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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去医院,便意味着要打针,而小曦最怕的便是打针。尽管,那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份;尽管他打针频繁得两只瘦弱的手都是密密麻麻的痕迹。他还是会害怕那冷冰冰的利器刺到他皮肤里。小曦不说,越晨光却明白。
“怎么样?小屁孩儿!”陶可的语气带了恶作剧的顽劣。
半晌,小曦还是那个字:“滚!”
“陶可,你真丢脸!竟然被一个小孩子唬住。”
但见尹箬直直的发温顺地垂在肩上,穿着典雅高贵的小洋装,踩着漂亮的高跟鞋。甜美的声音充满了揶揄的意味。她转头看向越晨光,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丝毫没有在中午在咖啡厅的尴尬。越晨光也微笑以作回应。
☆、一页书(3)
越晨光一般都是早起,只是偶尔也会有像个孩子一样赖床的时候,这似乎都是年轻人的通病。而这时,通常都是由阿秀来充当催促她的角色。
如此,越晨光会闭着眼懒懒地回答:“好阿秀,你再让我睡会儿。”
阿秀就会说:“你这样,小曦上学会迟到的。”
然后,只消一句话,越晨光便立刻起来,手忙脚乱地起来换衣梳洗。阿秀便会在一旁笑着无奈地帮越晨光。
对阿秀来说,这个与其一起生活了六年的女子就像是自己的女儿,时时刻刻便总想要为她操劳着一切。
今天,如往常般,阿秀以为越晨光那赖床的小毛病又犯了,便来叫她。
宁唯想起了越晨光装睡的模样,一时兴致来了,说。
“今天我去送小曦吧。”言下之意,便是不用去叫越晨光。
阿秀毕竟是个过来人,且精明细致,这其中的意思当然也明白。听此便恭敬地点头,出去叫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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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彦曦。他从没认真关注过眼前的这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名叫宁彦曦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从小在宁氏那个庞大的家族网里看惯了生死离异的关系;又或许是因为天生骨子里透着冷情,所以即使亲缘所在,亦无法别样看待。甚至觉得他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这样的自己太过于冷心,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缘分,即使说不上萍水相逢,也不会走到一看就讨厌的地步,一个孩子而已。
唯一一次。这个孩子却带着一副的病态,以一副谈判者的姿势对自己说:“你不爱阿晨吧。那如果有一天,你不要她了,能不能也把我留在她身边?往后,你还可以有好多个你与你喜欢的人的孩子。可是阿晨却只有我一个。”
如对质般的语气,那时的宁唯看着眼前这个已经拥有了五年的生命的孩子。
孱弱的神色,仿若易碎的瓷上那一抹透明的白,这样的模样该是有一副遇人胆怯的孩子般的性情才是,但他却深谙世事。
有那么一刻,宁唯很想笑,他从未懂得,他跟越晨光这个女子的关系竟糟糕到了这个地步,糟糕到连一个五岁的孩童都能把这场婚姻的结局看得透澈。
他觉得自己无法回答。因为,他无从答覆。静静地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窗看着二十六层的高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
Tomorrowisanotherday。
亚麻色的风衣衬着挺拔的身影覆在敞亮的地面,使其染上一层修长的阴影。骨节分明的指灵活地把弄着手中银白色的打火机。
半晌,停下。
幽若深潭的俊眸定定地看着安静地躺在掌中的打火机。
清晨八点,雪已停,放晴。
柔和的光透过巨型的落地玻璃窗洒在身上,洒在掌中精巧得不可思议的打火机上。
忽然间,宁唯想起了这样一个词…晨光日暖!
那是有一次,在一个雨过天晴,天青如玉的清晨里,偶然间,便是看到俯在窗边的她明眸灿烂,亮若晨星,而后,转过头笑意盈盈地对小曦说:“雨过天青,晨光日暖。”
雨过天青,晨光日暖。
单是在听她耳边轻吟便觉得是心动勾人,更何况是以那般认真的姿态诉说?
但又如何一切觉得浪漫的童话的上演都是不必要的;怪只怪;童年的河失了清澈。装不起热爱的模样。但如果这个人是越晨光……
是越晨光,又如何?
