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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和平听到的版本,据说她冲冠一怒为蓝颜,因陈曦受伤,她护心上人心切,二话没说冲上去就甩了小池个大嘴巴子!
还是左右开弓三连击!把在场的人给镇住了!吹哨的体育老师惊呆了,连小池都被打懵了。
于青:……
天地良心,她这点小巴掌能扇战池的耳光?还三连击?同学们的想象力也忒丰富了!
其实,在陈曦拽了她的胳膊,对她摇头:“是我顾着回头没看路,是我撞了人”时,于青就开始隐隐后悔了。
她突然领会到他们有他们的世界。
陈曦和刘和平不同,他本来跟战池许友松他们就是一个圈子里的,自然有他们的相处模式和规则。
她这样怒打抱不平的横插一脚,其实对陈曦没有半分裨益。
上辈子她也认识陈曦的几个好哥们,偶尔几家聚在一起吃饭游玩都很惬意,但陈曦的那些朋友里既没有战池也没有许友松,便是聊起儿时时光他也从来不曾提过到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她也是现在才知道陈曦原来也是出自大院的子弟,上辈子她和他相识时,他家住的是他爸单位后建的宿舍楼,所谓的大院早就四分五裂不知所踪。
以陈曦的性子,如果他从来都不提起,那说明他不喜欢这段过往。他攥紧她的胳膊对她摇头说“是我撞的人”,她看着他眼中已成习惯的隐忍平静,突然就懂了。
是她多此一举了,她的陈曦早已熟悉也遵守这个圈子的既有规则。
也许当你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没有原则,于青完不觉得这是软弱或是怯懦,她只是觉得自己更有点心疼了是怎么回事?
不过,对校园里这些粉红或“暴力”的传闻加身于青并不在乎,即便班主任封国新特意把她叫到办公室提醒她临近中考不要搞什么乱七八糟来给他添事儿时,于青也摆出一副清白无辜的嘴脸:老师,那都是流言。
都是流言。
她既不会承认自己早恋陈曦,也不会认账“三连击”小池,想必战池也不会认证自己被女生打这种丢人的事儿。
所以,当然一切都是流言,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封国新只能怎么叫她来的又怎么放她回去。
但还会有些影响的。
例如于青觉得女生们都对她有了些若有若无的敌意,这种敌意也许表现的并不算明显,但却如影随行叫人无法忽略。
例如课间上厕所有人会故意撞她或一脸嫌弃的斜着眼闪避,或明知道她听得见却大肆聊关于她的八卦,语气相当不屑;再例如连自己班上的女生看她的眼神都有点不对,她们很默契的形成了一个统一阵线,这阵线就叫做:隔离于青阵线。
当然,这些在于青看来都是小事,不过没事她也会思考思考。
因为她“打”了战池?她迟钝的推测。
“错!”钟姗说,“是因为陈曦。”
“陈曦可是我们学校公认的帅哥,人长得又干净脾气又好,例届运动会的国旗手,校鼓乐队领队!学校里多少女生芳心可可,却叫你一个外来户给死死黏住了,你说你能不引起公愤么!”
于青嘿笑:“是么?”
钟姗白她一眼:“还笑,学校里这些都不足为惧,你最好烧高香别惹到了别人。”
三天后于青就认定:钟姗是个乌鸦嘴。
她有些无语的瞧着慢慢逼近自己的几个太妹,以及太妹身后正露齿对她咧嘴一笑的、扎在一团怒放钢丝发中的圆胖脸。
东城职高大姐大梦露,实在是有够阴魂不散。
钟姗早就跟她科普过:梦露,梦露,天不怕地不怕,纵有汉子的外形汉子的胆识汉子的气力,但里子照样粉红泡泡齐飞,因为梦露喜欢——陈曦。
纵然知道自己老公的确好,但任于青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才初中就如此抢手。
所以最后陈曦兜兜转转竟是落去自己手里,难道是她祖上德行修的好,坟头冒了青烟,荫佑在她身上?
上回因为她伤了战池被这伙女土匪胖揍一顿,于青每每想起来总还觉得脸疼,这要是再来一回,她铁定得呕死!
她也是两世为人了,居然被伙小太妹给欺负死,想来她也是重生界第一个丢人丢的如此大发的!
晋江起点阅文众多重生界混的风起云涌痛快手刃仇人的哥们姐们啊,对不住啊,我给你们丢人了。
可谁叫她偏偏就是时运不济呢?
