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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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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人总说,宠一个人就会把她贴近心里,捧在手上。小心翼翼,毫发无伤。你觉得呢!”
  闻言,越晨光睁着水汽朦胧,如美玉般亮着如墨般光泽的眸子看着他。不待越晨光回答他,炙热的吻固执而又欲罢不能地落于那令人迷醉的樱唇。
  “阿晨,我昨晚不该与你发脾气,对于这个我道歉,不管你接不接受,我只当我们已经和好如初了。只是,你往后也不要什么事也不跟我说了,其实,有时候,女人可以对着自己的丈夫无理些,只要说一声,不管是什么,我都答应你,不需要讲理由的。
  知道么,有时候宠起一个人来是可以没有理由的,我希望我的阿晨一直都有人宠着。”
  温热而低沉的语调扬起暧昧的温度。也许,宁唯根本就不打算要她的回答。明知道睡不着,越晨光还是乖乖地闭上眼睛缩在宁唯怀里,享受那份被宠的温存。
  越晨光喑着嗓子,双手紧紧地贴在宁唯的胸膛,埋首于宁唯身上,看不清表情。良久,她才幽幽地道:“我今天去墓地里看我的妈妈了。”说到这里,她顿了顿继续说,“然后想起了以前他们总说我任性。这么多年,我一直学着不那么任性,可是宁唯,你却要想着宠坏我,如果有一天,我被你宠坏了,坏到把你惹怒,坏到气得你头疼,那时……那时我要怎么办呢?”
  如果,到了那时,你对我说,越晨光,省心些。那我……那我要怎么办?那我……那我情何以堪?终归,你对我而言太重要了,重要到心里容不得你对我的一丁儿讨厌,被喜欢的人讨厌是件那么难受的事,难受到就像那天你和高雅的尹箬看到了咖啡厅里出尽洋相的我。
  那时的自己就在想,我喜欢的这个人,他其实跟自己有不一样的世界,那么多高高在上的人事物伴着他,只有他能独占他想要的;而自己对于这个男人的独占却显得过于无能为力。这份认知过于强烈,却又难受到无人能懂。其实,说白了,她就是自卑,自卑到不愿意相信其实还会有人喜欢她的,所以,凡事温顺个几分,到时候所受到的伤害也便会少个几分吧。
  闻言,宁唯浅笑着挑起越晨光的下巴,越晨光静静地看着他。他揶揄道:“越晨光,你倒……坏一点给我看看?比如说……罚陈列织毛衣?”
  越晨光想了想,淡弯的黛眉微皱,说道:“你在意?”
  宁唯调整姿势,双手捧着她的头,鼻尖抵着鼻尖,眉目悦然:“认真又无趣。难怪没人喜欢你。”
  幸亏没人喜欢你,于是,也就只能是我。
  如今的她还不懂宁唯话中的含义,却把望文生义学得紧。于是,唯一的结论就是,有时候认真又无趣的人活得其实挺可悲的。她知道自己不喜欢这样的若即若离,但又无法舍弃这样的好。大抵这就是所谓缺爱的人通常都欠揍。尤其是像越晨光这种爹不疼娘不爱的。忽然有一天,自己喜欢的人对自己其实挺好的,然后她又在想,她想要宁唯只是她一个的。大抵,每一个心里藏着爱情的人都不会无私得像圣母玛丽亚。而越晨光亦自认为没有当圣母的潜质,自己的爱人对别人好,或对自己冷淡,也不会安慰自己说,他开心就好。她想,如果那个人能宽容到这个地步的,就不是爱情了。
  只是她性格比较轴,不开心了,亦不懂得拉着宁唯的手,瘪嘴带着撒娇的意味说,不好或者发脾气般拮问,你为什么这样待我。
  按照那些名为专家的人剖析人性特征时得出的结论,雄性动物的骨子里天生带着英雄主义的成分,面对示弱者时,总爱表现出对其强大的保护欲,尤其是男人。但显然地,越晨光不是专家,不大懂得剖析男性心理,虽说不会刻意隐藏情绪,却也不懂得怎么让别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还读大学那会儿,在一个云色白色如絮的日子里,酷爱看小说的秦青藜看到某个小说里这样一个情节,女主人公是男主人公包养的情人,有一天。富有的男主人公被人陷害,濒临破产的危机,独对风雪。于是本来一直强调两人间只是金钱交易关系的女主人公在这时却拿出了自己全部积蓄甚至出卖自己的身体,把自己卖给男主人公的死对头,只为换得男主人公一个喘息过后,绝地反攻的机会。基于小说惯有的背景,女主人公总的来说脑子比较脱线,瞒着男主人公为他做一切尽可能为他遮挡风雨的事儿,甚至还把钱私下交给一个同样爱慕着男主人公的女子,让她以救赎的姿态出现,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与自己的爱人越走越近,自己却在爱人的世界里越走越远。一切只因为自己在男主人公心目中早已是一个贪慕虚荣的女人。最后,故事的结局亦如意料之中,男主人公度过了危机,顺其自然地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女主人公所能做的便是退出男主人公的世界,远走他乡。
  故事来到这里,秦青藜便问众人:“如果你是女主人公你会怎么做?”
