一个月,然而,却不曾见到过皇上皇后召见之类,可想而知,原先那个叶左左,是多么不让人待见的。
    只是,对此,叶左左也不在乎。
    毕竟,她本来便不是原先的叶左左,而且,如今,她已经跟黄埔珏签了和离书,一年后生效。
    只要,她在这里呆上一年,便可以过上自己想要,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了。
    想想,叶左左心里便那个激动期待。
    ……
    今日,风光明媚,阳光灿烂,叶左左掐指一算,今日乃是一个适宜出门游湖的好日子。
    想来,自己在来到这个朝代之后,虽然从下人们嘴里打听到不少关于这个朝代的事情,对于这个朝代的了解,也熟知的差不多了。
    这个国家,乃是襄陵国。
    皇上黄埔盛天,虽然已经年过六旬,据说是一个亲政爱民的好皇帝。
    而黄埔盛天后宫,除了皇后以外,妃嫔不过五六个。
    想来,这个数目,对于一个帝王来说,实在是非常稀少的了。
    而黄埔盛天膝下,总共有九个皇子,五个公主。只是,在二王府呆了那么长时间,叶左左听的最多的,除了黄埔珏之外,便是那个四王爷黄埔傲了!
    据说,这个黄埔傲,人如其名,脾气高傲之极,让人不易靠近。
    然而,那模样,却长得十分的俊朗无双,所以,二王府的小丫鬟们,在谈论起这个四王爷的时候,一个个面犯桃花,爱慕不已,一副春心荡漾的小模样。
    黄埔傲乃是德妃所生的孩子,虽然不是皇后所生,然而据说能力不错,颇得黄埔盛天的重用。
    而且,因为黄埔傲模样俊俏,更是被誉为京城第一美男子之称。
    如今,据说更跟京城第一才女,花月容打的火热。
    听府中小丫鬟所言,这个黄埔傲不管走到哪里,花月容就会跟着到哪里,想来,四王府的四王府,花月容便是不二人选了。
    所以,当府中小丫鬟,在说到这个花月容的时候,无不一阵咬牙切齿,又是羡慕,又是激动。
    也难怪,每个女人都会嫉妒比自己美貌的女人。

  ☆、1432。第1432章 出府

更加之,这个花月容,据说身家显赫,乃是左丞相的千金,平日里面,琴棋书画,样样佳精,加之容貌出色,只笑一个目光,便让众男子神魂颠倒……
    对于这个花月容,叶左左没有见过。
    只是,说到这个四王爷黄埔傲,叶左左心里不由涌上一股子怪异的感觉。
    黄埔傲,这个名字,对于她来说,意义非凡!
    因为当初,她就是因为想要捉一个叫做黄埔傲的黑社会老大,被他仇家一个炸弹扔过来炸死的。
    也不知道,在二十一世纪,那个黄埔傲死了没有!?
    本来,她是要执行任务,逮捕他归案,若是他没有死,反而她被他的仇家炸死了,实在是太冤枉了点……
    再加之,听说以前那个叶左左,在让皇上赐婚之前,便对这个四王爷狂追不舍,纠缠不已,更为了这个四王爷,做过无数丢脸的事情。
    每每听到那些小丫鬟说起以前叶左左为那个四王爷所做的丢人事情,叶左左简直是听不下去,辣耳朵啊!
    就不知道,这个黄埔傲,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模样长得如何!?
    只是名字相同呢!?还是……
    对此,叶左左便不得而知了。
    如今,叶左左只是想出去走走罢了。
    因为,在二王府呆了那么长时间,叶左左对于二王府的风光,也是看得有些腻了。
    之前,是因为忽然来到这个朝代,对于这个朝代不认识,所以按兵不动,想要打听好这个朝代的事情。
    二来,她这具身子实在太娇弱,让她不爽,所以连日来日夜锻炼。
    如今,她对于这个朝代了解的差不多了,身子更是敏捷利索了,如今不出去走走,她简直是要闷坏了!
    于是乎,今日,叶左左一声令下,道是要出府走走的时候,小叶脸上还呆愣了好长时间。
    不过,爱逛街,乃是女人的天性,小叶自然也不例外!
    于是乎,叶左左在打定主意要出门走走后,当即再自己脸上精心的涂抹一番,看着铜镜中那一张丑陋不堪,浓妆艳抹的脸庞后,才带上早就见怪不怪的小叶,出门去了!
    ……
    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古装电视剧,叶左左便觉得有趣之极。
    想不到,自己居然能够亲身来到这里,体验一回!
    放眼望去,只见在那铺着青石的大路上面,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络绎不断。
    京城大街,四通八达,两旁,商铺林立。
    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绫罗绸缎的,客栈青楼,多不胜数。
    而大街两旁,更有不少小商贩,就地卖着各种各样的东西。
    吆喝声,马车辗转声,小孩子的追闹声,交织在一起,编织成一幅欣欣向荣的热闹景象!
    见此,叶左左心里更是激动兴奋无比,那漂亮的水眸,更是亮晶晶的,仿佛碎进了阳光似的,璀璨无比。
    “呵呵,果真是天子脚下呢!当真繁荣!”
    叶左左开口,脸上,尽是一副激动兴奋之色。
    随之,更是迈起步伐,朝着那热闹非凡的大街走去。
    对于这个朝代的一切,叶左左都觉得新鲜无比。
    虽然,以前她每日只知道习武捉贼执行任务,然而,难得来到这个古色古香的朝代,自然要好好游玩一回!
    就在叶左左心里如此想着,那小身子,更是不断穿梭在各个商店小摊之间,看到什么,叶左左都觉得有趣。
    只是,叶左左每每只是看看,却不曾买下来。
    因为,她对于这些玩意,虽然觉得有趣,却觉得不实际,看一下,过过眼瘾就好了,若是全部都买回去,她还觉得碍地方呢!
    再说了,在这一个月里面,叶左左对于自身的资产,也是清清楚楚的。
    叶左左的父亲,以前乃是权倾朝野的护国公,功绩赫赫,财产更是多不胜数。
    叶左左乃是护国公的独女,护国公就算死了,也定是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自己独女。
    无奈,这个叶左左,不仅嚣张跋扈,花痴残暴,而且还是一个胸大无脑,极其好面子好大方之人。
    以前,在叶左左身边,便环绕着一群只是想占叶左左便宜的猪朋狗友。
    每一次,叶左左出门,那些猪朋狗友,便故意带叶左左到那些绫罗绸缎,珠宝玉器店,吃喝拉撒,全部都是那个叶左左买单。
    就算是有金山银山,也禁不起那些人如此折腾。
    于是乎,护国公死后短短两三年,以前那个叶左左,便从富有的官家千金,到了如今两袖清风的落魄模样。
    若不是以前护国公因为救驾有功,让皇上赐婚于二王爷黄埔珏,想来,以前那个叶左左,也不知道该到哪一间破庙蹲着了吧!?
    一想到以前那个叶左左的所作所为,叶左左便扶额无语。
    笨人见多了,却不曾见过这么笨的。
    无奈如今,她就是穿越到这样一具自己最不屑的女人身上,哎……
    就在叶左左心里如此想着,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男孩忽然从一旁的商店跑了出来。
    此刻,大街上,人来人往,加之那个小男孩,跑的实在太快,嗖的一声,便跑到叶左左面前了。
    或是那个小男孩跑的实在太快了,在跑到叶左左面前的时候,更是一个不小心,狠狠扑倒在叶左左大腿上面了。
    对于这忽如其来的一幕,叶左左脸上先是一愣。
    只觉得自己的大腿,整被两只小手,如同抱大树似的紧紧抱着。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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