终究,宁唯按下手机的通话键,嗓音磁性而清冽:“陈列,交代下去,把银行贷款的同意书送到宁家。”
陈列是阿秀的儿子,年纪与宁唯相当,年少时本是在宁家里与阿秀一起生活,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了宁老爷子赏识,便留了他这么一个少年郎在自己身边办事。那时的宁老爷子也是暗里有心思为宁唯栽培一个得力的帮手,以此,为宁唯将来在宁氏掌权铺好路。而事实上,经了几年富有心机的栽培与磨砺,陈列亦没让宁老爷子失望,成了宁唯在宁氏本家中排除异己,顺利接替其父亲当家身份的一把最有用的刀。
陈列开着车在宁家门前停了下来,淡然地坐在驾驶座前点燃一支烟,也不急着进去。他知道宁唯叫他来的用意,不过是让自己看看多年未见,步入暮年的母亲。是的,从国外回来几年,他来探望自己母亲的次数却少的可怜。并不是因为什么怨恨母亲她对当年老爷子带着他去陌生的国外而不加挽留,只是因为十多年未见,如今对于亲情的对待方式实在是生疏得离谱。十多年的历练,见惯了生离死别,世事沧桑,金钱,欲望,杀戮,该不该经历的他都经历了。或许有一天,他最后该经历的便是死亡,那时他想,如果注定有这么一天,也许今天的疏离与冷淡,到了母亲听到自己死讯时便可少一份心痛。
人们在投放一份感情时应当适可而止,投放的力度最好是会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这样,最后的结果便不会伤人伤己。
这句话,是老爷子说的。
陈列记得,那是在宁唯刚接替宁家当家这个位置不久。宁唯,这个老爷子一向看重的独孙,生平第一次跟老爷子对抗。为什么呢?不过是为了是否要娶不知哪里忽然冒出来的多年前曾定下婚约的女子。最后结果如何,自是不言而喻。那时的老爷子毫不留情地把书桌旁那只古典精致的骨瓷花瓶狠狠地向站在他身前的宁唯砸去。接着,便是鲜艳如妖的血汹涌地从宁唯左额上流出,染湿了半边脸。
“人们在投入一份感情时,应当适可而止,投放的力度最好是会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这样,最后的结果便不会伤人伤己。阿唯,你自己想清楚。”
其实,娶与不娶。只是一个幌子,没有谁会在乎。对于老爷子,陈列是有所耳闻的。比如,亲手了结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的性命。比如,亲手在家族内战中结束了自己兄弟的性命。比起心狠,的确没人会比他心狠。而想爬到他那个位置亦的确需要一份狠心。这样的大户人家,每走一步都充满着血腥,宁老爷子如此,如今的宁唯亦是如此。
陈列想,即使老爷子年事已高,他照样有能耐翻云覆雨,照样有本领使人屈服。
巨大的雕花大门缓慢地打开,陈列丢了烟蒂驱动汽车进去。
宁家。
陈列:“我找宁少夫人。”
“她在庭院里!我……我带你进去吧!”
阿秀的声音有点打颤,眼神总是隐隐地透着无措。
走在前面的陈列停了停脚步,目光似乎闪着不明的情绪,他看着这个自己曾她的身体里攀爬出来的女人,岁月已经让她染上了白霜,人事过了,有些隔阂任是风吹雨打也是磨灭不去。想到这里,他便又自嘲一下,自己真是想太多了,继续往前走,终是没说些什么。
陈列来到时,时钟的指针刚好划过九点,越晨光正坐在庭院那小小的花架前忙乎着帮小曦织一件温暖牌毛衣。看那笨拙的姿势及低首认真地默念口诀的表情,显然是还不太熟练。
“宁少夫人!”
陈列走过去。
越晨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扰乱了步骤,手猛地一用力。不经意间,毛线球跌落在地,顽皮地一路滚向一边,留下细细的毛线路。看着乱成一团,交缠在一起的毛线跟木制的织针,有点不悦地皱眉。要知道,这几天已经拆拆织织不知多少次了。再看到毫不知情的陈列踩着那小小的毛线,不疾不徐地走到跟前时,秀眉皱得更深了。
“宁少要我把这文件交给你……”
陈列似乎意识到什么,看着眼前不发一语的女子,愣了愣,停止了说话。
阿秀走了过来,看着越晨光那又乱作一团的毛线说:“怎么又乱了?不是刚开始织么?”
“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