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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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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她想要救一只被人烧了毛,遍体鳞伤的小猫,把它带回家来,却不料那只猫挣扎,就这么狠狠地咬了她一口,即使这样,好了,也依然如故地救些猫猫狗狗回来。
  那时,宁夫人嗔怪,道:“自己都被抓伤了,也不知道汲取教训,总是把这些猫猫狗狗带回来,世界上那么多流浪猫,流浪狗。你总不能把他们往家里塞。”
  而宁朝也只是笑得灿烂,跑过去抱着宁夫人的颈脖,声音若糯糍般柔软:“不会啊!看到哪个塞哪个。宅子庭院那么大,多找些猫猫狗狗回来,陪着阿唯还有妈妈。”
  你看,那么好的一个女孩,仿佛聚集了世间的活力与光明。后来,宁朝渐渐长大,便与宁唯一起前往了美国纽约求学。自此,两姐弟于国外互相照顾,相互依靠。然而,青葱年少,不敌世事的变幻,宁朝最后一次回国的那一年是她跟宁唯的十四岁,听说回来后因为受了刺激整个人精神有些问题,不久后在叶城庄园死去,至于怎么死的,似乎很少人知道,越晨光想起了那次宁老爷子和宁唯的争执,宁唯的父亲说的话。到了这里,越晨光大抵也就明白为什么宁家要搬迁。

  ☆、一曲调(6)