今天于青好心替同学值日锁教室门晚走了些,又因为嘴馋想去买洪小店家的烤肠而走了条偏巷,结果就被包抄了。
梦露大姐头向来是直来直去的风格,瞪着她:“真行,看来是上回姐姐教你做人教的还不够啊。咋地?又沾上陈曦了?”
旁边一个女混混拿手指头狠狠顶了于青脑门一下:“陈曦是我们大姐的人知道不?也是你能想的?”
另一个看上去年纪也就12、3岁的女孩尖声尖气:“听说她可不要脸了!天天巴着陈曦!每天要给陈曦写满十封情书!把陈曦用过的本子啊笔啊偷出去,跟别人炫耀是陈曦送她的!露姐,听说她连陈曦的校服都偷!偷回家洗干净了再送回去,可会装贤惠了!”
这些传闻估计她们已经碎嘴过无数遍,可此下再说将出来,明显惹的气焰高涨。梦露俨然更怒,上前一大步就要抓于青的头发:“长了一副好学生的皮相,没想到皮底下竟是个,你就是这么哄我家陈曦的是不是?”
于青倒退一大步,闪过那汹汹而来胖手,突然高声:“张向梦!!!你是张向梦对不对?!”
大姐头眨了眨眼。
上一回初见梦露时于青其实就觉得有些眼熟,但没待她多想想就被k了。这回她眼看形势相当不妙,脑子里可以说是飞速的转,终于在紧要关头想起眼前这位大姐大到底是何许人也。
上辈子她认识她的时候,她不是大姐大,不是梦露,她是爱康保险公司的营业部经理张向梦。
第39章梦露
张向梦,在于青的认知中永远都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女人。
很胖,最喜欢穿哥弟的黑裤子,说是显瘦。右脚脚踝上纹了一朵颜色可疑的玫瑰花,常年脚踩一双五寸高的细高跟尖头黑皮鞋。妆容很浓,眉是黛青色的韩式纹眉,假睫毛更是戳出天际,喜欢开怀大笑,一笑就嘎嘎的像500只鸭子在开会。
可是于青挺喜欢她,因为张向梦是个很热闹的女人。
她俩认识说来也简单,于青办公室一个大姐是个保险狂人,最热衷买各种保险。张向梦一开始还做业务员的时候就各种出入她们的办公室,动辄在办公室就能开保险课。于青被浸淫几年,虽说一支保险都没买过,却和张向梦熟稔了起来。
其实也不算太熟,张向梦对于青这种油盐不进固守不前的人其实是顶讨厌的。
因为这种人耳根子太硬,不感兴趣的东西一概说不通,就像买保险,任凭她嘴皮子磨破说个天花乱坠,于青还是那样笑微微的,从不动心。
不过后来她手里多了客户,早就把于青这只小虾米丢去了脑后,直到有一回她带儿子去游乐场,碰上于青一个人也在那里闲坐,巧不巧的她临时接到客户的紧急电话,左右没法只好把4岁的儿子暂托给于青照看,便急匆匆的走了。
这一走就走了6个多小时。
等她火急火燎的赶回来,游乐场早关了门。
于青带她儿子在家西餐店吃了披萨喝了果汁,捏了泥巴看了绘本,直把孩子累的睡着了。
张向梦瞧着躺在沙发椅上盖着于青外套小脸睡的红扑扑的儿子,突然心有感喟,又叫了一杯啤酒坐下来,跟于青好生聊了了一场。
张向梦结婚挺早,她说自己学习没出息,仅念了个职高就出来工作了,一开始在工厂里当工人,她嫌脏也嫌累,便去美容店学做美容,可是脾气又不好,得罪了客人,被老板给骂了出来。后来一直赋闲在家,偶尔在亲戚开的画店里帮做裱糊,再后来她爸爸身体不好,希望她早点成家,她妈去世的早,下面还有个弟弟才上初中,她便相亲认识了一个做厨师的男的。是个外地人,但人长的不错,白白净净的,反正不像个厨子。两人一开始感情很好,各种甜言蜜语,结婚一年后就生了儿子,但儿子才刚满月,老公就跟人跑了。
据说对方是她老公饭店的老板娘,两个人卷了饭店里的钱私奔。气急败坏的老板找来她家,把能砸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还指着鼻子要张向梦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