  庄囹的回答是:“这种做法太傻,连评价的必要都没有。”
  本是一个故事,故事性太强,人物虚构,背景虚构,连感情也是虚构。
  越晨光却一脸认真地说:“我应该这么做,把钱推他面前就说,你看,我存钱存了老半天,就等着今天,我就知道你有一天会破产的。所以帮你准备了那么多钱。就等着把自己满满的情意讲给你听,你也不要觉得没面子,你破产了,也挺好的。起码现在由我养你,是不?”
  话一出,一直沉默的涂锦被越晨光的话逗笑了,她搂着越晨光说:“阿晨,你真可爱。”
  庄囹还有秦青藜也都笑出了声。
  真的好笑么?越晨光并不知道。但是连平时不苟一笑的李慕良听了越晨光的话,唇边亦似乎忍不住地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大概真的引人发笑吧。可是,在越晨光的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面对所爱之人,只需等待一个机会,风雨来临时,告诉他自己的情意,此后,他们在这风尘之中相濡以沫,携手到老。
  不过,如今看来,宁唯领着的庞大事业暂时还没有破产的可能,所以她也没机会说出那番话。而且你也不能无缘无故地就直接跑去跟他表达自己的心意吧。她要一个契机,一个不松不紧,刚刚好的契机。不管是否两情相悦,只想着把心满满地捧到他面前。就像她觉得如果她是那小说中女主人公时所想的这么做。
  而这个契机早早地出现了。在越晨光二十一岁的时候。
  这一年,她糊里糊涂地就做了宁唯的妻。
  她想,如果早知道是他,她一定会以最美好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然后绽放一个最灿烂的笑,对他说:“嘿!我们又见面了。你还记得我么?我叫阿晨啊。我们以前就见过面了的。你也许不记得我了,我却把你记得真真切切。我会很努力地做你的妻。”
  然后,把自己很早前就对他的情意,想着跟他白头偕老的想法告诉他。绝不莽莽撞撞,想起来,初来宁家的时候,那个糟糕的重遇场景真是想起来都是罪。
  那时,越晨光刚来宁家。宁唯当时身处国外,一个宁家住了几天,没有一个能称之为家人的人在那个大的离谱的屋子里头。不过,越晨光也不是个天生惹事的人,于是,日子倒过得安分。当然,不排除事来惹她。

  ☆、一页书(8)

  有一天她坐在沙发上,穿着一袭紫色碎花连衣长裙,一双居家拖鞋,挺安静地在那里看书。有人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她听到声响抬头看去,挺娃娃脸的一个男人,放下书便反射性地问道:“你好!请问找谁?”
  来人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晨光,愣了愣回答道:“你……你……”忽而,那男人似乎想到什么,便又正色道:“阿唯呢?他不是今天回来么?”
  越晨光那时没多想,只是觉得印象中没这个人,下意识地便以为是这宁宅的佣人,然后说道:“阿唯……我不认识他。嗯……他可能被阿秀使出去打理花室了”她记得今天早上阿秀唤了一个阿唯还是阿中什么的去打理花室来着。“这样吧,如果你有什么要紧事,就留个电话,等到他回来了,我问问阿秀,再叫他打给你?”那时的越晨光初入宁家这样的大宅子,自然也不清楚大宅子的规矩,不知道,一般家里的佣人的朋友通常不会出现在主人的客厅里头。
  只见男人有些奇怪地看了看自己,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那好,他回来了,你便告诉他,就说陶可来过。”
  闻言,越晨光还来不及点头,便见门被佣人打开,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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