  BACKSACHS也算得上是在世界闻名的私人银行之一。说是私人银行,实际意义上却是隶属英国皇室的。在君主立宪制统治下的英国,女皇或是皇室贵族皆是权力的象征。虽说是空权的权,但不可置否,他们具备着凝聚民心的作用。话说没啥实权可言的贵族们的生活也实在是艰难。人家好歹是个贵族,你总不能让人家为了生活拼死拼活,为了生计抛头露面吧!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没象征性了,太对不起他们在国民心目中的神圣光辉形象了。而BACKSACHS便是为这群皇室贵族而产生的。说白了就是为了赚到钱让这帮贵族混口饭吃,养活他们。其是由伯爵SACHS创立,目的性强,针对性强,创始人领导有方,再加上经过几年岁月的淘洗,BACKSACHS倒发展得有声有色,逐渐享誉国内外。
  而宁家拥有英国皇室5%的军火交易权,也自然是与英国皇室有所接触,其中涉及到的便是这帮贵族私下于宁氏的借债问题。而这个借债问题是从宁唯的爷爷的爷爷的那一代就已经开始了的,而这项债务就这么积累着就这么来到了宁唯这一代已经是比较庞大的数目。
  这一时半会儿又还不了吧,这种认知让他们可急得不知所措啊!后来吧,提出以BACKSACHS为条件,以股份买卖的形式让宁氏参股,以此来偿还债务。
  既然都如此了,于是宁氏也放话了,让宁氏参股,那么之前的债务一笔勾销,并且注资购入BACKSACH的股份,宁氏在其中占的股份为全部的45%,使宁氏成为其银行的掌权人。当然,宁氏也承诺,往后两方之间的借贷问题可以继续,还会降低个中利息,而对方在BACKSACHS中占的分红比例居大。换言之就是,BACKSACHS照旧是为你们这帮贵族赚钱,以前的债务不用你们还,而且以后向宁氏借钱的利息也会下降,但是BACKSACHS要由宁氏来决策其运作。众贵族们一听,想着本来这银行对外也不是打着皇室的名义,就换个管理人儿于他们而言没有半点的损失,何况分红照旧,自然是点头赞同的。而于宁氏而言,也是想借着BACKSACHS这个容器,把地下交易赚的钱洗白了再捞上来,重投于宁氏产业之中,顺道开拓之下海外市场。如此胆大做法,无论怎么看都是宁氏吃亏滴,引得宁氏中一大片保守派的人物不赞同。而宁唯态度强硬,不管也不顾。由此可知,大抵宁老爷子是觉得宁唯的这种*方式太过了,才与宁唯发生争执。
  一场会议于是就这么讨论来讨论去,也没个说法。而秦家与宁家存在生意上的利益往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皆在双方产业中参有股份。因此,如今算是大半个秦家当家人的秦家太子爷也自然出席其中。想着,笑话,要让你宁家跟英国皇室那边搞好了关系,顺道开拓了那边的海外市场,让你一权独大,这要置秦家于何地啊!于是在会议上也就铁板钉钉的三个字儿,不同意。
  现在就是,人家宁当家说,YES,他秦家太子爷就说,NO。
  两人皆是目光锐利,姿态华丽。说一不二的做法。俩儿都是不好惹的人物。众高层心里内牛,那自己是要说YES还是NO啊!得,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宁当家也怒了,一声令下,加班,会议加时继续。
  此话一出,秦家太子爷挑挑眉,拿起旁边顶级的骨瓷茶杯抿了一口茶,得,在宁氏你是老大,你加,你加,你加多久我都没意见。
  众高层::》_
  时值黄昏暮色,天边艳丽的晚霞生生照着朗朗的天空恍若散下了千万日华星辉。会议纵是加时,依然无果。于是散了。彼时的越晨光正坐在叶城庄园那棵长青树下搭着个画架安静描绘着这落日的景致。大抵偏院距离这里有些距离的缘故,各种名车驶来驶去,也不觉喧嚣。
  越晨光知道李慕良也来了叶城,是在一个雪下得淋漓尽致的下午,如此肆意而张扬,吹得常青树唰唰作响,终究缺了罗致的温柔。但那又如何?终归对于雪的那份喜爱盖过了所有不好的韶染,仅仅留下那恬腻到极致的弧度。
  如此想来,实在是不应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仅仅是通过大大的玻璃窗来留住欣赏的这份美丽。
  越晨光把外套穿了一件又一件,手上戴着厚厚的手套,被风吹起的女款风衣衣摆一点一点地尽力沾染上从天而落的细雪。手里执紧了伞,缓缓地伸出另一只手滑上伞柄,一遍又一遍,金属光滑的触感却感受不到金属特有的冰凉触感。这对于患有罕见的金属过敏症的越晨光而言,是个不一样的体验。就像是,观赏开得惊艳的*花。害怕颠茄的侵毒却又受到那种致命的美丽的吸引。踏雪这样的事,浪漫一点的说法就是释放情感;说的现实一点的说法就是,好好的,不呆在屋里,非要出来接受风雪的荼毒,就是缺爱。而通常,缺爱的人都欠揍。
  但是对于整日无所事事的越晨光来说,满足了那份情感罗致的细腻,偶尔欠揍又何妨
  黄昏时分,沿着一路的细薄白色,越晨光蕴着哈气,白色的雾气升起,红色的雨伞挡住了隐隐约约的颀长身影,朦胧而不真实,恍恍惚惚,好似时光剪辑的流光剪影。
  下意识地,越晨光把暴露在雪中的雨伞抬高些。本意是囊括清恬,却终是淡弯了眉眼。
  那抹剪影,渐行渐近,终成她浓黑的眸子中凝聚的焦点。眼前的这个人,他是与自己结婚六年之久的夫。在古代;称之为夫君。在自己一生韶华之中,既为夫,亦为君。
  于此,她终是于唇边弯起一抹澄净笑意。
  眼前的这个人,黑发落雪,冷淡的面容镌刻着细致的完美,不像红尘中释放的禅意,零零落落,积蓄了蛊惑。
  宁唯执了她的手,系颈的针织的淡灰色围巾,围巾的一端,它受微风的蛊惑,冷雪受它蛊惑,飘扬处,淡灰色点缀着点点白色。
  棕色雪地靴踏过染雪的地面,她想起了高中时期,自己一个人坐在无人的教室做练习时,看到的一篇翻译古文,其中的一些字句,用来形容此时再恰当不过,如今,机缘巧合,便一字一顿地背了出来:“薄雪初积,晨光熹微,空明掩映,若青琉璃然,浮光闪彩,晶莹连娟,扑人衣袂,皆成碧色。”
  宁唯不可置否,说道:“我以为你会更喜欢梵高或者洛夫?”
  闻言,越晨光眄起秀眉处积蓄的笑意,一点点,一点点,把安静敲进骨髓,温和绽放:“这话是什么道理?”
  宁唯笑了笑,没有说话,黑色的修身长风衣在雪白的天地间积蓄着一抹惊艳的墨色,衣摆扬起,生生撕碎了绰约的禅意。把围巾至线条完好的颈项处解下,一时削薄指节来来回回缠绕,越晨光只觉得自己的颈项慢慢积蓄起温暖以及残留的软软凉凉的指温。

  ☆、一曲调(7)

  黑色的英伦风格银扣系带靴子刚有踏碎落雪的起步,却见眼前的女子用纤薄身体挡在自己前面,修长的颈项围着自己用心层层叠叠缠绕的淡灰色围巾;微微仰成一个精致而又细腻至极的弧度。红得艳丽的伞下,投映在宣落飞扬的雪白之上,是两抹靠近彼此的剪影。
  越晨光撑着伞,踮起脚尖,看着他,眸中不依不饶却温和的神色。呼吸相撞的距离。
  宁唯看着她,扯开半边唇角,华彩淡然,语带慵懒:“或许你更喜欢格布雷塞拉西,而不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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